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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3-10 22:54:08

① 西南财经大学的会计学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学金是怎样的

西南财经大学的会计学研究生2015年招收180人,其中20人是推免的,80人是全日制的,80日是在职的,西南财经大学的会计学研究生的学费是9.8万。
关于奖学金设置: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设一等奖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二等奖4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设特等奖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产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同时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称号。 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②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补贴

看看这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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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励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对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科研、外语、计算机、社会实践、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第二条 研究生奖励的种类

1、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大学生、专项奖(社会实践、精神文明、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其他方面)、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

2、集体奖项:先进班集体、先进党支部、优秀团支部、社会实践先进分队、优秀寝室等。

3、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

第三条 研究生奖励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勤奋学习,勇于探索,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德智体等各项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

5、符合相关奖项的评选标准;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任何奖项评比;

(1)评选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2)评选期间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二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第四条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和奖励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奖范围为硕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择优产生。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每人每次150元。

三 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单项奖、优秀毕业生评选

第五条 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优秀毕业生评选

1、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优秀毕业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产生。

2、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具体办法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四 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的评选

第六条 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评选

1、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产生。

2、优秀党员、先进党支部评选的具体办法参照学校组织人事部下发的评选文件。

五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队)评选

第七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队)评选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产生。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分队)评选的具体办法参照《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六 校外奖学金

第八条 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社会各类机构设立的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与出资方达成的协议评定。

1、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的评奖范围为毕业班硕士研究生。

2、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

3、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的评选依据是前两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

七 优秀寝室评选

第九条 优秀寝室评选

1、校级优秀寝室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研究生部党总支组织评选,院(中心)优秀寝室由院(中心)组织检查评出。

2、优秀寝室评选时间为不定期。

八 研究生奖励的组织

第十条 研究生奖励的评选工作由研究生部党总支统一组织安排,由各学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部党总支。

(本办法2003年制定,2006年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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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试行)

(本办法2005年制定,2006年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和学校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创新型、应用型的人才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同时也为帮助生活贫困的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决定设立研究生教学助理(简称“助教”)、研究助理(简称“助研”)和管理助理(简称“助管”),以上三类岗位合称“三助”。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三助”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由学校成立“三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研究生部、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组织人事部和学生工作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对“三助”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监督实施,制定“三助”工作的总体原则和年度工作方案,审定“三助”工作年度经费发放方案,检查“三助”工作执行情况,评估“三助”工作的年度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

1.拟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设岗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定岗。(详见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

2.全脱产在校研究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每次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3.研究生部会同聘用单位确定受聘学生,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上一学期内受过处分、有重修的同学不予录用。

4.聘用单位与受聘学生签订协议书。聘期为一学期。

三、管理考核

1.受聘学生由研究生部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及聘用单位共同管理与考核,聘用单位(教师)负有对受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业务工作指导的义务。

2.受聘学生均须参加上岗培训。

3.研究生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受聘学生“三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或聘用单位认为不宜聘用者有权予以解聘。

4.在聘期内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处罚的,自动解除协议。

四、经费管理

1.助教、助管经费由学校专款支付;助研经费由学校专款支付50%,剩余50%由聘用导师从课题经费中支付。

2.“三助”津贴由研究生部会同财务处发放。(详见第五章)

第二章 助教工作

一、岗位设置

教学助理主要指教辅类助教。

⒈ 本科和研究生课程助教由各学院根据教学需要提出申请。本科配备助教的课程有:⑴公共基础课;⑵专业基础课;⑶重点建设课程。硕士研究生配备助教的课程有:⑴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⑵重点建设课程;⑶选修该门课程的研究生超过20人的课程。

⒉ 教务处和研究生部培养科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确定设岗计划。

⒊ 助教按课程设岗,每位教师申请的助教岗位不超过2个(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各1个)。

二、人员聘用

⒈ 本科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硕士生课程的助教由博士研究生担任。

⒉ 助教面试由聘用单位和主讲教师负责。

三、岗位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主讲教师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收集教学资料,配合作好教学准备工作。

3.安排课堂练习,批改作业。

4.参与辅导答疑。

5.随堂听课,承担教辅工作的研究生应出席主讲教师的课堂教学,每月至少两次(主讲教师有额外要求的以教师要求为准)。

6.收集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主讲教师反映。

7.参与实验、实习指导。

8.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与教学相关的其他教辅工作。

四、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6-8小时

五、管理考核

1.受聘学生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和主讲教师进行管理。

2.学期结束前受聘研究生须向主讲教师递交工作总结,主讲教师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估后报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学生,除承担教学责任外,由研究生部告知聘用单位终止其助教资格:(1)所任课程中超过1/2的学生表示不满意;(2)其它违纪或不适于做助教的情况。

第三章 助管工作

一、岗位设置

1.助管岗位包括班主任管理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经研究生部、组织人事部同意后设岗。每个部门原则上设置1-2个岗位。

二、人员聘用

⒈ 本科生班主任由博士、硕士研究生担任,硕士生班主任由博士研究生担任。

⒉ 助管面试由聘用单位负责。

三、岗位职责

1.班主任管理岗位职责:

(1)思想政治教育:在思想上,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及时了解、掌握和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开展有特色的思想教育活动。

(2)班级日常管理: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协助处理违规违纪行为。指导班级班委、团支委的工作,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3)学习生活指导:督促同学们的学习,关注其思想动态。解答学生关于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种种疑惑,力所能及地提供相应的帮助。

(4)综合考评:负责每学期对同学的综合测评、评优、评奖工作的组织实施。

2.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聘用单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团结协作,勤奋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守相关机密。

四、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6—8小时

五、管理考核

1.受聘学生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管理。

2.学期结束前受聘学生须向聘用单位递交工作总结,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

第四章 助研工作

一、岗位设置

⒈ 承担校级以上(含校级)课题项目的导师均可提出申请。

⒉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和研究生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设岗计划。

⒊ 本岗位设置不包括研究生自己申请并完成的课题项目以及导师与所带研究生共同署名的课题项目。

⒋ 每个课题项目原则上只设立1个岗位,每位教师申请的助研岗位不超过2个。

二、人员聘用

受聘学生面试由聘用单位和聘用导师负责。

三、岗位职责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3.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四、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6—8小时

五、管理考核

1.受聘学生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和聘用导师进行管理。

2.学期结束前受聘学生需向聘用导师递交工作总结,导师根据受聘学生工作表现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估。

第五章 津贴标准

1.“三助”津贴以逐月按比例和聘期末考核兑现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聘期内每月末发放基本津贴,每学期结束前发放绩效津贴。

2.受聘学生每月完成基本工作量,发放基本津贴200元。

3.每月绩效津贴原则上根据工作小时数、聘用单位的综合评价在每学期期末集中考核,特殊情况作特别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根据工作小时数确定基准绩效津贴,再由各聘用单位做出的综合评价确定综合考核系数对基准绩效津贴进行调整。

(2)工作小时数24小时/月以下(含24小时)或综合评价不合格的绩效津贴为0。

(3)各工作小时区间基准绩效津贴为:

①工作小时数32小时/月以上,基准绩效津贴为125元。

②工作小时数28—32小时/月(含32小时),基准绩效津贴为100元。

③工作小时数24—28小时/月(含28小时),基准绩效津贴为75元。

(4)综合评价:

①综合评价为优秀,综合考核系数为1。

②综合评价为良好,综合考核系数为0.8。

③综合评价为合格,综合考核系数为0.6。

4.总津贴数=基本津贴+各工作小时区间基准绩效津贴×综合考核系数

第六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本办法由学校授权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③ 专科毕业可以考西南财大硕士研究生吗

专科毕业可以报考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生。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专科学生毕业后满两年才允许报考硕士研究生。
要考取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生,首选要参看该学校的招生简章,按照要求进行填报。
招生简章如下:
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5年我校拟招生1985人(含推免生),其中科学学位9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035人。各培养单位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分专业推免生招生计划,推免生的招生计划不超过该学院(中心)拟招生计划的50%。(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特别提示:本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包括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计划)仅作为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办理);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 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体育硕士(045203竞赛组织)、会计硕士(02方向 CFO与资本运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085239项目管理)、体育硕士(045203竞赛组织)、会计硕士(02方向 CFO与资本运营)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4)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
(5)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年度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分研究方向招生,具体信息可点击查看:《西南财经大学2015年全日制会计硕士(在职)招生简章》,并向会计学院咨询。报考时请谨慎选择。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除推免生外)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提示: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现场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备查。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7日下午 外国语
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复试合格分数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和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2015年4月中下旬。
3.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体育硕士(045203竞赛组织)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复试前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将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而且,专科学生考研究生,要在复试时候加考一到两门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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