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吴晓君
㈠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结合学院实际,根据一定比例,经集体研究决定划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65分。
二、综合考核候选人确定原则及名单
(一)确定原则
根据学校“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实际,制定以下候选人确定原则:
1.学院及各专业候选人比例不超过1:2。
2.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或达到免试要求,未达到者不得进入候选人名单。
3.各考核专家组结合本二级学科的学科特点、人才培养的需要,突出对学术道德及培养潜质的考察,制定本学科点候选人产生办法。
4.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每位导师及专业整体招生名额,严格按照候选人产生办法进行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候选人推荐名单。
5.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考核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候选人名单
经推荐、审核,进入学院2017年博士生综合考核环节的.候选人共65人。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各专业候选人产生依据及考核专家组评价结论见附件。
提示:请候选人于4月17日12:00前进行电话确认。(具体说明见本文第三部分第八条)
三、综合考核
1.现场确认
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地点:研究生院三楼。具体流程及要求,见研究生院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s.whu.e.cn/wdyz/index.php/index-view-aid-333.html)。
2.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11:00,地点:哲学学院南楼105。
到研究生院现场确认后,到学院报到、资格审查及缴费。考生须向学院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学院在审查中,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根据学院文件,综合考核费每人180元。请考生自备零钱。
3.体检
体检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2:00-5:00,地点安排在武大校医院(上午报到时,学院将告知具体安排在哪一学部的校医院)。考生须携带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前往指定医院,领取体格表格并进行体检,体检时无须空腹。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
笔试:2017年4月21日晚上7:00-8:30 ,武汉大学文理学部教一303(教一楼位于学校行政楼附近)。专业外语笔试半小时(7:00-7:30),专业笔试一小时(7:30-8:30)。考生请于晚上6:30-6:45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以后不得进入考场。请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文具自备,要求统一使用黑色水性笔或钢笔。
㈡ 16年武汉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于2004年成为护理硕士授权点,2006年开始招收护理教育方向博士研究生。现有硕士生导师12人,博士生导师1人,其中外籍硕士生导师7人,专业学位导师(双导师)共14人。
经批准,2016年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与武汉大学网络教育西安学习中心在陕西省举办“护理硕士”在职双证研究生班,计划招生15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名生源及考试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
护理专业学位。
二、培养目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护理专业发展的献身精神;
2.具有较强的临床评判性思维能力,能运用、论证或发展护理学新概念和新理论;通过临床实践和研究来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质量;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4.具有判读专业文献的能力,能够结合临床实践,掌握从事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进行研究。
三、学制:
学制2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须在临床工作满1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2014年9月1日以前取得大专文凭),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
五、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选择武汉大学的考点的考生可直接网上确认,无须现场确认。若选择非武汉大学考点的考生,需按照当地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考点采取就近原则,考生可自由选择。
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考学院:HOPE护理学院;报考专业:护理(专业学位)。备用信息1注明“西安班”。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308护理综合。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6年3月
2、根据招生计划和整体考试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3、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内科护理②外科护理。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为其颁发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护理硕士专业学位。
九、上课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生上课采取双休日或者集中授课方式,学费总额4.4万元/人(2.2万元/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十、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HOPE护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027-68759710
网址:http://nursing.whu.e.cn/default.asp
地址:武昌东湖路115号
邮编:43007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27-68754125,68754096
㈢ 武汉大学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信息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加大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调整力度,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选拔模式,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招生自主权,发挥和规范导师组作用;强化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提高生源质量,保障招生录取工作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分数线既要有总分要求,又要有单科要求。
(二)学校划定各培养单位的参考线,培养单位以此为参照,以招生计划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基本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三)综合复试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培养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四)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待国家线公布后,由学校另行公告。
(五)举办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培养单位,应认真收集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的优秀营员初试成绩和报考的学科专业分布等相关信息,统筹处理好优秀营员与统考生源接收工作。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招生领域)的招生人数、复试比例,复试内容、形式(其中必须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程序、时间、地点、要求,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招生领域)范围及相关调剂政策,基本奖学金设定情况等。
各培养单位《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复试前上网公告。
(二)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复试工作安排在201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继续采取实行集中方式。统一复试时间,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可申请在本单位进行复试。
2、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费用:由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由培养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医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大学科门类尤其要精心设计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须按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培养单位应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及格,下同)。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在制定复试细则时综合考虑并自行决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五)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要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培养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考生咨询申诉并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六)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阶段可开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须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各培养单位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七)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培养单位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等项目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各培养单位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原则上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及我校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八、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生源充足(含调剂)的招生专业不得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占学院招生指标。
九、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工作要求
(一)所有上报材料均须由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培养单位负责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尤其是初试高分考生作必要的解释工作,并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于2016年3月3-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经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复试时间和教室个数3月10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三)《复试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场填写。录取考生报考材料按时归档保存,未录取考生报考材料须保存一年。
(四)各培养单位应将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并保存备查。
(五)初录名单及数据库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六)培养单位要不断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将委派部分专家、干部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监察,并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事宜,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培养单位进行复议。
(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培养单位和所有涉招人员须正确处理自主与自律的关系,认真、严格地执行有关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等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日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㈣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的组织机构
书 记 郭建中
院 长 程斯辉
副院长 黄明东
院长助理 高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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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
主 任 祝 梅
副主任 朱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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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研究所
所 长 胥青山
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
所 长 蒲 蕊
教育学原理研究所
所 长 邓和平
课程与教学论研究所
所长 李保强
教育技术学研究所
副所长 韩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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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评价中心
主 任 邱均平
副主任 王碧云
教育领导研究中心
主 任 蒲 蕊
班主任研究中心
主 任 郭建中
副主任 田恒平 赵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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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副所长 胥青山
副所长 邓和平
武汉大学高等教育学会
会 长 顾海良
副 会 长 李文鑫 吴平 沈壮海 周叶中 程斯辉
秘 书 长 郭建中
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主 任 程斯辉
副主任 高新发 胡甲刚
武汉大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
主 任 黄明东
副主任 周佑勇
武汉大学保卫科学研究所
所 长 郭建中
副所长 徐雄伟
武汉大学门捷列夫学研究中心
主 任 王克强
副主任 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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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郭建中 程斯辉
成 员:黄明东 肖 昊 胥青山 邓和平 李保强 韩立龙
祝 梅 高新发
秘 书:徐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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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八届)
主 席:程斯辉
副主席:黄明东
委 员:邓和平 冯惠敏 李保强 肖 昊 罗儒国
胥青山 郭建中 高新发 蒲 蕊
秘 书:吴北阳

㈤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如下:
江城多山,珞珈独秀;山上有黉,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4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235个二级学科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9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42个学科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31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中工程硕士领域2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博士生导师1500余人,硕士生导师33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900多名(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60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35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185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多名。各培养单位招生人数将在录取时根据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和报名考试情况做适当调整。另外,我校“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68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代码第3位为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名(限报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我校2018年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与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外国语言文学学院法语语言文学专业学制2年外,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 法律(非法学)、建筑学、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艺术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制详见《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及部分专业招生简章。
学习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武汉大学。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7年11月14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6.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须于2017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三)单独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不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3. 我校“单独考试”限“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代码1205Z2)”、“金融学(专业代码020204)”及“行政管理(专业代码120401)”3个专业招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四)推荐免试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关于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条件和安排,详见我校接收推免生公告,可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查询。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应、往届考生均可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结合自身情况和学习形式,选择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 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如果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校研究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疏漏、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武汉大学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即:报名号以4201开头的考生不需要到武汉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只需要“网上确认”(包括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等)。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17年11月7日—12日(网上确认期间不再补报名,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具体程序及要求请届时上网(http://www.gs.whu.e.cn)查询。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办法不变。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以便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如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我校才准予考试。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或录取、入学资格。
七、初试及复试
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5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具体时间、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设置及分值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教育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二、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基础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历史学门类和心理学一级学科使用全国统考试卷。
3.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或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体检
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2018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3000元/人·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下表,最终学费以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招生信息汇总表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标准 (万元/年)
办学地点
备注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播电视艺术理论
50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出版
100
2年
3
详见招生简章
信息资源管理
20
3年
2.3
单独考试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学
20
待定
待定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保险
20
3年
3.6
详见招生简章
工商管理
400
3年
4.3-5
会计
160
3年
4.3
文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历史学院
文物与博物馆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艺术学系
艺术
15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
3年
2.8
详见招生简章
单独考试
公共管理
255
2年
2.75-3.6
详见招生简章
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与经济管理
15
3年
2.2
详见招生简章
社会学系
社会工作
35
2年
2.9
详见招生简章
数学与统计学院
应用统计
30
2年
3.5
武汉大学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术学位各专业
25
3年
2.2
武汉大学
专业学位各专业
2年
2.2
水利水电学院
水利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120
2年
2.5
武汉大学
动力与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机械工程、动力工程、控制工程、工业工程
40
2年
3
武汉大学
城市设计学院
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建筑学
20
待定
待定
武汉大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与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管理
9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计算机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120
2年
2.8
武汉大学
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与通信工程、仪器仪表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遥感信息工程学院
测绘工程
80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学院
测绘工程
40
3年
2.2
武汉大学
国际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65
2年
2.2
武汉大学
印刷与包装系
轻工技术与工程
15
2年
2.2
武汉大学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学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第一临床学院
护理
20
3年
2.2
武汉大学
生物医学工程学
第二临床学院
护理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健康学院
公共卫生
40
2年
3.4-4
详见招生简章
护理
30
3年
6.8/3
武汉大学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
30
2年
2.5
武汉大学
卫星导航定位技术中心
测绘工程
15
3年
2.2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计算机技术、测绘工程、电子与信息工程
60
3年
2.2
武汉大学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800—120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并与现有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励政策、专项奖学金政策相结合,进一步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末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类别
等级
百分比
备注(万元)
硕士
研究生
学术
学位
一等
10%
全额学费+0.4
二等
20%
全额学费+0.2
三等
70%
全额学费
专业
学位
一等
30%
全额学费+0.2
二等
70%
全额学费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额度(万元/学年)
奖励人数
特等奖
8
不限
一等奖
5
0-60人
二等奖
1.5
0-400人
4.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全年按12个月发放。
6.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硕士生12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7.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3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十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十三、其他说明
(一)我校将在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http://gsrecruit.whu.e.cn)上及时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请考生在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
(二)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陆续更新中)。有关自命题的考试范围等事宜请上相关学院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三)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486 报考点代码:42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电话(传真):027﹣68754125, 68752332
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s.whu.e.cn
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网址:http://gsrecruit.whu.e.cn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有关工作人员和电话附后,欢迎垂询。
㈥ 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获奖名单
学校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博士生姓名北京大学数学贾晨北京大学数学代立云北京大学数学王少峰北京大学物理学刘永椿北京大学物理学孙兆茹北京大学物理学张甲举北京大学核科学与技术王册明北京大学化学杨麦云北京大学化学侯绍聪北京大学化学谢然北京大学化学肖先金北京大学生物学纪玉锶北京大学生物学王刚北京大学生物学施慧北京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梁存任北京大学地球物理学邓凯北京大学心理学张喜淋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丛治辰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张文北京大学历史学陈晓伟北京大学历史学张德明北京大学哲学杨洪源北京大学哲学李延军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谢娟北京大学外国语言文学李灿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黄芊芊北京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张荣庆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杨雷静北京大学力学周健北京大学地理学王戎北京大学地理学王旭辉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黄昕北京大学生物学王维斌北京大学生物学周静怡北京大学生物学杭栋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韩启飞北京大学临床医学王丽北京大学临床医学谢涵北京大学药学罗宜孝北京大学药学王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张乾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魏义方中国人民大学哲学李剑锋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宋魏巍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詹新宇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李黎力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姚东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语言文学艾翔中国人民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何安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杨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陈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毛畅果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曾毅中国人民大学数学马龙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宁静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赵然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李辉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陈福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张文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陈欣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路向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杜磊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盛亦男中国人民大学数学李肖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史韩祥清华大学土木工程袁焕鑫清华大学水利工程马宏博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余智勇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范丽丽清华大学光学工程曾召利清华大学机械工程李津津清华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孙欣尧清华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刘东清华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冯旭宁清华大学电气工程周天睿清华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陈晓明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张娇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沈玮清华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代季峰清华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邓涛清华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鞠生宏清华大学力学马寅佶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张如范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申春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王文坦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赵永杰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戴升清华大学数学蔡钢清华大学物理学张金松清华大学物理学刘军伟清华大学物理学陈鹏程清华大学化学刘凯清华大学化学吴宇恩清华大学化学龙勇清华大学生物学马丹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张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罗杭清华大学中国语言文学马特清华大学社会学喻丰清华大学法学蒋铃清华大学设计学刘派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张达清华大学生物学潘孝敬清华大学政治学杨原清华大学法学李浩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刘增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费礼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王金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费成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孟雪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赵小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兰明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许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石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黄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王宗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殷建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李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物理学林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王建锋北京理工大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李克勇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王聪北京理工大学光学工程贾甲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牟进超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武玉伟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陈冰昆北京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秋汉北京理工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孙言北京理工大学化学程虎虎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张斌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牛艳玲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赵艺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工程廖人宽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工程付宗强中国农业大学农业工程赵东杰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张清中国农业大学作物学王振忠中国农业大学园艺学张娜中国农业大学农业资源利用赵勐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何顺中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刘磊中国农业大学畜牧学林刚中国农业大学兽医学蒋文晓中国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戴家武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起晓星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张永芝北京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陈昊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李西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何倩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卫薇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夏明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林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刘全志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陈安民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张文涛北京师范大学数学杨四辈北京师范大学数学钱超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何敬北京师范大学天文学曹硕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任华忠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王成芳北京师范大学生物学夏灿玮北京师范大学生物学孙栋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代云容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李发鹏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孟庆辉中央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朱国祥中央民族大学历史学赵旭峰中央民族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王凯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欧阳常青南开大学化学徐彬南开大学化学唐青南开大学化学张志君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李维尊南开大学理论经济学毛其淋南开大学应用经济学刘斌南开大学历史学杨豪南开大学政治学张翔南开大学生物学王怀民南开大学生物学边鑫南开大学工商管理谭有超南开大学数学王兴春南开大学统计学冯龙南开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李贞玉南开大学物理学娄凯南开大学物理学王槿南开大学光学工程范飞南开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孙宁南开大学哲学刘晋祎南开大学临床医学苏龙翔天津大学化学竺传乐天津大学化学许友天津大学力学杨绍琼天津大学机械工程田文杰天津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高慧敏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罗文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康艳茹天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童来会天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于敦吉天津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朱雷天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刘勇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秦颖天津大学水利工程王高辉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李诗纯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李奕帆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马倩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道舒天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易茜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武晓莉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冯琳大连理工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赵清春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宋金龙大连理工大学物理学刘立钊大连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周豪大连理工大学哲学张卫大连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任健康大连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徐琴琴大连理工大学生物医学工程白芳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张胜大连理工大学力学樊俊铃东北大学化学陈帅东北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宁兆龙东北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王慧敏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胡军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蔡志辉东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曹宇东北大学冶金工程刘中秋东北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王坤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宋克臣东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李伟伟吉林大学哲学陈飞吉林大学法学张超汉吉林大学工商管理单标安吉林大学应用经济学赵宣凯吉林大学数学赵晓朋吉林大学物理学姜立伟吉林大学化学王传洗吉林大学化学刘轶吉林大学化学朱守俊吉林大学物理学李守瑞吉林大学基础医学魏成国吉林大学临床医学苗晓吉林大学兽医学顾敬敏吉林大学机械工程黄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郑佳红吉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王秀刚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徐彬彬吉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袁巍吉林大学地质学王枫吉林大学地球物理学马国庆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田彦婷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徐伟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国峰楠哈尔滨工业大学力学孙健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工程耿雪松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杨振文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吕云卓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陈海燕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彭庆宇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张鲁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苑振宇哈尔滨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苏晓杰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孙鑫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朱旗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白久林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刘杰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张慧超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于耀光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祝青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陈硕哈尔滨工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张磊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赵磊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梁斌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张伟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倪春军复旦大学历史学陈玮复旦大学哲学李主斌复旦大学政治学强舸复旦大学公共管理贺小林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高琳复旦大学数学郭垚复旦大学物理学郭聪复旦大学化学孔彪复旦大学化学张卡卡复旦大学化学仰志斌复旦大学生物学王传超复旦大学生物学杨辉复旦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唐长兵复旦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鲁海生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王琪复旦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赵岩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陆晓慧复旦大学临床医学杜昕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刘卫仁复旦大学临床医学戚鹏复旦大学药学李剑峰复旦大学临床医学李俊复旦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吴琳琳复旦大学临床医学李美燕同济大学化学王欢文同济大学数学陈浩同济大学物理学刘文兴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李响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王慧同济大学土木工程陈海兵同济大学建筑学周伊利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彭登峰同济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王志鹏同济大学测绘科学与技术金雁敏同济大学生物医学工程房玉江同济大学临床医学李海玲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李贵萍同济大学法学赵歆同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王婷上海交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赵文华上海交通大学力学李寅峰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何凤兰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瞿叶高上海交通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杨晓光上海交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陈晓钢上海交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王睿上海交通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傅洛伊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窦晓秋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郭兴梅上海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周雪皎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学王美晓上海交通大学物理学任怀瑾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黄俊上海交通大学化学董瑞蛟上海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王玉东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杨志军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谷麟上海交通大学药学王汝冰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杨显滨上海交通大学生物学黄志敏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医学林锦骠上海交通大学临床医学李勉上海交通大学临床医学王吉林上海交通大学临床医学张增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汪明帅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陈思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詹艺华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马德浩华东师范大学物理学刘心娟华东师范大学物理学李昊华东师范大学化学刘运林华东师范大学生态学沈斌华东师范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张金中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戴建兵南京大学哲学代建鹏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王国俊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李伟军南京大学法学雷俊生南京大学政治学倪春纳南京大学社会学吴新慧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王学军南京大学历史学魏晓锴南京大学教育学钱小龙南京大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宗乾进南京大学数学王林南京大学物理学陈伟南京大学物理学李林南京大学物理学顾铭强南京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薛俊俊南京大学物理学孙宏祥南京大学化学陈小雨南京大学化学谢劲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苏冠勇南京大学天文学柳若愚南京大学大气科学诸葛小勇南京大学地质学杨水源南京大学生物学黄振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杨怡玲南京大学临床医学戚荣丰东南大学城乡规划学史北祥东南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王晓佳东南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陈喆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宋良龙东南大学物理学马亮东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朱斌东南大学电气工程臧海祥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赵金宝东南大学生物学胡雯东南大学临床医学彭新桂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王荣斌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吴志岩浙江大学公共管理段忠贤浙江大学数学胡思煌浙江大学物理学孙云蕾浙江大学化学许林茹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白小龙浙江大学机械工程王林涛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文伟浙江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金台浙江大学电气工程翁华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徐海亮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吴晶军浙江大学力学李倩倩浙江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胡挺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池清华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章逸丰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王树森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徐斌浙江大学生物学朱律韵浙江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陈再明浙江大学植物保护刘贺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张薇浙江大学临床医学傅鹰浙江大学药学陶蓉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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