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学院治死人
① 郑大一附院原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院
郑大一附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河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31年,是河南省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也是河南省培养高级医疗卫生人才的最大基地。全院在职职工1800人(包括学校编制人员),其中正、副高级职称553人(其中在职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252人,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125人,副高级职称95人),专业技术人员(除工人及行政人员)1146人。现有临床、医技科室4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7个,重点专科5个(其中教委审批的省级重点学科7个包括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病理学、耳鼻喉科学、内科消化;省二级重点学科4个: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小儿科学。卫生厅批准的省级重点专科5个:外科、放射科、心脏内科、肿瘤科、妇产科)。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667张,年门诊量约70万人次,年住院病人约31000人次。1993年,荣获河南省首家三级甲等医院,1994年被评为国家级“爱婴医院”,1998年荣获全国“百佳医院”和“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河南省唯有的临床医学和肿瘤病理两个博士后流动站均设在该院。
医院目前承担着临床医学系、医学检验系、儿科医学系、预防医学系、口腔医学系及医学影像系的本、专科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其中有23个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6个专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病理学、耳鼻咽喉科学、内科学消化专业、外科学、眼科学、临床肿瘤学)。每年还接受省内外进修人员900余人。设立的科研机构有:临床医学研究所、肿瘤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耳鼻喉研究室、内分泌研究室、血液研究所、脏器移植研究室、老年病研究室、性病研究所、神经内科研究室等。另外,世界眼科基金会中国分会、国际医学中国互连网络河南省中心站、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河南急救中心分站、河南省小儿麻痹后遗症手术矫治指导中心、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技术指导中心、河南省神经外科网络中心、河南省生殖医学中心。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备齐全。现拥有万元以上诊测、治疗仪425台,其中有德国西门子公司生产的核磁共振成像、C型臂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日本多功能全身CT机、美国GE公司生产的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滑环式螺旋CT机、ECT机、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奥林巴斯230型电子胃镜仪等。
近年来医院加强了科技兴院的力度,大力扶持先进技术,积极鼓励医务人员潜心钻研。眼科的眼内异物摘除术和外伤性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达国际先进水平。耳鼻喉科的喉全切发音重建术和耳聋的病理生理研究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并成功实施省内首例人工耳蜗植入,为聋哑患儿恢复正常听说能力打下基础。国内首例同基因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和脐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白血病获成功。国内首例人胚神经干细胞培养和脊髓损伤性瘫痪动物移植试验获成功,为我国在该领域中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做出了原创性贡献。治疗食管癌的“介入化疗法”和“内支架植入疗法”使癌病灶消退60%以上,治疗水平在国内名列前茅。对早期食管癌的治疗先后荣获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奖和“八五”重点攻关项目奖。省内首例第一代、第二代试管婴儿均成功诞生,并成功开展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冷冻胚胎移植术。心血管疾病的研究和防治,布—加氏综合症的治疗、肾、肝移植、胰肾联合移植、新的腹膜代阴道成型术、宫颈机能不全治疗新术式、骨内压增高的研究等均取得显著成绩和突破性进展。
2001年9月投入使用的新病房大楼是河南省“九五”计划重点工程,以方便病人为原则,充分体现功能适用,流程科学、安全卫生和经济合理的建设方针结构形式,建筑面积41221平方米,内设中央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中心供应系统,国内一流的层流净化手术室和骨髓移植净化系统,计算机控制物流传输,智能化管理达到5A即通讯、消防、楼宇、保安、办公自动化。
目前,一附院全体职工正以“团结、高效、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工作,开拓进取,为河南省卫生事业的腾飞和广大群众的健康保健做出更大贡献。
② 河南多家医院近40名专家跳槽郑大一附院引争议,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
河南多家医院近40名专家跳槽郑大一附院引争议,会出现这一情况就是该医院急需人才。

虽然这样的人才流动让郑州大学一附属医院现在是非常的优秀,会有很多病人慕名而去,但是这对于其他医院来说其实并不是一个好消息,这种突然的人事变动打破了医院原有的就诊计划,所以使那个医院并没有太多的人才,有很多在临床工作的人出现了措手不及的情况。
③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个介入 瓣膜需花多少钱
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个介入 瓣膜需花多少钱,目前省级医院收费类似,做个介入 瓣膜需花多少钱,总费用2万5左右。
希望以上答复对你有所帮助。
④ 郑州大一附院,年入218亿!这还是老百姓的医院吗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的营业总收入达到了218亿,营业收入堪比国内的五百强企业。但是医院通过总收入就被讨伐,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事情。虽然营业收入很高但是医院的经济状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郑州大一附院还是老百姓的医院,还是平民化的医院。

⑤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怎么样
河南一流水平了
⑥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肝癌怎么样
这个不是绝对强势~··········但是也很不错的,放心,三级甲等医院,口碑也不错
⑦ 郑大一附医院水平怎么样
因工作关系和居住地离郑大一附院不远,所以对郑大一附院的情况,有些许了解,按两个方面给大家介绍一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情况到底如何。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全球最大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医院,具有较强救治能力、较高科研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的全国三级甲等医院。每年营收高达90亿元,每天日诊量在2万人以上。医院临床医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是河南省优势学科,食管癌防治是河南省特色学科,国家肾脏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
全院有在职职工12,409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1,16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23人,副高级职称899人,中级职称47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1647人、硕士2727人;有院士1人、特聘院士22人、长江学者2人、国家杰青2人、千人计划2人、百人计划2人、中原学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2人,省管优秀专家20人,省级厅级学术带头人39人,创新人才2人。目前,医院有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担任常委以上职务300余人。其中,中华医学会专业分会前任主委2人,主任委员1人,候任主委1人,副主任委员7人,常委22人。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专业分会主委2人。其他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委6人(含会长),副主委(含副会长、副理事长)24人;国际学会专业分会委员3人。河南医学会各专业分会主委58人(含名誉主委10人),候任主委4人,副主委118人;其他省级学术团体主委(会长)48人(含名誉主委6人),候任主委3人,副主委(含副会长)47人。
前两天跟一位自己独立开门诊的医生聊天,想进修一下中医方面的知识。我就给他介绍了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某位医生,因为在郑州做互联网医疗这块,很多医院的专家、医生都有交集,觉得这位医生不错,就给这位朋友推荐了。但是我这位朋友则不然,执意要去郑大一附院学习,并且说一句话:郑大一附院的名头在那里,随便拎出来一个科室的专家也是相当当的人物。
这句话确实不假,郑大一附院作为全球最大的医院,顶着各种光环存在着,有多少医生争着抢着去郑大一附院镀金。身为郑大一附院的一员,连给别人介绍的时候都是那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2016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区投入使用,该院区占地345亩,增加床位3000张,加上西院区,郑大一附院床位高达10000张以上。但,这并不能解决患者床位紧张的问题,曾经有朋友为了在郑大一附院有病床,需要托关系走后门才能获取一个床位。
2018年我有一位朋友(那时候我还没有进入医疗行业)的父亲,因病在郑大一附院治疗,通过诸多名医的治疗后,恢复还比较不错,但是因为床位比较紧张,无奈之下,只能每隔一个月来郑大一附院住一个月,剩下时间在家中调理,这样持续了半年,这位朋友的父亲基本不需要再去医院才就此作罢。
其实对于软性实力来讲,很多人通过上面讲解的日诊量2-3万应该能感觉到,在郑大一附院,体验感并不是很好。因为本人是做医疗服务的,有一些客户鉴于郑大一附院的名气,一些检查项目选择在郑大一附院进行。我们只好陪同进行,但是因为郑大一附院的人流量太大,我们陪同服务的人员在进入电梯之后就被如潮涌的人群给挤得找不见人影,最终没有办法,我们的工作人员只有在一个固定的位置等待客户返回。
在门诊大厅内,真是人满为患,堪称春运一样。电梯上、下的患者、家属挤得满满当当,有时候还会担心,电梯的承载量到底OK不。但是在大量患者的背后,有着大量的陪护家属,这些人来自全省各地甚至省外患者,家属陪护为了更好的照顾家人,也为了省点钱,很多人选择在医院、走廊、、楼梯、大厅、甚至露天等地席地而睡。
面对如此大的人流量,工作人员唯一要完成的是维护秩序。至于加强服务这块?后面还有很多人还没有交钱看病呢。再者,医院一些基础医护人员,基本是来自学校的实习人员,在技术和手法上还过于稚嫩。
综上所述,对于看病而言,如果是一些疑难杂症或者重大疾病,还是需要选择大医院,郑大一附院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是小病、基础类的疾病,完全可以在当地或者地级市级别的医院进行。如果想要体验感和服务质量比较高的话,可以选择一些私立医院。这几年因为莆田事件的影响,国家对于医院机构管控力度还是比较严格,很多私立医院也在改革,虽然收费比公立医院略微贵一些,但是基础的还是以平价为主。但每个人想要得到的结果不一样,比如有的人就是想让把饭菜送到家门口的服务,那无可厚非的要出一些服务费。
医院水平,毋庸置疑,肯定是很好的。
但如果不是重大疾病的话,建议还是不要去郑大一附院。
我是深有体会,特别是作为一个外地人,
去郑大一附院看病不是一般的麻烦。
我小姨的婆婆,说是胸部一直疼,
怕是什么大病,想着直接去郑大一附院看看吧。
小姨又不会开车,于是叫上我跟她们一起,开车带婆婆去看病。
我们是早上6点多从我们当地一个十八线小城出发。
走高速,距离郑州2个多小时的车程,到了郑州市堵车,
到医院的时候,已经9点多了,找车位,停车,一系列下来。
已经10点,到了医院大厅办卡,挂号。
这个时候已经将近11点。
直接被排到了下午。
下午3点多见到医生,聊了2分钟,开了一堆的检查单,
于是去检查的地方排号。
我们简单算了一下,所有的检查单费用合计大概一万块钱。
而且最糟糕的是,很多检查当天根本做不了,甚至一周内都做不了,
都被排到了下周做。
这所有的检查单下来,我们需要来回的跑郑州四五趟。
来回一趟的费用就要500多块钱。
作为一个家庭条件一般的家庭,
真的负担不起。
想想还是算了,回来之后,小姨又带婆婆去了我们当地的县医院检查。
拿了药,吃了一周好了。
所以,小病千万不要随便去郑大一附院,占用医疗资源。
而且费用不是一般人可以随便消费的起的。
郑大一附院这几年可以称的上“网红医院”。
郑大一附院突然的异军突起,是从2009年阚全程担任医院院长开始。上任才半年,阚全程大刀阔斧地加床位、买设备,医院规模扩张显著。郑大一附院原来的1860张床位,扩展到了3155张,住院病人数增加了46%。超过老对手河南省人民医院,重回河南省医院的“龙头老大”地位。此后几年,郑大一附院一直保持着强劲的扩张势头,床位不断扩增,直到目前的1万多张床位,被媒体宣传为“亚洲第一大医院”。
1、吸病源:郑州一附院的地理位置,不仅河南的患者,周围省市的患者也前往看病。医院硬件设施的改善,在加上媒体宣传的虹吸效应,导致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郑大一附院看病。医学本身就是经验医学,病源多,见得多,医学技术自然也会变强。
2、吸人才:郑大一附院大规模扩张,自然需要很多医学人才。为此,阚全程院长也是大手笔,在招聘时,只要去面试,不管有没有应聘上,不仅报销来回路费,还每人给5000元补贴,想当年,我们学校全体出动啊。
有人有物,郑大一附院的水平也是逐年上升,在去年新颁布的复旦版医院排行榜上郑大一附院名列前茅。
郑大一附院的腾飞,与其院长阚全程优秀的管理能力密不可分。在河南当地的公立医院体系内,大家公认阚全程在某种程度上,是体制内的一个“异类”。他胆大、敢干,破除了公立医院的事业单位式的旧管理体制,像管理企业一样地管理医院,将市场化的管理风格发挥到了极致。阚上台后,改革了以往体制内的人才上升通道。多位医生回忆,在以往论资排辈的体制下,一位年富力强的医生想当主任,分管一个病区,只能靠“熬”。但阚上台后,如果有医生想要分管一个病区,只要提出要求,医院马上就会为他建立一个病区,给病房、病床和门诊,买机器和设备。
1、一名优秀的医生是要经过十年甚至几十年的培养及成长,一个好的医院不仅是好的硬件设施,最重要的是“人才”这一软设施。医院的文化底蕴和技术水平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郑大一附院在扩张的模式下,医生的水平肯定也良莠不齐。
2、郑大一附院作为省级医院,按照定位,理应承担是区域疑难重症救治中心的责任。但是,由于床太多,很多本来在县级或市级医院应该治疗的疾病都被收治入院,甚至没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也被收治入院。在国家分级诊疗的大趋势下,郑大一附院这种做法对河南省其他医院的发展可以说是碾压式的。
说一下我经历的吧。
我家孩子四岁半时,下午咳嗽服了止咳颗粒,一夜未咳,第二天早上去当地三级医院,医生让输液,输两瓶回家,下午感觉孩子呼吸不上来,又送医院,开始输液并吸氧,到夜里十一点多不见好转,尤其是夜深人静时看着呼吸费劲,转入当地市人民医院。
人民医院医生看后说是气管吸入异物,拍片后说疑似,上呼吸机,监控仪器,输液,输液扎五针才扎上,三点多,医生建议转郑州儿童医院。
五点多到儿童医院,接诊检查,又拍片CT,同样说疑似有异物,等八点上班后办理入院手术取异物,因为取异物是全麻,觉得风险大,犹豫了一下,反正没到八点门诊也没上班呢,开车去一附院。
到一附院,门诊医生一检查说是肺炎,让去拍片,x片医生下结论肺炎,我们对拍片医生说,“我们是来看异物的,因为已经拍过两次了,都说是疑似有异物."医生说,让孩子进去我再看看,又看了一遍,肯定的对我们说,“是肺炎,没有异物,确定。”门诊医生说,给你开了最好的药,三天就见效,你们也远,医院也没床位,给你们开五天的药拿回你们当地医院输吧。回来输一天孩子呼吸症状就轻了,三天就好了。
中间还有一点,抽血化验,因为头天在本地医院输液扎不上,孩子浑身能扎的地方都扎遍了,当时心里犯怵,扎不上咋办?孩子明显都没劲哭了。犹豫着到化验大厅,一个很年轻的护士二十出头,看了一眼孩子手臂,我解释说孩子折腾一天没劲了,血管都不显,护士用指尖按了两下血管的位置,回头拿针,就一下,血就出来了,当时提着的心一下落地。
从这一夜的折腾,我觉得郑大一附院的医生技高一筹,门诊医生,X片医生,护士,技术都好!
我家离东区一附院大概五分钟路程。生病两次经历分享一下。
第一次,凌晨喉咙痛高烧,挂的急诊,医生开了血液,喉咙粘液检查。结果什么药都没开,说多喝水就行,两天以后喉咙疼痛难忍,去了别的医院,喉咙已经溃脓。开了药。好了。
第二次,盆骨之前摔着过,最近腰跟屁股侧面一直疼,挂的骨科一个姓唐的医生,进诊室抬头看了我一眼以后眼一直看着他的电脑,听我描述以后什么都没说直接开了670的磁共振,所有费用交过以后被告知当天晚上11:48分才能做。当天早上十点半看的病。半夜到以后辛亏多嘴问了一句要拍哪里,戴眼镜的男生说脊椎。我说我脊椎没事,盆骨以前摔着过啊,跟医生描述了。拍片的医生说如果有疑问可以不拍第二天医生上班问医生,或者退款。我们选择了退款,当然也要第二天上午八点以后。退款当天下午去了惠济区一附院,带拍片带开药240搞定,医生说引起的原因就是原来旧伤。以后要注意,冬天肯定会复发频繁,夏季好点。
以我亲身经历来说,在郑大一附院来检查,当时媳妇37周了,羊水74,说太少了,让住院,住院了,然后给做检查,做了之后没查出啥结果,然后就输水,给补补,最后三天了我们要出院,羊水值81,花了5000多,后来几天又来产检,羊水又变64了,当时让住院,我媳妇坚持要生,医生想让剖腹产,我媳妇最后坚持顺产,打了三天催产针,最后顺利生了下来,花了7000多一点,出生第四天,医生说黄疸高,让儿科的医生来看看,啥也没测,说脸都变黄了,让去儿科住院,当时媳妇没在,说黄疸影响很大,很严重,然后我就把小孩送去了,12点多送去新生儿重症,交了5000,签了一大堆文件,然后晚上又让我去,说一部分结果出来了,没啥问题,又签了一些文件,第二天上午打电话让去续费,说费用没有了,然后我们去医院了问医生了,医生说指标都正常,让我们再住院观察几天,最后我们坚持要出院!
在郑大一附院做了几个身体检查,感觉不好,很不好
原因:
1)根本没有一个明细单告诉你需要检查什么
我和媳妇儿是一边咨询一边检查的,结果自认为都检查完毕之后,再去问护士,才知道还有个很重要的检查根本没做
2)没有明细单也就算了,注意事项都不告知
每次都是去了之后,准备检查了,大夫/护士才告诉你,需要月经前/中/排干净3~7天/非月经期才能检查。早干嘛去了!这些检查就不能提前说一下,我们好算着时间来么?!每次都要咨询一次,再检查一次,再咨询一次?我们天天都这么闲的么!
3)中午居然休息!
我很佩服啊!周末中午居然科室连个值班护士都没有!
4)收费简直了!
我们开的检查单子,我一次性缴费3000。结果临了了,又告诉我还有个检查要缴费!而且要住院!结果住院一天,住院费交了2800,检查的麻醉费用1100,另外开的医药费,600!我就笑了。这算不算二次收费?检查之中套检查?虽说进医院就得准备烧钱,但烧钱之前,你开的所有检查项目,我都缴费过了!这个二次收费怎么回事?
5)服务态度
态度我就不说了。基本你不问,人肯定不多说一句。你问了,人也模模糊糊给你随便扯点。比如我们把结果递上去的时候,护士说还少一个检查。那ok啊,检查呗?结果先说得月经干净后3~7天来,我们等了一个月,来了。然后说要住院!早一起交代了会死么!我们时间来不及,就又等了一个月。再来的时候,又说要不吃早餐检查!我当时真想爆粗口!这些注意事项,你不能一次性说完?遛狗呢是么!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郑大一附院,真是够了!
1、郑大一附院是很厉害,主要从门诊量、营收、规模。重症治疗等方面给你回答,但是楼主说的是不是挺贵的,这个问题不是从便宜和贵来认定的,三甲公立医院的收费标准是有国家规定的,也不是随便收费,只是检查项目会很多,这是为了能够准确的定位病情。
2、从门诊量来说,2017年郑大一附院门诊量689万,来自2017年度总结会议数据。出院病人52.8万人次,手术台数36万人次,新院区门诊量突破116万人次,出院病人13.万。其实上千万的门诊量也是很随意的。
3、2017年郑大一附院年重症患者达62.28万人,手术台次达36万,具全国手术台次首位。4、医院规模很大,2017年职工总数11859人,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高达10899人,全年发表论文数量1443篇,其中SCI收录612篇,临床药物实验机构多达39个,数量高居全国首位,医院的综合水平从2015年的第63位跃升到2017年的全国第35位,20多个学科进入全国前20强。
5、郑大一附院的年营收2017年已经突破100亿。
6、为什么郑大一附院号称宇宙最大医院,其实主要是因为地处河南人口大省,又是省会郑大附属的第一医院,不少河南人头疼脑热也会去郑大一附院的,更何况一些疑难杂症,河南去郑大一附院也是首选。
7、对于一般人来说,响应国家分级诊疗政策,小病也没必要来郑大一附院。疑难杂症、手术的话是可以来的,这里的专家水平肯定比小地方强不少,设备也先进。
8、如果你是外省的,有疑难杂志时候,想找大医院可以去北京、上海、成都华西医院、湖南湘雅医院等等,这些是全国技术知名的。
说实话,郑大一附院里面的医生敢想敢干敢操作,毕竟这么大人口基数在哪支撑着它,因此有很丰富的疾病人员,医生也就有很多医学实操和总结,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郑大一附院给我的个人感觉是医生在全国来说就如同我们河南省在全国的存在感一样,有点普普通通的“平庸感”吧!如果大多数医生能普遍提升个人医德医风,认真做好专研带教的话,会提升好几个档次吧!
你们说的确实是真的,我也亲身经历过,但是,我也经历过,不一样的,六年前,我怀孕五个月,得了肾积水,泌尿系结石,在我们城市的也是重点医院,看我是孕妇,不想负责任,我疼的撞墙,他们给我婆婆说,是我太娇贵,没那么疼,我想转院,我们这里的医院不让转,后来我强制性要求转院,到郑州一附大时已经后半夜两点,当时所有的检查,全部是医生推着仪器进入病房为我诊治,有的仪器推不上来,也是医生亲自推着我,不用排队。因为当时我是孕妇。
其实,医院确实贵,医生也见惯了生死,也腐败了很多,但是,我相信,医者仁心,还是很多的。大医院挂号确实超级难,但是,所有的都是有轻重缓慢的吧。
⑧ 2021-08-16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池慧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原始文件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池慧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豫01民终290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所郑州市康复前街3号。
法定代表人:刘章锁,该院院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林丽,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浩文,男,医生。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池慧彦,女,1988年2月21日出生,汉族。
监护人:刘俊鹏,男,系池慧彦丈夫。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广晓,河南新动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因与被上诉人池慧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3民初1871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诉请求:一、依法撤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3民初18717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判决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不服金额1047290元)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未综合鉴定人出庭情况及被告质证意见,简单依据鉴定意见判定被告承担50%的赔偿责任,存在“以鉴代判”之情形。鉴定意见书中认定的上诉人过错有两点:一是被告行全脑血管造影术和脑动静脉畸形栓塞术时对患者甲状腺素低下未予重视,术前准备、评估不足;二是脑动静脉畸形栓塞术后出现癫痫发作、脑水肿加重、颅内高压表现,被告外科会诊及手术不及时。关于第一点问题,经一审庭审中鉴定人当庭回复,甲状腺素低下不是手术的禁忌症,并不影响手术的进行。所以,鉴定书中的第一点过错并不影响被告对原告实际实施的治疗方案,不会导致原告损害后果的产生。关于第二点手术不及时与客观事实不符,该认定也不符合医疗临床规范。手术前的准备时间是客观必须的,被告方5个小时的手术准备时间并未超过外科手术医疗规范,庭审中鉴定人也未进行正面回答。因此,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且该意见仅为建议,一审法院未综合考虑鉴定人出庭意见、被告质辩意见、医疗规范等因素径行引用“原因力大小为同等”的鉴定意见判定被告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显然是以鉴代判,请二审法院给予纠正。二、一审法院按照2人护理计算原告护理费的依据不足,应予纠正。原告池慧彦住院期间,医嘱为留陪一人,护理人员应按1人计算。出院后病情稳定,一人专职护理已足以满足其护理需要。且根据2020年12月3日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关于池慧彦案件回复函》意见:如异议者能提供“同类案例”、“大多数”等描述的证据,法院可根据案情酌情判决。一审庭审中,上诉人已提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多份生效判决,与被上诉人相同或更严重的病情生效判决均是仅按1人护理计算护理费。无论是参照鉴定意见、同类判例,还是根据原告的实际病情,均应当确定为1人护理,一审法院判定2人护理明显依据不足。三、一审法院对于未核实是否实际发生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直接判决该部分费用,依据不足,应予以纠正。一审法院并未核实被告目前实际使用的残疾辅助器具及购买票据,直接依据鉴定意见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的理由不足。鉴定意见仅为建议,比如“护理床”等辅助器具原告鉴定时并未申请该项目,实践中也并非家庭护理中必须使用。如原告未实际购买相应的辅助器具,则不属于原告的实际损失,不应计算列入本次赔偿范围。四、原告住院期间,被告曾为其垫付医疗费27500元,该部分应当从被告应支付的赔偿款中扣除。综上,一审判决对上述事实认定不清、依据不足,请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池慧彦辩称,一审法院委托的鉴定意见应当采信,一审认定的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和医疗费认定准确,上诉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上诉理由存在断章取义的现象,且没有证据支持,一审查明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池慧彦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等费用共计20,000元;2、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庭审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1、判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215,850.22元、误工费105,919.53元、定残前护理费145,580.75元、定残后护理费1,874,320元、营养费11,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000元、交通住宿费5,500元、伤残赔偿金615,617.4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26,277.81元、残疾辅助器具费785,340元、病历复印费400元,共计4,099,205.77元的55%的责任即2,254,563.17元;2、判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精神抚慰金10万元;3、判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和20,500元鉴定费。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1.2019年3月25日,原告以甲状腺癌术后8月余至被告处住院治疗,期间经手术、转科、会诊等,共住院255天至2019年12月5日出院,其出院诊断显示:1、癫痫,2、动静脉畸形介入栓塞术后,3、认知障碍,4、运动功能障碍,5、右侧额颞顶枕去骨瓣减压术后,6、甲状腺癌切除及碘131放疗术后,7、甲状腺功能减退症,8、高泌乳素雪症、药源性可能。其出院医嘱显示:1、院外继续用药、神经内科、内分泌、眼科随诊。2、继续康复治疗。3、不适随诊。期间除除医保报销外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及门诊费212,770.51元。(原告提交浚县人民医院住院收费票据显示其在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期间住院个人支付医疗费1,664.91元,被告对此持有异议,原告未提交相关病历,原审法院无法认定该费用是否与被告诊疗行为有关,对该部分费用不予认定)。
2.原告提交交通费票据为1,317元。
3.本案审理中,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告对池慧彦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于2020年7月21日出具了鉴定意见。其鉴定意见为: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池慧彦的诊疗过程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池慧彦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15,000元。
4.本案审理中,原审法院依法委托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池慧彦的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时间及人数、营养期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鉴定意见显示:1、被鉴定人池慧彦四肢肢体肌力障碍评为二级伤残;2、被鉴定人池慧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日常生活建议二人护理;3、被鉴定人池慧彦2019年12月5日出院后120日内建议加强营养促进损伤恢复。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2,500元检查费1,414.8元。后被告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该鉴定机关复函对被告异议进行了回复,其回复显示:“对被告提出的被鉴定人身高162CM,体重45KG,按照一人护理可以满足其基本需求,且参照同类案例,一人护理为大多数的说法,我中心认为不能仅从鉴定人身高、体重作出一人护理的建议,被鉴定人池慧彦生活能力完全丧失,随时需要他人帮助、护理才能维系日常生活,考虑到护理者的正常休息、作息,我中心建议为二人护理。如异议者能提供同类案件、大多数等描述的证据,法官可根据案情酌定判决”。
5.本案审理中,原告申请对其每日所需尿不湿、尿垫、尿裤的费用及轮椅、防褥疮床垫、防褥疮座垫、坐便器、助行器、站立架、助理蹬车、空气压按摩仪、脚踝支具等残疾辅助器具的使用年限和费用进行鉴定。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对池慧彦上述伤残辅助器具的使用年限和费用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于2020年10月20日作出鉴定意见显示:被鉴定人脑功能障碍、癫痫,身体状况一般,鉴于被鉴定人的身体一切状况,需配置辅助器具及使用年限(参照2009年12月2日《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基本产品指导价格目录》)如下:头颈胸矫形器(每个价格2,800元,使用寿命二年,每二年更换一个)、动态型掌指矫形器(每只价格1,500元,使用寿命二年,每二年更换一只)、高靠背轮椅(每辆价格1,600元,使用寿命四年,每四年更换一辆,另需支付维修费用占总费用的20%,)、固定式踝足矫形器(每只价格700元,使用寿命二年,每二年更换一次)、防褥疮床垫(每个价格3,000元,使用寿命三年,每三年更换一个)、防褥疮坐(靠)垫(每个价格900元,使用寿命二年,每二年更换一次)、护理床(每个价格2,600元,使用寿命四年,每四年更换一次)、尿不湿(每片价格3元,每天更换六片)、一次性尿垫(每片价格2元,每天更换六片)。该鉴定意见以2019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人均预期年龄77.3周岁计算出池慧彦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共计785,340元。原告为此支付鉴定费3,000元。
6.原告当庭陈述其入院前在外地务工。原告共生育子女三人,刘奕铭(身份证号),刘鑫冉410621200912211589),刘欣彤(410621201302011525)。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池慧彦因脑血管畸形及甲状腺癌在在被告处治疗。住院后治疗期间,被告诊疗行为经司法鉴定存在过错,原因力大小为同等原因;原告池慧彦身体损伤二级伤残;池慧彦2019年12月5日出院后120日内建议加强营养促进损伤恢复;池慧彦属于完全护理依赖,日常生活建议二人护理;原告需要残疾器具辅助,事实清楚。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受害人还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因其医疗过错所致各项损失,原审法院予以支持。原审法院依据被告过错程度,支持被告赔偿原告合理损失50%的请求,对其过高请求不予支持。池慧彦因被告医疗过错所致各项损失结合原告诉讼请求标准计算为(结合原告身体状况及残疾器具使用更换情况,原审法院对残疾后护理及残疾器具辅助费用费用自定残之日起暂支持6年,后续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医疗费212,770.5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2,750元(按照每天50元计算255天),营养费11,250元(以每天30元,参照鉴定意见,计算375天),护理费707,620元(参照鉴定意见,按照上年度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46,858元/年计算,原审法院支持2人护理,住院期间至定残前护理费为566天为145,324元,参照鉴定意见,定残后护理费暂计算6年为562,296元),误工费72,662元(按照上年度其他服务业工资标准46,858元/年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共计566天),伤残赔偿金615,617.46元(原告请求符合相关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264,757.45元(其中8年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总额21971.57/年计算,刘欣彤其余3年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总额21971.57/年的90%的1/2计算,刘奕铭其余6年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总额21971.57/年的90%的1/2计算)交通费1,317元,残疾辅助器具费93,920元(原告未提交其已使用残疾器具票据。结合原告病情,参照鉴定意见,根据残疾器具更换周期,原审法院暂支持其6年内(含6年)相关费用:头颈胸矫形器暂支持(按照每个价格2,800元,使用寿命二年,支持更换2次为8,400元)、动态型掌指矫形器(按照每只价格1,500元,使用寿命二年,支持更换2次为4,500元)、高靠背轮椅(每辆价格1,600元,使用寿命四年,支持本次使用及维修费20%为1,920元)、固定式足踝矫形器(每只价格700元,使用寿命二年,支持更换2次为2,100元)、防褥疮床垫(每个价格3,000元,使用寿命三年,支持更换1次为6,000元)、防褥疮坐(靠)垫(每个价格900元,使用寿命二年,支持更换2次为2,700元)、护理床(每个价格2,600元,使用寿命四年,支持本次使用)、尿不湿(每片价格3元,每天更换六片,暂支持6年使用量为39,420元)、一次性尿垫(每片价格2元,每天更换六片,暂支持6年使用量为26,280元),鉴定及检查费21,914.8元,上述费用共计2,014,579.22元,由被告赔偿1,007,289.61元,本案原告遭受精神损失,原审法院支持被告赔偿其精神抚慰金40,000元,共计1,047,290元。原告部分诉讼请求标准过高,原审法院对其过高请求不予支持。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病历复印费400元,没有法律依据,其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原告所支付医疗费用经医保部门报销部分,可由医保部门依法甄别另行主张权利。被告称其医疗行为符合规范,与事实不符;被告主张原告为一人护理,其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大多数案件均认定一人护理的事实,其主张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池慧彦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抚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047,290元;二、驳回原告池慧彦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801元,由原告负担14,419元,被告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担11,38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交与法院。(原告负担部分,原告已预交300元,下余应承担部分14,119元由被告在案款中扣除一并交于法院)。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院二审期间,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交了证据并申请该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周某某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本院依法组织了质证,经审查,本院对上述证据不予采信。本院经审理查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池慧彦垫付医疗费27500元,已经退还17500元,剩余1万元,池慧彦同意扣除。本院对一审查明的相关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北京明正司法鉴定中心、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德林义肢矫形康复器材(武汉)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和相关鉴定人员均具有司法鉴定资质,且均系法院依法委托,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虽然不服鉴定意见,但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鉴定意见,故一审法院采纳上述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认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过错程度、池慧彦的护理费和残疾辅助器具费并无不当。
关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池慧彦垫付医疗费1万元的问题,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本院对合理部分予以支持;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交了新证据,本院查明事实后,依法予以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2019)豫0103民初1871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池慧彦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抚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037,290元;
三、驳回池慧彦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801元,由池慧彦负担14,419元,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担11,382元,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交与法院。(池慧彦负担部分,池慧彦已预交300元,下余应承担部分14,119元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案款中扣除一并交于法院)。二审案件受理费14226元,由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担。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袁斌审判员张建军审判员董忠智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邹靖书记员宋兵
⑨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怎么样
去那儿看大病比较好 专家多技术也比较先进 看小病不建议去 到那儿小病医生都不当回事儿 有时开些不管用的回扣药 给你换来换去 检查让你能做的都给做一遍 效益他们是有了可苦了患者啊 看小病的话还是去市级医院相对好些而且不用排长对啊
⑩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杀医案死刑判决书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郭爽,女,1983年9月出生,郑州市人,大专文化,系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事处聘用人员。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2006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子建,男,1988年4月出生,河南省荥阳市人,系某中学高二学生。因涉嫌故意杀人犯罪,2006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2007年8月2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介绍
据介绍,因私人恩怨,2006年9月30日,郭爽和男友王子健预谋报复杀害方伟召。当日下午4时许,两人携带事先准备的手术刀片和铁锤等作案工具来到郑大一附院,由郭爽将方伟召约出,随后两人坐上方伟召驾驶的本田轿车。
王子健拿出手术刀片威逼方伟召坐到副驾驶位置,改由郭爽驾驶,将方伟召挟持到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明理路交叉口附近。王子健用手术刀片先后将方伟召的颈部和右手腕割破,当方伟召反抗并趁机下车逃命时,王子健又持铁锤追上,朝方伟召的头部、左上臂等处猛击数下,致其当场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