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
『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2个学院,18所附属医院,28个研究机构,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拥有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的答歼32个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学科,19个清戚冲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一批省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其中呼吸内科排名全国第一、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二、变态反应科排名全国第三、胸外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专科排名全国第七、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八。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六)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七)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21年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本方案不面向2022年毕业生。
(八)港澳居民报考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
(九)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到行政开除处分,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仔氏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四、报名
(一)招聘岗位
本方案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主要招聘医生、科研人员、医技人员等。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1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本公告招聘的岗位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广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网址: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对应的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审核。
1.学历、学位要求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1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境外留学归来2021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签订《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21版)》。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认定为相近专业。
(3)境外留学归来人员的专业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所学课程清单翻译件,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
(4)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岗位需求表的研究生专业仅指博士研究生专业。岗位同时接受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报名除外。
(5)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4.关于工作经历的认定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原用人单位关于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5.其他要求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用人单位安排。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及聘后。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用人单位均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六、考试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两个环节,考核具体形式及环节先后顺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每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70分。
按照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第二环节。入围第二环节人员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考生第一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七、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成绩按7:3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成绩、实操考核成绩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进入体检环节。各环节成绩如出现小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则通过加试进行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单位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3个工作日内,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复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九、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用人单位通知考生考察工作开始之日起,考生超过5个工作日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单位超过30天不配合开展考察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考察。用人单位可从符合前述要求的人员中递补考察对象。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就业人员(含已就业但社保缴费记录单位缴纳部分不足12个月或机关事业单位未完成转正定级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省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办理重新评审或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超过10个工作日仍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二、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替补本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及各附属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附 二 院:孙老师联系电话: 020-34153830
口腔医院:郑老师联系电话: 020-81618581
(三)监督部门:
附 二 院:吴老师联系电话: 020-34152499
口腔医院:林老师联系电话: 020-81619723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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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南方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哪
南医大第一附属医知举院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亮运 。
相关信息,
可上医院官网查看。
有详细介绍。敬猛梁
『叁』 全国哪家医院看肺好
最近一些年,肺部疾病的患者呈现出上涨的趋势,尤其是肺结核这种常见的疾病,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事实上,在国内有很多治疗肺部疾病的医院,排名前十的医院主要有以下几家,分别是: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四川大学附属华西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服输瑞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首都医科大学服输北京朝阳医院等。事实上,这些医院都是非常好的治疗肺部疾病的医院,我就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其中几个:

总而言之,以上这些医院都是非常不错的治疗肺部疾病的医院,每年都会收治不少肺部疾病的患者。
『肆』 广州神经内科排名
医院科室 城市 医院级别 好评大夫 得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科 广州 三级甲等 39位 329票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4位 277票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神经科 广州 三级甲等 25位 120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33位 109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22位 140票
广东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34位 98票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9位 93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神经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5位 75票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24位 41票
广州市脑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8位 37票
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1位 31票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5位 29票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2位 15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0位 12票
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5位 7票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6位 10票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神经科 广州 三级甲等 7位 6票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6位 6票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二级甲等 8位 5票
何贤纪念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二级甲等 2位 3票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甲等 6位 4票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 4位 2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院神经三科... 广州 三级甲等 15位 2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山院区神经... 广州 二级甲等 2位 1票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二级甲等 2位 1票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 5位 1票
增城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三级 10位 0票
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二级甲等 1位 0票
广州新海医院神经内科 广州 二级甲等 3位 0票
『伍』 如何评价广州医科大学的附属第一医院
还是不错的。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广医一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院前急救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医院,也是广州呼吸疾病研究所、广州骨科研究所、广州泌尿外科研究所、广州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所在医院,也是国家首批1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之一。

发展历程
1903年到2017年,医院发展轨迹传承114年,从中法韬美医院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代代广医一院人踏实开拓、风雨兼程,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锤炼出百年发展的珍贵史迹,形成了今天显著的医院特色、医疗技术、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陆』 广州 医科大学 附属医院地址
广州医科大学现复在有制18所附属医院,你说的是那家医院呢?
以下8家是直属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广州市工人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靖海路口)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原河南医院):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昌岗路与江南大道交界处,地铁2/8号线昌岗站)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原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多宝路与龙津路交界西侧200米)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城亚运南路63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原港湾医院):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港湾路621号(地铁5号线大沙地站北侧400米左右)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荔湾医院(原荔湾区中心医院):广州市荔湾路35号(荔湾路与中山八路交界处)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31/39/59号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
另外,还有10家为非直属附属医院,包括: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市儿童医院、广州市妇婴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东省妇儿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广东总队医院等。
『柒』 请问广州中山医科大学一共有几个附属医院
中山医科复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10080 87755766 中山制二路58号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10060 87765368 东风东路651号
中山医科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医院 510060 87765309 先烈南路54号
中山医科大学光华口腔医院 510055 83802803 陵园西路56号
中山医科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510120 81882012 沿江路107号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510630 85516867 石牌岗顶
另外原东山区所有区属医院也已由中山医接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