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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学招研究生简张

发布时间: 2022-05-27 00:24:10

① 现在各个院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了吗

7月份正是全国各大高校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部分高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内但大多容数高校也陆续在公布。
目前,所知道公布招生简章的高校有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河南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等。

②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九年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8/08/01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ujs.e.cn),查阅相关说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3.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强势学科招生。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推荐免试生在2008年10月25-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MBA全国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江苏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专家推荐表。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②211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和体检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全部享受公费指标,免交学费,在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工作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面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八、其他

(一) 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命题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及往年的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

(三)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四)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③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④ 如何查询各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研究生所需要的考试科目

可去高校官网查询。来

《普通高等源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高校专业设置申请材料在专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公示期满后,高校将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及专业设置申请材料报高校主管部门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

高校主管部门对高校提供的专业备案材料、公示期间所提意见、高校研究处理情况等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后汇总,于当年9月30日前以文件形式报教育部。

(4)各大学招研究生简张扩展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九条高校、高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或在现有专家组织中增加专业设置评议职能。

高校主管部门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根据国家以及本地区、本部门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社会人才需求、专业布点等情况,对高校设置新专业进行审核、审议。

第二十二条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作为教育部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专业布点、办学条件等情况。

⑤ 华科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国家认可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3)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 各高校研究生历年招生简章在哪里能够看到

各高校研究生历抄年招生简章在各个高校的网站的招生栏下的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招生简章具备的内容:
第一:招生学校的简介,用于向学生传递学校的大概情况;
第二:招生项目介绍,用于向学生传递招生项目的具体内容;
第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对招生范围作出明确划分和界定;
第四:报名时间,圈定招生时间范围;
第五:录取原则,表明校方的选择标准;
第六:收费标准,对招生情况的资金概述;
第七:联系方式,公布校方招生的联系方式,方便学生的咨询和查问;
第八:咨询热线。

⑦ 有哪些军校招收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呢

招收研究生的军校有:国防大学、空军指挥学院、航天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武警指挥需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陆军指挥需要、陆军工程大学、海军指挥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等。具体招生的条件取决于各个院校具体专业,以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为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军队院校应届生、国防生在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状况,军队考生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地方考生符合国家有关体检要求,并根据军队院校研究生招生培养要求,乙肝五项检测合格。

3、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0岁(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非全日制非表演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年龄不超过45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文学艺术专业的研究、创作、实践经验,并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获得全军或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非指挥类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跨单位报考研究生,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前20%。

5.报考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有研究方向和学术学位研究生7个研究方向(军事文学创作、军旅声乐表演、军旅舞蹈表演、军旅戏剧影视表演、军旅美术中国画创作、军旅美术油画创作、军旅视觉传达设计),须具备创作表演实践经验,并达到我院相关专业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所需的专业水平。

专业水平于报名前组织考(审)核,由学院成立相应专业方向导师组实施。未参加我院专业水平考(审)核,或参加考(审)核但未通过者,不予核发准考证。专业水平考(审)核有关要求如下:

(1)报考军事文学创作、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独立创作、公开发表(或出版、公演、拍摄)、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中短篇作品3篇,或长篇作品1部,或戏剧影视剧本1部,或诗歌5首,或百行以上长诗1部,或散文、杂文、随笔5篇。作品形式为小说、散文、报告文学、剧本、杂文、随笔、诗歌(含散文诗)等。

戏剧影视剧本若为合著,考生署名应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剧本应为已经公演或拍摄完成的作品。作品发表、出版、公演、拍摄完成时间应为复试报名前。

(2)报考军旅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主演的不少于30分钟的影视剧、话剧作品或教学剧目。

(3)报考军旅戏剧导演方向的考生,原则上须为导演专业本科毕业;非导演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1部以上由本人导演或合作导演的戏剧或影视剧作品。

(4)报考军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2部戏剧舞台美术设计或影视美术设计方案(演出实践设计和案头设计均可),以图片或打印文件形式报送。

(5)报考军旅声乐表演方向的考生,须接受我院组织的专业水平现场考核。

(6)报考军旅音乐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创作的3部作品(其中包括1部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1部3个声部以上的室内乐作品和1部管弦乐作品(双管编制),作品附录音,乐队作品可以是电子版录音或MIDI小样);或提交电子音乐作品2件以上(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作品各l件以上),管弦乐作品1件,均须附录音。

(7)报考军旅舞蹈表演(编导)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部以上由本人表演(编导)的舞蹈作品。

(8)报考军旅美术创作方向的考生,须提交3幅以上由本人创作的中国画或油画作品,以图片形式报送。

(9)报考军旅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的考生,需提交5部(件)以上本人创作的视觉传达及其相关设计作品,以图片、打印文件或数字文件形式报送。

6、报考军事文学创作和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的考生,作品于复试前提交,经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军旅戏剧影视表演、军旅戏剧导演、军旅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军旅音乐创作、军旅舞蹈表演、军旅舞蹈编导、军旅美术创作、军旅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的考生,须于10月18日前按要求提供审核作品。

考生在提交本人作品时如有欺骗、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不予核发准考证、取消复试资格、直至取消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报考军旅声乐表演方向考生,初定于10月20日下午组织专业水平考试。考生应于10月18日24:00前提交考核申请。考核有关曲目等要求详见《军旅声乐表演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考核要求》。考核的具体安排,届时根据报考情况提前通知考生。


(7)各大学招研究生简张扩展阅读

参照《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二条第三点,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材料:

(1)《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表》原件;

(2)本人军(警)官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其中军队在职干部考生(含委任制文职人员)还应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4)委任制文职人员还应提供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开具的聘用证明原件;

(5)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考生还应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

2、跨单位报考研究生的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业成绩证明。

3、拟自主选择向社会分流的国防生报考我院地方研究生的,还需提供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证明。

4、需参加专业水平考(审)核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水平审核申报表》《军旅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水平考核申报表》打印签字原件和电子版,以及提供审核的作品。

5、需参加专业水平考(审)核的考生(不含军事文学创作和军旅戏剧影视文学创作方向考生)所有材料和作品应于10月18日前通过快递寄达或直接送到学院招生办,其他考生材料于11月15日前寄达或直接送到学院招生办。未按要求时间提供材料和作品,影响审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国防大学军事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表》、《专业水平审核申报表》、《军旅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水平考核申报表》均采用电脑输入后用A4纸打印并签字确认,电子表格请使用电脑登陆互联网邮箱,在邮箱文件中心下载。

7、有关材料寄送并预计送达后,应电话学院招生办核实是否收到。

8、考生申请参加专业水平考(审)核报名是否成功,以考生向学院招生办邮箱发送《专业水平审核申报表》或《军旅声乐表演方向专业水平考核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后,学院招生办邮箱回复考生的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⑧ 现在有哪些院校出了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招生简章(音乐和美术)版
北京航空航权天大学921通信类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北京林业大学应用心理硕士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上海海事大学
南开大学MBA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联合研究生院项目
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
淮海工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江学院MBA(非全日制,双证)
福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国学研究院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太多了,这只是一部份 ,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⑨ 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生招生简章 不明白

中国人民大学在2010年招生简章里明确规定,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版(从大专毕业权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从大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2)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可以说,提出的要求比较苛刻,像人大这类名校一般对专科生要求都很高,而且不允许跨专业报考。所以建议你选择其它学校。

⑩ 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学校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54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58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78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8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50名,专业学位约招223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0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只招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已取得学位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硕士研究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除推免生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联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现场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时间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公告。


四川大学考点(5101)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2019年11月6-9日,具体安排详见11月初公布的《2020年报考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四川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籍、学历证书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8.以下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必须来四川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1)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


(2)选择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代码为502的考生。


由于考点容量有限,请以上考生尽早报名。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硕士研究生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为全国统考科目,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进行。


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硕士研究生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


028-85467270(文科),028-85461353(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Email:[email protected]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cu.e.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规定执行。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


3.2020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 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学校无培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6.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scu.e.cn/、四川大学研招网http://yz.scu.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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