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低保户
㈠ 低保户上大学免学费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你可以通过申请地方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补助,每人一年5000元,具体标准不太清楚,入学后可申请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建档立卡助学金一年6000元,无建档立卡者低保户可申请特困一年3500元,另外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一年5000元。另外如果实在凑不够学费可以先行贷款,且在上学期间无息;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第三条
(一)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鼓励各地加大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给予适当补助。省(区、市)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运用教育券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办法。
㈡ 低保户上大学有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具体政策优惠应当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具体如下:
1、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
2、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3、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4、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㈢ 低保户上大学有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一、取暖救助。四区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每户每个取暖期给予800元采暖补贴,一般对象给予550元补贴;三县的三无对象每户给予600元补贴,一般对象给予350元补贴。
二、大病医疗救助。符合相关条件的低保居民如果报销金额太高的,扣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部分,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报销一部分费用。
三、每个月可以享受水费、电费补贴,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月只收基本收视费。
四、住房救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住房保障措施。
五、低保家庭贫困应届大学生可以一次性享受2000元救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低保政策》 第八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月人均收入应当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个月核定的家庭收入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均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既有城市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城市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个月的收入确定,农村居民月收入以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月均收入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按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月收入总数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确定。
㈣ 低保户本科上大学怎么得到补助
低保户在读九年义务制教育和高中三年应该都可以享受补助的。但上大学时候就是成年人了,所以国家的补助就没有了,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到毕业工作时再归还。在大学里面可以申请兼职赚钱,如果学习成绩优秀可以得到学校的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国家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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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低保户子女上大学有什么补助吗
低保户是指生活居于当地贫困线以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是家庭,给你小孩考大学没有关系,小孩没有工作,你还是低保家庭。在小孩考上大学时,你还可以向当地部门申请一点学费之类的。发给孩子的那份低保金根据当地政府政策决定的,各地都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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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低保户上大学有补助吗
有的,在开学前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具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带到学校,学校每年会给每个班上部分贫困同学一定的助学金,到时你凭借着贫困证明进行申请。
㈦ 考上大学本科低保户有补助吗申请补助需要哪些证件
按规定低保户子女考上本科民政局没有任何补助,所以没有任何补助。
可以去学校申请办理助学金无息贷款。
㈧ 低保户孩子上大学有什么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低保户子女上大学政策: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㈨ 低保户子女上大学政策
法律分析:入学资助项目应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 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第八条 入学资助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 , 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㈩ 低保户家庭,子女上大学,有哪些政策优惠吗
具体应当咨询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从2014年起,内蒙古自治区对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的新生,考取普通高校本科类的一次性资助4万元,考取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至今,该政策已经帮助4万多名贫困学子走进大学。
2014年自治区实施了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2015年自治区进一步完善了该项资助政策,将孤儿也纳入到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范围;2016年这一政策继续实施。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的一项重大教育惠民举措。
伴随着2016年高考的结束,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已经展开。近日,记者走访社区办事处、首府高校和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这项政策还在延续,贫困学子可以按照要求申请资助。心
资助对象
2016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
凡2015年已享受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如何申请资助?除了低保证明,学子们申请资助时还需哪些证明材料呢?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低保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递交《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低保凭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学生申请表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后学生名单及相关汇总信息及时提供给当地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认真审核并确认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确认后名单及时返回教育部门。
3.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必须将民政部门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在本旗县(区市)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旗县(市区)教育、民政、财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按规定的资助标准将资助金发放给每位接受资助的学生。
4.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将各地区《汇总表》汇总后,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送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收到申请拨付资助资金文件后及时将资助金拨付到盟市财政局,盟市财政局收到资助金补助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旗县财政局,旗县财政局在3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拨付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时将资助金一次性打入接受资助学生的银行卡中。
参考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华街街道办事处,http://www.jnqxhjbsc.gov.cn/information/jnq_xhjjdbsc11360/msg22745568005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