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考核规定
⑴ 重庆大学研究生
重庆大学继续招收2018年优秀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招生规模最多占我校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左右,类型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拟申请免试攻读重庆大学2018年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 “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2017年6月1日8:00至2017年9月25日17:00(期间24小时开放)。
一、招收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18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二、招收专业
因我校2018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还未正式公布,申请者可参考《重庆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此查看)和《重庆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自2017年6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招收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推免生者,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2、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开放后,各院系将根据网上申请情况,分批安排审核申请信息,详情请咨询学院。申请者在网上申请后,请随时关注系统,查询申请进度。
3、申请者一般需在网申时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①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②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 成绩单扫描件);
③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4、我校各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多样化,详情请咨询学院。
5、2017年9月25日后,考核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者,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专业(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
6、我校各院系将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于申请者提交申请后的24小时内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24小时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
7、2017年10月中旬,我校将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奖励政策
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推免研究生提供以下奖、助学金:
1. 入学第一年享受学校A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年8000元,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获得同等资助;
2. 在读期间享受学校研究生助学金:硕士每月500元,博士每月2000至32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3. 在读期间可参加“黄尚廉院士青年创新奖”等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
4. 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5. 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五、其它说明
1.若在201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以上解释权归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所有。
2.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⑵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批准。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第六条招收的硕士生分为:国家计划培养硕士生;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四种类别。第七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办法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三种。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对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国家教委确定,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单独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办法。第八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在职兼读硕士生两种。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国家教委主管全国硕士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部署全国的招生工作,发布年度招生简章;
(三)组织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中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
(四)调查处理或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科学研究工作。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硕士生招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并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规定,并印发年度招生简章;
(二)协调并监督招生单位的招生工作;审核并组织编制、印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单位招生专业目录;
(三)组织报名、体检、考试、评卷和录取工作;
(四)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应向国家教委报告;
(五)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
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简称高校招生办,下同)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应当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第十一条招生单位的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制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根据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调整所属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第十二条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编制本单位的招生计划;
(三)遴选指导教师;
(四)编制招生专业目录;
(五)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六)组织命题、考试、考核、评卷和录取工作;
(七)复查新生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科学研究工作;
(九)设置招生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招生的具体工作。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包括国家非定向培养和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以及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
编制计划的要求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第十四条国家招生计划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其毕业生服务范围是:高等学校,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研机构,国家重点企业,由财政拨款的文化、医药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属国家招生计划服务范围的国家重点企业名单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⑶ 重庆大学英语专业研究生复试内容或注意事项,越多细节越好,谢谢
复试中,考生有时觉得似乎听清了内容,却回答不出问题,这种理解上的障碍往往不是来自于语言本身,而是由于缺乏文化背景知识或知识面过窄,或不了解涉及某一领域常见词汇所造成的。
因此,考生在备考时应广听、泛听,注意在阅读文章中汲取文化营养,注重背景知识的积累,有意识扩大知识面,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掌握了文化背景知识,理解起来自然就轻松多了。而单纯凭背景知识进行猜测,也是不可取的。
、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面试方式的,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听说能力测试内容一般应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90分钟,考试科目必须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对于理工科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可采用笔试、操作或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三、复试规则
1、参加复试的范围及比例
由学校按学科门类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即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人数的比例一般应为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的120%。
各学院应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和规定的复试比例基础上,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原则,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考生报名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入学时交验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对报名资格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评分
复试总成绩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总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4门初试成绩之和/4)×初试成绩权重(70%)+ 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0%)
5、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7、对进入复试名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由学院负责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加试采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8、所有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但要进行资格审查。推免生应在2008年5月25日前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取如下相关的材料,寄达被录取的学院,由学院负责审查: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③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所修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没有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对审查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⑷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为教育部批准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工作。招生计划为:380名,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条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第一类: 中学推荐
1、在各省级重点(或示范性)中学,由中学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文理科年级综合排名前20%(每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的学生,原则上每所中学推荐名额不超过20名。
2、高中阶段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能力突出,获省级优秀学生或优干称号且年级综合排名达到(文、理科)前30%者(每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重本升学率较高的名校经我校同意后可适当放宽 );
第二类: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二个学科省级三等奖者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且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获各种专利、科技发明,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
3、高中阶段在文学和外语方面有突出成绩并可提供相应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认定者;参加第六届《高校招生》杂志社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的优胜者;参加《课堂内外》杂志社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的一等奖或特等奖的获得者;
第二条、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先登录我校招生网站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本办法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 20 日止(网站地址:http://zhaosheng.cqu.e.cn/bmxt/index.asp ,进入重庆大学网上报名系统(包括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进行报名。
2、 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优势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1名本校教师或校长的推荐信(含联系电话)。
D.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考试时验证)。
以上材料须真实可信。请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邮寄材料有效时间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3、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报名状况,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作好考前准备工作;有关自主选拔考试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第三条、选拔程序
1、 重庆大学自主选拔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自主选拔考核专家组,负责自主选拔考核及面试工作。
2、 资格审查:学校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即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3、 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1月10日左右在考生选择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12月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考试地点:重大校内、四川成都、河南郑州、湖北武汉。
4、 考核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
笔试科目:理科: 英语、数学、物理 文科:英语、语文、历史
面试:报名材料评审、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每人15分钟左右)
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徒手画测试。凡徒手画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徒手画测试者均不能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到上述三个专业。
5、 结果公示: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拟录对象者,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时间7天)以及所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合格学生。合格学生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分为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
第四条、录取原则
凡被我校确定为自主招生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1、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功能中完成录取所需数据的补填工作(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考生号、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必须填满5个有效志愿)。未按时填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2、2009年的普通高考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
3、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或第一顺序志愿)填报重庆大学;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其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中的专业。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一致。
4、优惠政策
第一类、获得优秀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即可录取,且加20分安排专业(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须徒手画加试合格)。
第二类、获得合格等级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我校将参考其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录取时的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第五条、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8年11月26日
⑸ !!! 急急急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考研 300悬赏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08年统考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就2008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了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兴
副组长:李英民
成员:傅剑平、李正良、张川、阴可、袁政强、夏洪流、张爱莉
二、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又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加权计算得出。
1.笔试(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笔试科目命题、制题及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硕士生入学考试命题注意事项》和重庆大学保密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复试专业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涵盖内容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综合 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多高层及结构抗震、房屋结构设计、钢结构、土力学及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施工
测绘科学与技术 工程测量学 工程测量学
2、专业综合面试
按考生报考专业划分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专家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定步骤是:每位专家对考生独立打分(以百分计),以5位专家平均分进行组内考生成绩排序,按相对成绩确定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分组报到时另行通知。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为100分,由专门聘请的外籍老师评定,每位学生时间约5分钟。
三、录取
以考生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和作为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和奖助金等级的确认(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10%)*3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学生指导教师一律在入学后确定。
四、时间安排
复试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3月28日上午8:30-下午5:30
笔试:3月28日晚上7:00-10:00
(同等学力第一科加试时间为3月28日下午2:30-5:30,第二科加试时间为3月29日下午2:30-5:30)
面试:3月29日全天
确认复试成绩、奖助金等级:3月30日晚7:00
领拟录通知:3月31日下午4:30
地点: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B区建工馆)(另有说明除外)
具体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08年3月20日
⑹ 高校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轻轻家教佛山升学
2018年11月20日
近日,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划定基本底线。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有哪些?深化师德师风建设,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啥实招?随教育小微一起看↓↓↓
“明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规范
十项准则要遵守
↓↓↓
”
“深化师德师风建设
这些地方和高校有实招
↓↓↓
”
01
黑龙江省:出台研究生
导师“十不准”原则
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出台《黑龙江省关于加强新时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研究生导师“十不准”原则。
“十不准”原则分别是——
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发表不当言论行为(包括微博、微信、网络等);
违反研究生招生政策,谋取个人私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违规收受现金、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不当占有研究生应得津贴;
不按时审阅学术学位论文和反馈意见并产生不良影响;
在论文评审、答辩等人才培养环节,违规收取费用;在学位论文抽检方面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在培养环节的鉴定、评审意见不认真、不严肃,违规让他人代签并产生不良影响;
强迫研究生处理个人或家庭事务并产生不良影响;
不积极、主动、认真指导学生,没有尽到导师应尽的职责,受到学生投诉并得到核实。
对出现以上不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导致所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约谈、减招、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
02
北京大学:编制《北京大学教师手册》,让每位教师“读得全面,学得透彻”
北京大学率先在全国高校中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先后出台《教师行为规范》《教师违规违纪调查处理办法》《师德教育实施办法》《师德“一票否决”实施细则》等系列规章制度,对教师的基本行为准则、职业操守、师德教育、师德考核作出具体规范要求。
通过编制《北京大学教师手册》,汇集和说明教师职业活动的制度规则,帮助教师掌握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中遵循的教师行为规范、师德师风等要求,切实做到每位教师对学校《教师手册》“读得全面,学得透彻,用得精准”。
建立了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及其调查处理机制。用制度和规范引导教师教育教学行为,依照制度文件对教师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警示和惩处,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
03
中国人民大学:把师德考评
作为首要标准贯穿始终
中国人民大学出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详细规定了师德师风建设的原则、主体、程序、负面清单以及处理方式,列举了教师禁行行为和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的情形。
建立师德考核评估机制,设立师德师风评估环节,把师德考评作为首要标准贯穿始终,对有违师德的行为零容忍。
04
厦门大学:建立师德档案制度
厦门大学修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等制度文件,健全师德建设和考评制度。
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将师德考核结果及因违反师德行为而受到处分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突出研究生导师师德标准,制定《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在导师资格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导师组建设等工作中,对导师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05
重庆大学:构建多方参与的
师德监督体系
重庆大学突出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状况审查。在教学督导、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职称评审等环节建立考核协同联动机制,分析制定师德考核标准。
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标准,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开展师德典型选树和表彰活动,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
健全信访申诉、校长信箱、法律事务受理机制,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06
南京农业大学:对师德问题
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南京农业大学成立校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校师德建设总体规划,打造校、院、系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对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在“长江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申报工作中,开展师德考察,通过档案审核、个别谈话、二级党组织鉴定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
设立师德师风投诉举报平台,开通电子邮箱、微信举报平台和线下投诉信箱,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违反师德行为将这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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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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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多少
1、重庆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2、具体学制在研究生入学选定导师后,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与学生本人商量确定,并经所在学院批准。在学制时间内,课程学习环节一般为一年,专业实践环节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⑻ 考重庆大学研究生有哪些条件
1、从报考来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条件,只要是本科毕业就可以报考。去学校官网查看简章和专业目录即可了解报考条件和要求。
2、重庆大学建筑学研究生初试科目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54德语或255法语
③302数学二或622建筑理论
④501建筑设计(6小时)或845建筑技术工程理论(限报考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的考生选择,3小时)
复试科目:①外语听力、口语;②自我介绍(5分钟PPT)、专业综合知识面试、专业技术设计(3小时)。
3、研究生录取主要是看初试、复试的分数。只要分数排前就可以被录取。好好复习,加油!
⑼ 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是怎么确定的
考研报名的时候填了吧?不过那个可以瞎填,复试结束后会让你重新填的
⑽ 重庆大学2021年博士申请考核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