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❶ 浙大博士后近年的待遇
《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日前出台,浙大在进一步规范博士后招收、考核程序,完善培养机制的同时,对在站博士后待遇作了大幅调整,师资博士后待遇增幅达18%,学科博士后待遇增幅超过29%。
按照新标准,博士后在站期间,浙江大学将为师资博士后提供的工资、津贴、保险和住房补贴平均每人每年61754元,最低58754元,外加科研启动经费,增幅达18%;为学科博士后提供的工资、津贴、保险和住房补贴平均每人每年57600元,最低54600元,外加科研启动经费,增幅超过29%。
还是不错滴
❷ 问下大家,浙大全日制博士后待遇如何
难博这道钱?为只后你
❸ 做博士后 浙江大学 中科院 哪个好
太模糊了吧,中科院不同的所,即使在北京的好几个所,待遇都有很大差专别呢,有的所才3000多,有的所有属8000多,都说不定呢,跟不要说地方上的一些中科院的所,差异肯定也很大。你是什么专业,浙大和中科院的相应的所,那个更高水平?导师的情况如何,你想在哪里发展?这些都要考虑吧。
个人觉得,博士后有点像一个两年的考察期一样,有的人在这里做得好,就直接留下了,有的人虽然没有留下,但是凭借这里的平台,发表好的文章,结识很多可以合作的人,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也不是不可能的。另外,如果要想留下的话,最好打听清楚,所里出站的要求是什么,留下的要求是什么,有没有那种项目聘用的人等着转正呢,不然,就会陷入了名额竞争之中了,或者,辛苦了两年,连一张博士后的证都拿不到,就划不来了。博士后了,怎么着也30 了吧,都要养家糊口呢,所以,还是慎重考虑。
❹ 企业如何申请博士后工作站
一、具备抄条件: 属于大型、特袭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单位必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条件: ①具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有高水平的科技人员队伍和科研项目; ②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③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④对开展博士后工作有积极性,领导及所属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二、申报程序: ①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根据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的通知,组织全省的申报工作; ②各单位接到申报设站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组织程序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❺ 浙江大学 博士后出站 必须发文章吗
需要有成果的
❻ 博士后在研究室办公室。周末也会上班
肯定周末不上班的
❼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什么条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申请人必须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②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
③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
④所申请的单位初审合格后,报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核准并注册。
⑤博士后本人流动期间,在博士后设站单位落常住户口;博士后期满分配工作后,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接收单位落常住户口。
除经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申请人不得进入授予其博士学位的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报材料(所需材料均需一式4份,联合招收需一式5份)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站需递交的材料:
①博士后申请表;
②专家推荐信;
③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部门出具决定授予学位的书面证明和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决议书复印件,获学位证书后须及时补交证书复印件);
④培养单位证明或有关用人单位同意做博士后的意见(属于国家统招统分的博士毕业生,须由博士培养单位的有关主管部门提供书面证明;凡属委托、在职、定向培养和现役军人及其他已有确定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须提交原工作单位或有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本人做博士后的意见,并注明对其出站后分配去向的意见);
⑤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⑥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最好再附一些能反映本人目前研究工作情况的论文资料)。
⑦申请到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做博士后,还需递交下列材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指导小组考核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❽ 高校教师可以申请外单位在职博士后吗
一、只要原单位同意就可以;
二、博士后有关概念:
博士后是指获得博士学位后,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一定时期研究工作的阶段;也指在博士后流动站进行专题研究的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它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实际上处于流动状态。
三、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
3、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
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
6、所申的请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四、办理进站手续需要的材料
1、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
《专家推荐信》;
身份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具体填报的材料要求以“全国博士后交互式网上办公系统”中的为准。
2、有关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以在职身份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需提供脱产证明;
五、管理机构批复及出具的材料
1、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签批的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2、博士后研究人员户口调动的介绍信(出站后不能自主择业的申请人不适用);
3、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流动证明;
4、子女上学、入托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