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⑴ 到目前为止教育部批准研究生院有哪些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研究生院有59所,包括: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东南大学研究生院、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厦门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山大学研究生院、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山东大学研究生院、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华东)、湖南大学研究生院、中南大学研究生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河海大学研究生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武汉)、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北京)、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江苏)
⑵ 哪些大学有研究生院
还是有蛮多的,一般985和211大多数都是有自己的研究生院的。但看教育部备案过的有这些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100087 (北京市)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100872 (北京市)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100084 (北京市)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100083 (北京市)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100081 (北京市)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00083 (北京市)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100094 (北京市)
中国协和大学研究生院 100730 (北京市)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00875 (北京市)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300071 (天津市)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300072 (天津市)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116023 (大连市)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110006 (沈阳市)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130023 (长春市)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0433 (上海市)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200092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0030 (上海市)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062 (上海市)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10093 (南京市)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10096 (南京市)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310027 (杭州市)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30026 (合肥市)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361005 (厦门市)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430072 (武汉市)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430074 (武汉市)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100083 (北京市)
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410073 (长沙市)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510275 (广州市)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710049 (西安市)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710072 (西安市)
当然,现在不只有这些的哦。
⑶ 中国哪些大学设有研究生院
中国具有研究生院的56所大学
(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北京率先创建了全国第一个研究生院。即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北京)。 2000年9月,正式更名为今天的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即中国第一个研究生院。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二)1984年6月和1986年4月,教育部分两次共批准了33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高校合并后变为31所):
2、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4、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6、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7、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8、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9、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10、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12、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1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14、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15、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16、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17、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18、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19、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1、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2、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3、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4、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5、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6、华中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7、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28、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9、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30、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31、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三)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3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3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35、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6、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7、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38、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39、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40、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4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42、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4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4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46、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47、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4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4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1、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52、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53、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四)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55、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五)2003年8月,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试办研究生院
2011年被批准试办的研究生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 暨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燕山大学 山西大学 郑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苏州大学 西北大学 西安理工大学 河南大学
⑷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2000年6月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5月24日正式建立研究生院。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下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培养教育办公室、学位办公室、“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办公室以及综合科。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成员单位,1999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四川大学是国内最早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14年原华西协合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前身)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920年开始授予博士学位,1939年原四川大学开始招收研究生,到1949年,仅华西协合大学就授予博士学位584人。1981年,四川大学成为首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首批开展博士生指导教师自审试点工作,1995年被特批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自审试点工作。四川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211工程”“九五” 和“十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学校、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重点建设的学校、也是中央确定的首批21所副部级学校之一。在长达一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四川大学已成为我国学科门类较齐全、学科结构较合理,具有较大规模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345个,专业学位9个,本科专业118个。四川大学也是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单位。截至2006年8月,在校研究生16117人。具有先进教学设施的19500平方米研究生专用教学大楼已于2003年9月投入使用,根本改善了研究生的学习条件。
四川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学科27个、“211工程”“十五”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6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其他中心7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中心67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国家级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6个;学校也是全国高校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知识保护产权试点大学、设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已建设完成四川大学科技创新中心和绵阳科技园孵化大楼。现有教授(级)1195人、副教授(级)2204人;两院院士9人、特聘院士22人、学校杰出教授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学科评议组成员17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12个、讲座教授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3人(其中A类26人、B类7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2005年,全校科研经费达70154万元,其中理、工、医等自然科学到校科研总经费65136万元,社科经费5018万元。从开展全国百篇优秀论文评选工作以来,我校有 10篇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
四川大学正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不断创新办学理念,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把人才培养质量视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中国一流的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而努力奋斗。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部门职责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是四川大学主管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六个机构及作为综合服务的研究生院办公室:
Ø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Ø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Ø 培养教育办公室
Ø 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
Ø 研究生工作部
Ø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Ø 研究生院办公室
(一)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
“985工程”和学科建设办公室是主管学校学科建设与“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
①“985工程”和“211工程”等国家有关学科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和验收;
②牵头负责学校“985工程”、“211工程”等重大建设专项的招投标工作;
③负责“985工程”、“211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
2、学科建设
①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②负责重点学科与硕、博士授权点(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③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学科和硕、博士点,以及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和检查评估,对检查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④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报名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负责试题的寄发、收领工作;
7)组织考场考务工作;
8)负责试题和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工作;
9)送评基础课试卷,组织专业课试卷评阅,安排复试工作;
10)完成考生档案调档、政审工作;
11)自主划线并上报录取名单;
12)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发放录取通知书;
13)进行年度硕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4)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硕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硕士招生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组织考试、考务和试卷的评阅工作;
7)安排复试、考生档案调档和政审工作;
8)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上报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9)进行年度博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0)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博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博士招生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培养教育办公室
培养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培养、教学、教务和学籍管理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1、研究生培养管理
①组织制订、审核、修改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②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④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并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
⑤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
⑥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
⑦负责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
⑧负责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审批工作;
⑨负责研究生毕业资格的审核工作;
⑩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⑾研究生教学大楼教室的管理安排工作;
⑿接收校外人员课程修读、旁听研究生课程。
2、研究生教学、教务管理
①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排课、网上选课、考试组织等工作;
②负责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④旁听、跟读人员的课程学习、考试组织和成绩管理工作。
3、研究生学籍、成绩管理
①负责研究生电子注册上报管理工作,含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研究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
②负责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
③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
④负责教育部研究生基本情况报表工作;
⑤负责研究生学生证和毕业证书的颁发,以及研究生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⑥毕业研究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
⑦负责在读研究生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工作;
⑧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与充磁工作。
(四)学位与教育教学改革办公室
①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②按学位条例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评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及协调解决有关学位问题;
③做好审定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的组织工作;
④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公派研究生的工作;
⑤出国预备研究生、代培研究生的管理工作;
⑥出境研究生的选拔,并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培训及对外联系工作;
⑦开展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科学研究与交流。
(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研究生思想教育及管理
①制定全校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指导和服务学院(系、中心、所)基层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
②配合党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研究生党建工作;规划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道德建设和素质教育活动;
③负责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及管理,组织辅导员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
④负责对研究生群团组织、研究生会工作的指导;
⑤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科技活动,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⑥组织开展研究生评优工作。负责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⑦参与协调学校各部门与研究生有关的事务工作。
2、研究生事务服务
①负责研究生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划与实施,以及相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②负责研究生资助工作的规划与实施。包含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筹集、设立、评选、发放等工作,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研究生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工作,负责毕业生国家代偿工作等。
③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学生信息管理工作。
④协助学校学生社保办做好研究生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⑤负责其他与研究生相关的服务事项。
(六)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主要负责全校各类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组织、培养等工作;以及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生源组织、宣传工作;
②负责接待考生对报名工作的咨询、函复等工作;
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报名、组织各专业学位的报考资格审查;
④专业课程的命题、试卷印制、按保密要求对试卷实施保管;
⑤组织各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及自主招生考试的考务、综合考试、复试、阅卷、录取工作;
⑥参与各类新增专业学位的申报工作;
⑦负责各专业学位的数据统计并及时将报名、录取情况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汇总上报。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①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及检查督促;
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审核;
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条件审核;
④对培养中规章制度修改或新制度的起草;
⑤对培养改革提出初步方案;
⑥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组织与安排,公共课程成绩登记、审核;库题考试的组织与安排。
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休、复、转、退学,延期或提前答辩的审核、办理;
⑧研究生证、进修证书等的具体管理。
3、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管理
①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组织管理;
②全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经费的管理、划拨工作。
(七)研究生院办公室
1、日常工作
① 负责对外接待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② 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建设和维护;
③ 负责研究生教学大楼的消防安全及物业管理;
④ 负责研究生教学大楼的教学设施及设备管理;
2、经费管理
①参与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
②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③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④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的规划、审核和分配工作,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⑤完成硕、博士研究生奖助金评定与发放。
;⑸ 全国有研究生学院的学校都有哪些
56所研究生院名单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华中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⑹ 川大研究生党组织关系怎么转
关于2011级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事宜的通知
1、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接收。今年新生党员报到时,仍由各学院党委(总支)办公室接收。各学院党委(总支)办公室在接收党员介绍信时要认真检查、核对以下内容:①应为新版党员介绍信;②党员介绍信的填写应规范,不能随意涂改;③党员组织关系从隶属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的其它29所普通高校(名单附后)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从省外或省内其它单位转入我校的,其介绍信抬头应写为“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④介绍信右下角应为县及其以上单位党组织盖章。凡不符合规定的,请将新生党员介绍信退回重新办理。
2、我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本学院的研究生的,不需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我校应届毕业生党员考上校内其他学院研究生的,需由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开具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本人交至所去学院党委(总支)。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各学院党委(总支)负责在收到介绍信后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给党员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单位党委。
附件1 党的关系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名单
2 中共党员转入登记名册
党的关系在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的高校名单
1、四川大学
2、西南交通大学
3、电子科技大学
4、西南财经大学
5、成都理工大学
6、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7、成都体育学院
8、四川师范大学
9、西南民族大学
10、西华大学
(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1、成都中医药大学
12、四川音乐学院
1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14、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15、成都医学院
16、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17、四川烹调高等专科学校
18、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
19、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21、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22、西南石油大学
2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24、四川教育学院
25、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6、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7、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28、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29、成都艺术职业学院
30、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⑺ 中国是哪56所大学拥有研究生院啊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
第二军医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兰州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1、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北京大学创立于1898年维新变法之际,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
1937年南迁至长沙,与国立清华大学和私立南开大学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复员返回北平。
1952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城内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2、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Harbin Engineering University)简称“哈工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源自1953年创办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

3、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11工程“、”985工程”。
南京大学其学脉可追溯自公元258年的南京太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创建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
1952年院系调整,南京大学调整出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
4、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武汉大学溯源于1893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创办的自强学堂,历经传承演变,19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1949年更为现名。
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idian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陕西省、西安市共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1958年迁址西安,1966年转地方建制,1988年定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研究生院
⑻ 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院校有哪些
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院校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等59所。

(8)四川邮电大学研究生院扩展阅读
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院设置暂行规定》规定:
研究生院主要是指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研究生院设置由国家教育部委员会负责规划、审批,设置研究生院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
研究生院反映的是研究生教育的一个完整的机制体系,研究生院制度是培养中国创新型人才的基本制度。研究生院代表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水平,在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⑼ 中国哪些大学设有研究生院
中国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共56个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全国率先创建了第一个研究生院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6月和1986年4月,教育部分两次共批准了33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高校合并后变为31所):
2.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3.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
4.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6.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7.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8.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9.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10.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11.南开大学研究生院
12.天津大学研究生院
13.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14.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15.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16.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17.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18.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19.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1.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22.东南大学研究生院
23.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4.厦门大学研究生院
25.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6.华中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7.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
28.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9.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30.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31.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了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32.北方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3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34.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35.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36.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7.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38.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39.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40.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4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
42.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43.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44.中南大学研究生院
4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46.四川大学研究生院
47.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48.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49.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0.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51.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52.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53.第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02年5月 教育部批准了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4.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55.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03年8月 教育部批准了1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56.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⑽ 全国最厉害的研究生院有哪些 全国知名的研究生院还有
我国大学分五批建立了57所研究生院,各批研究生院没有本质上到区别,第一批是一些公认著名大学所建到研究生院,而第二批则是比较著名的大学所建立的研究生院,此后三批研究生院大部分是为了平衡地区、部门、行业等而建的研究生院。
在我国,研究生院(部、处,下同)是指:①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单位中,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内设部门;②专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独立机构。前者又可称为“处室部门型研究生院”或“非实体性研究生院”,性质与高等学校内的招生办、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处室相同;后者则可称为“独立法人型研究生院”或“实体性研究生院”,是一个从事高等教育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
另从研究生教育举办主体的角度看,我国目前的研究生院又可分为高等学校研究生院、科研机构和党校研究生院两种。前者基本上都是非实体性研究生院,如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后者中有的则属于实体性研究生院,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无论是“独立法人型研究生院”、“处室部门型研究生院”,抑或高等学校研究生院、科研机构和党校研究生院,其开展的研究生教育均纳入国民教育序列:经国务院学位办授权设立硕士点、博士点;招生纳入国家计划编制,指标由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下达;硕士生入学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博士生入学考试依照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学籍、 学历、学位均由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注册、颁发和认证;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同等认可。
第一批 1984年8月 22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后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今华中科技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后并入复旦大学)
第二批 1986年4月 10所: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武汉)、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今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第三批 2000年6月 22所:
北京邮电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今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徐州)、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华东)、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
第四批 2002年5月 2所:
哈尔滨工程大学、河海大学
第五批 2003年8月 1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