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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资源勘查本科生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8-14 18:40:54

1. 河北地质大学有哪些专业

专业如下: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电子商务、工程造价、英语、法语、捷克语。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工程(综合找矿方向)、地质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矿物加工工程、产品设计(珠宝玉石首饰设计方向)、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广告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产品设计(家居产品方向)、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工程地质方向)、地球物理学。

以及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环境工程、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这些专业。

(1)2016年资源勘查本科生招聘信息扩展阅读

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6月,学校共有专任教师912人,其中4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88%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有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省青年拔尖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等75人。

研究平台:

截至2016年4月,学校建有6个省部级科研基地、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130余个专业实验室,8个校级科研机构;是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 2016年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何时发布

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4月14日公布。


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52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时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5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5月21日至5月23日期间,由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中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文秘类等10个专业科目(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报考岗位表备注栏中标注“1+X”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笔试考试大纲于4月14日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70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岗位的考生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可放宽到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体检考察)。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 5月21 日14:30-17:30和5月 23日8:0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长江中路333号,西楼810房间,联系电话:0551-62676130)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六、资格复审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若笔试采取“1+X”模式,则依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合成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5: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一般集中在6月至9月进行。省直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本部门及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试题由省直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按规定自行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有关高校、科研单位命制。


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专家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选原则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考官库中统一抽调,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抽调合适人选。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其中,


1.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一种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4+专业测试成绩×0.6)。


2.不进行1+X考试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计算公式: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专业测试成绩合成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3.进行1+X考试且另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4.进行1+X考试但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4+专业科目÷1.2×0.6)。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直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一周。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需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体检表、考察材料、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省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及有关厅局或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76130、62663783(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2609436(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纪检监察部门电话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14日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科目


1.文秘类(包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四个专业)


2.财会类(包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三个专业)


3.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三个专业)


4.电子信息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四个专业)


5.机械类(包含机械工程、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三个专业)


6.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三个专业)


7.建筑类(包含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个专业)


8.地质类(包含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三个专业)


9.水利类(包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两个专业)


10.临床医学类(包含临床医学一个专业)


注:“专业”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包含”仅指如下专业。

3. 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有哪些专业

法学 法律是正义与社会秩序的象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法学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
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实际工作和初步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法学专业是我校传统优势专业,有近50年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学科门类齐全、教学科研水平高,是陕西省评选的首批省级名牌专业。

法学专业坚持宽口径、厚基础与个性化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保证专业基本培养规格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求下设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五个柔性专业方向供同学们自主选择。该专业已经为国家培养了三万余名毕业生。

本专业核心课程有:法学导论、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该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我校具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目前在法学理论、法律史、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十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有利于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一步深造。

哲学

哲学是研究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她所做的是治国平天下的大文章,教给人们的是修身齐家的大智慧。其自然价值目标在于为天地立心,追求天人一体的和谐发展。其人文价值目标在于为生民立命,始终把对于人的关怀视作高尚情志。她以神圣的历史责任感为往圣继绝学,彰显和充弘历史文化遗产。用美好的理性分析为万世开太平,智慧地前瞻人类文明的美好蓝图。她包容博大而精深的思想,睿智而精湛的智慧。

本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党政机关、科研院校、新闻宣传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的高级综合性人才。特别是顺应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的新的综合化趋势对于高层次哲学人才的需求,结合我校自1958年开办哲学系以来形成的学科优势特点的实际,重点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在为硕士、博士教育储备人才上,力争使学生在应届毕业时一次性考研率达到半数以上。

我校哲学专业经近半个世纪的历史积淀,经过几代学人的辛勤努力,现已形成一个国内有影响、西部领先、专业特色明显的优势学科群。特别是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学缘结构合理、治学严谨、教学科研成果丰富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确保了高质量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几十年以来,我校哲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在党政管理、教学科研、新闻媒体以及各个领域,均作出了羡人的业绩,受到社会的高度赞誉。

本专业核心课程有:哲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科学技术哲学、现当代西方哲学、西方哲学原著导读、中国哲学原著导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价值哲学原理、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心理学、美学、现代思维方式、外语、现代信息技术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我院招收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中国哲学两个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有利于该专业本科毕业生进一步深造和发展。 经济学
经济学是研究资源配置及其经济发展规律的科学。我校现设的经济学专业融合了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大学科的内容,以“法商结合”为特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突出经济基础理论及金融、贸易等方面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教学和训练。

本专业培养具备比较厚实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现代西方经济学,比较熟练地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具有法律、管理等相关知识以及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可以在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保险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调查和预测、金融保险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市场经济概论、财政学、经济学说史、世界经济概论、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当代中国经济、专业英语、经济数学、计算机基础以及民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是研究和探讨国际经济以及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商品、劳务、技术交换活动规律和操作过程的应用型经济学专业,它兼有国际企业管理和对外经济贸易两重特性。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基本理论和业务技能,掌握我国对外贸易方面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熟练利用外语(有较强听、说、写、译能力)开展国际经济与贸易业务,适应涉外贸易和外向型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以及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结算、中国对外贸易概论、世界经济概论、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国际市场行情分析、国际商务礼仪、国际商务谈判、国际技术贸易、国际商事仲裁、外贸地理、经贸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以及民法学、世界贸易组织法、涉外保险法、海商法、合同法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在人才培养上重外语、重应用、强调“法商结合”,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毕业生可报考政治经济学或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等。 金融学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命脉。金融学是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对金融资产进行跨时期配置的学科,其核心是研究资本市场的运作以及资本资产的供应和定价。
金融学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备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熟悉国际金融市场与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实际管理和科学研究能力,熟练应用外语和计算机,能够胜任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部门和公司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金融专业人才是国际性短缺人才。我校该专业突出“法商结合”的办学特色。

主要课程设置:货币金融学、国际金融管理、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保险学、中央银行学、证券投资学、财政学、投资银行实务、信托与租赁、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专业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以及民法学、经济法、金融法、担保法、票据法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社会学

本专业培养目标是适应变迁中的现代中国社会所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通过学习使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同时,具备扎实的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现代分析技术与方法;能熟练掌握社会学研究和实际调查操作技能。社会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本专业毕业生不但适合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公共职能部门从事社会研究与调查、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而且可以在大中型企业从事劳动管理及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和各类相关的社会工作。

本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实证研究”和“应用发展”的专业特色和优势,在知识结构和课程设置上体现了学科的综合性和交叉性,即以社会学为主干,使学生掌握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熟悉中外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能运用现代社会学研究方法和分析技术反思、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
主要学习课程有:社会学原理、社会心理学、西方社会学理论、文化人类学、社会统计学、社会统计软件应用、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学、经济社会学、社会现代化理论、社区概论、市场调查与预测、合同法、社会保障法、劳动法、诉讼法等。

本专业学制为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政治学与行政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政治学与行政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适应现代化政治与公共管理要求,从事各级国家机关、党政部门、政治团体及社区的公共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的高级政治人才。

本专业主要开设政治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公共行政学、国际政治学、比较政治学、中外政治思想史、中外政治制度史、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思潮、当代西方政治学说
、政府经济学、中国社会政治分析、公共政策学、电子政府与政务、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等政治学、法学的核心课程。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各级党政机关、非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和高等院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工作、学生管理以及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学和科研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史、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观教育、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原著选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世界思想政治教育、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人才学、领导科学、党团工作实务、党建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心理咨询、公共政策与分析、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公务员法等。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就业市场。一切社会工作本质上是对人的工作,而思想政治工作则是一切社会工作的灵魂所在。随着我国“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实施运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深入开展,党政机关、非政府公共机构、高等院校以及整个社会,都需要大量的经过专业培养的思想政治教育人才。

西北政法学院具有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光荣传统,自抗战初期建校至今近70年的时间里,学院一直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系统而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学院一切工作的首位,形成了“严谨、求实、文明、公正”的优良校风,同时也形成了素质高、底子厚、作风正的政法类人才特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秉承学院的优良传统,具有政治学、法学、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兼容、适应性强、面向党政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第一线的个性特征。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治安学
治安学是研究社会治安现象、治安活动规律,集治安理论与治安管理实践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学科。治安学专业属于法学门类中公安学科的本科专业。

治安学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理论素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了解社会治安状况,运用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查处治安案件,处理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管理道路交通以及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知识和初步能力;能在公安、国家安全、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军队、武警边防消防和其他安全保卫部门,从事治安管理、交通管理、边防消防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实际工作,以及从事治安学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有法学基础课程,主要专业课有:公安学基础理论、警察法学、治安学总论、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公安交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计算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防范、治安案件与治安处罚、保卫学、警卫学、户政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侦查措施、侦查讯问、刑事照相、法医学、涉外警务、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查缉战术、擒敌技术、驾驶技术等。
我校治安学专业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属于公安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文理兼收,体检标准按教育部[2003]16号文件执行,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侦查学
侦查学是法学门类公安学科中从属于刑事法学的分支学科;它是以刑事侦查活动及其规律、侦查制度和侦查理论、犯罪活动规律及其特点为研究对象,集理论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科学。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职业道德,系统掌握侦查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侦查方法、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能在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机关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从事刑事侦查、刑事讯问、预防和控制犯罪等实际工作,以及从事侦查学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开设有多门法学基础课程,

主要专业课程有:公安基础理论、警察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证据学、侦查学总论、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犯罪现场勘查、刑事照相、侦查措施、法医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文件检验学、痕迹检验学、治安管理学、安全技术防范、治安案件与治安处罚、侦查情报学、经济犯罪侦查、微量物证与毒品检验学、查缉战术、擒敌技术、驾驶技术等课程。本专业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实验教学。
我校侦查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属公安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文理兼收,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司法部[2003]16号文件执行,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刑事科学技术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是集刑事图像、痕迹检验、文件检验、微量物证分析为一体的工学门类中公安技术类本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司法、犯罪案件侦查以及司法鉴定活动中,通过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发现、识别、鉴定、确认证据,侦破犯罪案件和进行司法技术认定,发挥着揭露、预防和遏制犯罪,解决纠纷,保障稳定的重要作用。
本专业培养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优良,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专门技能,具备痕迹检验、笔迹检验、文书鉴定、图像处理、微量物证分析鉴定等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公安、国家安全、检察、审判等国家机关,从事刑事勘验、物证技术和司法鉴定工作,以及进行刑事侦查、刑事执法、预防遏制和揭露犯罪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和科技强警的进一步深化,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愈加重要,运用愈加广泛,实际部门对于刑事科学技术专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显现出本专业良好的发展前景。
本专业除了开设公共基础课、法学基础课外,主要专业课程有:数学、物理、化学、逻辑学、刑事科学技术概论、治安学总论、侦查学总论、犯罪心理学、刑事证据学、犯罪现场勘查、法医学、刑事照相、图像处理技术、痕迹检验学、文件检验学、笔迹学、指纹学、足迹学、光学仪器检验与分析、微量物证与毒品检验学、声像技术、查缉战术、擒敌技术、驾驶技术、电子通信技术等。该专业注重实践教学,专业实验课程占有较大的比重。
我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属公安类专业,列入提前批次招生,招收理工类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司法部[2003]16号文件执行,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

英语(法律英语)

对外开放是我国基本国策,培养大量外向型复合型人才是我院设置本专业的初衷。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能在政府机关、外事、公检法司部门、海关、边检、民航、旅游、外企、涉外律师事务所、高等院校等从事翻译、研究、
教学、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坚持“英语专业教学本位,体现英语法律结合特色”,实施“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

专业核心课有:语音、口语、视听、阅读、口译、基础听力、外台听力、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法律英语、语言学概论、英语国家概况、翻译理论与实践、英美文学史及作品选读。此外,还重视学生法律基本知识的学习,开设了法理学、民法学概论、
刑法学概论、民事诉讼法学概论、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经贸英语、英美司法文书等课程。

自95级学生毕业以来,一次性就业率均在86%以上。每年均有许多同学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等录取为研究生或双学位学生。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新闻学(法制新闻)
新闻学是研究新闻事业的性质、任务、规律和信息传播的理论、方法、技术的科学。法制新闻学则是新闻学在融合渗透法学理论及密切关注司法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一门边沿性应用学科。
本专业始建于1960年,是我国西部地区最早设立的新闻专业,现主要面向报社、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新闻媒体及司法、宣传、出版、教育、文化管理等部门,培养能系统掌握新闻学专业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具有较强的新闻采访、写作、编辑、评论、摄影、摄像和节目主持等方面的业务能力,能够从事编辑、记者、节目主持、媒介经营管理、法制宣传及其他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以新闻学为平台,新闻学与法学紧密结合,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人文修养全面提升,实现学生整体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全面优化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由于本专业学生素质比较全面,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

主要课程设置:新闻学概论、大众传播学、法制新闻专题、中外新闻事业史、广播电视学、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学、新闻评论学、新闻编辑学、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理论与实务、新闻摄影、电视摄像、网络新闻传播概论、广告学、公共关系学、新闻法规、新闻事业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美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学生可直接考取我院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亦可考取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其他专业研究生,进一步深造和培养。 广播电视新闻学
广播电视新闻学是研究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新闻信息传播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新闻学应用学科。
本专业主要面向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宣传、教育、司法、文化管理等部门培养能系统掌握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理论、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广电新闻采访、写作、编导、策划、摄录、制作、播音和主持节目等多种业务能力,能够从事编辑、记者、节目主持、媒介经营管理、法制宣传和教育以及其他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以新闻学为平台,以广播电视新闻学为主攻方向,新闻学与法学紧密结合,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人文修养全面提升,实现学生整体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全面优化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由于本专业学生素质比较全面,在未来的职场竞争中会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主要课程设置: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大众传播学、法制新闻概论、广播电视技术基础、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制作、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编辑与节目制作、电视专题与电视栏目、电视摄像、广播电视史、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外国广播电视事业、电视作品分析、新闻事业管理、网络新闻传播概论、广告学、公共关系学、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美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渠道多,就业面广。毕业生除就业外,可直接考取我院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亦可考取法律硕士及其他专业研究生,进一步深造和培养。

编辑出版学

编辑出版学是研究图书、报纸、期刊及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大众传播媒介的编辑、出版、发行及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的大众传播学应用学科。

本专业的社会适应面较广。主要面向书刊出版、新闻宣传、文化教育、互联网站等多种行业,培养能系统掌握编辑出版学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背景,通晓各类出版物的编辑与出版方针、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选题策划、文字加工、宣传促销等方面的业务能力,能够从事编辑、出版、发行的业务与管理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编辑出版学高级复合型人才。

以新闻学为平台,以编辑出版学为主攻方向,新闻学与法学紧密结合,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人文修养全面提升,实现学生整体知识与能力结构的全面优化是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由于本专业学生素质比较全面,在未来的职场竞争中会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主要课程设置:编辑学概论、大众传播学、法制新闻专题、图书学、出版发行学、报刊编辑学、书籍编辑学、音像电子出版概论、网络传播与网络编辑、出版现代技术、出版美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版权与图书外贸、出版社管理、新闻学概论、广告学、公共关系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商法、行政法、诉讼法(包括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渠道多,就业面广。毕业生除就业外,可直接考取我院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亦可考取法律硕士及其他专业研究生,进一步深造和培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信息、能源、材料并称为现代科技发展的三大支柱,现代社会对信息的依赖程度空前增高。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掌握系统思想,接受系统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方法的基本训练,拥有信息组织、分析研究、传播与开发知识,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基本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够在各类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从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实施、评价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数据库管理、计算机网络、程序设计、算法与数据结构、信息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系统与编译方法、计算机图像处理、计算方法与数学建模、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生产运作与管理、组织行为学、网络营销、
ERP与电子商务、高等数学、运筹学、专业英语、法学原理等。 本专业学制四年。学生修业期满,达到国家学位条例规定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是一门以经济科学、行为科学、现代管理科学为基础的应用性管理学科,它主要研究市场划分与选择、产品开发、定价、分销、促销的策略和技巧等。

本专业培养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掌握现代市场经济理论与市场营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决策能力、应变能力、开拓能力、公关能力、谈判能力和科研能力,能在国家机关和各类企业从事经济管理、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市场营销、营销策划、商品学概论、管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消费者行为学、管理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国际市场营销、期货市场、证券学、价格学、广告策划、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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