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宿舍下毒案
① 7年前的愚人节,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整蛊,将室友毒杀,后来怎么样了
愚人节玩笑酿成惨剧
4月1日愚人节,复旦大学学生林森浩,出于开玩笑的动机竟毒害同寝室室友。“只是想要他难受,仅此而已”,简简单单十一个字结束了两个人的人生。
人之初,性本善。我只想让她难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心理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你又如何相信这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复旦大学研究生所说出的内心独白?多少年来寒窗苦读,换来的却是自毁前程。
黄洋这个人性格比较活泼,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性格,与林森浩的反差比较大。愚人节将至,黄洋出言想要恶作剧捉弄别人,林森浩便更看他不顺眼,起了这个念头,其实他也没想到会害死别人吧。
林森浩以取物为理由在学校实验室拿了一些二甲基亚硝胺,后于当日17时50分许,趁寝室没人,将其兑入饮水机内。

人性的沦丧,道德的丢失,研究生的头衔已不再是属于林森浩的光辉。高等教育的滋养也未能让林森浩健康地成长。所以,大学生心理这件事还是要高度重视。针对他这个事件,其实高校都应该注意以下学生的日常生活,定期做一些心理调研,多少都对此类事件的再发生有所制止作用。
② 复旦高材生林森浩:投毒谋害室友被判死刑,他为何变成杀人凶手
2013年,复旦大学校园内发作了一件大事。在寝室里,研讨生林森浩毒害了舍友黄洋。事发之后,人们都感到莫明其妙,二人终究有着什么血海深仇?同住一个屋檐下,为何会发作这般惨剧呢?2010年8月,林森浩进入复旦东面宿舍楼421室单独寓居。一年之后,黄洋。二人都是青年才俊,同为高材生,按理来说应该心心相惜。谁知,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一些琐事,林森浩对黄洋心存仇恨。
2014年2月,上海市人民法院判决林森浩死刑。一审过后,复旦大学177名学生签署了联名信。他们希望给他留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将来也能照顾受害者的父母。实践上,培育一位医生太不容易了。只要从事相关范畴,人们才晓得其中的困难。
2015年1月8日,林森浩案件再次宣判。在全社会的关注下,上海市高等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意味着林森浩难逃一死。12月11日,他被执行死刑,终年29岁。在牢狱中,林森浩还给家人写了一封信。他鼓舞弟妹们克制本身性格缺陷,成为一个肉体富有的人。好好生活,瞻望将来。值得一提到底是,获知判决后,林森浩提出捐献遗体。可林父回绝了,在儿子死后,他收敛了尸骸,带回了老家安葬。
③ 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发生在哪一年
1、复旦大学研究生投毒事件发生在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3、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18日上午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5法庭二审开庭审理。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④ 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是怎么回事寝室关系为何如此复杂
随着社会飞速发展,大学同学关系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现在寝室关系如此复杂?下面是我的观点。

最后总结,复旦大学寝室投毒案件,就是愚人节室友之间的整蛊事件。但是由于整蛊没有把握到度,导致黄洋同学的死亡。现金寝室关系之所以不是负担,那是因为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很多事情都是意气用事。刚入大学的大学生,容易被自己的心态所影响。
⑤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真实的起因及经过
法律主观:
历经三年的复旦投毒案在2015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来与其见面,至林森浩最终被执行死刑,仅过了不到四天,这个案件最终尘埃落定。法官解释林森浩被判死刑理由法官: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罪刑极其严罩羡重,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复核过程中,辩护律师曾经提出了蚂渣一些辩护意见。对于这些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审查及判断的?法官:辩护律师提出,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开始对黄洋尿样未检出二甲基亚硝胺,而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却在从司鉴所调取的黄洋尿样中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两家鉴定机构对黄洋尿样的检验结果相互矛盾。最高法审查认为,物鉴中心从黄洋尿样中检出二甲基亚硝胺,与林森浩在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后黄洋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中毒死亡的事实能相互印证,且司鉴所相关鉴定人员在侦查阶段的证言已对前后两次检验结果的差异作出了合理解释。该证言经一审当庭质证,一、二审法院均予采信,故对辩护律师的该项辩护意见依法不予采纳。(新华社)最高法还原事实真相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2013年3月31日下午,林森浩设法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此前存放于此处的、内装有剩余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原液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趁宿舍无人之机,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该室饮水机内。4月1日9时许,黄洋从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此后数日,黄洋多次到医院就诊,且病情趋重,转至重症监闷闷悄护室救治。4月12日零时许,公安机关确定林森浩有作案嫌疑并对其传唤后,林森浩才如实供述了其向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洋系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⑥ 大学生投毒事件原因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专医学专业。2010年属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作案动机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被告人林森浩与被害人黄洋分别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
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⑦ 林森浩落网记:复旦投毒案凶手,偷实验室毒物投放在饮水机中,后来怎样
可能在大家心中,学校是最纯粹的地方,除了学习问题,学生之间没有更多的利益纷争。但是恰恰相反,校园其实是社会的缩影,学生之间相互诋毁,恶性竞争,处理方式极端的事件并不少见。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同寝室友居然因为生活中的日常矛盾对对方下此毒手。

学历、分数、知识储备粮从来品质没有关系,可总有一些人将没有关系的好处和自己的特长联系起来,以达到“假领子”的目的。没有文化不可怕,可怕的是偏见、是有才无德、是固有思维。
即便事情过去多年,也总会有人不改正或不愿改正自己错误的观念,正所谓:历史最大的教训就是告诉一些人总有人不记教训。
⑧ 复旦“绝命毒师”:名校研究生堕落投毒犯,毒杀室友坦然自若,后来怎样
门美剧《绝命毒师》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该剧讲述了一位普通的高中化学老师在得知自己身患绝症之后,为了给家人留下财产,而利用自己超凡的化学知识制造毒品,并成为世界顶级毒王的传奇犯罪故事。

法庭认为嫌疑人林森浩投毒,心理是有愤怒和不满的。这与他的嫉妒、自卑、敏感、脆弱的性格缺陷和处理人际关系及情绪调节能力低有关。具有这些不良因素的人在生活中容易遭遇挫折,而挫折往往使他产生愤怒、怨恨、敌视等消极情绪体验,并长时间难以排除,当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如果受到一点哪怕很小的事情的刺激,就会情绪发作,导致行为失控而作案,伤害被害人。
知识丰富的名校生守不住基本的道德和人性底线,让人警醒:过于功利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的培养,灌输仇恨的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的青年人心胸狭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的不仅是教育,而更应当是人心与人性,该注重的不仅是学识,更应当要懂得为人处世的修养和与心胸宽广的担当。
⑨ 复旦投毒案判死刑时事背景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2010年8月起,林森浩入住复旦大学某宿舍楼421室。一年后,黄洋调入该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大学宿舍听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
林森浩看到黄洋笑得很得意,便联想起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便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一、案件经过
2013年3月31日中午,复旦大学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2013年4月1日早上,与林森浩同寝室的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
2013年4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
2013年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下午,黄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警方表示,在该生宿舍饮
水机内剩余的水中检验出某些含剧毒化学成分,认定其寝室室友林某有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9日下午,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大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
2013年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无精神异常。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市检察院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检方指控,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与被害人黄洋不和,竟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害黄洋并致其死亡,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法院对林森浩依法予以严惩。
被告人林森浩辩称,其只是出于“愚人节”作弄黄洋的动机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不持异议,但提出林森浩系间接故意杀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有认罪表现,建议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2013年11月27日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2014年2月25日 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月8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上诉人林森浩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法庭,在核对了身份、户籍等情况后,法官开始宣读刑事裁定书,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5年12月9日下午,有媒体报道称“复旦投毒案”嫌疑人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处传出消息,林森浩的死刑复核已出结果,最高法已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
二、毒物来源
2013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中,林森浩表示,2013年3月31日他找同学吕鹏,准备向其要曾经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林森浩从吕鹏处拿到实验室钥匙到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
三、投毒剂量
检方指控,林森浩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