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大学生创业
Ⅰ 潍坊大学生创业贷款能贷多少
根据《关于实施潍坊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潍政办发【2011】33号),以下内容供参考:
1、对于创业大学生,潍坊市加大了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取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户籍地和生源地限制,以创业所在地为依据。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了8万元。
2、凡在潍坊市中心城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自主创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和毕业5年内(含已创业)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或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个人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Ⅱ 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
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如下: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 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
监督管理如下:
1、每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享受1个周期的补助政策,补助期限内在潍坊市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可接续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期限累计计算。补助期满后,在潍坊市域内变更工作单位或离潍后又回潍工作的,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2、各级各单位不得虚报、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对补助期内离潍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通知人社部门,移出发放计划,停止发放补助;
3、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要实事求是提供申领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的单位,一经查实,5 年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骗取的补助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的个人和申报单位负责人,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资格,纳入失信人才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请潍坊市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核单位要安排工作扎实、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不严或违规审核,造成恶 劣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