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双创贷
⑴ 国家和地方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如下: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金融政策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贴息政策,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校校、校企、校地、校所协同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实施驻校企业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双创导师;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加大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
⑵ 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手续和金额是怎样的
近些年,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大学生创业,尤其在国际化专业创业孵化平台,扶持政策尤显,比如在双创街,除了政策扶持,还有天使投资人支持项目孵化,有专业培训帮助创业者快速上道,有街区活动,帮助入驻项目间实现产业搭建,形成互利共赢的的多元化产业链,降低创业风险,让创业不孤单。
在政策方面,大学生无息贷款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为每户1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资助。
(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租金补贴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深圳为500-1200/月),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初创企业,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贴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免息贷款30-300万
具体还需参考当地政策。
⑶ 国家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哪些政策扶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需要,从教育、资金、服务、空间、成果等方面提出各项举措,涵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全链需求。
06拓宽渠道支持创业成果落地
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意见》提出拓宽成果转化渠道:加强地方、企业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加强合作对接;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利用孵化器、产业园等平台,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汇集政府、企业、高校及社会资源,加强对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的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的后续跟踪支持,推动优秀项目落地。
07设立专项基金促“互联网+”创业大赛发展
近日,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圆满落幕。作为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的抓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热情和潜能。自创办以来,累计603万个团队的2533万名大学生参赛,仅6届大赛的400多个金奖项目就带动就业达50多万人。
为促进大赛持续发展,《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市场化方式推动中央企业、社会资本发起成立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专项发展基金。并鼓励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承办大赛,落实配套支持政策和条件保障;支持行业企业深化赛事合作,拓宽办赛资金筹措渠道,适当增加大赛冠名赞助经费额度。
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得到国家大力支持,期待更多有志青年加入到创新发展的队伍中来,共同建设强大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