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
㈠ 谁知道北京博士后出站后的户口政策
博士后来出站后的户口政策按照博士后源管理工作规定执行,不占用单位的户口名额。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到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办理出站手续。凭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女的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
(1)北京大学博士后人员管理规定扩展阅读: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三十四条 退站的博士后人员,不享受国家对期满出站博士后人员规定的相关政策,其户口迁落和有关人事关系手续由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办理。
《北京林业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经学校审核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门办理出站手续。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㈡ 北京大学博士后可以在职吗如何申请汇总
博士后职位旨在使获得博士学位的学者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学科研究,工作期限通常为两年至三年。对于北京大学的在职博士人员来说,要申请博士后职位,首先需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相关政策,并确保符合申请条件,按照相应程序申请。
北京大学博士后职位分为全职博士后和联合博士后两大类。全职博士后与北京大学建立唯一劳动人事关系,全职在北京大学工作。这类博士后需与合作导师、院系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而联合博士后则与北京大学及其他单位合作招收,博士后与合作导师、院系、合作单位签订联合招收协议。这类博士后行政、组织、工资、户口、档案等不转入北京大学。
全职博士后的申请流程包括:申请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院(系、所、中心)遴选,学校审核,全国博管会审批,北京大学发放录用通知书,进站报到。联合博士后则需在工作站进行遴选,导师推荐,院(系、所、中心)遴选,学校审核,全国博管会或各省市审批,北京大学发放录用通知书,进站报到,最后到博士后工作站进站报到。北京大学于每月10日之前(节假日顺延)接收下月拟进站人员的进站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公示,并报全国博管办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所在省市审批备案。全国博管办或省市审批备案通过后,学校发放《录用通知书》和来校报到材料。拟录用博士后根据报到时间来校报到,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㈢ 北京大学博士后待遇如何
北京大学博士后待遇如下:
国家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是财政部划拨的专项事业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两年100000元,该经费用于补助科研工作和生活费用。在站博士后实行月薪制,每月工资3347元。
在中国,取得博士学位是成为博士后的必要条件,但在国外也有一些不具有博士学位,但却是以博士后身份开展工作的研究人员,所以博士后是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博士后时间不长,被认为是一种从事科研的过渡性安排。中国国家博士后基金对博士后在站资助时间为两年。国外高校一般对博士后没有统一的安排,经费来源、时间长短均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