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华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壹』 报考南华大学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二)、(三)、(四)中的各项要求。
(六)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操作,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八) 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九) 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如湖南省物价局出台最新文件,则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但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贰』 关于湖南师范研究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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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
一、招生专业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4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根据国家下拨的计划数、学科点的培养条件、培养质量以及导师人数等确定。2014年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我校仅学术型专业可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四)推荐免试: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报考文学院美术学(1304)的考生、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工程与设计学院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报考。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市州报考点或南华大学报考点报考。
(2)今年我省报考点都设置了最大考生容量,超过容量后系统将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程序。
(3)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
(4)推免生应选择推荐学校为报名点。
(5)今年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单独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定在2013年11月14日下午)。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心理学专业综合(347)、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网络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
除上述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大纲,自行命题。该部分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nnu.e.cn)下载。
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unnu.e.cn)查询。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
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资助范围将覆盖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的95%以上。
八、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请您根据以上说明结合自身情况判定。
『叁』 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条件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人员:
(1)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已发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论文(第一作者),或有专著;
(2)有获部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7.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8.硕博连读的报考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之外,还必须是品学兼优、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出类拔萃的本校在读优秀硕士生(具体条件请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9.本年度数学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以“申请-考核”制形式开展,具体申请审核要求届时参见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数学系、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大气科学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烂悉氏
2013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12月10日(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17日(复试安排在初试后的两天内进行)。
考试地点:南京大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和通知为准)。
入学时间:2013年9月。
四、报名手续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者全部通过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具体报名、交费、准考证发放等事项请到研究生院主页查询相关通知。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选拔人才方式,我校继续实行按学科、专业统一招生的办法,考试科目按学科、专业统一设置,导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加强复试,择优选拔。
2.考试科目以《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若有选考科目时,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确定选考的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院指定。
3.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其中,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必考,政治理论为同等学力人员必考科目(考试内容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考。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一次综合性复试。复试的方式方法、程序及要求饥散由我校各院系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者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由报考院系指定)。
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向报考院系提供相关的评价材料: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硕士论文等材料,这些材料也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考试(初试、复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带学士学位证书)“三证”原件进入考场,以便核查。
5.入学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电话、上网查询。
六、其它
1.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包括陆颂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考生报考类别有四种:非定向、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非定向博士生和定向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毕业后,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工作,非定向博士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委托培养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经费由学校在培养条件、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 或按自筹经费合同就业。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博士生的培养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在录取环节,南京大学将与考生所在单位签定协议);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非在职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经费。
3.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定向培养专向招生计划40名。报考条件为:(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3)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满足我校规定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5)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4.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3)具有硕士学位。(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根据“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5.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该专业在初试后两天内进行复试,其中包含专业外语笔试(外语与汉语互译),专业外语成绩与初试外语的成绩共同计入外语总分,各占50%。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6.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
7.我校将优化笔试、强化复试,突出科研创新能力的评价,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获得学位的考生报考非定 向 博士生,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或委托培养博士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
8.报考非定向或自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
9.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10.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11.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
13.有关网上报名及复试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nju.e.cn)及报考院系网页。
『肆』 在职研究生一般学费多少
在职研究生一年会在10000到20000左右。
专业硕士在职研究生则要高一些,一般同样学制为2年的课程,专业硕士会在50000以上,平均一年要在20000以上。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全国统考,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热门专业有公共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等,报考条件一般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管理类专业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要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大学专科学历需要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需要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学位申请:
1、报名参加同等学历申硕在职研修班。
2、核对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审核通过办理考试资格卡。
3、通过所报学校的校内考试以及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通过考试后一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5、在提交论文半年内需进行论文答辩。
6、通过答辩后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通过流程后可获得由国家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的硕士学位证书,证书上体现·在职研究生专业名称及硕士学位,证书编号可在国家学位网站上查询到。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伍』 MPA公共管理硕士湖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MPA公共管理硕士湖南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公共管理硕士MPA(一)报考凯并铅条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盯好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湖南大学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3门全国联考。(三)参考书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蔽返》(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二、录取和学费标准湖南大学将根据招生名额、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公共管理硕士学费为全程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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