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贩卖银行卡
❶ 关于大学生听信同学办银行卡成犯罪嫌疑人一事,你怎么看
大学生听信同学办银行卡成犯罪嫌疑人,我觉得这个大学生的行为非常的乌龙,所以应该提高自己的辨别意识,千万不要提起身边的任何一个人,要有自己的主见,在做决定时提高自己的自主意识。
❷ 银行卡黑产盯上在校大学生 ,年轻人外租银行卡为何要面临刑责
银行卡黑产盯上在校大学生,年轻人外租银行卡要面临刑责,这是因为外租银行卡是在帮助他人犯罪,虽然没有参加犯罪活动,但是帮助他人犯罪,其实也是一种犯罪,所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上一定的刑事责任,不得不说现在犯罪分子的花样真是特别多,总是能够想到一些办法去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让自己通过犯罪所得到的钱财变得合理合法,如果我们帮助了他们,就等于是在助长他们的气焰,只会让他们的行为愈演愈烈,所以像这样的事情,我们一定不要去做。
结果就害惨了这些大学生,俗话说的好“贪小便宜吃大亏”,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我觉得不应该去犯这样的错误,也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类似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去做了,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好事会无缘无故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❸ 倒卖银行卡犯什么法
倒卖银行卡犯什么法?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那么倒卖银行卡将触犯哪些法律规定呢?接下来就让笔者一一为您解答:
一、在我国,每个人的银行卡都会绑定自己的身份信息,是国家发行给个人独有的存储、支付、信贷工具,违反国家有关银行信用卡管理制度规定,倒卖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最高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注意: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指的是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即无论是老百姓平时所说的“信用卡”或是“借记卡”都被视为刑法意义上的“信用卡”,禁止倒买倒卖、伪造、骗领或者非法持有。
二、实践中,还有部分犯罪行为人将自己合法办理的银行卡或者从他人手中收购而来的银行卡出售给犯罪团伙用于犯罪使用。尤其是很多大学生,为了赚钱而从事这项“大学生兼职工作”,帮助网络诈骗团伙倒卖银行卡,这一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被定罪处罚,大好前程将于瞬息毁于一旦。
所以提醒各位一定要注意,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行为都将会有被发现的一天,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三、另外,通常购买信用卡犯罪团伙都是为了方便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如果行为人与犯罪团伙合谋倒买倒卖信用卡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将会被认定为共犯,依法按照所犯罪行定罪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2、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