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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6-14 15:01:30

Ⅰ 上财考研复试会刷人吗

会的。

各院(所)对符合初试和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中,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不足6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报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扩展阅读:

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要求规定: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或经校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教育部2019年的有关规定,申请其他高校调剂复试。

2、根据校复试指导性意见、本院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一级学科复试分数线,并按总分排名从高至低确定差额复试人选,差额比例为1:1.2,其中社会学专业A组和B组实行分类招生,将分别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和复试人选。

3、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将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分值后乘以60% ,然后加上复试成绩乘以40%,得出综合总成绩。

Ⅱ 上海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两部一市”共建高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统筹行使我校招收各类学历、学位生的宣传、考试、选拔和录取的监督权力,并对招生工作提出咨询建议。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上海财经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为本科批次),考生可进行填报。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 上海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报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高校专项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也须达到该要求)。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其余各省市区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3.上海财经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加分幅度最高为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等招生项目。
4. 专业(类)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排序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6.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9.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均将予以录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s.sufe.e.cn,咨询电话:021-65904372,传真: 021-6590347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1-65903870。
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Ⅲ 上海财经大学的邮箱

研究生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上海市武川路111号 通信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邮政编码:200433 联系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65904319(fax) 招生网址: www.shufe.e.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l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生的联系方式:招生网址: http://zs.shufe.e.cn 电话:021-65904372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30假日除外 更多方式参见 http://www.shufe.e.cn/zsxx.htm 参考资料: www.shufe.e.cn

Ⅳ 南华大学市场营销专业是否可以保送至上海财经大学

南华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都具有推荐和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可以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附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供参考。
欢迎具有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具体条件见《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用户,签订个人承诺,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有关材料,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我校2014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系统开放的时间暂定为8月20日-9月25日。
申请人须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大小200K以内;
(2)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JPG或PDF格式;
(3)个人陈述,JPG、PDF、DOC、DOCX格式;
(4)外语水平证明,如CET四、六级成绩等,JPG或PDF格式;
(5)有关获奖证书和学术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JPG、PDF、RAR、ZIP格式。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和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CET四、六级证书、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复印件)请于复试时交至申请院(系、所)。
2、打印和寄送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打印并寄送以下材料:
1.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上海财经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申请人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此证明信若在递交申请材料阶段未能签字盖章,可先将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寄出。获得复试资格者,最迟须于复试时将该证明递交所申请院系。
其中材料1和材料2为通过系统打印,寄送的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以邮戳为准),未寄送上述材料者,其网上申请无效。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邮政编码为: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43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国定路777号育衡楼A207室,寄送请选择EMS或顺丰快递。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选拔考核程序
有关院(系、所)将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最迟于2013年10月中旬前组织差额复试。对于通过复试并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寄发《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函》。
拟被我校录取的申请人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母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按所在母校规定的方式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凭校验码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将无法被录取。
四、其他事项
1.2014年我校可招收应届本科生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2.会计学院因已在夏令营中完成了校外推荐免试生的选拔和接收工作,本次将不再接受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申请;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主要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生;法学院、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和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已从夏令营中选拔和接收了部分专业的推免生,请仔细阅读相关学院的公告,慎重决定报考志愿。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4.我校将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1﹞18号)》组织外校推荐免试的接收工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如本办法的有关内容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为准,我办将及时公告变化内容,请申请人予以密切关注。

Ⅳ 报考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工程研究生有什么条件

没有特别要求,不需要财经类的证书,网上报名,专业课参考考试科目。
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三、招生专业
学术型学位有7个学科门类的73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有11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除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教育部尚未下达我校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1年9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Ⅵ 上海财经大学2022研究生分数线

上海财经大学2022研究生分数线:

哲学:314-45(68)。

经济学、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360-52(78)。

法学、法律:335-46(69)。

汉语国际教育:351-51(77)。

文学、翻译:367-56(84)。

理学:290-39(59)。

工学:273-38(57)。

管理学:353-51(77)。

工商管理:170-42(84)。

公共管理:178-45(90)。

会计:193-50(100)。

工程管理:189-47(94)。

特别说明:

1、上述基本要求为我校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的最低复试要求。各学院(所)将在学校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该学院(所)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具体考试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陆续公布。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314分,单科30(45)分,满分为300分的,总分188分,单科30(6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341分,单科50(75)分,满分为300分的,总分205分,单科50(100)分。

3、我校严格执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相关电子证明材料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4、我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对外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及时掌握相关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Ⅶ 请问,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的复试时间

鉴于2014年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较多,部分专业初试成绩较高,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我院决定在国家线公布之前,对国民经济学、税收学、投资经济、税务硕士(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向)、教育经济及管理等专业的部分考生提前进行预复试,我院其他各专业复试方案将在国家线确定后,另行公布。具体预复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预复试分数线
1、国民经济学:总分不低于388分,单科不低于55(83)分,参加预复试共6人;
2、税收学:总分不低于384分,单科不低于55(83)分,参加预复试共4人;
3、投资经济:总分不低于395分,单科不低于55(83)分;参加预复试共6人;
4、税务硕士(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向):总分不低于388分,单科不低于55(83)分,参加预复试共21人。
5、教育经济及管理:总分不低于381分,单科不低于55(83)分,参加预复试共5人。
二、预复试安排
(一)时间:
英语面试:3月24日(周一)上午9:00开始
专业面试:3月25日(周二)上午9:00开始。
学术型硕士笔试:3月25日(周二)下午14:00——16:00(仅国民经济学、税收学、投资经济、教育经济及管理专业参加)
(二)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3月24日上午将在一楼大厅张贴具体笔试、面试地点,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三)复试和录取规则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民经济学、税收学、投资经济、教育经济及管理专业)
1、复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内容参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参考书目,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外语口试:以考查外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50分。
(3)专业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及能力考察、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和学术研究潜力考察,满分为120分。
(4)科研加分:
论文加分:本科阶段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每篇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课题加分:本科阶段主持科研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10分,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的,每项课题加5分,加分上限为10分;
获奖加分:本科阶段的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课题)获得奖励的,每项加10分,加分上限为10分;
上述各项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科研成果的级别及数量打分,科研加分为上述三项加总,满分为30分。
(5)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科研成绩,共计300分。
2、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2.5%+复试成绩÷3×37.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税务硕士(税收政策与管理方向))
1、复试形式及内容
(1)英语口试,以考查英语应用能力为主,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200分。
(3)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英语口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共计300分。
2、录取规则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5×62.5%+复试成绩÷3×37.5%。
三、体检
考生可于3月24日(周一)下午14:00-14:30自行前往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进行体检,地址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复试通知单。
考生也可到居住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于预复试时提交体检结论表格。需要体检项目为:内科、外科、视力、辨色力、血压、体重、腹部B超(肝、脾、胆、胰、肾)心电图检查、X线胸部检查、血液化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体检表格请考生登录我校健康管理中心网站下载http://hq.shufe.e.cn/structure/jkgl/jktj/xstj_con_74995_1.htm。
四、报考资格审查
预复试期间,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在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方法,请查询http://renzheng.cscse.e.cn/;报名阶段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一律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地点: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育衡楼A207室)。
五、提交材料
预复试期间,请考生准备提交以下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学生证含个人信息及注册信息的每一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1份、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一览表、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以上材料一律不退回考生。
六、录取
我院录取工作将在国家线下达后,在校研究生院招生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如预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分数线低于国家和我校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含总分和单科分数线),实际录取分数线将以国家和我校的分数线为准,如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Ⅷ 求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国定路777号,邮编:200433) 电话:021-65903795/65903941 传真:021-65904319

Ⅸ 上海在职法律硕士哪里招生

除了你提到的三所学校。还有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地区只有这四所大学具有招收在职法硕的资格。
以下是上海财大06年法硕招简。供参考。

培养目标
培养适合在各法律实务领域、政府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能胜任未来 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要求的中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含全日制本科、电大、夜大、函授、自学考试) 均能报考。

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重点高校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具体考核录取办法另定。

报 名
2006 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指定网站 ( http://www.chinayz.com.cn) 或 ( http://www.chinayz.e.cn) 进行网上报名 , 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18 日 -23 日(预报名,报名数据有效) 8 : 00-23 : 00 , 10 月 10 日 -31 日 8 : 00-23 : 00 (正式报名)。网报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 、现场确认:时间为 2005 年 11 月 10 日— 14 日 8 : 30 分— 16 : 00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报考我校,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国定路 777 号上海财经大学多功能厅;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至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考 试
2006 年 1 月考试 (具体时间按国务院学位办规定)。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或日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专业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 其中政治理论和英语试卷满分值各为 100 分,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专业基础和综合考试满分值各为 150 分,为全国联考。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录取方法
德智体全面衡量,除推免生外,对应试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制及学费
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学费共 2.6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校期间的学费及论文指导费。

培养方式及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整个学习过程采取导师制,导师将引导学生完成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专业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方法。除法学院教师讲授外,还将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要求学分,各科成绩合格,并按要求交纳学费 ,符合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向通过论文答辩和审查的研究生授予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上海市武川路 111 号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00433

咨询电话: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上海财经大学 J. M教育中心办公室:网址: http://www.shufe.e.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上海财经大学 J.M 教育中心

希望有帮助。

Ⅹ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初试在哪考

初试:约在2012年1月上旬(详见准考证通知)进行,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或上海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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