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苟晶2次被顶替上大学
⑴ 冒名顶替入学将受到法律制裁和约束,此前有过哪些受害者案例
高考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最近“陈春秀、苟晶莹先后被冒名或被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引爆舆论,目前,苟晶事件的调查结果已经出来,处理了15名有关人员,陈春秀被顶替上大学的调查结果尚未揭晓。高考顶替者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二、刑事责任
1 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冒名顶替者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使用被顶替者的姓名和身份,由此其往往可能需要伪造、变造身份证等能够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伪造居民身份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伪造国家公文和证件罪
冒名顶替者为达到顶替的目的,可能伪造、篡改录取通知书或其他国家公文或证件的,该行为可能触犯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行贿罪
冒名顶替者在实施冒名顶替行为时往往需要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果在此过程中,其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财物以达到谋求顶替目的,其将因此行为触犯行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的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4 受贿罪
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在冒名顶替事件中向顶替者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将因此触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⑵ 山东女子苟晶自曝被顶替上大学两次,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
有,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
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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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下一步,工作专班将组织省市县专门力量,对上述问题逐人逐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对工作中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其他类似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映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工作专班正与济宁市一起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涉及的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工作专班将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⑶ 山东农家女两次被顶替上大学,这么多年她经历了什么
苟晶是一个出生在山东省济宁市庄洁镇的女孩。因为贫穷的家庭条件,从小就努力学习,而且从未放弃。然而,这样一个前途光明、勤奋的女孩已经被两次送上大学所取代。尽管她后来知道了这件事,但出于各种原因,她没有说出来。直到不久前,山东省有242人被替换去上大学,她公布了自己的经历,并报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只要求得到一个答案。

其实早在2003年,她就已经知道了自己被顶替,因为老师通过苟晶妹妹带一封道歉信回来,她记得信中内容:“我女儿不如你聪明,作为父亲对我来说不容易。我让她顶替你去上大学。作为一名教师,这样做确实违背了我的道德,但请原谅我”。收到道歉信后,苟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取代上了大学。当时苟晶已经结婚了所以没有去追究。她还从同学那里得知,邱的女儿代替她去了北京的一所大学,后来被分配到济宁的一所中学当后勤老师。
过了这么多年,苟晶的心里一直很关心这件事。今年的父亲节,她想起了她的父亲,这是她父亲去世前最大的遗憾。此外,她不断收到朋友和同学关于山东代替上大学的分享,所以她公开了。至于第二低高考落榜的原因,现在还不清楚。
⑷ 山东一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如此恶行是谁所为
邱小慧、邱印林。
邱小慧,女,汉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邱印林,男,汉族,1943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为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三时的班主任,邱小慧为其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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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⑸ 荀晶顶替上大学风波目前进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调查结果,15人被处理。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栾卫民,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时为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李耀立,济宁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勇,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李秀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10、韩宁,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王凤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鞠坚毅,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锋,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崔兴荣,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专班已将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学历和涉及省外有关单位、人员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同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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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
苟晶,女,山东济宁人,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当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绩为551分,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实名举报,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其中1997年顶替者竟然还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儿,该班主任曾给苟晶写过忏悔书。
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⑹ 高考被两次顶替,苟晶想知道真相,结果怎样了
虽然高考并不是决定人生命运的考试,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高考无疑是一次改变人生轨迹的机会。正是因为如此,大家才会慎之又慎地对待高考。
每到这一天,全社会都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来为考生行方便,因为我们都知道,十年寒窗,等待的就是这一天的蓄势而发。高考原本是公平公正的,可是对于苟晶来说,高考却成为一场噩梦,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苟晶今年已经42岁,回想起高考,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女如今只会摇头叹气。原来,苟晶原本成绩优秀,应该是北大的苗子,可却因为被人冒名顶替,最后连个大专都没有上。会想起那些年,苟晶就止不住地流下眼泪。
从小时候起,苟晶就是大家眼中的学霸。她成绩稳定,从没有跌出过班级前五名。高三时,满分900分的考试,她也能做到700分以上。同学们都将苟晶视为重点大学的准学生,可是谁也没想到,造化弄人。而这背后,又关联着怎样的阴谋呢?

之后苟晶又开了一间淘宝店,那是2007年,苟晶借着互联网的大潮终于有了稳定的生活。之后她虽然建立了自己的小家庭,但是在她心里大学始终是一个坎。之后她还在杭州一所大学附近买了一套房子,算是往自己的理想靠近了一点。
一次偶然的机会,苟晶了解到自己当年是被邱老师的女儿冒名顶替了。而且这件事在她的班级里人尽皆知,只是瞒着她一人而已。苟晶的同学安慰她,冒名顶替的人并不如她过得好,但是大学已经成为苟晶的一个梦想,如今她只想知道自己两次被冒名顶替的真相。
⑺ 自称两年高考被顶替的山东女子苟晶,官方调查结果如何
截止今天,即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一,回顾苟晶事件。
关延平介绍,今年山东省高考报名已经采用人脸识别,不再要求考生在签到表按手印。在考试环节严格考生报名信息核查,在报名后实现了身份证号、姓名、照片信息与公安部人口数据库接口的实时比对认证,保障考生报名的真实性。
入场上的管控:实现考生入场身份认证,建设了先进智能的身份认证云平台,实现了全省统一考生入场身份认证系统,对入场考生实行人脸比对核验。
考试后的试卷管控:在试卷印制、流转、保管、施考、回收等各环节严把保密关。严格执行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严把入场关。
监考员管控:遴选优秀监考员,强化现场监考、流动监考和电子监考有机协同机制,严把监考关。考试期间,组织700多名高校检查员到山东省所有高考考点驻点检查,严把检查。
⑻ 山东女子连续两年高考被顶替,顶替者系班主任女儿,她为何22年后才发声
"借着这个风口,我也想要一个答案。"
以上为山东女子苟晶为何时隔22年才发声的原因。22年前苟晶两次被人冒名顶替,原本应该在北京上大学的她,却仅仅在湖北上了一个专科。苟晶的学习成绩很好,完全是重点的水平,就因为被人冒名顶替而改变了人生轨迹,家中父亲也因此郁郁而终。

"是谁操纵了我的命运?"苟晶的父亲至死都不知道真相,因为女儿的事情22年始终为她担心。经过调查,山东共有242名大学生被人冒名顶替。是谁有这样的权利,有这样的势力改变这些无权无势大学生的命运。若不是农家女陈春秀事件,他们是不是永远没有权利得知真相。教育公平不是一句空话,三年高考的辛苦成果凭什么被别人轻轻松松拿去。身为人民教师,却利用职权伤害自己的学生,这样的人真的配为人师表,为人父母吗。苟晶的事情必须得到一个说法,当初的加害人必须向苟晶道歉。一份忏悔信就想让自己心安理得,做梦呢吧。
⑼ 被顶替上大学的人,如何归还属于别人的人生
接二连三的大学生被顶替事件,那些被偷走的人生该如何还回来?
遭遇像一面镜子,照见了普通人在面对社会隐藏的不公时的无力和被动。
在《新闻周刊》里 , 白岩松面对陈春秀被顶替的十六年发出“灵魂四问”——
这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情,那么过去发生的还有没有现在没发现的呢?
当初一路审核的绿灯又该由谁担责?
仅仅造假的人被追责就够了吗?
另外,一个曾经考上过大学的人难道就真的再没有上大学的机会了吗?
这些问题不是第一次被提起,也很可能不是最后一次被摆上台面。
在一个追求教育公平社会,这些事件反映出来的,不是某个地区、某个人的问题,而是长久以来整个教育体制中某个环节暴露出来的弊病。过去无数的经验告诉人们,在追求公平过程中,永远有人试图打破公约,满足自己的私欲。那些像苟晶一样被“选中”的无辜者,因为一部分人的“失控”,被剥夺了过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改变人生的可能性。
在引起媒体的关注之后,那位自爆被两次顶替入学的网友通过媒体发布了长文,在文中,她用“无力回天”“无路可走”“已成定局”等词语来形容自己如今处境。可尽管已经知道无论什么结果都弥补不了这20几年错过的时光了,她仍然希望自己能够等到迟来的真相。或许只有这样,未来才能有更多年轻人,不用再经历被顶替的人生悲剧。
1、2次高考,都从尖子生变成了垫底差生
随着被顶替上学的事情不断浮出水面,山东济宁的苟晶,再也坐不住了,她选择实名举报。
23年前,只有19岁的苟晶,跨上自行车骑行30公里赶到学校。对于高考,她很有信心,因为从小到大,她都是尖子生,成绩没有出过前5。只是,高考榜单上,红底黑字,异常扎眼,她成了班上倒数第一。班上56个同学都上了大学,只有苟晶,连大专都没考上。那时候的农村,家里若能出一个大学生,就意味着整个家庭都有改变命运的可能。她是全家的希望,不能认命。于是,备受打击的苟晶重拾心情,参加复读,再次备战高考。
不管是模拟考还是日常考试,她都不出意外的成绩拔尖,甚至在全区几万名学生中,她还考过第4名。只是,第二次高考成绩出来时,她的分数只比去年多了2分,再次落榜。
那时候的苟晶哪里知道,就算她再复读10年,也上不了大学。因为,她的人生,早就被人偷走了。
2、班主任想用3代人命运,拿捏住苟晶
高考2次失败的苟晶认了命,她南下打工。突然有一天,妹妹交给她一封信,是之前高中班主任写的,他说:
拿着这封信,苟晶只觉得天旋地转。自己曾经寒窗苦读十几年,曾经唯一的信仰和希望,就这样为他人做了嫁衣裳。当时儿子刚出生,自己生活拮据,时间又过去这么久,就算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样?她还能翻起什么浪花?妹妹即将高考,而且班主任也是这个老师,他这时候递信过来是什么意思?苟晶默默地将信压在了箱底,没有再打开过。对于这件事,她选择了忘记。
后来,班主任去自己娘家拜访。他从头到尾没有提及当年苟晶被顶替的事,也没有一句道歉。只是临走前,他冲苟晶妈妈笑了笑,说了句让苟晶不寒而栗的话:"你二女儿的孩子,马上就要中考了吧?"既然欺负过你,就要死死拿捏住,不让你有任何翻身的机会。
时隔23年,苟晶再也忍不住了,她选择站出来揭开真相。
发帖72小时后,得知消息的班主任,带着几名大汉奔波700多公里,来到苟晶所在地。他们从中午12点,守到晚上7点多。班主任更是一直在她厂里转悠,逮着人就问:"苟晶在哪里?"。苟晶不敢见,她既怕这个迟暮老人找她拼命,也怕他下跪哀求,自己心软。
这种伤害,不过是被顶替者在揭开这个改变自己人生的荒诞事件的过程中需要面对的冰山一角。那些努力想通过高考改变自己命运却被无端地剥夺了机会的人,都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随着事情迅速被人关注,山东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事情总会水落石出,苟晶也终会得到一个公道。班主任的所作所为,会被所有人唾弃,他心心念念庇护的女儿,只怕也会丢了前程。到了这个年纪,亲眼看见自己的努力毁于一旦,不知道作何感想?其实,所有命运的馈赠,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不知道现在命运赠与的背后,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去还。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教授、法语国家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副院长。 石佳友 这样说:近几年,媒体披露出一些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严重违背了教育公平。这种不法行为不仅侵害了相关考生受宪法保护的受教育权,也侵害了他们受民法保护的姓名权以及身份证号、户籍信息等相关个人信息。2021年将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可以看到,违法者往往利用特权或资源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员勾结,严重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因为顶替者需要盗用受害人的档案材料、学籍和考试信息等资料,才能骗取大学的入学资格,因此,冒名顶替之所以能成功,往往与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人员的参与密不可分。
建议纪检、监察等部门牵头,对冒名顶替现象进行严查;如果发现考生所毕业的中学、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与顶替者有勾结的情况,或者有严重失职,应按照有关的法律和规定进行严肃查处。造成受害者损失的,受害者可依法对涉事人员和机构提起赔偿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教育主管部门等行政机构的公职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承担行政赔偿。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