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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后要求增加抚养费

发布时间: 2022-04-05 23:23:11

『壹』 孩子上大学能要求抚养费增加吗

孩子上大学不可以要求抚养费增加。因为上大学了已经是成年人了,此时父母已经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父母对虽已成年却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才有抚养义务;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系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贰』 怎样要求增加抚养费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前提条件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如物价上涨,生活、学习费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以及父母经济能力改变等,都可能导致子女所需实际费用的增加。《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叁』 孩子上大学还要继续出抚养费吗

你好。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0号)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肆』 孩子上大学以后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主要看被抚养人的年纪,超过18岁即可不付抚养费了。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4)上大学后要求增加抚养费扩展阅读:

子女超过十八岁,但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都属于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父母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伍』 上大学后现在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费吗

可以起诉,但是该诉讼请求法院不一定支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的。因此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陆』 孩子上大学后,到底能不能要抚养费

这个问题经常遇到,一般来讲都是不可以的,但作为“砖家”来说,总是希望能从中不可能中获得一点可能,这才够劲儿。 首先要搞明白为什么法律上通常说是不可能的:《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加上93年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这些共同筑成十八岁以上的子女不能再要抚养费的法律高墙。 针对《婚姻法》二十一条中已满十八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中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明确限定为“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一条就把正在读大学的成年子女也基本挡在法律救济的大门之外。这里不能回避的一条规定是93年最高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这是93年出台的《意见》,而且是针对是80年《婚姻法》的,到了2001年《婚姻法》经过修改后,80年老《婚姻法》作废,而且《婚姻法解释一》对2001年《婚姻法》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进行了重新的界定,那么这是否意味着93年的这个《意见》也被取缔了呢?我个人认为,既然没有明确宣告93年的《意见》作废或失效,那么这一条就仍然有效。为什么要这么较真,就是因为93年《意见》中第(3)项还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这一项救命稻草:孩子上大学,虽然可以通过勤工俭学或申请困难补助,但仍然存在无法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的现实状况,既然这个《意见》仍然有效,那我们这个《意见》的这条这款就是我们主张抚养费的法律依据。虽然牵强,但毕竟师出有名。这是诉讼的第一步法律条文上的准备。 第二部分,基本事实和证据部分。基于以上法律依据的分析,以不支持为原则,以支持为例外,所以,想要获得支持,必须存在原抚养方没有能力抚养、而对方确有能力抚养这样的事实,而且要拿出足够的证据。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条件,就不要起诉了。如果有这样的事实,那还得准备基本的证据,否则立案这关就过不了。现在立案难,而且法官本能的都会认为这种情况没有法律依据会败诉,所以不愿意给你立案,在立案阶段就直接给打发了。所以立案前要准备好证据,加外立案时合适的态度,只要能立上案就成功一半了。 第三部分,庭审部分。法官会这样思考问题:原抚养一方真的没能力吗?对方条件好吗?如果原抚养人真的经济困难而对方有条件出钱,那就尽量帮一下。如果双方都困难或者原抚养人自己还有能力抚养,不管对方条件如果都不会支持。一句话,只要法官内心上认为值得帮,那就好办多了。法官不想帮的情况我们就不谈了,在法官想帮的情况下,法官同样会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一般来讲法官都会认为出判决有很大难度,所以会极力主持调解,用情用理,主要去做对方工作,让对方给一部分钱;而对方到了法庭上,他的心理状态本质是件丢人的事,自己有条件但不给孩子上学钱,怎么说都是不符人情伦理的,多少给一点,面子还是要给的自己留的嘛,况且拒绝给钱将来给孩子的印象也会不好,这个风险谁也不想担,总之呢,对方弱势的心态在法官的劝说下会比较容易掏钱。而此时原告方不能胃口太大,一定要盯紧法官思路和法官的脸色,适可而止,见好就收。这种案子以调解的结案是最好的方式。如果对方就是不给,只能判决,那原告方还是值得期待的,因为本来就胜率不高,在获得法官同情和理解的情况下,总会有胜诉机会的,退一步讲,起诉本身就是对对方的道德攻击,败诉也没有任何损失,这是件低成本,高回报的事。 综上所述,只要具备无法独立供着孩子上大学的客观事实,就建议起诉,因为这类情感和道德为主的纠纷,法官不会以硬梆梆的法律规定来直接结案,多会以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做双方工作,通过调解的方式来结案,最后通过法官调解拿到钱的概率也很大。这才是这类案件的特点:情理为上,法律次之,不诉不得。

『柒』 孩子上大学了还有抚养费吗

孩子上大学了,一般在这个年龄段都是年满18周岁,如果是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作为孩子的父母,是没有义务给孩子抚养费的,因为年满18周岁,已经属于成年人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与已经具备了行使完全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但是这对于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来说,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依靠父母的抚养和资助来完成学业,毕竟如果说没有父母的抚养费费,那么,仅凭自己的打工或者是校外的勤工俭学来完成学业,基本上是不现实的,大学的生活费用,学费等都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而且在这个年龄段,也有很多孩子因为家庭条件不好,经济方面的压力,即使考上了大学,茫茫与大学擦身而过,这也是很让人惋惜的,所以说后来也会有了很多的勤工助学,还有很多的爱心人士帮助这样的大学生来完成大学的学业,实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作为,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孩子18周岁之前都要每个月按时的给孩子的抚养人,也就是累一的另一方足额的抚养费用,这是他们必须要完成的法律义务,也是作为孩子,父母应尽的基本的一个责任了,同样,即使是离婚了,孩子将来当他们老了的时候,也要对他们进行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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