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⑴ 已参加了北京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网申等有关事宜,问是否还需参加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吗
需要正常报名,只是不用参加考试而已
⑵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专;
3.考生学业水平属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硕士研究生,仅限全日制本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⑶ 专科毕业能考研吗要确切答案 谢谢
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录一、培养目标二、报考条件三、报名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五、初试六、复试七、调剂展开一、培养目标二、报考条件三、报名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五、初试六、复试七、调剂展开
编辑本段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1]。
编辑本段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编辑本段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2])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3]编辑本段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编辑本段五、初试(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编辑本段六、复试(一)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自划线高校(名单见附2)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各招生单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编辑本段七、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编辑本段八、体检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编辑本段九、录取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编辑本段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编辑本段十一、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编辑本段十二、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招生单位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招生简章。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编辑本段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的五大变化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范围扩大: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年制定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013年最新政策则扩大了申请人的范围。在原来“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了“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同时规定前置学位是国(境)外学位的,其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此项调整扩大了申请人群的范围,为更多的有深造需求的人员提供了机会。
二、同等学力申硕学习年限放宽,不再进行统一规定:
根据原有规定:“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新规定对上述年限规定进行了放宽:申请学位人员通过上述考试的期限不再由国家统一规定,而是由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规定。这一调整更加适应大部分人在职学习提高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理念的要求,必将减少在职人员学业和工作相互影响的矛盾,为申请学位人员提供了更加合理、宽松的学习空间。
三、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学科范围扩大:
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统考的学科由往年的27个变为33个。其中,历史学细化为: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并且增加了软件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护理学。
四、同等学力申硕流程有所变化,报名平台统一:
1.统一网上报名平台;
今年的同等学力申硕报考工作将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将不需要到各省相关网站进行报名,而只需在统一的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工作由各院校自行组织;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后,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学位授予单位确认信息,同时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
3.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时间提前;
最新规定中要求: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申请人所有信息须在2月底采集完毕。根据这项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将报名工作从往年的3月初提前到2月进行,并且在二月下旬自行组织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4.现场确认须进行指纹采集工作。
2013年同等学力申硕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过程中不仅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还将首次进行指纹信息的采集,申请人应考入场时,将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5.自2013年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启用新大纲。
为进一步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修订。与原有大纲相比,新大纲取消了分设试卷一、试卷二及试卷二得分的有关要求。
新大纲将成为今后几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命题的基本依据,也将作为各院校进行有关教学和辅导时的参考工具,同时,为广大应试者的复习和备考提供了参考资料。
新大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各语种新大纲的版本分别是:法语为第五版;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为第六版;俄语为第七版。
⑷ 我打算2013年考北大的应用心理学专业硕士(MAP),恳请在读的学长学姐指导一下谢谢!
北京大学2013年的应用心理硕士招生简章还没有公布,一般会在7、8月份公布,你可以参考去年的招生人数:2012年招生40个,保送10个,统招30人。
应用心理硕士备考“四部曲”
应用心理硕士从2011年开始全国联考招生已经有几年了,由于应用心理硕士专业课是自主命题,让很多同学在备考的时候感到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准备,感觉无章可循。其实,我们可以这样来备考的,博仁教育李老师整理总结应用心理硕士备考“四部曲”,现在给同学们介绍一下:
第一步:先查报考院校应用心理硕士信息
应用心理硕士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是各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而且有些招生院校不遵循教育部应用心理硕士考试指导意见,这就决定了在开始备考前一定要查看报考院校信息(不像312统考心理学硕士一样,可以在报考前查报考院校信息,因为统考312心理学硕士初试考试题目都是一样的),比如:应用心理硕士考试科目、招生人数、专业方向、参考书、历年招生分数线、有自己的考试大纲等。具体的步骤是这样的,首先到报考院校的研究生招生网查找****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一般院校的招生信息就在这两个文件里边,现在还没有最新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可以以去年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作为参考,这是备考的第一步。下面列举三个学校:
1、北京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考试有自己的考试大纲,北师大347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心理学导论、统计与测量学、实验心理学、心理学史等,其中,北师大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心理学导论、统计与测量学、实验心理学与全国统考心理学研究生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大纲完全一致。
2、首都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指定参考书有三本:1、心理学导论《普通心理学(修订版)》.彭聃龄 著.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心理测量学《心理测量》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 金瑜。3、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计学》.张厚粲、徐建平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从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指定的参考书来看,首师大只考三门,这三门按照全国统考的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考试大纲中的知识点复习就可以了。
3、华南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00分)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初试参考书(华南师大指定参考书):
01.张积家.《普通心理学》.广东高教出版社
02.郑雪.《社会心理学》.暨南大学出版社
03.杨治良.《实验心理学》.浙江教育出版社
04.张敏强.《教育与心理统计》.人民教育出版社
从以上推荐的书目来看,华南师大的应用心理硕士专业课命题也不遵照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在备考的时候一定要看这些指定的参考书啊,如果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考试指导意见复习,必死无疑。
第二步 查找历年应用心理硕士试题
因为应用心理硕士专业是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的,所以历年的试题具有很大的参考书价值。在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弄到报考院校的真题,看看这个学校的命题重点、范围和题型,从而是我们的备考做到有的放矢。应用心理硕士真题不好找,网上搜索不到,学校也不提供历年试题,给考生备考带来很大的麻烦。博仁教育提供应用心理硕士试题,给考生备考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如果你找不到近几年的应用心理硕士真题,也不要着急,可以看看心理学统考以前各学校自主命题的题目,也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第三步 购买应用心理硕士参考书
在我们查找了相关的考研信息和试题以后,也就知道了我们应该用哪些347应用心理硕士参考书。现在很多参考书在网上都可买到的,同学们可以在网上购买,也可以在博仁购买应用心理硕士参考书。
第四步 制定考研复习计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任何事情,事先谋虑准备就会成功,否则就要失败。考研一定要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复习计划。一般3月份到6月份为基础阶段,主要是看参考书,通过快速阅读、精读等方式,达到对基础知识理解,7月到9月是强化阶段,这个时期可以参加博仁应用心理硕士辅导班,强化已经复习过的知识点,整理笔记,达到理解记忆的目的。10月份到11月份查漏补缺阶段,通过做练习题或模拟题来巩固知识点,查漏补缺,对不会的知识点要及时翻书。12月份为冲刺阶段,在这个阶段要记忆重点知识,同时快速回忆课本内容,把考试状态调整到最佳。
总之,应用心理硕士备考是有规律可循的,同学们在备考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这样我们的备考才会做到有的放矢,不会做无用功。可以说,信息的获得能力,在一定水平上决定了复习结果。
备注:本文为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博仁教育”。
⑸ 北京大学影视与戏剧专业上2年是专硕还是学硕
您说的这个,2013年在北大的官网只有一个招生方向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2013年戏剧与影视学专业音乐剧研究方向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班)
并且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学制3年
毕业以后属于艺术硕士,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是学术性硕士
具体简章见附件
⑹ 是不是2013以后北大数院不招统考只招推免了
北大数院没有不招统考生只招推免生,只是推免生的名额比较多而已。
推免生的全称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就是常说的保研,不用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就可以读研的学生。
保研的过程:
(1)推荐免试学校公布推荐免试的标准、名额和选拔程度;
(2)应届毕业生本人根据推免条件提出申请;
(3)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或工作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
(4)获得该校的推免资格的毕业生,向研究生招生单位(该校或外单位)提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申请;
(5)接收单位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书。复试合格者,发给接收函。
⑺ 专科生可以考北大中文系研究生吗
可以,但需加试科目,你可以查看下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目录和招生简章,上面很清楚
⑻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是什么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是引导有考研这方面动向的本科生的手册。
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北京大学医学部将研究生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3 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力)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中医除外)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1 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③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 2位);④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学金。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填写电话宜为手机号码,以便接收有关招生事宜的短信通知。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请于九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报名后的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详见第十一条。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底或 4 月初,具体说明如下:
医学部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由各学院(部)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学部自命题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容
1.基础医学综合(761) :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免疫学;
2.卫生综合(一) (762)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卫生综合(二) (774) :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4.卫生综合(345) :含公共卫生基本知识、流行病学基础、社会医学;
5.药学综合(一) (763) :含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6.口腔综合(764) :含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7.生物综合(765) :含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
8.政治综合(767) :含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事政治;
9. 物理综合(769) :含力学、电学、光学、原子物理学;
10.历史综合(773)含近代中国史、现代中国史、世界历史。
11.护理综合(308) :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八、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临床医学(临床病理学领域)和护理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期间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经考核,按比例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实行硕博连读;硕博连读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两年。详情请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进入“管理规定”查看。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1.医学部为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奖学金包括生活补助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一等奖学金金额为 216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 18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 12000元/学年。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部享受学业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享受生活补助。 每年各学院(部)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动态评定学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助学金包括助研、助教、助管三类,各岗位根据工作情况发放相应津贴,99%的硕士生可获得助学金。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200 元/月(不含寒暑假)。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和助管岗位。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学生其助学金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学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和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12000 元/学年。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免缴学费。
十一、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销、合并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接到复试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 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pku.e.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 2013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母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免交,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 。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
6.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 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十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在医学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⑼ 外校考北大心理学研究生,听说学硕不招几个人的,复试学硕最后没录取,可以和专硕调剂吗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AppliedPsychology,MAP)研究生。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侧重培养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专业技能,并将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标是培养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国防、体育等领域的心理学高级应用型人才。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2013年计划招生40名(含全日制、在职各20名),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15名,届时如全日制或在职未招满,剩余名额可互转。学习年限为两年。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名额,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2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cn/ch/)。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
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三、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50%-60%。
四、培养方式
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授课和在职学生部分专业课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学费
学费总额为5.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2.6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七、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住宿
住宿及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
电话:010–62753559,
地址:北京大学心理学系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psy.pku.e.cn/
北京大学2012年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MAP)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北京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AppliedPsychology,MAP)研究生。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侧重培养从事某一特定职业所必需的心理学专业技能,并将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应用于某一相关领域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目标是培养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医疗、国防、体育等领域的心理学高级应用型人才。应用心理硕士专业2012年计划招生40名(含全日制、在职各20名),其中接收推荐免试生10名,届时如全日制或在职未招满,剩余名额可互转。学习年限为两年。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名额,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一、接收推荐免试生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1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报名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11年9月下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cn/ch/)。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三)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四)资格审查和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复试包括笔试与面试。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三、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50%-60%。四、培养方式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授课和在职学生部分专业课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五、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六、学费学费总额为5.2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交纳2.6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七、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八、住宿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费用自理。九、联系方式北京大学心理学系电话:010–62753559,地址:北京大学心理学系邮编:100871网址:http://www.psy.pku.e.cn/
⑽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1篇以上论文是1篇还是2篇
1、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1篇以上论文应该是包含1篇,也就是指1篇。版
2、招生简章的表述权不够明确,建议直接咨询北大研招办。
3、发表论文是针对同等学力考生。如果已经拿到本科毕业证书包括自学考试或者网络教育等都不属于同等学力,也就是说有本科毕业证书就不用提交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