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大学生是是企业的
『壹』 企业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 企业有什么好处 免税
我国当前对企业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没有优惠政策,也没有免税规定。
应届大学毕业生,即将毕业的大学学生。当大学学生进入其教育层次中的最后一学年的时候,这一年当中,该学生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大学学生分大学本科和大学专科,即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和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
实际上,当前应届大学生是企业招聘员工的主流,每年,我国有几百万的应届毕业大学生,根据我国2013年录取的大学生即为680万,也就是说这一届的大学生在2016年和2017年毕业的大学生每年将维持这个数量。
这样大规模大学生就业,对国家就业形势确实是形成很多的压力,能够解决就业已经是需要全社会千方百计进行分流和安置,包括增加各种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加就业岗位,如果再给予税收的支持,恐怕国家财政也是无能为力。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按月退还增值税,当月已缴增值税不足退还的,可在当年已缴增值税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当年以后月份退还。当年应纳税额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当年应纳税额为限;当年应纳税额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税限额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税额为限。纳税人当年应纳税额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人当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当月实际安置残疾人员人数×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的次月起,随纳税申报一并书面申请退、减增值税。”
『贰』 在校大学生可不可以做企业法人
不可以,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即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纳税,消费,投资,发起或接受诉讼,参加社会活动等。
企业法人登记过程中,需要确定一个自然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
(2)企业的大学生是是企业的扩展阅读: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中国一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要求作了规定。
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法人具备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法人应具备的最重要的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