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
『壹』 奖学金评选细则
奖学金是提供给特定学生的金钱奖励,颁发对象包括学业成绩优异、操行良好或课外活动如体育、艺术等方面表现杰出者。下文是奖学金评选细则,欢迎阅读!
奖学金评选细则一
一、奖励原则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学习竞争机制,营造勤奋进取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注重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奖励年级
初一、初二两个年级。
三、奖励人数、金额及班级限额
每个年级各奖励60名学生,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10名,奖励每人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20名,奖励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30名,奖励每人2000元人民币。
一二等奖每班各限1人,三等奖不限额。
四、发奖时间
每学年奖励一次,时间为5-6月份。
五、奖励依据及流程
1.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两个方面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并量化计分,以此作为发奖的依据。
2.总分以100分计,其中学业成绩50分,综合素质50分。
综合素质评分:综合素质内容包含思想道德、合作与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发展五个方面,各10分;如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可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学业成绩评分:第一学期的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的期中,对每位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初二年级再加上物理学科)考试总分进行排序,第1-10名记50分,第11-30名记40分,第31-60名记30分,第61-100名记10分,第100名起不记分。
每年5-6月份,学校将每个同学第一学期期中、期末及第二学期期中的三次得分按2:4:4的权重计算,得出学业成绩积分。
3.学校根据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和学业成绩积分之和,取年级前60名,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参评学生的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每次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参加评奖。
六、特别说明:
本校教工子女如进入年级前60名相应奖励等次,一样奖励,但不占奖励名额。
本细则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奖学金评选细则二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科研成绩×40%+司法考试×5%+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准。
科研成绩包括: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奖励、参与课题。
公益项目包括:校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党务、团务、社团等。
2、科研成绩、司法考试、社会公益计分方法
(1)科研成绩
注:其他级别非法学类期刊参照同级别法学类期刊降一级计分,非学术性杂志等级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各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每次计3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6分。在华中法律书院担任主讲人每次计5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专著、译著、参编计分:
①学校规定奖励的十大权威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90分,译著计60分。
②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60分,译著计30分。
③参编人员加分根据参编人数比例计算。例:三人参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30分。四人参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15分。
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计分
②集体项目参照上表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计分。
3、答辩会
(1)参加答辩会的资格。按基本评分细则评出每位参评者的基本分值,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名单。
(2)答辩会的要求。答辩人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等,其中以从事科研情况为主)。答辩陈述时间为博士七分钟、硕士五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为三分钟。答辩会评委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4、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基本分数、面试分数),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
第八条 附则
(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奖学金评选细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学金类别和
奖励金额
第二条
学校设立新生卓越奖学金、新生英才奖学金、新生特长奖学金三个类别。
第三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00元;新生英才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0000元、8000元、6000元;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
第三章 奖励范围
第四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英才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奖励范围: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就读取得学籍的学生,以及当年预科升入我校本科学习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第四章 奖励条件
第六条 新生卓越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1.文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50分(含50分)以上。
2.理科: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份一本线60分(含60分)以上。
(二)艺体类
1.音乐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音乐类)和前15名(舞蹈类),或达到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前三名(仅限于无专业联考的省份)。
2.美术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3.体育学院: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高考专业成绩进入所在省份联考成绩前30名。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本科分三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30分以上,或在本科分两批次录取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二批次分数线60分以上。同时,贵州生源学生高考专业成绩进入贵州省联考成绩前10名,贵州省外生源学生在所在省份参加我校校考第1名。
(三)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在某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或获得国家级以上表彰的,在填报招生志愿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认可,被学校录取并报到就读的,可以发放卓越奖学金。
第七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奖励条件
(一)大文大理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标准分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二)艺体类
将新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折算成标准分,按照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取所在专业前3%的新生进行奖励。
1.高考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1)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
(2)高考专业成绩标准分计算方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音乐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2)美术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40%+专业成绩标准分×60%
(3)体育学院: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50%+专业成绩标准分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标准分和专业成绩标准分各占50%。
第八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20%,二等奖获得者不超过奖励总数的30%。
第九条
凡涉及到用学生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和排名的,都需扣除政策性加分。
第十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奖励条件:学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相关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省级以上等次奖励的,可以申请新生特长奖学金。
第十一条
学生参加的各种竞赛活动以学校列出的活动目录为准,学生参加活动获奖的项目未列入活动目录的也可以进行申请,是否进行奖励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在高中阶段(或进校前)参加的和本专业有关的竞赛活动获得的奖项不能申请特长奖学金。
第五章 评选程序
第十三条
符合新生卓越奖学金奖励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直接进行公示和奖励。
第十四条
新生英才奖学金的评选: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各学院新生报道人数分配奖励名额和奖励等次,各学院依据奖励条件,组织学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英才奖学金申请表》,初步确定奖励等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五条
新生特长奖学金的评选:学生自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新生特长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各学院汇总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报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
第十六条
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多项奖学金,同时满足多项申请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新生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将与获奖新生签订奖学金发放协议。
第六章 奖学金发放
第十八条
设立新生奖学金是对学生既有成绩的肯定,也是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的重要措施。新生奖学金分两个学年发放,第一学年发放一半,第二学年发放一半。
第十九条
学生在第二学年没有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则剩余奖励金额优先用于缴纳相应费用,再发放余下金额。
第二十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第二学年的奖学金将停止发放:
(一)新生卓越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0%;新生英才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15%;新生特长奖学金获得者在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未进入专业前50%。
(二)有违规违纪行为并受到院级以上教育处分的。
(三)有补考科目的。
(四)第二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的。
(五)因特殊原因休学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必须无条件退回获得的奖学金:
(一)在奖学金申请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转学或自动退学的。
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休学未发放第二学年奖学金的,复学后如果达到奖学金发放条件,可以继续发放。
第二十三条
在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求是卓越奖学金、求是英才奖学金、求是特长奖学金,具体办法由求是学院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新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6级新生中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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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贵州师范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100人。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关要求录取。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报考外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外语口试成绩。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7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俄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器乐等其分方向无身高限制)。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pide;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
(4)旅游管理类、文化产业管理、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国家二级运动员取得我校组织的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资格,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确定各专项招生计划数。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分专项按文化(30%)和专业成绩(70%)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一本招生。
5、按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6、我校招收部分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7、我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前进行。
8、我校招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前进行。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英语(旅游英语)、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旅游管理(国际通识教育课程)、市场营销(国际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四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 厦门大学 (我校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厦门大学 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贵州师范大学 设有下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明德奖学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 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贵州师范大学 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6701855 86701964 监督电话:0851-83227014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网 址:http://www.gznu.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叁』 云南师范大学与贵州师范大学哪个好 各有什么优势
先来看一下这两所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由教育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云南省属的重点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是全国免费师范生试点改革的三个地方高等师范院校之一、首批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高校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誉为“红土高原上的教师摇篮”。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可追溯到诞生于1938年(戊寅年)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1950年国立昆明师范学院更名昆明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云南师范大学。
据学校官网2015年11月信息显示,云南师范大学校园总面积3030亩,建筑面积1089331平方米,有呈贡主校区和一二一西南联大校区2个校区。学校下设19个二级学院,2个独立学院,1个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1个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及1个和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厅共建的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开设86个本科专业;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云南省重点实验室3个、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截止2015年6月,有本科生26208人;研究生3685人
硕士点:156
博士点:一级博士点1个,二级博士点7
校友会排名:163位
贵州师范大学是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签署省部共建贵州师范大学协议,贵州师范大学成为省部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贵州目 前唯一一所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 学校地处有着“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分别座落在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万人(含求是学院学生10334人、研究生3000余人)。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
硕士点 :144
博士点 : 学术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2
校友会排名:220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云南师范大学还是比贵州师范大学好一些。
如果你是云南人,将来要在云南工作,那么肯定是云南师大好。如果你是贵州人,将来要在贵州工作,那么肯定是贵州师大好。如果你不是云南人也不是贵州人,那么云南师大更好一点。
什么人提这种愚蠢的话题?云师大的前身是西南联大,西南联大培养了一批如杨振宁般顶级科学家,至今为止中国尚未超越这所大学的学术成就。
而今的云师大当然已今非昔比,但再不济也不至于到要与贵师大相比的程度,毕竟文化底蕴、学术氛围摆在那里。因为两校不是一个级别,相差的不是个位数,而是六七十位。所以没有可比性!
考上哪个哪个好。考不上的再好与你何干?
『肆』 贵州师范大学励志奖学金与助学金同时发放吗
不是同时发放
一个奖学金
一个助学金
两码事
大概十一月十二月会发
励志5000
助学2000
『伍』 贵州师范大学是双一流大学吗
1、贵州师范大学是双一流大学吗 贵州师范大学 不是双一流大学,该校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省属重点大学。
2、贵州师范大学简介
学校地处有着“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分别座落在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占地面积近2800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8万人(含求是学院学生10000余人、研究生2830人)。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
学校学科综合实力位居贵州省高校前列。现有4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4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32个二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07个二级学科)、1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授权点,81个本科专业,具备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推免权。有7个全国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4类共11项:一流专业项目5个(含培育项目1个)、一流课程项目2个、一流平台项目2个、一流师资项目2个, 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4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10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7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19个省级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特色专业)。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改善。现有在职教职工2572人,其中师资1785人,师资中有教授299人、副教授677人,有593人具有博士学位、945人具有硕士学位。学校师资队伍中有“*”特聘教授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选1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0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2人、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两课优秀教师1人、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人物3人、全国优秀社科普及专家1人、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贵州省核心专家3人、省管专家26人 、 贵州省优秀教师13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9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黔灵学者”5人、贵州省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人、省青年创新人才奖3人、省青年科技奖12人、省高层次创新人才27人(千层次人才22人、百层次人才5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6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7人。师资队伍中有“候鸟型”特聘教授30人(其中院士2人、“*”特聘教授2人、国家“*”领军人才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较为丰富,是全省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2017年1月,学校荣获“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2017年6月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2017年12月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校外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育现代化监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教师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1个国家级教育综合实验实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贵州省考试培训中心、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贵州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贵州省教师教育现代化教学实习基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贵州考试中心、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基地、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州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贵州省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基地、省级优秀校园文化育人基地、贵州省高考评卷基地、贵州省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基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基地、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中国·贵阳大数据旅游研究(实训)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贵州蜡染传承基地、贵州省志愿服务项目孵化中心、贵州省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贵州生态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等挂靠在学校。
学校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教育部111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遥感中心贵州分部、12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天文研究与教育中心,1个贵州省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全省高校唯一),2个院士工作站。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是贵州省司法厅首批批准的“物证司法鉴定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贵州省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出版有《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和《 贵州师范大学 报》等报纸刊物,其中,《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贵州省一级期刊,《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14年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72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24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26项,全校科研经费近4.18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162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国际级文艺奖2项;获批专利316项,出版学术著作339部。学术论文被SCIE、SSCI、SCI、EI、ISTP、ISSHP、CSSCI、CSCD收录4600余篇。
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高、功能强,无线网络覆盖大部分公共区域及图书馆阅览区域,基于公共数据平台的数字化校园服务全校。图书馆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三校区馆舍面积6.2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269万余册,其中古籍文献10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文报刊2250余种;数字资源总量达114.72 TB,其中电子图书158万余种册,提供使用中外文数据库48个,其中自建特色数据库21个。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贵州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分中心”。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先后与美国、英国、葡萄牙、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分别与美国、葡萄牙、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瑞士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多所大学开展有师生交流项目。开放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有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SQA-AD),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开设有本科国际通识教育课程(IGEC),学校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可组织实施相关汉语水平考试。
学校历经七十八年风雨,代代贵师学人以振兴国家、民族为己任,修身治学,殚精竭虑,形成了特有的学人品质和学校品格,熔铸了“爱国、奉献、敬业、自强”的大学精神,凝练了“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培养培训了27万余名各条战线的优秀人才,成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师范大学,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陆』 贵州师范大学学科英语研究生读几年
贵州师范大学学科英语研究生一般都是2年制
现在的研究生大部分是两年制的,学费两年一万五左右!一年住宿费在1000元左右,如果是公寓就在1200元的价位!现在研究生的奖学金不多了,就算考第一也不会像本科那样有几等奖学金,钱很少的。
『柒』 贵师大的,大学期间只获得过校级乙等奖学金5000和校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可以报考贵州省公务员选调生吗
网页链接
贵州省2021年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
我看了相关的条件要求,题主的学校应该不满足定向选调生的要求。建议题主关注3月-4月的公务员联考。
『捌』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怎么评
研究生奖学金设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研版究生科研单项奖学金和研究生考博权录取奖等四种类型。为了扩大奖学金的覆盖面,同一名学生一般不能因同一种事由同时获得多种奖学金。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试行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带头作用。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科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科研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
5、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热心社会服务,自觉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抵制不良倾向。
6、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1、评选比例每学年按实际在校人数30%的比例确定,并按专业进行评定。
2、每学年末由学院(教学部)分管领导组织所在单位在校研究生民主评选,并征求指导教师意见,填写《优秀研究生登记表》,于规定时间内报送学校研究生处。
『玖』 贵州师范大学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一、贵州师范大学王牌专业介绍 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旅游管理
贵州省重点建设学科
省级重点学科:自然地理学、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文艺学、中国近现代史、植物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数学、人文地理学、心理学、音乐与舞蹈学
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旅游管理、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计算数学、生物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生态学、中国史
二、贵州师范大学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 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建校之初,以王克仁、齐泮林、曾景、萧文灿、王佩芬、朱厚锟、尹炎武、李独清、李锐夫、杨宪益、姚奠中、夏元瑮、谢六逸、谭戒甫、向义、熊铭青、郝新吾、汤炳正、赵咸云、梁祖荫等为代表的一批知名学者来校任教。他们艰苦办学,传薪继火,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贵阳师范学院,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接管学院;1985年更名为“ 贵州师范大学 ”,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 厦门大学 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13年7月正式获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6年与兰州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双方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的新局面;2017年成为贵州目前唯一一所进入教育部/国家外专局“111计划”的高校。
学校地处有着“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分别座落在云岩区、白云区(求是学院)和花溪区,占地面积2800余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6万人(含求是学院学生10755人、研究生3200余人)。设有24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
学校学科综合实力位居贵州省高校前列。现有1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32个二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107个二级学科)、6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授权点,79个本科专业,具备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推免权。有7个全国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级“一流大学”建设项目4类共11项:一流专业项目5个(含培育项目1个)、一流课程项目2个、一流平台项目2个、一流师资项目2个, 2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4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10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9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7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1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3个省级重点学科、19个省级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学科布局。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改善。现有在职教职工2618人,其中师资1802人,师资中有教授310人、副教授647人,有545人具有博士学位、965人具有硕士学位。学校师资队伍中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人选1人、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1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2人,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贵州省核心专家3人、省管专家27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黔灵学者”6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8人、省青年创新人才奖3人、省青年科技奖12人、省高层次创新人才18人(千层次人才13人、百层次人才5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26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7人、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5人、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创新人才奖6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师资队伍中有“候鸟型”特聘教授23人(其中院士3人、“*”2人、国家*领军人才2人、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较为丰富,是全省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2017年1月,学校荣获“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称号。2017年6月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2017年12月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现有1个国家级大学校外实践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教师研修基地(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1个国家级教育综合实验实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1个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基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国际化人才外语考试(BFT)贵州省考试培训中心、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贵州省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中心、贵州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贵州省教师教育现代化教学实习基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贵州考试中心、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基地、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贵州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州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贵州省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基地、省级优秀校园文化育人基地、贵州省高考评卷基地、贵州省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基地、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基地、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培训基地、“中国·贵阳大数据旅游研究(实训)基地”、贵州省志愿服务项目孵化中心、贵州省学校共青团研究中心、贵州生态文化国际交流中心等挂靠在学校。
学校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教育部111引智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人才团队、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遥感中心贵州分部、12个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4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天文研究与教育中心,1个贵州省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全省高校唯一),2个院士工作站。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是贵州省司法厅首批批准的“物证司法鉴定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贵州省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出版有《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和《 贵州师范大学 报》等报纸刊物,其中,《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社会科学版)是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贵州省一级期刊,《 贵州师范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11年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336项,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项(含课题3项)、国家级科研项目35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81项,全校科研经费近5.2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109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4项;国际级文艺奖2项;获批专利316项,出版学术著作339部。学术论文被SCIE、SSCI、SCI、EI、ISTP、ISSHP、CSSCI、CSCD收录4600余篇。
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高、功能强,无线网络覆盖大部分公共区域及图书馆阅览区域,基于公共数据平台的数字化校园服务全校。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262万余册,年订阅纸质中外文报刊2300余种,有中、外文电子图书157万余种册,提供使用中外文数据库72个,自建本省特色数据库21个,数字资源总量达96.35个TB,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分中心”、“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贵州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贵州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建设服务单位,建设有“贵州省地方文献信息研究中心”、“中学示范图书馆模型”、“学前教育专题室”、“幼儿园示范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服务。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先后与美国、英国、葡萄牙、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柬埔寨等多个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分别与美国、葡萄牙、俄罗斯、韩国、日本、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瑞士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多所大学开展有师生交流项目。开放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任务院校之一,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有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HND),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合作开设有本科国际通识教育课程(IGEC),学校设有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可组织实施相关汉语水平考试。
『拾』 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200名左右:
(一)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通过全国统考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约2100名左右、非全日制约110名左右。
(二)推免计划
拟接收推免生(全称: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约150名左右(我校接收推免生专业详见贵州师范大学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2年10月底公布),推免生未完成计划将转入全国统考招生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30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在以下专业开展招生: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且考生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填报考生身份为下列任一类:
①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请务必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信息、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不按“定向”方式填写的,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与复试期间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注: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尤其注意考生本人联系方式保持有效(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在2023年9月初前通畅)。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事关个人的招生重要资料邮寄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三)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五、初试
(一)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gznu.e.cn/)。
六、复试
复试拟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至4月初进行。
(一)学校在国家确定的二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它学术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他加试要求以各院系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准。
(四)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向我校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政策的,不予认可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身份。
(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六)复试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学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和学校调剂办法执行。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住宿情况
(一)学制:所有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具体各专业学制详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为脱产学习,非全日制为非脱产学习。
(三)培养所在校区: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四)住宿情况:全日制研究生住宿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费用标准可查看我校计财处网页,具体安排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后续页的学费标准一览表。
十一、奖助办法
学校对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种奖、助学金,确保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有一定的生活保障而专心学习、研究。具体的主要奖、助学金为:
(一)研究生奖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谢晓尧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它
(一)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本章程要求,否则谢绝报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特别提醒考生不要上当受骗。自命题科目可参照初试考试大纲认真备考。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gznu.e.cn/),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复试、调剂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执行。本章程说明若与国家2023年招生文件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六)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单位代码:10663
联系部门: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邮政编码:550025
网址:https://yjsc.gznu.e.cn/
电话:0851—83227112传真:0851-83227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