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替上大学新华社
A. 双方自愿冒名顶替上大学怎么处理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专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属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为了使用而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的,既涉嫌构成本罪,又涉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属于牵连行为,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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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上大学注意事项:
大一新生入学后,每个班都会有相应的辅导员来管理你们。但由于人数限制,一个班一般只有一到两个辅导员,两个人要管理将近50人,带用户熟悉环境,给用户关心照顾,所以会非常忙。作为大一新生,应该尽量服从辅导员的安排管理,不给人家添麻烦也是修养的一种体现。
大学新生入学,宿舍里各种人进进出出,难免会有心怀不轨的人趁机偷东西。所以大家一定要看好贵重物品,最好刚来学校就去买几把锁,将一些不常用的贵重物品锁在柜子里,以防万一。
B. 为什会出现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
上大学和不上大学的差别太大了
读一个好的大学真的是能改变人生啊
所以就会有人为了自己的未来铤而走险
但是换来的却是毁了他人的前程
C. 继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再次曝出顶替事件,你怎么看
从月中开始“山东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一事就闹得沸沸扬扬。陈女士的人生也随着大学的被顶替而彻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被翻转的人生
很多人都说高考并不能代表什么,但是在10年前20年前,高考对于农家的孩子来说就是一个鲤鱼跃龙门的机会,真的会让他们改变自己的命运。
山东作为孔孟之乡,一直都是高考大省,高考竞争可以说是非常的激烈,但是这次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在教育方面一直处于前列的山东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值得大家去反思。
D. 顶替上大学拟入刑,顶替上大学算不算误人终生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
新华社
06-30 · 新华社官方账号
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
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造假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
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
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2020年6月29日
E. 冒名顶替上大学会有什么处罚
之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10月1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对此作出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同时二审稿还明确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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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考试,通过考试为国家选拔人才,而考试的公平、公正又成为了每一个人最为关心的话题。高考对于每一个中国学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曾有一段时间,“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让教育公平受到了冲击。
众所周知,如今几乎每一个家长把希望寄托在了孩子的教育上,投入了巨大的金钱和时间,可以说一个孩子的教育,影响着一个家庭。如果教育无法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那么无疑将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
因此,有许多人提议,让“冒名顶替”获取他们入学资格等行为入刑法,来维护教育的公平。而随着呼吁的人数越来越多,终于迎来了一个利好的局面。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增加相关规定,其中不仅包括利用他人身份,顶替获得高等入学资格、公务员录取资格,还涉及了就业安置方面,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并且还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的,也将从重处罚。
可以说,该刑法修正案为破坏教育公平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不得不说,“高考”对于人生的改变是巨大的,有些人本来可以利用“高考”走出大山,走出贫困。这也是许多人为什么看重“冒名顶替”行为入刑法的原因。
F. 山东两年242人涉冒名顶替取得学历是怎么回事
据南方都市报6月19日披露,近两年内,山东省内高校排查出242人涉嫌冒名顶替他人身份入学。有14所高校曾公示清查结果,公示期后学历作注销处理。记者从多所高校了解到,清查结果已通知涉事学生,未收到异议反馈。学校不掌握被冒名顶替者的联系方式,没有与其取得联系。
针对前述事件,6月19日上午,山东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山东省教育厅目前已经关注到相关情况,山东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正在查询总体清查数据。另据该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称,“省里准备开发布会。如确定(发布会时间),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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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涉事高校:
1、山东管理学院,7人涉嫌冒名顶替入学
据新华网报道,2014年10月,安徽灵璧县一名女户籍辅警郭娜受贿后滥用职权,帮人伪造户口用于冒名顶替上大学,被灵璧县人民法院判刑8个月。
经法院调查认定,2012年8月,山东籍高考落榜生张某亲属通过非法渠道,获得了安徽灵璧考生杨某的山东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又辗转委托灵璧人刘某、王某找到户籍辅警郭娜,请其通过办户口“做手脚”。
2、山东工商学院,23人重名重号
新华社报道,河南周口沈丘县人王娜娜称,2003年高考后,因未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她以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结婚生子,在洛阳生活。去年,在办理一次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G. 冒名顶替上大学什么罪
法律分析: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H. 又有被顶替上大学者出来发声,别的地方没有吗
如今,越来越多的冒名顶替者被移交,这也引起了社会上许多人的关注。因为上大学时模仿直接抓住了别人的生活,走捷径是可耻的,这让很多人非常生气。一名河南候选人被移交。17年前,她被自己取代,考上了大学,但她只能去理工学院完成自己三年的大学学业,顺利毕业到今天。
但是直到今天,这个假的替代品仍然没有向自己道歉。当王娜娜提出要求时,对方说:她没有上过清华这样的名校。有必要这样做吗?于是王娜娜再次起诉,起诉取代她的人和学校,要求他们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他13万元!
这种事情仅靠国家的规章制度是不够的,学校和社会也需要积极的合作来实现系统的运行。如果学校不负责任,不检查学生的状况,让这种现象过去,只会助长这种趋势。我希望在未来,高考,一条改变命运的道路,会变得越来越公平,不再被别人利用。我也希望王娜娜能得到他应得的道歉和赔偿。
I. 新闻中那种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是怎么做的
以山东冠县这起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这起案件为例,媒体报道的多起类似案件都表明,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首先要获取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等个人材料,再获取他人的学籍信息,然后再修改自己的户籍信息,使之与被冒名者相符。
唯有如此,冒名者才能持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高校报到,并完成大学学业。而这一系列操作,涉及冒名者所在高中、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高校招生与学生管理部门等多个职能部门。
在这样一个几乎公开透明的场景下,要想截取被冒名者的录取通知书并非易事,至少需要考生所在高中的有关工作人员的配合,还需要编造谎言或者采取其他方法,阻碍被冒名者不去招办或所报考院校查询是否被录取,并且不选择复读。
之后,冒名者还需要获取被冒名者的学籍档案,到户籍管理部门更改自己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才能办理冒名入学。
也就是说,要想完成这一系列操作并不留任何破绽,需要上述有关部门的默契配合,有关人员甚至需要直接参与到操作流程中。这显然不是冒名者一己之力可以搞定的事情,必定有多个环节的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或者充当帮凶。

(9)顶替上大学新华社扩展阅读:
受教育权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作为人们改变命运最便捷、最廉价的途径,上大学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行为,无异于劫取了他人的人生,改变了他人的前途和命运。每一个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黑色链条,对这个链条上的每个作恶者都不能放过。
冒名顶替行为既严重戕害高考公平,又掐断了当事人改变命运的机会,可谓罪莫大焉,必须严惩!
J. 黄彩霞顶替上大学事件责任人被追究了吗
您好!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人叫张莹莹(假王娜娜)。处理意见如下:
央广网北京3月20日消息 昨日,周口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周口发布”公布“真假王娜娜”事件调查进展及结果,公告称:经20多天调查,假“王娜娜”(原名张莹莹、川汇区人,其父母均为下岗职工)学籍、学历信息被河南省教育厅按规定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商水县教育体育局解聘,9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周口发布”称,“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后,周口市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市公安局、检察院、教育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经调查组调查,王娜娜反映本人2003年参加高考后被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未领到录取通知书,被别人拿着录取通知书顶替上大学的情况属实。
就王娜娜反映的其本人身份信息被顶替者张莹莹冒用的情况,经调查部分属实。通报解释,张莹莹通过考试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所使用的信息,均是张莹莹于2004年5月24日变更过的姓名王娜娜及其原始身份证号码信息。
对于王娜娜反映的被张莹莹顶替上大学给其生活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不能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调查组给出的结论是“不属实”。
调查组称,媒体报道的王娜娜要求张莹莹赔礼道歉、注销学籍、赔偿30万的情况属实。
通报称,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管理上存在漏洞,部分人员对工作不负责、未履职尽责,甚至严重失职。根据相关规定,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包括党内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行政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通报还公布了9人的姓名和职务。
通报称,调查组要求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周口市公安局、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件受处分人员如下:
周口市农科院院长杜纪格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高招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招生监察办公室主任,应负领导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医学院院长周文一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武朝明 时任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侯长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副局长,应负领导责任,诫勉谈话
潘子建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所长,应负领导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郭爱华 时任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纺织路派出所内勤,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记过处分
秦淼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高三(15)班班主任,应负直接责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素华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收发员,应负直接责任,行政警告处分
胡筱林 时任沈丘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务处工作人员,应负直接责任,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回顾:
去年5月,河南周口沈丘县女子王娜娜发现,有人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信息,顶替她读了13年前她考上的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在寻找顶替者、校方和教育部门无果后,今年2月,王娜娜寻求媒体帮助维权。之后,顶替者张莹莹学历被注销,教师工作被解聘。
谢谢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