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伏法
Ⅰ 郭力维伏法记:好兄弟摩擦生怨,因一场游戏爆发,挥刀怒刺5刀,后来怎样
2010年3月25日,长春当地人民法院判决一名男子故意杀人罪。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凶手竟然是一个当地的大学生,名叫郭利伟。这名学生是吉林农业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事后,据警方透露,凶手的作案动机其实是与室友发生的一些小摩擦和矛盾。
凶手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环境中长大。他的父母为他在吉林大学的学习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他的母亲是一名清洁工,而他的父亲靠退休金生活。
2009年10月14日,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郭立伟拿起他准备好的刀,去了赵燕的店。郭立伟看着熟睡的赵岩,赵岩没等反应过来,迅速将刀插进了赵岩的身体,赵岩无力抵抗。
等到室友和赵妍反应过来的时候,赵妍身上已经有了五把刀。在确认赵某已经死亡后,郭某很快就去警察局自首。
对于这件事,人们有很多的讨论,有人认为这是郭立伟失去了做出这一举动的理由,应该被判轻一点,但也有人认为郭立伟显然是故意杀人!法院判处郭广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郭将向赵某的家人支付27万元作为赔偿金。
像郭立伟和赵岩这样的冲突并不一定要打到死。它们是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的摩擦。然而,郭立伟的性格过于敏感和偏执,最终导致了他心中的怨恨逐渐积累并最终爆发。
Ⅱ 郭力维伏法记:因平日矛盾累积,吉林一大学生深夜捅死室友,后来怎样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照亮现实,也照亮了未来。杀人案作为碎片化的历史,它更像黑暗中的火把,总需要有人正视淋漓的鲜血,分析案件,获取并传递前人的教训,令后辈走上过上稳定的日子。
在大学里关系最亲密的可能就是室友了,同一寝室的室友朝夕相处,也正因如此,同寝的学生之间难免会磕磕碰碰,产生一些小摩擦。平常看来,这些小矛盾都是非常容易化解的。然而,没有人能够想到,正是这些小矛盾日积月累,引发了一场杀人案。
家庭环境让他固执偏激
1986年,郭力维出生于吉林省磐山市一个清贫的家庭中。他的父亲是一名普通工人,但早已退休多年,母亲为了维持生活到一家超市做清洁工,姐姐正在读大学。因为从小生活得很清贫,生活每每捉襟见肘,郭力维没有一般孩子的阳光朝气,而是自卑敏感,甚至有些偏激。这样的性格也是造成最后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2010年3月25日,郭力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同时赔偿被害者家属27万元。
由于生活中的一点小矛盾,两个原本的好哥们反目成仇,最终以命案收场,这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倘若二人能够相互妥协,妥善化解二人之间的矛盾,说不定二人还能够做回以前的好兄弟,而不是以刀刃相对。这告诉我们,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应当彼此体谅,化解矛盾,而不是针锋相对,积怨在心。
Ⅲ 郭力维伏法记:因一场游戏,男大学生深夜挥刀杀害同窗室友,后来怎样了
大学是步入社会的开始,是一个人从学校转入社会的中转站,进入大学便要以成年人的身份,学会与同学相处、与老师相处、与同寝室的室友相处。
但有一些人由于从小便没有经历过住宿生活,他们不知道怎样处理与室友之间的关系,严重的甚至会演变成一场悲剧。
高考结束那一刻,很多人以为是“解放”,其实不过是走出新手村罢了,如果想要过上所谓的“好日子”,人难免加入各种各样的集体,与各种各样的人相识。
作为“新手村门口集结点”的大学,正是让新手适应往后冰山一角的舒适圈,无论是选择努力学习还是选择散漫度日,对个人毕业后的几十年发展都没有什么决定性影响,可那间宿舍的兄弟姐妹或许是到死都再难找到的好朋友。
Ⅳ 药家鑫执行注射死刑吗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注射死刑,终年21周岁。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
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
2011年1月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
2011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4)大学生伏法扩展阅读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