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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研究生院68754139

发布时间: 2022-07-31 13:52:27

Ⅰ 武汉大学研究生(新闻学)历年录取情况

2015年武汉大学新闻学考研分数线: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版国成立后的第权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中断了达十余年之久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为全国第一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自成立以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坚持改革,推进创新,加强管理,着力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过20年的快速发展,武汉大学已建立起一套学科门类齐全、学科优势与特色鲜明、学位类型多样、规模大、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管理体制健全、培养质量得到很好保证、教学设施比较完备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

Ⅱ 关于武大学硕学费的疑问

武汉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43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2个,博士生导师1200余人,硕士生导师24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武汉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 6000 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3300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2700 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 70 名(专业不限),“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0名。
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联考、推荐免试和单独考试。
三、学习年限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专业、国际软件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继续实行以2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2、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3年(根据所在教学点确定);
3、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②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办班的形式对外招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将另行发布)。
6、推荐免试生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请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12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经主管部门同意,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改为“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网上交费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2年11月4日—14日每天9:00—22:00(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考试或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及复试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3 年1月5日至6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今年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不再选用全国统考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继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文物与博物馆、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初试科目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工程管理初试科目设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13 年 3 月— 4 月
2、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分为:“普通”、“自筹”、“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硕博连读1+4”选拔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我校从2007年开始实行“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即:从推免生和录取的统考考生中选拔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确定其具有“硕博连读1+4”的基本资格;在硕士入学一年后,经过考核,确定其中部分优秀硕士生具有博士候选人资格,并在硕士入学第三年开始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硕博连读1+4”培养模式将硕士、博士培养方案进行有机结合,实行统一培养。
十二、“直博生”选拔
我校从2012年开始启动“直博生”招生,即:从国内“985工程”高校或经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中选拔部分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其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发布。
十三、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1、3年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万元/人·年,2年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1万元/人·年;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
序号专业学位名称学制收费标准(元/人·年)1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中?┭А⒒だ硌А⒐参郎⒐こ蹋ü?20个领域)2年110002社会工作、应用统计2年120003文物与博物馆2年130004工程管理、项目管理2年13000-150005翻译、出版、图书情报、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物流工程、会计、审计、旅游管理、艺术、新闻与传播2年130006软件工程2年200007公共管理2年20000-300008口腔医学3年100009工商管理2-3年40000/29000-3300010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3年1000011法律(法学)2年13000-2000012法律(非法学)3年13000-20000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1、.基本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全额学费);普通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获得一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全额学费),30%获得二等基本奖学金(冲抵半额学费)。
2、普通奖学金
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不含软件工程)可获得普通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全年按10个月发放。
3、优秀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硕士研究生甲等奖学金为每年3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4%;乙等奖学金为每??2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7%;丙等奖学金为每年1000元/人,占参评总人数的9%。
4、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和培养单位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岗位,其中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10元/小时,助教、助研工作劳酬资助标准由聘用单位或聘用者根据聘用研究生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但不低于助管工作劳酬的资助标准。
5、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略)
学校还可为困难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十四、就业
学生毕业后,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委培及定向生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
十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蛴”覆椤?
(四)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五)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Ⅲ 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专业是什么

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其它、医药卫生。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因"文革"中断达1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组建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2002年,成为34所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之一。

研究生招生就业处

1、负责硕士生、博士生、港澳台生和在职人员攻读学位的招生工作,包括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咨询、宣传,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组织报名、命题、考务和复试录取等工作。

2、负责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收集发布需求信息,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及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编制研究生就业计划,办理毕业研究生派遣手续等工作。

3、负责研究生档案工作,包括档案的接受、整理、查阅、寄出等方面。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Ⅳ 武汉大学2020年研究生刑法学最终录取结果啥时出

您可以每天访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的官方网站,及时查询刑法学的录取结果等情况。

Ⅳ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电话是多少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珞珈山庄二号楼,邮编为430072,传内真为容68754046,办公室电话为68754046。

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硕士招生:68754125,68752075

博士招生、港澳台研究生招生:68754920,68754126

专业学位招生:68752332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35年,至今已有80余年的历史。1955年,武汉大学招收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批研究生;1978年,重新恢复因"文革"中断达10余年的研究生教育;1981年,成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组建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之一。2002年,成为34所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学校之一。


Ⅵ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生具体属于什么学院或是什么系啊在网上找不到社会保障的。。。呜呜呜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系

Ⅶ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Ⅷ 环球青藤汇总:2021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

01

项目特色


●学校品牌优势明显,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QS世界大学排名246位,荣居国内高校第八,2020中国大学排行榜第5位,USNews世界排名285位。


●商科教育历史悠久,源自1893年自强学堂的“商务门”。


●中部首家通过EQUIS认证。国内第四家、中西部地区第一家通过AMBA认证。AACSB已提交初审资料进入认证程序,计划于2021年年中进行最后现场认证的环节。


●2010年武汉大学被教育部确定为18家MBA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


●连续九年入选“中国最具领导力EMBA”前四强,并获得“国际视野开拓”第一位、“行业特色奖”、“最具人文底蕴奖”等多个单项奖。


●2019年入选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第10名


●学院师资力量强,办学实力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78人,教授96人,特聘研究员6人,副教授102人,特聘副研究员12人,助理教授23人。


●聚知名专家学者,融中西管理精髓。由国外著名学者、国内资深的教授和知名经济学、管理学名家,以及优秀的实战专家组成EMBA师资队伍,拥有博士学位的占95%以上,境外著名学者占20%以上,90%以上拥有企业实践经验。


●汇校友精英网络,享高端人脉资源。EMBA校友会是度身打造的终身学习、前沿互动、拓展人脉的高端资源平台。享受增值服务,终生拥有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源。


02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600人(含EMBA)


03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或学位符合如下条件:


MBA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21年9月1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MBA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04


初试


(一) 初试报名


报考该项目研究生可选择武汉大学报考点(也可以选择其它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 http://yz. chsi. com. 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gs.whu.e.cn)。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 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管理类联考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值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


确认时间:2020年11月;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以教育部当年要求为准。


考试地点:以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相关通知。


05


面试


面试分以下两种,考生可选择其中一种参加面试。


(一)提前面试


考生可于2020年7月28日—8月23日登录MBA/EMBA提前面试网站,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申请参加提前面试。具体要求及流程安排请见《武汉大学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提前面试申请通知》的相关说明。


报名网址:


http://www.mbae.online


(二)复试


考生参加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1年3月—4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见MBA/EMBA教育中心网站。


网址:


http://mba.whu.e.cn/;


http://emba.whu.e.cn/。


面试费:100元


说明:IMBA将以二次面试的方式在拟录取的MBA学生中选拔,重点测试考生的英文水平和能力。面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4月—5月。


06


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一)录取原则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二)拟录取方法


1. 参加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若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即可进入拟录取人员名单。


2. 提前面试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参加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若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按照初试、提前面试加权后的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联考英语)/3)*40%+提前面试成绩*60%排名,根据可用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3. 未参加提前面试,管理类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若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按综合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联考英语)/3)*60%+复试成绩*40%排名,根据可用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额满为止。


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2021年提前面试为“优秀”的成绩在两年内有效。2020年已取得提前面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必须报名2021年的提前面试及参加2021年全国联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以保证自己的“优秀”资格。


(三)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预计2021年5月—6月进行)。


07、


录取类别、学习形式及学制


(一)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误选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或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向MBA/EMBA教育中心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


(二)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1.MBA:MB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本部,将采取周末学习形式;MB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MB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IMBA学员的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2.EMBA:EMBA1班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EMBA2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EMBA3班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完成,实践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苏州研究院完成,将采取集中学习形式。


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若招生人数不足30人,以上各班原则上将不予开班。


(三)学制


武汉大学MBA、EMBA学制均为3年。


08


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09


学费标准


以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10


有关情况说明


1.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MBA/EMBA教育中心为MBA/EMBA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本简章未经事宜,见《武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11


信息查询与咨询


1.武汉大学MBA教育中心、武汉大学EMBA教育中心


网址:http://mba.whu.e.cn、


http://emba.whu.e.cn


邮箱:[email protected](如有招生相关问题,可邮件咨询,我们将尽快回复)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A114室


邮编:430072


2.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gs.whu.e.cn


电话(传真):027-6875412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430072


环球青藤汇总:2021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希望对2021MBA的考生有所帮助。有需要的话请使用环球青藤提供的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帮助你更快的获取考试动态。

Ⅸ 武汉大学法学在职博士报名流程有哪些

具体可以咨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3、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课程介绍】
一、项目特点:
免试入学:严格控制审核环节,保证入学质量及教学的严谨。
定额招生:限定30人指标名额,超出名额符合入学条件者安排第二年入学。
独立培养:直接采取学位班的形式定向招生,区别于各类课程研修班。
获取学位:达到申请条件最终获取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报名流程:
资料准备:
学员资格审查前务必准备以下资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3、专家推荐书(两位副高);
4、身份证扫描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二寸蓝底照片各8张,电子版一份;
6、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学员把准备好的资料交到北京教学研究基地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递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对申请学员进行资格登记与材料审查,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四、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1、专业:社会学专业(授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研究方向: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民俗学
核心课程:
社会学经济学,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心理学,专业外语,社会统计学通,中国社会学理论,
社会人类学,民俗学专题,社会问题专题,社会学方法专题政治学等。
【学位与证书】
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证书。

Ⅹ 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

武汉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在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且须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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