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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07-09 22:23:17

Ⅰ 武汉理工大学拿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要求是什么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培养计划的学分要求,方能毕业。

2、学生学习质量用平均学分绩来衡量。平均学分绩可作为选拔优秀学生和评奖学金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依据,也是学生能否超前选课及申请免修、辅修的重要参考指标。计算办法为:

注:计算平均学分绩时,学生进行重修(重考)后及格的课程,成绩以60分计;重修(重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成绩取历次考试成绩的最高分。

考核

1、学生在修业期间,应当参加所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获得学分。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可采用口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多种方式进行,以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知识的运用能力,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报所在学院确定。

3、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初向学生公布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办法。

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以课程结束时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课堂讨论、作业、实验报告、论文、出勤等)为辅,其比例因课而异,一般平时成绩不超过30%,特殊情况由任课老师向所在学院申请报教务处备案后,可超过30%。

体育课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的情况综合评定。学生因体残、体弱无法参加体育课学习者,本人申请,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学校批准,可参加体育保健课。

4、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60分或及格以上即取得相应学分。考试课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及所有实践环节成绩评定原则上采用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为: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5、学生应按老师的要求按时完成课程实验(包括实验报告)及作业。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超过应交总数的1/3者,取消考核资格,成绩记为零分。

6、学生应按学校公布的考试日程安排,按时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在考试前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办理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考论处。

7、凡擅自缺考或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1)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扩展阅读:

师资力量

截至2019年4月,学校共有教职工5407人,其中专任教师3255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欧洲科学院院士1人,澳大利亚工程院院士1人,世界陶瓷科学院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面向全球聘任的战略科学家30人。

国家“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科学家2人,国家“万人计划”9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青年)教授1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1人。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0人,湖北省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6人,湖北省“楚天学者”136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1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37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湖北省教学团队9个。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武汉理工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Ⅱ 博士研究生简介及详细资料

博士招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下达各招生单位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数,制定全国招生简章,并汇编《全国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并达到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人员也可以报考。

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健全的招生工作制度,完成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考试成绩由招生单位书面通知考生。招生单位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要当年入学。经过培养学习阶段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大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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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条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施行。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必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

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二条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

(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

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历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Ⅲ 武汉理工大学专硕怎么考博

只要硕士双证齐全,报考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专业学位硕士也可以考博,只是不能直博。部分学校在专硕考博的时候之前需要出具硕士成绩单和学生证,并要求学校研究生部门盖章,当面审查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发准考证。
可以考博士,但不可以硕博连读。考博资格上没有区别,但是全日制学硕有直博和硕博连读的机会,而全日制专硕一般只能参加公开招考入学,不像学硕这样就免试取得博士资格的机会。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

Ⅳ 求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博士毕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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