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上大学案
① 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恶劣毁人一生为何不是刑事案件
因为法律上没有这条规定
②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
我国刑法,对于替考有“代替考试罪”(刑法九修正案规定),但是对越过考试,更直接、更严重的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
故根据罪刑法定,是不为罪的。此乃法律黑色幽默也。民法对此也无针对规定。一般认为,冒名顶替上大学是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很遗憾,罗彩霞被冒名顶替
案,最终是调解解决,法院未判决。如此中国式的结局,案子是解决了,法律却没进步,导致最近沸沸扬扬的王娜娜案解决无参照。

冒名顶替上大学侵犯了什么权利?发现自己别别人冒名顶替的情况,必须要合理的去维护好个人的权益,虽然诉讼的过程会很困难。
③ 辽宁省有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吗
或许会有 只是没被曝光
④ 黄彩霞顶替上大学事件责任人被追究了吗
您好!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叫张莹莹(假王娜娜)。处理意见如下: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 昨日,周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周口发布”公布“真假王娜娜”事件调查进展及结果,公告称:经20多天调查,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川汇区人,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9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周口发布”称,“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周口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市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经调查组调查,王娜娜反映本人2003年参加高考后被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未领到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着录取通知书顶替上大学的情况属实。
就王娜娜反映的其本人身份信息被顶替者张莹莹冒用的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通报解释,张莹莹通过考试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所使用的信息,均是张莹莹于2004年5月24日变更过的姓名王娜娜及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信息。
对于王娜娜反映的被张莹莹顶替上大学给其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不属实”。
调查组称,媒体报道的王娜娜要求张莹莹赔礼道歉、注销学籍、赔偿30万的情况属实。
通报称,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未履职尽责,甚至严重失职。根据相关规定,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包括党内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还公布了9人的姓名和职务。
通报称,调查组要求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口市公安局、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受处分人员如下:
周口市农科院院长杜纪格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应负领导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周文一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武朝明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侯长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应负领导责任,诫勉谈话
潘子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应负领导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郭爱华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内勤,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记过处分
秦淼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三(15)班班主任,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素华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收发员,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胡筱林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工作人员,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去年5月,河南周口沈丘县女子王娜娜发现,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顶替她读了13年前她考上的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在寻找顶替者、校方和教育部门无果后,今年2月,王娜娜寻求媒体帮助维权。之后,顶替者张莹莹学历被注销,教师工作被解聘。
谢谢阅读!
⑤ 为什会出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
上大学和不上大学的差别太大了
读一个好的大学真的是能改变人生啊
所以就会有人为了自己的未来铤而走险
但是换来的却是毁了他人的前程
⑥ 如何看待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
而是缺少他人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的行为。既是违法的,也是不道德。
⑦ 顶替别人上大学,是如何操作的
我真的不知道顶替别人大上大学是怎么操作的,肯定是把名字和身份证都互相换了,这样非常违法的行为是要坚决抵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