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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本科生旷课达21到40

发布时间: 2025-05-26 23:23:14

1. 大学旷课一般是什么处分

得看复旷课多少。
各学校不大制一样。我们学校的规定,我给你摘一点来吧,太多了。
《XXXX学院学籍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五十三条 学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三)未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且无正当理由的;

我校的《教学管理制度汇编》教务处2010年10月版的:
《山东交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鲁交院发[2010]34号
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三条 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按实际授课时间计):
(一)6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二)7-18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19-30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31-49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五)50学时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这位同学,其他情况你可以登陆各校教务处或是学生处网站,一般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如果没有的话.可作如下处理:
一、你是大一新生,请打学生处电话问,因为大一新生的学籍归学生处管。
二、否则,请打教务处电话咨询。
当然,以上是我们学校的情况,各校情况是不同的,包括学籍管理的归属也是不尽相同的。

2. 本科生如果一个月没去上课会不会被开除

如果你有一个双胞胎姐妹的话应该不用太担心

3. 本人由于念书期间不守纪律,逃课过多,屡教不改,致受到学校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出社会后跑到北京当保...

是属于行政处分的。
这是我们学校的你可以参考下:
北京化工大学学生违纪行政处分条例

(北化大校发[1997]061号文)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我校设有下列六种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第三条 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坚持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触犯法律,受到刑法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一) 处以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处以罚款和警告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六条 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个人财务者:
(一) 价值在200元以内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 价值在200元(含2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 多次作案,价值不足200元者,视情节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多次作案,价值累计在2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 曾因偷窃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又重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 盗用或伪造他人证件冒领财务者,除追回财务外,给予记过、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七) 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 故意为作案者提供信息、工具或进行掩盖等活动者,加重处罚,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故意损坏公共财务、破坏公共设施者:
(一) 故意损坏公物价值不满100元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处分。
(二) 故意损坏公物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损坏贵重物品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 毕业生离校前,故意损坏公物和设施者,加重处罚,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八条 窝赃、销赃或明知是赃物而购买者:
(一) 窝赃、销赃价值不满10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 窝赃、销赃价值100元以上,不满2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窝赃、销赃价值200元以上,不满3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 窝赃、销赃价值3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五) 购买赃物者,依其价格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 走私、贩私、非法经商和非法倒卖者:
(一) 走私、贩私者,视走私、贩私的物品及价格,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 非法经商、非法倒卖者,视性质及获利情况,给予警告直至留校查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 禁止参加社会上的传销、直销等营销活动。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擅自倒卖或非法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视情节和造成后果的程度,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肇事、策划或参与打架、作伪证、为打架提供凶器者:
(一) 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文字挑逗,用各种方式引起事端)
1. 虽然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2. 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3. 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4. 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 唆使他人报复打人者,不管动手打人与否,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6. 鼓动他人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对证人报复、威胁或动手打人者,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
8. 不遵守公共秩序,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则,不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发生争执并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9. 带头起哄、破坏公共财务、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造成很坏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 策划者
1.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财产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
2.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公物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策划或引入非本校学生打架者,分别按上述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三) 打架者
1. 动手打人,造成一般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
2. 动手打人,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动手打人,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持械打人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 先动手打人者,加重一级处分。
6. 累计打架二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参与者
1.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殴斗事态发展并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打架后,纠集他人报复或寻衅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 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者
1. 根据造成伤害后果程度,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六) 作伪证者
1. 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犯有(一)至(五)条款之一,同时作伪证者,加重一级处分。
(七) 打架后,不通过组织解决,“私了”勒索财物者,加重一级处分。
(八) 犯本条两款以上者,分别裁处,在最高处分上加重一级处理。
(九) 凡因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一律负担伤者医疗、护理等必要费用,并赔偿受伤者经济损失。
(十) 打人致伤不按管理部门裁定(数目、时间)交纳赔偿或罚款者,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一条 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一) 在校内或实习地打麻将,除没收麻将牌外,给予记过处分。
(二) 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给予记过处分。
(三) 为他人提供 赌博场所或赌具者,为赌博放风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 酗酒或酗酒闹事者
(一) 酗酒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屡犯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 酒后肇事,按照相应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三条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结婚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四条 有流氓行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道德败坏,或其它不检点行为者:
(一) 卖淫、宿娼或介绍、收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窥看、滋扰等流氓行为者,初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非法同居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集体宿舍留宿异性、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同宿舍其他人知而不报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 无正当原因夜不归宿的学生,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六) 在厕所乱写、乱画、乱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七) 有不检点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或吸毒、贩毒者
(一) 收看或收听淫秽书刊、光盘、录相、录音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 传播、复制、出租淫秽书画、录相带、录音带、光盘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或贩卖毒品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 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一次无故不按时注册者,全校通报批评;两次给予严重警告;三次给予记过处分。逾期两周无故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迟到、早退、旷课者
(一) 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学时论。
(二)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学时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三)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八学时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四)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十六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二十四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三十二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七)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十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八)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五十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考场纪律者
(一) 违反考场纪律视情节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违反考场纪律构成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 请他人代考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四) 替他人考试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五) 在随堂测验、实验中,请或替他人代做者,视清洁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以及各种集体活动秩序者:
(一) 初犯或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为首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 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查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 在食堂加塞起哄者,给予通报批评,不听劝告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在考试成绩、奖励、毕业分配等方面,因个人愿望或要求得不到满足,对教师、干部或管理人员进行侮辱、威胁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 隐匿、销毁、私拆或冒领他人信件、包裹或汇款单等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 煽动或组织他人罢课、罢餐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条 破坏环境卫生,妨害校园管理秩序、影响学校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者
(一) 在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禁烟区内吸烟者,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故意损坏草坪、花卉、树木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 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讲座、报告等公共集体活动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在建筑物、课桌等公物上乱涂、乱写、乱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 在学校张贴(公共广告栏除外)各种录相单、广告、通知、海报、启事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六) 在学校散发电影、录相单等宣传材料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 承包电影、录相者,给予记过处分。
(八)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穿着、蓄留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服装、发式,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累计出现两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纪律处分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凡受行政处分者,同时给予下列处罚:
(一) 停发其享受的奖学金。
(二) 接受国家贷款者,停止其贷款一年,确有悔改,进步表现,可重新申请贷款。
(三) 一年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一切荣誉称号。
(四) 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第二十四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间有较好的表现,可按期解除;有立功者,可提前解除;表现不好或重犯错误的学生,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班学生,不能在毕业前给予解除者,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一年后,由工作单位鉴定,学校同意后,换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在处分决定下达前,由被处分人所在学院将处分决定意见书面通知被处分人,被处分学生如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书三日内,向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处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复审并给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 处分决定的批准权限和报批程序:
(一)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处理时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分要恰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要进行复查。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寄给学生家长。
(二) 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讨论,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公布。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须学院提出意见,经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审批,报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备案。
(三) 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几个学院的学生时,由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四) 在调查事件过程中,根据需要,学生处有权责令当事学生停课协助查清事实。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应给予行政处分的,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学生处。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
希望采纳

4. 大学旷课会怎么样

学分: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在某些大学中,学分也变成了评价学生优秀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

5. 学校有关学生旷课的处分规则有哪些

旷课,即逃课,又叫翘课,通指无缘无故没有任何缘由而不去学校上课。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学生旷课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一

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系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XXX等35名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常无故旷课,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根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经济管理系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现决定给予XXX等5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黄柱豪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玄礼等22名同学警告处分。受处分的35位同学如果对处分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无异议,所有处分决定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报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处、教务处。抄送:各班级班委。

经济管理系

十二月六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二

学生家长/监护人:

本学期, 同学从第 周至第 周,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 节,根据教育部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我校的《关于学生旷课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处理,该生必须由家长/监护人领回家教育两周,时间为:第 周星期 至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领回家教育期间,家长/监护人必须对该生进行严加管教,使之端正学习态度,并于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送该生来校到班主任处报到。如果该生仍不听老师教诲,将由家长/监护人领回继续教育,直至接受老师教育为止。

违纪学生 签 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班 主 任 签 名:

年 月 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三

各学生班级、各系、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学院第2-5周《课堂考勤督察通报》,依据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科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我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研究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对2-5周严重旷课的16名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具体名单见后)。请各辅导员和班主任传达此文件至全体学生,并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学生本人,同时对重点学生进行重点谈话,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3月26

6. 大学旷课一次,会有什么后果

1、逃课首先会影响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率。

我们都知道,大学里老师讲课都是按照相应的教学进度,不可能每天都讲同样的内容。这就意味着那些逃课的学生会错过那天老师讲授的知识,尤其是错过专业课上的知识,因为想要多睡会儿觉、多玩会儿游戏、多出去逛会儿而错过专业知识,最后大学几年下来,什么也没学到,这就得不偿失了。

2、逃课还会影响学生个人的评优评先。

有的老师或者班委还会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会作为最终考核的内容,如果旷课次数过多,会影响自己的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严重者可能会挂科,一个天天逃课的同学怎么能获得评优评先的推举资格,这对其他同学来说也不公平。

3、此外逃课还会让自己错过一个结识“大咖”的机会。

能留在大学里边任教的老师一般都非等闲之辈,他们大多是那个领域有一定权威的专家,所以如果能认识这样的老师对自己以后的发展还是有一定作用的。或许毕业以后,自己再也没有缘分遇到像大学老师这么厉害的人,接下来的一生将会碌碌无为、平平庸庸。

4、自己大学拼搏的状态可能就因为一次逃课而土崩瓦解。

有的同学逃课之前可能一直特别努力,对自己的专业学习也很用心,但是偶尔逃过一次课后,会感觉逃课在寝室睡觉或打游戏的感觉还特别舒服,接着思想上就会懈怠,感觉逃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样的同学很多,很多同学都倒在了“第一次效应”里。因为逃课,而影响自己的大学状态。

5、最后,逃课的同学心里或多或少都有几丝歉意和愧疚感。

这种感觉有对自己的、也有对父母的。有的同学逃课之后“良心发现”,感觉抱歉,有些愧对自己的前途。同时,父母花那么多钱送自己来读大学,希望孩子能更有出息,,对孩子读大学全力支持,自己却整天逃课,有愧于父母的期望,便陷入一阵阵煎熬之中……

(6)一学期本科生旷课达21到40扩展阅读

旷课处理:

1、拓宽思维领域,完善学分政策、制度

大学的教学已经从过程学习转化为目标学习,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在其中得到提高,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则应是上课的最大动力。用制度来约束学生是应该的,但是不能把依靠制度作为督促学生上课的惟一原则。

使学生有了更大的学习主动权,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自修部分课程,获得更多的知识,拉开差距,学与不学不一样。但其前提条件是教管部门要大大强化对教师授课的监管和对学生课业的严格科学的检测、考核,于教于学都不可再混日子。

2、改革考试方法,重塑评分系统

原有的考试方法是教师划重点,考笔记、考书本,以知识记忆为主,使逃课的学生投机取巧得以过关,甚至得高分。考试要以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为主,考试内容灵活,而不仅仅局限于笔试这一种。

鼓励学生挑战权威,鼓励学生打破旧的条条框框,独辟蹊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思考问题,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适应未来竞争的要求。

3、明确培养目标,加强学习指导

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培养什么人的问题。针对当前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完全形成,易于受外界影响、过于功利的市场取向的现状,引导学生把尊重老师劳动、遵守纪律与自我发展和谐地统一起来、把个人的目标与国家、社会、集体的目标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积极主动去学习。

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应该帮助他们制定课外学习计划,引导他们合理选修力所能及有利于强化特长和提高综合素质的课程。还可根据学生的时间、水平、能力等情况,引导他们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团队素质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团队素质是高等学校永恒的主题,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培养人才的关键;师资队伍建设是根本的建设,教师素质提高是教学质量提高的根本保证。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以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

同时,为教师创造进修的机会,倡导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为教师创建一个宽松、和谐、有序、进取的工作环境,改善教师的待遇,更好地调动和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只有使大多数教师的水平提高了,才可能增强授课对学生的吸引力,从根本上解决学生逃课的问题。

5、严格规章制度,形成良性循环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有令不行,规章制度也就形同虚设。严格学生的考勤制度,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监督是解决学生逃课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要检查讲课是否有针对性,备课是否充分,内容是否有新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是否先进,是否有助于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批判精神的培养。

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有效防止学生逃课。更应加强对学生组织纪律性的教育,把学生逃课与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挂钩,使学生做到有事请事假,有病请病假,自觉遵守组织纪律。

6、加大国家重视力度,确保教育稳步发展

教育市场的功利性趋向,从教育机制的本身凸现出来。许多民营资本的引入,一方面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资本本身的趋利性的特征,要实现它保值增值的功能,教育不可避免的成为一种产业。

市场本身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教育本身的微利性乃至公益性相矛盾,促成教育产业化,造成教育市场的短线投资、急功近利。办教育,国家要舍得投入。只有这样,学校才能更加安心教育、教师更加安心教学、学生更加安心学习,逃课现象也将得到一定程度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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