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博士招生目录
『壹』 全国哪些高校有社会学博士点
截至2006年1月25日,教育部发布的第十批学位授权学科名单显示,全国共有16个高校拥有社会学博士点。这些高校包括北京大学(1985年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1985年批准),中国人民大学(1993年批准),南京大学(1996年批准),南开大学(1997年批准),中山大学(1999年批准),上海大学(1999年批准),清华大学(2001年批准),武汉大学(2001年批准),吉林大学(2001年批准),华中师范大学(2001年批准),复旦大学(2005年批准),厦门大学(2005年批准),华东理工大学(2005年批准),华中科技大学(2005年批准),以及河海大学(2005年批准)。
此外,共有6所高校设立博士后流动站,这6所高校为北京大学(1988年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1998年批准),中国人民大学(1998年批准),南京大学(2003年批准),南开大学(2003年批准)以及上海大学(2003年批准)。
另外,北京大学拥有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一(2000年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则拥有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同样是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0年批准)。
北京大学与中国人民大学在社会学领域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在1988年与2002年被认定,而中国人民大学的国家重点学科在2002年被认定。
『贰』 全国哪些高校有社会学博士点
在中国,社会学博士点共有16个,其中包括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上海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河海大学。这些院校在1985年至2005年间陆续获得了社会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社会学博士点的设立,为我国社会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也设在这些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和上海大学。这些博士后流动站的设立,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社会学研究的水平和影响力。
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社会学学科还被列为国家重点学科,分别在1988年和2002年获得这一荣誉。这表明这两所高校在社会学研究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