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权利意识
㈠ 大学应该着力培养学生的公共精神还是权利意识
我觉得大学生应该培养学生的公共精神和权利意识的两个方面,因为公共精神是为了让学生去奉献而权力意识,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㈡ 如何加强大学生维权意识
加强大学生维权意识应做到:
1、在学生层面上,应做好:
(1)强化大学回生的主体性地位。普答遍开展大学生维权活动,让学生正确地认识自身权利,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实现权利的行使,通过维护权利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2)建立和完善学生维权机构。维权机构是学生行使权利的代表,它的作用应包括宣传正确的权利知识、维护正当的法定权利、使用合理的维权方式、确立优质的服务理念。
(3)培养大学生现代法治观念。学校应当针对大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而大学生也应发挥主体性,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
2、在管理者和教育者层面上,应做好:
(1) 推动学校、教师主动学习先进理念,改变传统观念。大力支持大学生维权活动,形成学校内部尊重学生权利、认识学生权利的良好氛围。
(2) 及时审查、清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分析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例,主动审查、清理现有的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师在法律上的主动地位。
(3)建立畅通的申诉制度和其他有关奖惩制度。学校应勇于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带来的损害问题,将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
㈢ 现在急需一份有关大学生权利意识的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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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培养大学生权利意识和平等意识希望有实用的方法!
克服传流几千年的臣民意识,
树立公民意识,
培养民主观念,
从学习各国宪法开始入手。
㈤ 大学生应树立怎样的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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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lib.cn/Abstract.aspx?A=llxx-sdgbhsdxxb200504016
一、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首先,应培养学生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使社会主义法制得以真正实现。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任何个人和机关、组织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权力,都必须依法办事,坚决反对“权大干法”,“人情大干法”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使大学生认识到自己在国家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无条件地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点,即培养大学生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公民要正确对待权利义务关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要履行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让大学生形成正确的公民意识,以社会主义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利,在享有个人所拥有的权利时,不忘记尊重和承认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忘履行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同时,应杜绝一切不劳而获的错误思想,培养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良好观念。另外,应培养大学生法律与自由相统一的观念。我国宪法和法律从各个方面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以内,有着极为广阔的自由活动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时要慎重考虑自己的言论、行为的社会效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应树立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切联系的自由现,珍惜和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最后,应培养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观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别、民族、种族、职业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运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法制原则,所以要教育大学生树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观念。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一)进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关于“两棵”课程设置意见中提出,“法基”课通过让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理论观点和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础,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定,理解和实践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根据这一规定,在实际大学教育中则要坚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现今高校课程中也几乎都没有法律基础课,但在开展普法教育及开设法基课程时,应注导在教学中注意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今虽多数高校均已开设法律课程,但由于是公共课,课时少,学生多不加以重视,许多学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绩合格,这与当初教育部关于设置此课程的初衷相违背。作为一名法学教师,笔者从“教“这方面谈谈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几点建议。第一,教学内容选择:如前所述,法基课属大学课程中的公共课,课时少因此在教学中,法学内容的选择尤为重要。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部门法,如民法、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由干与学生密切相关,因此也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第二点即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学教师多采用讲.授这一单一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说去努力学习法,以法保护自己。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因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
只是通过开设法基课程,进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学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识。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里,笔者谈几个这方面的建议。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学课程由于课时少,在教学;中,我们只能采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门法选择上,磨刀能控与崇全有密切共连的几门部门法,但中国法学精深,我们要全方位了解我国法律,从而更全面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则可通过开展以“某法”为主题展开知识智力竞赛,学生通过这一活动,能主动去学习合同法内容,提高学法兴趣,何乐而不为。第三,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很多是课一堂——宿舍——食堂三点一线,大学生涯极为枯燥,通过组织学生去校外分听法庭审理,能开拓视野,也能深入社会,了解社会的某方面,从而使学生能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对于现今社会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诸如“胡长青受贿案”、“远华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复杂案例,可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从另一层面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最后,要彻底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转变大学生某些错误观念,也要重视提高大学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别要同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结合起来,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就为其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主观要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并把法律素质作为现代人素质的主要方面。大学生是未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不学法,不懂法,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就不适应时代需要。因此,我们应努力提高法学教学质量,真正培养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㈥ 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法律权利
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制的加强,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大学生开始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义务的履行者,同时也是权利的享有者。大学生的维权行为开始频频地在大学校园内发生,诸如安徽省池州师范专科学校政法系法律专业03级学生张松林因没能拿到毕业证、户口证明和派遣证而将母校告上了法庭的事件已经是屡见不鲜了。面对此种现象,当代大学生应持有何种权利义务观是在建设法制社会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今天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之一。
大学生是否都能正确的认识法律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具有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迅速发展。大学生在面对自身的基本权益,如受教育权、婚姻自由权等,权利意识都是很强的。虽然在面对这些权利时,大学生权利意识很强,但有的学生过分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的权利,以至于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利而损害集体和他人的权利;有的人只讲学校应为自己做什么,不讲自己应为学校,他人,社会做什么,缺乏基本的义务观念。例如原大四生汪恺起诉母校江苏科技大学侵犯其受教育权的行政诉讼一案中,汪恺只意识到了自己的受教育权利被侵犯,却不能认识到自己并没有履行我国《教育法》中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遵守所在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的义务。违规作弊向来都是各所高校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所禁止的。如果认可汪恺的行为,无疑是在对现在高校的管理制度的挑战。作为一个大学生,应该正确的认识到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权利的依法行使必须依赖于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也是权利实现的保障。因此我们既要树立起正确的权利意识,同时也不能忘记所应承担的义务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争做一个文明的,体现时代精神的大学生。
大学生在追求自己的权利时是否都是客观理性的,是否有意识到权利同时也可能带来义务。
现行的新的对大学生的有关规定撤消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取消了对大学生婚姻自由权的限制,现在大学生可以结婚,但是“可以
发表于 2009-07-19 14:15:09 引用 1 楼 ”是否就意味着“可行”呢?大部分的大学生在求学阶段并没有经济基础,自身的生活费用尚要由父母提供。如果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结婚,在缺少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能是继续向父母索取,这只会增加父母的负担,一旦大 ...
”是否就意味着“可行”呢?大部分的大学生在求学阶段并没有经济基础,自身的生活费用尚要由父母提供。如果大学生在大学期间结婚,在缺少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只能是继续向父母索取,这只会增加父母的负担,一旦大学生在大学阶段生下孩子,这无疑是对父母的另一种变相的折磨。如若父母也是经济比较紧张的话,大学生在向父母索取金钱无望后,极有可能放弃学习,这无疑是在增加社会的就业压力,同时也可能引起一些相应的社会问题,诸如大学生索要金钱不遂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例子就比比可见。兰州大学生贾斌龙为278元工资怒杀老板被判死缓就是一个铁证,虽然贾斌龙并非是因为结婚等问题而导致杀人,但是为了278元就无视他人的生命的真实例子却是在为每一位想在大学期间结婚的学生提了个醒,是否自己也有一天会因为缺少经济来源而走上犯罪的不归路呢?故此大学生不要盲目的追求权利在追求自己的权利的同时应当要客观的正视权利和义务,作出充分的理性思考,意识到自己所追求的权利是否是客观可行的。
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正确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必要条件。
大学生对自身心理的调节,心理的健康与否也极大的影响着大学生对义务与权力的正确认识。初离开父母保护范围的大学生,就有如一群刚刚学习展翅高飞的小鸟,失去了事事依靠父母的鸟巢,往往容易出现自卑心理和仇视心理,遇到问题时思想极端,心理素低下,容易冲动行事而不顾后果。大一女生的李爱娟,本来有着无限美好的前程,却因却因心理素质差,自己自卑的心理作祟,不肯向同学坦认自己的过错,冲动而无知的起了杀害同学之心,最终,给同学留下了终身的伤害,自己也成了阶下囚。因此大学生只有在具备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心理状态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
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的法律素质如何能否正确地认识权利与义务,对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更应该清楚明确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究竟有什么法律义务,享有什么法律权利,正确认识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争取做一个健康优秀的大学生。
㈦ 大学生加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
大学生加强法制观念的重要性有以下两点:
1、大学生肩负时代使命,在促进社会民主和文明法治的进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接受法律教育,树立法治观念,不仅有利于传承和弘扬法律精神,而且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大学生是参与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在具备自身过硬的专业知识的同时必须具备牢固的法律知识。这样一来大学生既能在市场交易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更好地适应和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7)大学生权利意识扩展阅读:
当代大学生法治观念培育路径:
国外对学生的法治教育展开比较早,也比较严格,对我国的法治教育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法治教育在法治观念养成中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基于教育角度,建议通过以下路径培养大学生法治观念。
一、“知行合一”教育理念的树立。
首先,加强大学生对法治运行基本理论与实务的理解。一方面增加大学生法律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大学生法治教育应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运行理论与实务于一体,帮助大学生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其次,加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方式的训练。大学生法治思维教育注重以下三个维度的培养:以规则意识为核心、以合法性意识为基础的思维;以权利意识为中心、以责任意识为条件的思维;以程序意识为重点、以证据意识为依托的思维。
最后,改革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评估方式。针对现实问题,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评估方式应作出合理的调整,巩固“知行合一”的法治教育目标和理念。
二、“三个并重”教育机制的构建。
首先,创新灵活性、多样化并重的法治教育模式。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模式需要拓展法治教育的方法和渠道。法治教育工作者可以结合时事热点,运用多媒体或者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提升其学习兴趣,帮助大学生更快理解法治理论知识。
其次,遵循科学性、层次性并重的法治教育规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取决于教育内容的科学性以及大学生这一主体的接纳性,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的设置上要探讨这两者间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协同一致。
法治教育是从简单的普法教育逐渐向深层次的思维训练、行为养成过渡的,具有循序渐进的规律。不仅要在大学的各个阶段根据大学生不同的特征和需求适时调整法治教育目标和内容,而且还应加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联动与配合。
最后,建构互动性、参与性并重的新型师生关系。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其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高校理应从“教师中心论”的旧模式转变为坚持“大学生主体性”原则的新模式。
三、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目标。
大学生正确价值观念的树立,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家长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为孩子树立起“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行为准则。
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做好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的良好风尚;高校对于大学生的规范效果将会起到最为明显的作用,高校应当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制度规范,通过社团活动、科创活动、教学活动鼓励大学生守法用法,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规制和引导,让大学生在理论学习和实践中树立起正确的价值目标。
㈧ 当前的大学生对权利意识的缺乏了解的原因有哪些
一方面,抄这是提高公民素养的必然要求。一个法治国家的发展必然要求公民具有较高的素养,主要体现为具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能够充分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而提高公民素养的逻辑起点就是公民意识的培养,当公民对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有了明确清晰的认知,并能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生活,公民素养才有提高的内在动力和持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