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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生非正常死亡

发布时间: 2024-08-15 15:17:53

『壹』 有没有网络游戏危害少年的例子

2004年12月27日,天津一名十三岁的花季少年张潇艺在网吧连续上网36个小时后,从24层高楼顶部跳楼自杀身亡。此后,张潇艺的父母将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6月9日下午,朝阳法院就此案进行了庭前谈话,到庭的原告方有张潇艺的父亲及其委托的律师,被告方则是一委托的律师和一被告公司职员。

原告在诉状中称,张潇艺在生前至少一年的时间内一直是《魔兽争霸》的消费者。《魔兽争霸》是世界知名的游戏软件开发公司美国暴雪娱乐有限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 OR,以下简称暴雪公司)开发,并由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引进版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电子游戏。《魔兽争霸》系列产品因为含有血腥、暴力内容被美国软件评级委员会(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 ESRB)评定为“T”级,即只适合13岁以上儿童和成人使用。被告在中国境内销售、经营《魔兽争霸》产品,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揭示其产品的内容信息,没有如实披露其对十三岁以下儿童的有害性,消费者无法充分了解该软件的潜在危害。原告认为,虽然我国尚未建立完备的游戏软件管理制度,但并不意味着被告不需要公开《魔兽争霸》系列游戏存在危害性信息的义务。被告明知《魔兽争霸》包含不适宜于未成年人的暴力、血腥等内容,并在美国被界定为不适宜13岁以下儿童使用,但是对于《魔兽争霸》的这种产品缺陷,被告在国内销售、经营时却故意隐瞒。被告的过错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无法判断《魔兽争霸》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无法预见危害的后果。因此,张潇艺的死亡与被告的过错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应承担30%的责任。故依法要求被告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同时为了其他未成年人免受这款不健康游戏的伤害,判令被告对中国境内销售、经营的《魔兽争霸》游戏,在包装、说明书和游戏界面明示其暴力、血腥内容及程度;揭示《魔兽争霸》游戏在美国被确定为“13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宜”的事实;明示“过度游戏导致沉溺、损害健康”或类似警示语,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沉溺的发生。

被告答辩称:一、作为本案被告,对于原告之子的非正常死亡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告不存在侵权的事实,故不应当承担赔偿侵权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首先,《魔兽争霸》是一款单机电脑游戏,只具有支持玩家在互联网上进行对战的功能,并非网络游戏。其属于即时战略益智类游戏,具有浓厚的玄幻色彩,其游戏故事背景,系基于虚构神话内容,与现实生活没有任何交集,根本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发生或客观存在,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血腥、暴力。同时,该游戏作为单机游戏,与网络游戏最大的区别在于,不用长期依赖互联网进行游戏从而取得相应的装备和晋级,因此,不存在网络沉溺的可能性。其次

『贰』 急用急用,关于一份爱校园的手抄报,鄙人感激不尽。 再三拜谢

一、 我国高校现状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经过连续扩招,中国在校大学生从1998年的643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1400万人,少数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和天津,已经开始步入高等教育的普及化阶段。我院也从1998年的 人发展到现在的16000多人。

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管理的对象变得数量巨大化、形式多样化、内容复杂化,公共安全已成为学生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据全国高校保卫学会对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6所高校调查,1999年至2000年,高校校园内发生的各类案件9278宗(不包括自行车被盗案),非正常死亡164人。其中北京、南京、武汉、重庆4个地区的院校被歹徒杀害的教授、学生有16人。又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年来高校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数约占学生总数的万分之0.5至0.7。以1999年统计,700多万在校大学生中每年至少有3000人以上为非正常死亡。至于失窃现象,近年来以单车、书包、手机、钱包等物品被盗成为热点和焦点的话题比比皆是,更是破案工作的难点。仅就我院来看,2005年共发生治安刑事案件57起,2006年截止8月底发生治安刑事36起(其中多数案件属学生内盗)。学生失窃后,情绪受到影响,家长怨声载道,同学之间产生人心惶惶的心理状态。严峻的社会治安状况,直接影响到高校校园的安全。

因此,加强对学生公共安全方面的教育,提高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应对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对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完成学业,维护高校稳定、社会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二、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与教育的必要性

安全伴随着人类历史的全过程。人类从历史走来,又向未来走去,在现实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将安全作为生存的基础。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是人类个体发展的基本保障。在安全与避害方面,古代先哲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和文化遣产。例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防微而杜渐,居安而思危”,“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小过不生,大罪不致”等等,这些思想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安全方面的问题仍有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从古至今,人们对安全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心。特别是近几年来,涉及高校和高校学生的凶杀、他杀、自杀等案件逐年增多,仍有不断上升趋势。例如:马加爵、薛荣华两起杀人案件使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使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同时,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大学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频频发生固然与严峻的治安形势等外部环境有关,但当事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当今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和高度开放的社会。随着我国的经济和世界接轨,教育领域也逐步和世界教育接轨。在校大学生的生活空间不断扩展,与社会各个领域的接触、交流也不断拓宽。在校期间,学生除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外,还要走出学校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甚至自谋职业打工赚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对缺乏社会经验尤其缺乏安全常识的大学生们,势必成为各种不安全问题和案件的受害者。所以,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有着迫切的必要性。

二、 大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国有法律,校有校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对青年的纪律教育,并把青年的纪律教育放在同理想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有了理想还要有纪律才能实现。他说,在革命战争年代,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今天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发扬民主的同时更是如此。青年学生正处在成长阶段,在自由与纪律中,前者青年人较容易接受,但对纪律方面就不怎么喜欢。要向青年人讲好、讲透个人自由的充分实现,同遵守必要的纪律是统一的。没有一定的纪律,任何个人的自由都是得不到的,讲纪律有利于青年人的顺利成长。

我们日常接触最多的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很多常用制度都编入了《学生手册》中,要自觉学习和遵守,善于用制度约束自己的行为。下面就日常接触较多的有关规定和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提醒同学们几点。

(一)门卫制度
1.出入校门应主动出示学生证(节假日期间和夜间要进行抽查)。

2.骑自行车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

3.携带物品或运载大件物品出校门要交验“持物出门证明”方可带出。

4.校门开放时间:早6∶00至晚上11∶30,无特殊情况不准出入。有些学生在熄灯后外出吃夜宵是不允许的,也不安全。

5.学生宿舍不得私自留宿。

(二)举办大型活动规定

学生举办大型活动要提前申请,并在保卫处备案。一般不允许搞跨校性活动,不邀请校外人员参加。

(三)关于禁止经商的规定

学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在校园任何场所从事营利性经商活动,也不得在校园内张贴散发商业性广告。同学们如发现校外人员串楼、串宿舍推销商品的小商小贩,要立即扣留,通知保卫处处理。

(四)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要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维护稳定意识

同学们在涉外活动中,要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遵守外事纪律,大学生还要自觉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同学们如果对教学、伙食、住宿等方面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反映,不能动不动就写大字报,采取过激行为。一是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二是过激行为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破坏安全稳定。

(六)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1.不要过量饮酒,更不准酗酒闹事。

2.不得参与赌博活动。赌博的主要危害是违反校纪、荒废学业,破坏同学间的团结,影响正常秩序,诱发犯罪。

3.不要动手打人或参与打架斗殴。年青人火气大,为一点小事就拳脚相加,结果产生的后果很不好,损害自身形象,妨碍内部团结,伤害同学之间的感情,易酿成伤害案件,葬送自己的前程。建议同学们遇到矛盾纠纷后:⑴冷静克制,切莫莽撞;⑵诚实、谦虚、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让风平浪静;⑶注意语言美,不要恶语伤人。俗语说“病从口入,祸从口出”。总之,遇事要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千万不可凭一时怒气和冲动动手打人,以免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

4.不准吸毒。一日吸毒,终生难戒,每一名大学生都不可染指。吸毒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摧残意志和精神,荒废学业,诱发犯罪,危害家庭和社会。

5.不准涉足淫秽物品。对于淫秽音像、书刊,大学生要坚决做到不看、不传播。网上的黄色信息也要拒绝涉足。

7.遵守交通法规,横穿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

8.禁止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叁』 天津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


天津市大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相关险种政策指南

第一部分 参保登记、缴费
【拓展资料】
1. 本政策指南适用的学生范围

在本市各级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学校)全日制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大学生

2. 参保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3. 2016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是多少?

每人每年83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政府补助730元。属于特殊困难身份的符合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的学生儿童,经所在学校认定,享受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4. 特殊困难身份人员有哪些?

①重度残疾人员。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残疾等级标准为一至二级的残疾人员。认定凭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②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认定凭证为《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③特困救助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享受特困救助的困难家庭人员,认定凭证为《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卡》。

④城镇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经街镇劳服中心认定,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认定凭证为居民身份证和街镇劳服中心开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⑤助贷学生。认定的凭证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 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以学校为单位参保,在所在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学生医保服务中心协助办理。

入学一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在获得助学贷款年度内申请办理退费。对于因死亡造成退费的人员,申报时限为参保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部分 医保待遇

1、享受待遇期限

享受待遇期限为参保缴费次年1月份至12月份,未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大学生,自当年9月1日享受待遇,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下一年居民医保待遇。2、待遇报销标准

项目

住院

门诊特殊病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含药店)

80%

65%

50%

二级医院

70%

60%

不报销

三级医院

60%

55%

不报销


起付标准

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定病治疗,或者发生两种门诊特定病,合并执行一个起付标准)


500元

最高支付限额

18万元

3000元


门诊特殊病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医药费如何报销?

一是联网报销。凭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只需交纳个人应付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二是垫付医药费报销。发生垫付医疗费用的,由现在就读学校负责统一归集垫付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转交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直接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报录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报销款转至社会保障卡账户。暂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在首次办理申报手续时,应到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垫付医药费所需材料是:


门(急)诊单据明细

圆角矩形:1.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3.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4.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急诊留观单据明细

圆角矩形: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急诊章)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盖现金收讫章、全额垫付章、急诊章)3.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4.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天津市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复印件7.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注:诊断证明书需写明“*年*月*日因***病留观,后由*年*月*日转入住院治疗。”

门诊特殊病单据明细

圆角矩形:1.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专用收据(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全额垫付章)2.天津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清单(盖全额垫付章)3.天津市医疗机构处方(盖全额垫付章)4.门诊特殊病登记表复印件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章或医保专用章)7.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住院单据明细

圆角矩形:普通住院所需材料1.诊断证明书(盖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2.医疗机构住院专用收据(盖现金收讫章、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3.住院病案(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盖病案室章)住院病案若为骑缝章,需上报全部病案4.住院费用总明细(医疗保险或医保专用章)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圆角矩形:返还原籍期间住院还需要1.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2.回原籍证明(学校开具盖学校章)3.原籍地户口本复印件本市转诊转院至外地还需1.转诊转院登记表(盖医院章、社保分中心章)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3.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异地急症住院还需1.病历复印件2.当地医院等级证明(盖医院章)3.诊断证明(盖急诊章)4.全额垫付情况说明(盖学校公章)


4、如何办理住院登记?

在定点医院住院就医,应当首先办理住院登记,确保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手续是:在联网医院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住院证,于住院当日(特殊情况可在住院5日内)在医院网上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办理参保人员住院登记。在未联网医院住院或因故不能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到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登记岗办理。

5、如何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

门诊特殊病患者在诊断定点医院由指定诊断医师开具《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审批表》,持社保卡、检查结果、审批表在医院医保科办理门诊特殊病登记。

6、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人员在四类情况下异地就医给予报销,一是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二是本市户籍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和非本市户籍已参保学生在原籍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三是外地长期居住已经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的本市参保人员;四是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埠住院治疗的.上述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回天津后按照垫付医药费用报销的相关程序办理。


意外伤害

1、享受待遇期限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享受期为参保当年9月份至次年8月份。参保大学生毕业离校在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发生意外伤害的,可继续申请意外伤害附加险理赔,由参保学校所属商业保险公司给付。

2、待遇标准

一是意外医疗:参保人员发生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二是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

三是意外身故:因意外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3、除外责任

不属于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报销范围的是:

(1) 有隐瞒、欺诈行为的;

(2) 自伤、自残、自杀的;

(3) 合法受益人主观故意造成参保人死亡、伤残的;

(4)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持无效驾驶执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造成伤害的;

(5) 酗酒、吸毒,或因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得影响而导致意外伤害的;

(6) 参保人员因堕胎、分娩、食物中毒、医疗事故、接受或自行护理导致意外以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流产的;

(7) 因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得行为导致意外伤害的;

(8) 赔偿责任应当有第三人承担的;

(9) 补偿责任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10)在境外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

(11)因突发疾病遭受身体伤害,经诊断为癫痫发作、精神病发作、病理性骨折或脑卒中的。
4、费用报销

学生儿童发生意外伤害后,由本人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联系所属保险公司为其办理理赔手续。所需材料为:


意外伤害附加保险金申请材料

一般材料

1、事故者身份证明 2、门诊病历 3、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

4、意外事故证明 5、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意外伤害

意外伤残

意外身故

特殊材料

1、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及诊断证明书

2、 医疗费用清单或处方

3、 检查报告单

1、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2、 残疾鉴定报告

1、 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身故证明

2、 丧葬火化证明

3、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法医鉴定书

4、 受益人身份证明

5、 受益人与事故者关系证明


服务管理

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承保公司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报案电话

咨询联系人

咨询电话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10

马经理

5858087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18

孙经理

24386903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90

郝经理

5812189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00

魏经理

278180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19

崔经理

58693077

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85

贾经理

2845622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22

丰经理

27827407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5511

刘经理

58817574

『肆』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万物都在生长,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可以接触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和知识,当然很多的知识也是根据我们长期以往的生活经验总结出来的,以下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1

犯罪心理学案例分析

李某,男,29岁,未婚,广西人,初中文化,原广州市朱海区一家湖北风味菜馆保安,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李某对同饭店的服务员小叶颇有好感,平时待她很是关心,还私下告诉过一些同事他对小叶的爱慕。不过,小叶对李某似乎不太钟情。

2004年5月28号凌晨与小叶在珠江堤岸散步时,欲吻小叶,小叶以李某有肝炎为由拒绝,李某连称自己的病“没关系的”,欲强行索吻,小叶嗔怒,为躲吻干脆翻过江边护栏边喊边退,李某当时也很紧张,但他不顾小叶离珠江已是几步之遥,更没想到小叶当时的恐惧,边招手哄她过来边朝她靠近,小叶一脚踩空坠入江中溺死。

一、该案件是一起过失犯罪案件

李某已预见自己亦步亦趋的行为可能发生小叶坠江的危害结果,却轻信自己能够避免,以致悲剧发生,此举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李某获得轻刑。过失犯罪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他与故意犯罪者的犯罪心理是不同的。

1、过失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危害结果的认识是不清晰、不明确、不充分的

2、犯罪人所追求的目的不是犯罪目的,也就不存在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

3、犯罪行为发生的心理机制是行为人消极心理品质在各种不利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产生的

二、李某过失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李某过失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定的偶然性。

1、情景因素。由于案发时间是在凌晨,地点在珠江堤岸上,过往行人极少,为犯罪的发生提供了较好的情境机遇。

2、被害人因素。受害者小叶是李某心仪对向,出于爱慕李某才强行索吻,以致犯罪发生。

3、生理因素。男性较女性粗心和大胆,喜欢冒险,注意力分散,因而过失犯罪的可能性大。

4、心理因素。李某工作较粗心马虎,为人懒散品质较差,容易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决定。

三、过失犯罪案件特征

过失犯罪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危害性较大,通常由行为人过度自信或疏忽大意所发,过失犯罪者一般有以下特点

1、注意的分心,行为人没有将其心理活动在必要的时间和空间内充分的指向和集中于应该指向和集中的对向。

2、粗心大意,行为人粗心、忽略、不注意、违反注意的义务。

3、激情和冲动,在激情情况下,行为人认识狭窄,理智丧失,往往不能正确的评价自己的行为预见行为的后果。

4、侥幸心理行为人寄希望于危害结果不会发生而不是采取措施积极防治,这是行为人认识上的错误,也是主观意志上的缺陷。

5、过于自信,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其行为可能发生的危害结果,却由于过度相信自己的能力自信能避免,最终导致过失犯罪

6、应激不良,应激是行为人在出乎意料的紧急情况下所产生的高度紧张的情绪状态,如果行为人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不能准确的采取符合当时情况的行为易导致过失犯罪。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2

“犯罪学”教学案例

1、石章碧盗窃案

流窜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南京等地,专门盗窃高等院校电脑,作案7起、价值7万多元的犯罪分子石章碧,不久前在南京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在看守所里,石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笔者根据他的供述整理如下:

落魄后的失足

1990年夏天,我从上海华东理工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湖北沙市农药厂工作,任技术员。当时24岁的我,凭着大学几年苦读学到的专业知识,很想干一番事业。单位建设600门的污水处理工程,我为它的运行试车和正常开车 ,加班加点,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得到了一些人的称赞。他们鼓励我说,你年轻、有专业知识,好好干,前途远大呢!然而,幼稚、气盛的我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失误,为此也受到领导的批评教育。

我竟认为是领导故意找岔子,拒不承认错误,有时干脆不上班。这样到了1993年9月,单位对我做出“自动离职”处理。

当时社会上巳时兴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按理说,我又没犯大的错误,仍可以找到比较合适的单位,继续用我所长,为社会服务,逐步实现人生的价值。然而,我试着找了一些单位后未能如愿。后来我来到武汉一亲戚家,到街上转悠后发现电脑生意红火,萌生了办电脑商店的念头。但钱从哪来?当时相到贷款,想到筹措,但都有困难,于是想到了偷。偷什么?电脑值钱,就偷电脑。哪儿合适呢?我首先选择了母校。

1993年10月,我来到了上海华东理工学院,白天进校后,夜里带着作案工具从三楼滑到二楼(二楼门关住),打碎窗玻璃后进屋拆下了一些电脑部件。返回武汉后,在电子一条街上卖得赃款3000多元。1994年我到北京理工大学伯斯特电脑培训中心,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电脑学习,操作培训。培训结束离开前,我偷了中心的一些电脑部件,也在武汉市出手,得款1.2万元。之后,我越偷胆越大。

诱 惑 如 蛇

我第一次在母校行窃时,进电脑间后坐了十几分钟。当时思想斗争很激烈,偷还是不偷,想到了“伸手必被捉”的警诫,想到了十几年的苦读,想到了名誉和前途;也想到谈恋爱、结婚没钱,在他人面前还是寒酸相,想来想去,禁不住诱惑终于下手了。

偷的时候难免胆战心惊,但偷了几次从未遇到过“险情”。揣着成千上万来得这么容易的钞票,我竟认为原单位那些拿死工资的人怪可怜的,我比他们活得好。

我想了想,自己走上这条邪路并且越陷越深,除了主观因素外,也有一些便于作案的外部因素:一是好进出。一些大学里光学生就上万人,近些年还有一些函授、自费、委培的,人多且杂,而且我熟悉校园生活,进出校门大摇大摆,谁也不怀疑。万一盘问,我也可以随口报出谎称要找的系名和学生名。

二是好得手。现在的电脑逐渐普及,学校、机关的电脑更是比较集中,但治安防范上不少单位重视不够。有的窗户夜间也不关,有的电脑室在二楼,可以攀水管而上,有的可以攀树而上。有的虽然门窗紧闭,但砸碎窗玻璃也没人警觉。那价值上万元的电脑部件,体积不大,放在挎包里别人也不容易察觉。三是好出手。第一交赃时,我拿着在大学读书时捡到的一张名片,自称是广州的一家电脑公司业务员推销电脑产品的。

当时武汉一家电脑公司经理问我有没有发票,我讲:“现在电脑板都没有开票,如果开票就不赚钱。”他就用现金支付给我了。之后每次销赃,也没遇到麻烦。

在盗窃当初,我还提醒过自己,自己是学理科的,应该相信侦查科学,准备偷满3万元就不干了。可是偷满3万元之后,利令智昏的我已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贪欲像蛇一样死死地缠住了我。以至滑向犯罪的深渊。

人生容不得贪婪和攫取

我的父母住在湖北省洪湖市的农村,父亲已67岁,我还两个哥哥。父母几十年中用勤劳的双手、负重的双肩和望子成龙的热切盼望把我们兄弟拉扯大,本指望我有所光宗耀祖,抱效国家和社会。可是我却辜负了党和人民多年的培养及父母近30年的养育,沦为人民的罪人,对国家是不忠,对父母是大不孝。特别是想到父母为我读书卖过房子的事,更是心如刀绞。

古人说:天道有常,不为尧在,不为纣亡。人生容不得非分之想和侥幸之念,人生容不得贪婪和攫取。我就是一个例证。

我已铸成大错,悔这已晚,我只想借此表达我认罪的态度和走向新生的愿望,请求政法机关能给我一个再生的机会。我在余生一定痛改前非,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国家、为社会服务。我深知自己罪行严重,我也准备接受法律的惩处。(朱进)

《犯罪学》案例分析题(一)

石章碧盗窃案

一、我国现阶段犯罪的特点与发展趋势怎样?(15%)

二、请根据作用机制的标准,分析石章碧的犯罪原因。(35%)

三、试论非道德现象与犯罪现象的关系。(15%)

四、试述犯罪预防的概念及其特点。(15%)

五、针对本案,你认为应如何加强犯罪预防工作。(20%)

一个大学生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

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一起罕见的恶性凶杀案发生在天津市一位大学讲师的家里。凶手是河北工学院八○级机械二系拖拉机专业的学生史建民,今年二十一岁。被害人正是他的老师——河北工学院计算机教研室副主任吴盘仁和他的妻子赵瑞。

史犯在行凶后跳楼自杀,但未摔死,被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五月二十三日判处杀人犯史建民死刑,并立即执行。

“重点保护伞”下的畸形儿

史建民一九六三年出生在河北省定县一个农民家庭里,七岁就上了本村的小学,二年级时成了班里的学习尖子。从小学到初中,他一直担任班长。他在自白书中叙述道:“我从小学到中学的全部生活,都是在被人赏识、宠爱、赞扬声中度过的。因此,我常常为自己高于他人而得意。”

一九七七年,史建民考上了县高中。学校分快慢班,史建民进入快班。快班学生的主攻目标就是考大学。从此,史建民成了学校、家庭和社会的“重点保护”对象。

他的父母同土地打了一辈子交道,期望着儿子考上大学光宗耀祖,于是尽量满足他的欲望,“只要念好书,卖房子卖家产也干!”从史建民的自述中看到:这种家庭教育给他的影响何其深。而这一时期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他的脑子里几乎是一片空白。史建民是这样写的:“高中生活是简单的循环;吃饭、学习、睡觉,除此之外,对一切都不闻不问。学习已经成了我饮食、呼吸以外唯一能接受的东西。”

史建民的小学和中学时代,他的文化成绩虽然优秀,然而,他却缺少当代青年对理想、对人生意义的正确认识。

上大学是为了“铁饭碗”

一九七九年,十七岁的史建民被河北工学院录取。当他接到大学录通知书的时候,并没认识到对国家和社会负责任,他只知道自己“是学校里高考总分最高的一个学生,全村四百户人家,我是唯一的一个大学生,有了金字招牌。”“同龄人恭维我,老年人夸奖我,亲人宠着我。”他觉得自己“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是“社会宠儿”,进了大学这个“培养工程师和科学家的摇篮”,今后注定“前途无量”,甚至愚蠢地把自己说成是未来的“高等华人”。

史建民进入大学以后,认定铁饭碗到手,前途不愁,再也无心苦读了,学习成绩开始下降,以后又因病休学一年。复学后,他从七九级降到八○级,可他仍住在七九级宿舍,同学们有时免不了开几句玩笑:“你是八○级的小弟弟。”这个中学时代就自命不凡的宠儿,从此置身于集体之外,我行我素。他有意躲避同学们,却又认为是同学们疏远自己。他时而高傲、自负,时而绝望、悲观,他摒弃政治学习,更谈不上改造世界观。

三年级时,他的学习成绩显著下降。他经常躺在床上看色情、凶杀、趣味低级的小说。听到七九级同学议论毕业、分配、职业和职称,他觉得“这一切对于我是那样遥远,我有些绝望……”可又一想,“好歹我还是个大学生,将来还可以有个大学毕业的文凭,有个工程师的头衔。”于是,他继续混日子,想侥幸通过毕业考试。

希望破灭以后

一九八四年一月,史建民参加“计算机与算法语言课”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二月补考一次,仍不及格。学校规定四月份还有最后一次补考机会。在这一段时间里,同学们催促他抓紧复习,他听不进去;上课他不专心听讲,下课抄同学们的作业;晚自习时间,他躺在床上看小说;计算机课上机实习,他没去过一次;老师指导复习,从没见过他的影儿。

他怀着侥幸心理,等待任课教师吴盘仁在判分时“手下留情”。四月五日下午,史建民又补考一次。当晚,他找到吴盘仁老师的家,暗示吴老师,“别和我们过不去”。四月八日上午,史建民再次来到吴老师家,得知自己的补考成绩又不及格(据事后了解,史建民还有两门功课不及格)。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四年中如有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发给结业证书。”

按照史建民的思考逻辑:上大学=前途无量,取得毕业证书=有了铁饭碗。如果领不到毕业证书,他的一切如意打算就全都破灭了。整整一个上午,他在吴盘仁老师家纠缠不休。他对吴老师说:“我上五年学,最后连毕业证书都拿不到,回家还怎么见人?”吴老师耐心地说服教育他,鼓励他,说“即使没有毕业证书,只要努力,也能干好工作。”

史建民不听规劝,问吴老师:“难道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吴老师坚定地说:“你只考了三十八分,我怎么能给你提到六十分呢?我如果这样做,对你、对学校、对国家都是不负责任的。”史建民在吴老师家中软磨硬泡到中午,吴老师始终耐心地帮助他,开导他。

同时,坚持一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拒绝“送分”。临别时,吴老师还安慰史建民说:“你先把以后的几门课考好,把毕业设计搞好,毕业设计搞好了,再找我一次。”四月十日,吴盘仁老师向系里汇报了史建民补考的情况,并且对系副主任说:“农民的孩子上学也不容易,能不能再给他一次补考机会。”

在以后的二十天时间里,史建民情绪反常。同学们每天都在紧张地复习功课准备考试,而他不是睡觉,就是伏在桌上写“自传”,他写到:“本想以大学毕业作为今后生活的资本,这条路走不通时,还有什么路可走呢?”“人们会看不起我,嘲笑我,认为我无能,不值得重用,我将永远抬不起头来,一辈子永无出头之日。”

这个不认真学习,想混一张大学毕业文凭,以此攫取个人名利地位的人,当他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不断膨胀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主宰了他的灵魂。他在个人主义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史建民竟开始了毫无逻辑、毫无情理地近乎禽兽的思维,竟把一切怨恨归咎于老师,并用极其凶残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老师。

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的案例3

犯罪心理学分析

犯罪心理学分为七种分析方法

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心理测验法

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数量统计分析法

一般犯罪心理学是用来分析大的走私案件

或者是离奇死亡案件之类的悬疑案的

犯罪心理学对案情的帮助很大

它可以给案情提供一套模拟的作案人员的心理活跃动态

甚至犯罪心理学专家可以根据你的言行

初步断定你是不是作案人员

可以把嫌疑犯缩小的最低这样审案的时候也对案情有很大的帮助

目前在中国“心理学科目”都是比较冷的专业

跟欧洲国家相比中国的“心理学科”目前不被重视

但是中国的经济和地位都在飞速的发展

不过“心理学科”在中国早晚也会成为一大热门行业

『伍』 如何加强青少年自护教育

防止校园伤害 加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

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几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
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
小明是某省重点中学的优秀生,在一次放学的路上,被迎面而来的大卡车带出十余米,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就这样离开了人间。近年来,中小学校发生像小明这类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的一大杀手,而由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危房倒塌、溺水、网络犯罪等意外伤害带给校园和青少年学生的惨剧则实在太多:
2003年,辽宁省海城由于饮用有问题的豆奶致使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
2003年,北大、清华校园餐厅发生令人震惊的爆炸案;
某市组织一群学生参加体育加试,由于汽车严重超载,导致车祸,掉下深山的孩子多数无法生还;
在某省一学校的晨会上,上千名学生在楼梯争相拥挤,不幸造成28名孩子被挤死,59人受伤......
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频发
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000年,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就是说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01年至2002年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14岁以下少年儿童的第一死因。
在对全国11个城市4.3万余名中学生进行的调查显示:非致命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为24.1%,其中造成身体损害的占1.64%,永久性伤残的占1.01%。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几种之多:包括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这些都时时威胁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由团中央、教育部、公安部、全国少工委主办的“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活动组委在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10个省市进行的关于中小学生安全问题的调查显示,家长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依次为:学校占51.44%,公共场所占36.32%,自然环境占10.44%,家里占1.8%。这一调查表明,学校竟成为家长们最担心孩子受到伤害的地方。
诸多因素导致意外伤害
近年来,各地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外受到意外伤害的事件不断发生,媒体曝光率不断增多。这既有部分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对该项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低、责任不落实等原因,也有基础设施差、条件简陋,致使隐患较多。而除了上述原因外,引起安全事故的因素则值得深思。以海城豆奶事件为例:学校甚至教育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吃“回扣”,不惜将非指定单位的豆奶引进让学生饮用,结果导致近3000名学生集体中毒。在这里利益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应该说,学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下已不再是一片净土,社会上的许多不良风气在学校也都有所蔓延。
而如网络犯罪、吸食毒品、艾滋病等新型犯罪,也正在逼近青少年。目前,大量青少年逐渐成为吸毒、艾滋病、“黑客”等犯罪的主角,新型犯罪把青少年推到了犯罪的最前沿。
孩子本来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相对而言他们在学校停留的时间长,如果学校对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加上管理工作漏洞多,势必会造成安全问题。如此,又怎能让家长不为孩子的安全担心呢?
意外伤害令素质教育推进难
天津市著名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南楼中学,曾经出过这么一档子事:在一节体育课中,学生被分成两拨,一边是铅球测验课,一边进行排球训练。练习中,排球突然飞向铅球区,一位学生赶过去捡球,不料被掷出的铅球砸中脑部。所幸抢救及时,该学生脱离了危险,且没有留下后遗症。但此事给学校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加之媒体的大肆炒作,如今校方是谈虎色变。
该校副校长赵祝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安全是校长们最关心的事,一旦出事就人命关天。因此,我们特别强调安全问题。现在学校有的体育教师砍掉了一些“危险”项目的教学内容,有关部门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北京市通州区后南仓小学校长肖金如坦言,现在校长们大约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放在校园安全上,生怕出事,一有时间就到处看,排查事故隐患。肖校长认为,校园安全怎样强调也不过分。结合学校多年的实践,肖校长指出,安全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加强这方面的教育,使其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
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为学校工作带来了不可回避的难题。据宁波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学校安全事故已成为困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集中精力加快教育改革的突出问题。该局提供的材料显示,近两年该市就分别有90名和8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
某省教育厅副厅长在一次会上说,现在一些学校组织郊游等活动需要签保证书,出了事谁签字谁负责,这样一来谁都不敢组织这类活动了。如此,素质教育怎么推进?面对现实这位教育厅副厅长显得忧心忡忡。
不出事就行;出了事也别找校方;谁出事谁负责!现在不少学校在许多学科上都存在“因噎废食”的现象,正所谓“安全第一牢记心,素质教育抛脑后”。
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危害
某农村校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小学生在桥上遇到了一辆马车,不知避闪的小学生慌乱中只好跳下桥去,结果被湍急的河流卷走。类似这样不该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屡屡在校园发生。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认为,80%的意外伤害可以避免。他指出,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青少年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弱,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多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多次发文件、下通知,三令五申要求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可以说对校园安全和安全教育都非常重视。前不久,教育部部长周济在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指出,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为了扫除校园安全隐患,目前,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2004年的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教育部同时要求,通过教学计划的调整,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执行方案。
实际上自1996年起,我国就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1年,我国还发行了电视教育片《与安全同行》;今年,中国教育报刊社等单位联合摄制并发行了我国首部青少年安全教育影片《关爱明天》;不少地方以主题班会、墙报、小广播的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这些都对中小学生避免意外伤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4年新学期伊始,青岛市就加强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并明确提出:全市中小学要创建“平安校园”,保校园宁静,让孩子平安。
该市全面启动的“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将针对近年来威胁孩子安全的校舍、消防、交通、饮食、传染性疾病以及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等不安全因素,推出一系列措施。一是迅速联合公安、交警、城管、防疫等部门对全市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确保校园及其周边安全。二是告诫、提醒家长对学生、幼儿加强安全教育。三是针对学生和幼儿身心特点,让学生、幼儿通过查找自己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自我教育。四是进一步完善四项安全制度。即,完善校园安全应急制度、校园安全自检制度、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和校园安全报告制度。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在立即妥善处置的同时,于第一时间上报,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不良影响。
青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杜小悌告诉记者,打造教育系统“平安校园”,确保青少年安全健康,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生活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祥和,保护中小学生安全,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尽管安全教育在不少地方得以开展,但让一些教育界人士感到忧虑的是,目前在大多数中小学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
校园安全立法迫在眉睫
近些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校园安全成为诸多代表共同关心的问题。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大鹏代表在议案中提出,长期以来,涉及亿万师生安全、学校稳定、保障校园正常秩序的学校保卫工作无法可依,这与依法治校的要求不相适应。他呼吁,尽早制定《校园安全法》。
贵州人大代表周德芬在几届人代会上都呼吁制定《校园安全法》。她说,校园安全事故在所难免,因为缺乏法律参照,学校、学生、老师与家长常常在事故原因、责任分担、赔偿范围与额度等问题上纠缠不清。为了避免麻烦,有的学校干脆大白天紧闭校门,限制学生出入,必要的课外实践、课外活动也能免则免,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学生的活力。另外,学生走出校门后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分担?一系列问题期待法律给予说法。
教育界人士普遍认为,在增强学校、家长、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的安全问题,必须通过校园安全立法,以法律特有的强制性、权威性,来规范校园安全管理行为。从事多年教育法制工作的谭晓玉老师说,学校是育人的场所,需要稳定和良好的秩序,可是目前的校园安全状况却令人担忧,制定相关法律迫在眉睫。
有关人士呼吁,校园安全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明确校园安全主体,建立健全校园各类安全机构;特别要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并采取有力的措施,保证规范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及师生安全万无一失。
需要指出的是,2001年上海出台了我国第一部《上海市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赔偿办法》,200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后各省市都相继出台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这些法规的相继出台为校园筑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教育、保险联手保平安
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联合编写的《学生安全教育与保险知识手册》在去年的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这一天送到了全省3万多中小学生的手中。据介绍,该手册从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两个方面,宣传普及安全、保险知识,采取问答形式,深入浅出,生动活泼,非常适合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增强他们自我防范、自我救护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了实用便捷的保险指南。
原国家副总督学郭福昌介绍说,解决校园意外伤害事故比较好的途径是给学生上意外伤害险,这对于家长和学校都有好处。他指出,中小学生保险体现的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特点,让中小学生投保是规避和转移校园安全风险的最好方法。他认为,买了保险,孩子没事保个平安;如果孩子出了事,可以获得一部分赔偿。从这个角度讲,还是非常有益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云晓强调,保险业可以完善对学生意外伤害的保险制度,提供更周全的,更有效的服务。他认为,中国的保险业还很不完善,但通过保险来达到有效的社会保障是国际惯例,也是人类的明智之举,我们似乎别无选择。
据了解,重庆九成以上的家长主动购买学生团体保险。以该市南岸区为例,某年南岸区在校学生发生疾病、意外伤害、意外死亡等事件1879起,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金额达112万多元。
2001年上海市教委为全市3000所中小学校的学生投保了“校方责任保险”,该险将为每个学生提供每年累计最高20万人民币的校方责任赔偿,若学校发生重大集体事故,每个学校每次最高理赔累计可达到350万元。
链接:美国学校安全教育及启示
学校安全问题是世界性的教育难题链接,已经成为世界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美国为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制定了积极的防范措施。
1.把学校安全作为学区的一项任务
美国政府认为学校暴力与教育任务是不相容的,保证学校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美国制定的防范措施来看,保证学校安全不仅仅是学校自己的事情,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司法部门、社区组织、社会媒体、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努力和支持。这一提议得到了学校董事会和法院的支持,他们认为,如果学区的任务不包括学校安全,那么学校的工作也就难以保证学区的安全。
2.不同的学校要制定不同的安全计划
学校安全计划要依据学校教育对象的年龄特征、学校所在地点等主客观条件来制定。学校管理工作可以概括地分为计划、实行、检查、总结四个阶段。学校应将制定安全计划作为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实施安全计划,包括规章制度的制定,对教职工工作状况的检查、监督,对学校工作督导评估以及此后的总结反馈等,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列入日程。
3.与其他社会力量形成协议
美国认为校董会和学校行政人员不可能独自维护学校安全,因此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协助。保证学校安全不能等事故发生之后再来检讨事故发生的原因,而应该采取积极的行为防患于未然。积极的行为有多种表现方式,无论哪一种方式都应反映教育者的主动性。
4.制定危急情况管理政策,进行学校安全训练
美国要求每一所学校和学区都要有一个可操作的危急情况管理计划,包括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协调法律实施部门、社区危急情况服务部门和媒介部门等。但仅靠计划和书面协议是不够的,还要体现在长时间训练之中,使学生和教师知道怎么做,同时学校设施的建设也要对此有充分的考虑。
5.在学校中公布危险性的境况和人员
学校公务人员要注意学校和学校附近的危险性人员,同时要注意具有危险性的学生的转入或在学区内的就学。总之,保证学校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学校没有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便无法论及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
6.保持与学生的接触
美国督导者总结认为,当糟糕的事情要在学校发生时,学生总是说:“我担心这种事情发生”。这表明,如果你知道了学生担心的事,就可能防止悲剧的发生。因此,美国要求教育者在学校中进行走访,与学生交谈,观察学生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忧虑,并要鼓励家长和教师去做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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