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
① 山大研究生招生考试试卷编号是什么
学位授予。普通研究生学位证书编号为十六位数,各位含义是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编号也称为编码,指序号作为识别手段,如给房间编号、给员工编号、限定为有限或确定的数字。
②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的机构设置
招生办公室
1.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2.组织山西大学研究生考点的报名工作。
3.组织命题,试题印制和寄送。
4.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试题、试卷的收发和保管,考场的安排布置。
5.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评卷及公共课程、专业课程成绩统计。
6.组织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7.招生信访、咨询服务工作。
培养办公室1.制(修)定研究生培养工作规章制度 。
2.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的组织管理。
3.教学与教务管理。
4.研究生课程建设、教材建设。
5.研究生教师业绩考核的审查复核。
6.学历证书的颁发和电子注册。
7.研究生公费、自费出国管理。
8.组织对研究生教务秘书的培训。
9.分配研究生业务费及其他有关研究生培养的各项专门经费。
10.网站建设维护。
学位办公室
1.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会议和各种日常事务。
2.各类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资格审定。
3.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4.学位信息统计上报。
5.组织优秀论文的评选上报。
6.名誉博士授予的组织工作。
7.导师遴选。
8.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核。
专业学位办公室
1.制(修)定专业学位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工作规范。
2.负责本校专业学位的整体品牌建设。
3.协调学院有关科室共同完成专业学位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4.加强专业学位学科建设,开展新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5.对校内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进行管理、督导和服务。
6.负责与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各专业学位全国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联络沟通。
7.督促引导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加强教学硬件建设,不断改善专业学位办学条件。
8.加强调研,进行理论研究,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成果,探索专业学位发展新机制。
9.其他专业学位相关日常工作。
学科建设办公室
1.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
2.组织申报博士、硕士学科专业。
3.学科建设与评估研究工作。
4.制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5.起草、制订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总结。
6.学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合办公室
1.协助院长做好研究生院各办公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2.各类文件的收签、分阅、催办和归档。
3.报刊杂志的订阅、收发和信函的收发。
4.研究生教育的信访、联系和接待工作。
5.印章、经费管理工作。
6.证书保管。
7.资产管理和治安消防。

③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的人才培养
山西大来学研究生教育规模不断扩自大,为国家和山西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截至2012年9月,研究生毕业生人数已达10800余人,学位授予人数已达15000余人。在校博士生612人,各类硕士生5894人。在办学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研究生培养质量也有明显提高,博士、硕士毕业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奖篇数达101篇,其中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5篇。
发展高水平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建设具有地方示范作用研究型大学的必然要求。山西大学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体上实现了研究生教育规模有较快发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有明显提高、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后劲大大增强的目标,为学校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④ 没有学位证,可以考山大研究生,但报到时无学位证会不会被拒收
没有学位证,可以考山大研究生,但报到时无学位证不会被拒收。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 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 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除外)、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医学MBA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与工作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后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获得国家承认的医学门类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的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现为医药研发、生产、经营企业或医院的中层管理骨干。
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医药研发、生产、经营或医院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3)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
3.考生须为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须经协议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的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各专业以及[0852]工程硕士、[1051]临床医学硕士、[1052]口腔医学硕士、[1053]公共卫生硕士、[1054]护理硕士、[1055]药学硕士等6个类别的专业学位专业。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⑤ 山西大学物理研究生在哪个校区
坞城校区。
学校拥有坞城校区、东山校区、大东关校区等三个校区,山西大学物理研究生在坞城校区。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部省合建高校” 。山西大学于1958年首次招收研究生,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同时设立研究生处直属支部,后建为党总支。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11月研究生处改制为研究生学院。2011年6月,研究生学院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及党委下设七个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⑥ 【机构】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0年的哲学系,2003年更名为哲学社会学学院。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社会学、人口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开设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工作三个本科专业。30多年来,学院始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以服务山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宗旨,培养了大量高素质专业人才,是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1983年,以张恩慈教授为学科带头人的学术团队,获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硕士点,成为山西省最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以郭贵春教授为带头人的学术团队,获得科技哲学博士点,是我省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点“零”的突破;2000年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2002年科学技术哲学学科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2005年获得的哲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是山西省最早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博士点,对提升山西大学人文学科总体实力,辐射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服务山西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2007年以来学院进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协同创新阶段,2012年“哲学与现代性”成为山西省协同创新优势重点学科建设平台,2016年获准山西省哲学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哲学专业获省高校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支持计划,2017年哲学学科入选山西省“1331工程”建设计划,学院抓住“部省合建”和“一流学科”建设契机,大力引进领军人才,新建有分析哲学研究所、欧陆哲学研究所、认知哲学研究所等,实施优才计划、内涵发展战略计划,努力提升学科整体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
新世纪以来,学院承担各类科研课题200余项,其中国家级课题50余项,争取到科研经费800余万;出版学术专著、译著和教材150多部;发表论文8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200余篇;获得各种科研奖励40多项;学院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致力于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逐步形成了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科学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学院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教材,支持经典课、双语课、实践课、精品课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逻辑学课程被评为山西省“精品课程”,学院学生的调查研究报告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奖励;学生自办刊物《猫头鹰》特色鲜明,质量上乘,为学生提供了科研锻炼的阵地。
在“十三五”和今后相当长时间,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大潮和山西大学全面提升综合实力发展战略,学院将以哲学、伦理学拔尖创新型人才和社会工作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为导向,瞄准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起点高标准开展研究型学院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教学和科研的国际化发展,努力使学院成为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哲学研究基地和教学教育中心。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高校 科学技术哲学 学科 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也是迄今为止山西省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任中心主任为 郭贵春 教授。中心前身为成立于 1978 年山西大学 自然辩证法 教研室(后更名为科技与社会研究所), 1983 年获科学技术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1998 年获科学技术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招收哲学项目博士后, 2000 年1月成为了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2002 年科学技术哲学被确定为 国家重点学科 ,2003年9月设立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获得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中心目前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整体水平高的学术队伍,其中校内专、兼职研究人员36人,包括45岁以下的中青年学者30人,占总人数的83%以上;拥有高级职称的22人,占总人数的60%以上;博士或在读博士35人,占总人数的97%以上;34人具有半年以上国外学术研究访问经历,占总人数的95%;拥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学部委员、长江学者、马工程首席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全国四个一批和文化名家等高端人才18人次。校外专、兼职研究人员28人,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研究机构。中心还主办有CSSCI核心期刊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建有学科图书馆,拥有中文藏书2万余册,外文藏书1万余册。
中心长期坚持科学技术哲学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目前拥有涵盖全面、特色鲜明的学科结构体系,主要的研究方向有: 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哲学、技术哲学与STS、科学思想史 等。自2000年以来,中心共累计承担了国家及省部级科研课题26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重点项目7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1项。中心设置了“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文库”、“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译丛”、“社会科学哲学译丛”等系列文库,出版了200余部科学技术哲学专著和译著,特别是翻译的《爱思唯尔科学哲学手册》获得了国内学界的一致好评,出版的《当代社会科学哲学:理论建构与多元维度》、《科学表征:从结构解析到语境建构》分别入选了2016年和2017年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2015年以来,中心教师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英文专著2部,在 Philosophy of Science 、 Synthese 等SSCI收录的英文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篇。此外,中心还向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山西省政府等部门提供研究咨询报告23份;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80余项,其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1项,提名1项,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9项。作为国内重要科学技术哲学人才培养基地,中心向全国各大专院校和研究院所,以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优秀毕业生,为繁荣中国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心立足本校,面向全国,放眼世界,与国内外众多高水平的学术机构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促进学术繁荣,是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经历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期的酝酿创建、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期的成长壮大、90年代的繁荣发展和2000年的重组建设4个发展阶段。
1、酝酿创建阶段(1978-1981)
1978年正式建立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教研组,直属教务处领导,专职教师7人,担负起山西大学乃至山西省自然辩证法(科学技术哲学)的创建、普及、教学和科研的重任。山西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正是在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基础上于1979年1月成立,并挂靠在山西大学至今。事实上,山西大学从此成为山西省科学技术哲学学科发展的中心。1979年9月山西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开办了为期一年的自然辩证法师资培训班,有来自全国各高校的32名中青年教师参加了学习,除了本校教师外,还聘请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自然辩证法研究室和东北大学等单位的十位专家学者前来讲学。这个师资培训班的学员后来大多成为省内外科学技术哲学的教学和科研骨干,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这个阶段在山西大学本科生中开设了自然辩证法原理、自然科学学科史(数学史、物理学史、化学史、生物学史等)等课程。科学研究主要在自然辩证法原著、自然辩证法理论、自然科学中的哲学问题、科学思想史、科学家思想评价和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1981年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教研组还创办了不定期的内部交流刊物《自然辩证法学与探讨》,促进了山西大学和山西省科学技术哲学的学术交流与发展。
2、成长壮大阶段(1982-1990)
首先,建制更趋完善。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教研组1982年改名为自然辩证法教研室,1984年成为系处级建制的自然辩证法研究室,并建立起专业图书资料室。
第二,人才培养迈上一个新台阶。1983年开始招收科学技术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科学技术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在80年代,共有天津大学 、西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河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等校将近40名研究生申请科学技术哲学硕士学位并通过答辩。山西大学自己培养的硕士生也开始考入其他博士点深造学习。同时,全校本科生和其他专业研究生的科学技术哲学类课程进一步获得拓展和加强,并接收在职人员进修研究生课程。
第三,科学研究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关于辩证大自然观、化学哲学、化学史、数学史、科技通史、中国古代科技史和西方科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开始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化学哲学基础》、《化学史教程》、《中国数学简史》、《世界数学简史》等一批论著代表了国内当时各自领域的重要基础研究成果。
第四,刊物建设走向规范。随着系处级建制的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研究室的成立,其主办的刊物《自然辩证法学习与探讨》于同年更名为《科学技术与辩证法》而正式创刊,面向全国发行。本刊本着科学、民主、公正、严谨,鼓励创新、扶植新人的原则,不拘一格发表新作,广开门路容纳新观点,勇于拓展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的新领域新思路。在全体编审的共同努力之下,使得本刊在短短的五年中在我国科学技术哲学界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一大批学术界新人在她的真诚呵护下成长起来。
3、繁荣发展阶段(1991-1999)
首先,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学术队伍。90年代末期有研究人员22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6名、讲师5名、助教2名、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生导师9名。1993年6月,山西大学自然辩证法研究室改名为山西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1995年7月,以本所研究人员为核心,组建了山西大学杨振宁研究中心。
第二,科学研究在经历了十余年的积累和不懈努力之后,在90年代获得了大面积丰收。《人类认识的反思》、《自然辩证法基础》、《自然辩证法教程》等论著代表了自然辩证法理论研究的前沿;《当代科学实在论》、《后现代科学实在论》、《后现代科学哲学》、《论科学实在》等论著是国内这些领域的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历史上的自然科学研究学派》、《中国古建筑探微》、《走在时代前面的科学家-杨振宁》、《跨越界线-哲人科学家海森堡》、《把希望托给明天-诺贝尔的启迪》等论著反映了在科学思想史研究领域的突出成就;《科学学导论》、《化学教育史》、《数学与文化》、《数学大观》等论著是这个时期STS研究的代表性成就。同时,还承担了一大批国家和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既有理论性很强的基础研究,也有面向实际的应用研究,并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第三,全面参与和开展各种学术交流活动。一方面, 走出去,积极参加国内外的各种科学技术哲学方面的重要学术会议和活动;另一方面,主动创造条件举办各种科学技术哲学方面的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这样既加强了与外界的联系和交流,也为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四,《科学技术与辩证法》刊物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高度。1992年开始向国外发行,1993年被认定为全国哲学类核心期刊,成为我国科学技术哲学三大学术期刊之一。正是通过她学术面广、信息量大、品位高,具有广泛的学术代表性而发挥着促进我国科学技术哲学进步不可或缺的作用。
第五,学科建设走向辉煌。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学科1995年被评审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学科;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地方高校中唯一的科学技术哲学博士点;1999年开始招收项目博士后。累计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博士研究生6名,博士后2名。到90年代末,已经形成了既注重点也注重面,既有单兵作战也有集体合作, 理论与应用结合,科研与教学结合, 以老带新,以强带弱, 团结协作,勇于创新,持续发展的多元化学术发展特点,在全国科学技术哲学界赢得了较高的声誉。
4、重组建设阶段(2000年至今)
2000年1月,山西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重新改组,成立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于2000年9月被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02年1月科学技术哲学被评审为国家重点学科,2003年9月获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9月成为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12月又获得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这是一个具有独立的系处级编制的科研机构,它的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开放性,面向国内外招聘优秀的专兼职研究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和流动制。全新的观念和机制使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轨道,无论是学术队伍与人才结构,还是图书资料和科研设施,都达到了空前的水平和规模,居于全国同类学科的领先地位。
“十五”期间,中心从基础设施建设、学科建设、学术梯队建设等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总使用面积达到950余平方米,其中图书馆面积228.75平方米;获得了科学技术哲学国家重点学科、哲学与科学技术史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学术研究团队被评为“山西省优秀创新团队”。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形成了以科学技术哲学国家重点学科为龙头,以科学技术史和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以及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支撑的哲学与科学技术史学科群,走出了一条地方高校创建学科群的特色之路。
⑦ 山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
山西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100%。
目前该校主要是通过同等学力和双证一月联考的方式进行招生的,该校该项目的含金量是比较高的,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含金量不相上下。尤其是双证的一月联考最终可以获得同统招研考生一致的学历学位双证,切实提升在职人士的学历水平。

山西大学于1958年首次招收研究生,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同时设立研究生处直属支部,后建为党总支。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11月研究生处改制为研究生学院。2011年6月,研究生学院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⑧ 山西大学考研分数线 山西考研压分吗
336分左右。不压。
山西大学文脉可追溯到明代三立书院及清代专晋阳书院和令德堂书院,学校前身是清朝光属绪二十八年5月8日由英国人李提摩太和时任山西巡抚岑春煊共同创办的山西大学堂。民国元年改名为山西大学校,1918年确定为国立山西大学,是中国创办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1931年改名为山西大学。1953年经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更名为山西师范学院。1959年恢复山西大学校名,是中国最早在联合国注册的高校之一。 2014年,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恢复研究生教育制度后,1981年山西大学成为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开始招生。1988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同时设立研究生处直属支部,后建为党总支。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11月研究生处改制为研究生学院。2011年6月,研究生学院正式更名为“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⑨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的介绍
山西大学创办于1902年,1981年成为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开始招生,199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88年正式成立研究生处,同时设立研究生处直属支部,后建为党总支。2000年学校成立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2001年11月研究生处改制为研究生学院,2008年又成立研究生学院党委。1山西大学研究生院于2011年6月经校长办公会决定正式成立。研究生院及党委下设七个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⑩ 山西大学的山西大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不需要考试)是否正规
这里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实际上就是:"同等学力申硕"
1.先到大学进修硕士课程,要求修满学分
2.需要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全国统一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3.达到1,2的要求以后,完成硕士论文,可以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通过答辩后,授予硕士学位.
4.从修完学分到完成答辩,在4年内有效,过期无效.
5.属于非学历教育.完成修业合格后,只有硕士学位,没有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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