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A. 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 #考博# 导语】 从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获悉,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素质、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及其他在报名前未能拿到硕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字、本人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证明。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一)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拍闭悉。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推免生接收阶段,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应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于次年秋季学期办理博士研究生入学手续。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的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的遴选工作面向研二、研三的在学硕士生,春季学期的遴选工作主要面向研一的在学硕士生。
(三)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优秀考生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招生工作每年度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当年的秋季学期和次年的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为面上招生,面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春季学期为补充招生,面向所有报考类别的博士生。
五、报考类别及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允许更改。
(一)非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指入学时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没有工资收入的博士生。此类博士生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入学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学校各类奖助政策,录取前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考生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按照定向协议就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与学费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实行全面收费。我校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1万元/年。
六、资助体系
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态启博士生,学校设立助学金、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管、助研)等多元奖助政策,提高博士生待遇水平,其中,助学金和助研津贴每年每生不少于2.9万元,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获评学生每年3万元,设立“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0.8-1.5万元(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七、其他说袭乎明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学生证)及本科和硕士的学历(学籍)情况。所有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均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 ),按要求提前进行在线或书面学历(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八、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部信息均在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http://yzb.hrbeu.e.cn ),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有关报考、录取等事宜,请咨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有关研究方向、导师情况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孔老师 马老师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B.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三个项目。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并且应为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型号、重大工程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二、招生计划及方向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计划30名,依托学科如下:
(二)“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亩岩销招生计划共20名,具体招生方向和导师如下:
三、报名及选拔
(一)邮件报名
考生请于2021年5月20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姓名(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在“项目名称”后+合作单位名称+姓名)。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1年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招生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网上报名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将全部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于2021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培养方式
1.“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0版工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获得硕士学位的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2021级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颁发工程博士毕业证,并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
4.“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学费:第一学年40000元/人,第二学年及以后基本学制内每年20000元/人。
(二)“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迅游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和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枣岁”博士按照对应学科的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八、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材料邮寄地址:
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报考学院工作地点”邮政编码:100081。
良乡校区:北京市房山区北京理工大学良乡校区+“报考学院工作地点”邮政编码:102488。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781。
学校主页: http://www.bit.e.cn 。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 http://grd.bit.e.cn 。
C. 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 网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获悉,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租配判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5.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学历教育硕士生且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1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0分,或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2)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含)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选拔方式及安排
我校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将在全部招生单位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和全日制工程博士(非定向就业)。选拔方式及安排将由各招生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另行通知。“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等专项计划招生详见后续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招生计划的招考工作与此次博士招考工作一起进行。
三、报考程序及要求
普通招考报名安排参照《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弊改)报考指南》。
四、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毕业后自主择业者。
2.定向就业:少数民族专项计划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订相应少数民卖档族专项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其他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我校录取定向就业名额控制在总录取人数的10%以内,且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五、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
被录取的考生应于2021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本直博、硕博连读基本学制为6年(含硕士),最长不超过8年。
七、学费及奖助
按照教育部相关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其中,博士(含“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详见《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八、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4.考生可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查阅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情况,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咨询有关招生情况。(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为兼职博导,标注#的为双学科导师的第二学科,标注△的为新增博导)
5.双学科导师的招生计划在第一学科,第二学科是否有招生计划在录取时由导师与相关招生单位协商确定。
6.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7.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