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研究生选课系统
『壹』 兰州大学哪个部门管理选课
兰 州 大 学 文 件
校教发 [2008] 17号
兰州大学本科生选课管理暂行办法
为充分保证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优化教学资源,规范本科生选课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课原则
1、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须以本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在学院的安排指导下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进度。
2、本科生按四学年安排学习进程,平均每学期学分一般应在20学分左右,辅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除外。
3、对于有选课限制的课程,应满足选课限制条件。
4、学生应在每学期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专业教学计划、选课说明等进行选课。
5、考核已通过的课程不可再次选修该课。
6、上课时间完全冲突的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只能选择其中一门。
7、学生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不可代替他人选课,违反规定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8、未办理选课手续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9、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计为零分。
10、学生必须按照课表上课,如因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造成考核成绩无法录入,成绩按零分计。
11、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课程由教务处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直接安排,不需选课。
二、选课步骤
1、本科生在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课。选课分为两个批次,分别在每学期中和每学期末进行,具体选课时间届时请注意综合教务系统主页通知及学院通知。
2.第一批次选课:
(1)第一批次选课在学期中进行,所选课程包括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体育等公共必修课程,学生在网上提供的课表中自主选择教师及课程。
(2)第一批次选课分预选、正选两个阶段,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选课,系统无法自动添加课程。
(3)学生如因特殊情况漏选,须在第一批次选课结束后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登记,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进行补选,逾期不再受理。
3.第二批次选课:
(1)第二批次选课在学期末进行,所选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及全校通识选修课等课程。专业必修课由系统预置到每位学生课表中,学生无需在网上自行选课;对于专业选修课及全校通识选修课,可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自己的学习能力、兴趣和学校开课安排进行自主选课。
(2)第二批次选课分预选、正选、补退选三个阶段。如在预选、正选阶段因错选、漏选课程而需对选课结果调整者,则可在补退选阶段自行登录网上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补退选阶段为每学期的前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4.正选和补退选结束后,学生可自行打印本人课表,作为选课凭证备查。
5.具体选课方法请参照《选课流程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分清预选、正选阶段区别
(1)预选阶段课程报名人数可以超过课程班课容量,对于报名人数大于课容量的课程,系统将在预选结束后、正选开始前,进行非优先级学生随机选择,以决定课程班容量内的学生名单,学生须在正选阶段登录选课系统确认自己是否被选中。
(2)正选阶段报名人数在课容量限制之内,不再进行随机选择环节。预选未被选中的学生可在正选时改选其他教师的相同课程或改选其它课程。
(3)预选阶段选课人数低于开课人数下限的课程将停开,选修该课程的学生作未选中处理,可在正选阶段改选其它课程。
2.学生缴清学费方能登陆选课系统进行专业选修课和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即在第二批次选课前将对未缴清学费的学生进行选课登录限制。
3.大学英语从2级或3级开始学习的学生,在完成大学英语 4级的课程后,可以选修大学英语5级、6级,也可以选修其它外语类选修课。
四、其它事项
1.转专业、降级、班级调整学生的课程调整
因转专业、降级、班级调整导致课程变动、冲突或不能进行网上选课等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自己的课表。必修公共课程(包括英语、体育、政治理论课)在开学后一周内到教务处办理,专业课程调整由学生所在学院办理。
2.休学后复学、赴国外交流学生的选课
因休学后复学或赴国外交流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关课程的学生,可携带休学、复学文件的复印件或赴国外交流证明于开学后三周之内到教务处补选相关课程。
3.提前毕业学生的选课
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因选课限制不能自主在网上选修非当前学期课程的,可征得学院同意提前修读后携带学院证明于开学后三周之内到教务处进行补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兰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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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兰州大学2011年接收校外推免生办法
我校2011年计划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校外推免生”)约300名,现将有关办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四)申请人必须获得激销游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参加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五)申请人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若已获得推荐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可填写《兰州大学2011年接收校外特殊专长推免生专家推荐信》,并经不少于1名与申请专业相关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后,申请条件(四)可适当放宽。
二、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校外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为:《兰州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两个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以外的其他招生专业(或领域)。
三、接收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请于9月15日至10月8日期间,登陆“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e.lzu.e.cn/Enroll/),进入“兰州大学校外推免生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学校审核同意复试后,申请人再下载、打印《兰州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到推荐院校有关部门(一般为教务处,下同)办理推荐免试签字盖章手续。
(二)审核
接收学院(或研究院)对申请人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对申请人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三)复试
对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复试的申请人,由接收学院(或研究院)组织复试、体检。复试时间一般为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复试内容、办法、程序由接收学院(或研究院)通知学生。
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兰州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明销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3.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申请人提供专业四级考试通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拟录取
接收学院(或研究院)依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通过者,由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兰州大学2011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
(五)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1.收到我校《兰州大学2011年校外推免生接收函》的校外推免生,到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于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2.报名现场确认结束后十天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人所在院校有关部门提供、省级招办签章)寄(送)到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送)到者,视为自斗腊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四、奖助学金
(一)学术型推免生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校外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均可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来源于其他“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的校外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学期间还可申请我校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费全免;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费减免50%。
2.助研助学金:一等研究生助研助学金,每月提供生活费600元;二等研究生助研助学金,每月提供生活费400元。
(二)专业学位推免生
凡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校外专业学位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金额为学费的50%。
五、优惠政策
1.来源于其他“985工程”高校的校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在其入学报到后,给予一次性奖励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
2.特别优秀且英语通过六级水平考试的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的学术型推免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外语能力突出(托福、雅思或GRE等考试成绩优秀)的校外推免生,学校优先保证为其提供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的机会。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未经同意,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通过“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3.我校确定接收的校外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注:若国家2011年推免生有关政策发生变化,请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更新后的《兰州大学2011年接收校外推免生办法》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