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
A. 荀晶顶替上大学风波目前进展如何
7月3日下午,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调查结果,15人被处理。
1、邱小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邱印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原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王卫中,济宁市兖州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邱通,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原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6、栾卫民,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区分局小孟派出所所长,时为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7、李耀立,济宁市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张勇,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李秀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常青派出所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10、韩宁,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王凤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鞠坚毅,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3、李锋,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14、高凡信,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5、崔兴荣,济宁市任城区教体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目前,工作专班已将邱小慧冒名取得的学历和涉及省外有关单位、人员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同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1)聊城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扩展阅读
【事件经过】
苟晶,女,山东济宁人,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当事人。1997年7月苟晶的高考成绩为551分,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2020年6月22日,苟晶向山东省教育厅进行了实名举报,表示自己曾在1997年和1998年山东高考中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其中1997年顶替者竟然还是自己高三班主任的女儿,该班主任曾给苟晶写过忏悔书。
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
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B. 陈春秀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山东理工大学,这件事你怎么看待
先谈谈这个事情的经过吧,陈春秀是是一山东农家女,家在山东冠县,在2004年参加高考后高考落榜,16年后,2020年5月,该女子打算报考专科,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时意外发现,和自己姓名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另一陌生女子于2004年十月,前往山东理工大学报道,这个时候陈春秀才知道原来自己当年不是没有考上,而是被别人顶替上了大学。
类似陈秋媛事件涉及高考造假舞弊的情况并非个案,背后往往隐藏着权力滥用甚至腐败问题。无论是修改学籍还是冒名顶替,难度都不小,绝非一两个人所能操作,涉及中学、录取高校、招生部门甚至派出所等多个单位。
C. 自称两年高考被顶替的山东女子苟晶,官方调查结果如何
截止今天,即2020年7月3日,根据调查情况,邱小慧、邱印林、邱印水等15人被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相应处理。邱小慧被给予开除处分,邱印林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已对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一,回顾苟晶事件。
关延平介绍,今年山东省高考报名已经采用人脸识别,不再要求考生在签到表按手印。在考试环节严格考生报名信息核查,在报名后实现了身份证号、姓名、照片信息与公安部人口数据库接口的实时比对认证,保障考生报名的真实性。
入场上的管控:实现考生入场身份认证,建设了先进智能的身份认证云平台,实现了全省统一考生入场身份认证系统,对入场考生实行人脸比对核验。
考试后的试卷管控:在试卷印制、流转、保管、施考、回收等各环节严把保密关。严格执行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两次安检制度”,严把入场关。
监考员管控:遴选优秀监考员,强化现场监考、流动监考和电子监考有机协同机制,严把监考关。考试期间,组织700多名高校检查员到山东省所有高考考点驻点检查,严把检查。
D. 冒名顶替别人上了大学的事有吗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没有冒名顶替罪,冒名顶替上大学要追究具体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帮助当事人冒名顶替的工作人员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当事人涉嫌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如果招生办的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构成受贿罪。
E. 陈春秀被人冒名上大学引发热议,这种事情为何屡屡发生
说实在话,在网上看到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新闻的时候,我并没有感到很震惊,不是因为麻木,是因为这样的冒名顶替事件并不少见,几乎每年都会被曝光。而且在我们身边,也许就有这样的人和事,只是我们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而已。

当然,像同事这样的冒名顶替因为对方知情,而且是在对方已经辍学的情况下冒用学籍,所以对被冒名者伤害影响比较小。情况更为恶劣的就是像这一次爆出的山东聊城冠县陈春秀这种情况了,偷梁换柱,狸猫换太子,拿走属于别人的录取通知书,冒名顶替上大学,偷走别的的未来。
当然,这样的操作也是有很多让人细思极恐之处,首先,冒名者是如何拿到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书不是应该直接寄到本人手上吗;其次学校老师,同学难道不知道陈春秀的高考成绩吗,对于她落榜就没有疑惑吗;再次,录取学校对新生的身份信息,学籍资料有没有严格的核实。
冒名者能够绕过如此之多的障碍,顺利入读并且参加工作,十几年之后,如果不是陈春秀偶然发现,只怕这就变成了一个永远的秘密了。也许这只是冰山一角吧,这种情况绝不是个例,今后只怕还是能陆续看到类似的报道。
F. 山东聊城又现冒名顶替上学者,该如何拯救受害者
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成为了不少人所关注的焦点,而继此事后,山东聊城又出现冒名顶替上学者,冒险顶替别的考生上大学的事件频频发生,这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冒充别人的身份上大学,让那些原本考上大学的考生却失去了就读大学的机会,成为了被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对这样的事情,高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想拯救受害者,让顶替着不能有机可乘,大学在录取考生的时候,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的身份信息,对于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人应该做出严厉的处罚,针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再来分享几点个人的看法。

除了高校以及相关的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于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以外,对于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受害者也应该学会“自救”,比如当自己没有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不要认为自己就考不上大学了,而应该去高校了解实际的录取情况,或者是联系学校和老师,查看自己是否有被所报考的大学所录取,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
那么对于小匠老师分享的几点个人观点,你们是如何认为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当中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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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顶名上大学需不需要坐牢
山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来了新华社06-30·新华社官方账号山东通报聊城市冠县、东昌府区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处理及相关情况2020年6月20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工作专班,与聊城市、山东理工大学等有关单位一起,对聊城市冠县陈春秀、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相关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冠县陈春秀被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陈春秀,女,汉族,1984年3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市冠县武训高中,后长期在外务工,现为冠县某私立幼儿园教师。顶替者陈艳萍,女,汉族,1986年5月生,2004年6月毕业于聊城一中,后冒用陈春秀之名在山东理工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习,2007年7月毕业,同年12月通过村助理员公开招聘到冠县烟庄街道(原烟庄乡)工作。
(一)关于冒领录取通知书问题。2004年陈艳萍高考成绩为303分(文科),未达到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陈艳萍父亲陈巨鹏(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舅舅张峰(时任烟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7月26日,冯秀振与陈巨鹏商定以陈春秀(高考成绩为理科546分,高于当年专科一批录取分数线27分)作为冒名顶替对象,并安排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王新英打印出陈春秀的准考证交给陈巨鹏。经咨询山东理工大学得知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已发出后,陈巨鹏找到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李成涛,谎称来拿女儿的录取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从县邮政局截取了陈春秀的录取通知书。
(二)关于伪造档案问题。陈巨鹏取得陈春秀录取通知书后,冯秀振利用县招生办统一发放考生档案的便利,将陈春秀档案交给陈巨鹏。为使档案相关信息与陈艳萍一致,张峰找到时任武训高级中学校长崔吉会,崔吉会安排副校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学生处主任郭兰忠,在贴有陈艳萍照片的空白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上加盖了武训高级中学公章,张峰加盖了烟庄乡政府公章,伪造了姓名为陈春秀、照片及相关信息为陈艳萍的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并替换到陈春秀的考生档案中。
(三)关于户籍造假问题。2004年8月,张峰以外甥女考上大学但户口丢失为由,找到时任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所长任书坤为陈艳萍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任书坤违规安排户籍民警郭伟伪造了名为陈春秀、地址为烟庄乡东南庄村的《户口迁移证》。2007年7月陈艳萍大学毕业后,陈巨鹏再次找到任书坤请其帮助伪造新户籍,任书坤违反规定,以户口补录为名将有关材料上报时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王俊朝签字同意后,伪造了名为陈春秀的新户籍。
(四)关于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问题。2004年8月31日,陈艳萍到山东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报到,由于所持报到材料不全,张峰通过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杜言利协调,帮助陈艳萍办理了入学手续,经济学院未对其身份进行实质性审核。9月中旬,山东理工大学部署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经济学院安排该院学生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但因该校新生资格审查程序设计不够严密,且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职,未能发现陈艳萍冒名顶替陈春秀入学问题。
(五)关于参加工作问题。2007年10月,冠县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村级助理员),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把关不严,未发现陈艳萍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问题,导致其通过审核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并被聘用。
(六)关于有关人员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27日,陈春秀到冠县招生办查询本人高考信息,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在其符合查询条件的情况下,仍要求其到村里开具介绍信,违反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46号,2018年8月下发)中关于“六个一律取消”的规定。5月28日,陈春秀到冠县公安局万善派出所要求查找冒名顶替者,派出所民警张建勋、郭东勇工作失职失责,未能及时查找、比对出冒名顶替人员,造成不良后果。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
1.陈艳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冒名顶替取得的学历山东理工大学已予以注销,解除其聘用合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陈巨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峰,冠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时任冠县烟庄乡乡长、党委书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4.冯秀振,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正科级干部、冠县一中校长,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5.任书坤,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原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伟,冠县公安局烟庄派出所户籍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崔吉会,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且已退休,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涛,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员,时任冠县邮政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杜言利,山东理工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时任该校教务处处长助理,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取消其中共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李文森,山东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副主任,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学生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应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因其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陈艳萍冒名顶替、伪造档案、户籍造假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时任冠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一和,冠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俊朝等5人;对陈艳萍入学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时任该校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刘国华等5人;对陈艳萍招聘报考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冠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时任冠县人事局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副主任)冯桂秋等4人;对在陈春秀查证被冒名顶替中失职失责的冠县招生办工作人员张洪春等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二、关于东昌府区王丽丽被冒名顶替上中专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被顶替者王丽丽,女,汉族,1978年7月生。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习。曾于1996年使用“王丽”名字报考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顶替者陈伟,女,汉族,1978年6月生,1996年10月至1999年7月在聊城农业学校计算机专业学习,2000年6月参加工作,2011年11月任东昌府区闫寺街道党工委委员,2016年12月任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党工委委员。
(一)关于冒名录取问题。1996年5月,聊城农业学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王丽丽以王丽的名字报名参加该校畜牧兽医专业实践生入学考试,考试总分为312分,未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陈伟的父亲陈丙苓获悉后,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校长李广运帮助其运作陈伟上学之事,李广运利用职权将陈伟以王丽之名违规录取为聊城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生,随计算机专业学习。为确保入学,陈丙苓还请托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党总支副书记冯明全帮助办理入学具体事宜。时任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周广洪在履行新生入校“清假”职责中,未严格审核陈伟的入学档案,未能发现陈伟以“王丽”的名义顶替入学。
(二)关于伪造户籍问题。1996年10月,陈丙苓请托聊城市公安局于集派出所时任所长杜青为其女儿出具虚假户口迁移证明。杜青按照陈丙苓提供的信息,伪造了名为“王丽”的虚假户口迁移证明。
(三)关于职务晋升问题。2011年,在档案审核中,区人社局档案室工作人员孙倩未发现陈伟档案中存在的信息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致使其档案问题未能及时处理。同年11月,在镇(街道)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副组长姜建生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致使陈伟在档案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仍被提拔使用。根据以上调查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有关人员处理如下:1.陈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已于2020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陈丙苓,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居委会居民,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杜青,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公室主任,时任于集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4.李广运,原聊城农业学校校长,1999年6月因贪污、受贿等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00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不再追究有关责任。5.冯明全,原聊城农业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周广洪,原聊城农业学校副校长,违反工作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对在陈伟职务晋升过程中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及对王丽丽反映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负有责任的东昌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任区委考察组组长)吕国栋等11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除本次通报的这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外,工作专班正对反映我省“242人冒名顶替取得学历”问题开展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顶替问题发生于1999年至2006年之间,主要有被冒名顶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主动放弃入学资格被冒名顶替、被冒名顶替者知情并与顶替者之间存在交易行为等情形。
冒名顶替上大学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H. 竟敢公开挑战高考的权威性与公平性,现在的孩子到底怎么了
高考,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心中最公平的人才选拔的一个制度。但是,近年来,挑战高考权威,漠视高考公平性最本质特征的行为、现象频频出现。让人不禁会发出这样的疑问:“现在的孩子到底是怎么了?”。
(一)湛江考生花三千元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
前不仅的一次高考中,就有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高三考生,为了隐瞒自己高考失利,高考分数不体面的事实,不惜花三千元的继续在网络上购买虚假的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拿到假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还真以为自己能够凭借这一纸假证上清华大学。
在漠视高考规则的人的眼里,这样的手段是小手段,这样的结果是很值得骄傲的结果。殊不知,这样给比人带来的是不公平,是对高考付出的惋惜。
I. 聊城被顶替上学当事人声称穷死也不要钱,如此骨气你怎么看
来自山东聊城的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事被许多人议论纷纷,陈春秀考上了山东理工大学,却被别人冒名顶替,让自己错过了读大学的机会,让自己的人生留下了遗憾,她声称“穷死也不要钱”,在小匠老师看来,陈春秀不仅是有骨气,更是在为自己争取公道,让正义能够得到伸张,对于这个问题,小匠老师下面来分享几点个人的看法。
第一、“穷死也不要钱”,不仅是一种骨气,更是一种向不公平现象所反抗的表现陈春秀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而且影响了她一生的发展,自己作为受害人,肯定是不能够在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还忍气吞声,陈春秀声称“穷死也不要钱”,体现的不仅仅是自身的骨气,更是自己对于所存在的不公平现象作出反抗的表现,她这样的表示是对正义的伸张,小匠老师表示支持。

面对自己被他人顶替上大学,陈春秀并没有选择后退一步,表示自己穷死也不要钱,没有选择委曲求全,她这样的骨气值得我们为之称道,希望她能完成自己的大学梦想,弥补自己没有上过大学的遗憾。
从陈春秀被他人顶替上大学的事件当中,各所大学应该有所反思,在招生录取工作当中应该更负责任,更细心一些,进一步核实所招收的考生的身份信息,这样才不能让那些顶替别人上大学的人有机可乘。
那么对于聊城被顶替上学当事人声称穷死也不要钱一事,你们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大家在下方的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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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你怎样看待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个事情
是犯法的也是无耻的。对于学生来说高考是多么的重要呀,读书那么多年就是为了高考那天能考出好成绩。考了心仪大学,人生便成功了一半。被冒领人取代简直是生不如死,多年来被冒领的学生那个不是才华横溢,为了高考准备了许久。被冒领后疯的疯,伤的伤。这样的事无论是国家还是社会都不应该允许,冒领之人也不配得到原谅。这是一种赤裸裸的盗窃。有些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竟然把目光直接放在了别人的录取通知上,直接顶替别人去上学,而那些被顶替的穷人家的孩子还蒙在鼓里,留下的是无尽的遗憾和高考失利的自责。上了大学的孩子,可能风光无限,一生荣光,而被冒名的孩子,可能倍受打击,一生坎坷,这公平吗?本来正好是相反的!就是查出来,又怎么能弥补别人的悲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