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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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分数
一、分数线
根据学校2017年博士生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外语不低于45、专业基础和专业课不低于60,且复试成绩不低于60。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面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录取原则
考生拟录取以综合成绩为依据。综合成绩=初试成绩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调档要求
1、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
2、普通招考(含招生资格审核制)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其中考生为应届硕士毕业生的须在6月5日前将档案直接转入录取学院;考生为非应届硕士生的须在5月15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学费和奖助学金
所有录取的博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按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执行,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学制收取。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博士生设立学业奖学金(标准:1万元/人.年)和助学金(标准:1.5万元/人.年)。
六、体检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