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❶ 23央财研究生报考人数
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已公布,对于考研报考目标院校为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而言需要重点关注一下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录比情况,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统考报名人数13072 人,总录取 2558 人(含推免)。各专业报考、推免及录取详情请查看下表:
2021 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
( 一)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021 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分为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两种考核
方式。经过报名、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环节,共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781 名 (含 1 名会计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其中夏令营考核录取 610 名,常 规考核录取 171 名;学术型硕士录取 328 名,专业硕士录取 453 名。具体报名
录取情况详见表一:
表一:2021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普通计划)
学院 专业 夏令营考核 录取人数 常规考核 录取人数 录取合计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14 3 17
税收学 14 14
税务 20 2 22
资产评估 21 1 22
金融学院 金融学 17 17
金融科技 4 4
金融工程 6 6
金融 80 3 83
会计学院 会计学 5 5
会计 100 2 102
商学院 企业管理 24 1 25
技术经济及管理 6 6
经济学院 西方经济学 3 3
互联网经济学 1 1
国民经济学 7 7
区域经济学 1 1
产业经济学 1 1
劳动经济学 2 2
国际商务 31 31
信息学院 产业经济学 10 10
网络空间安全 2 2
电子信息 1 1
管理信息系统 2 2
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 4
刑法学 1 1
民商法学 1 2 3
诉讼法学 2 2
经济法学 2 2
学院 专业 夏令营考核 录取人数 常规考核 录取人数 录取合计
法学院 国际法学 2 1 3
金融服务法 3 3
财税法学 1 1
法律 (非法学) 26 6 32
法律 (法学) 28 8 36
文化与传媒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2 2
中国古代文学 2 2
中国现当代文学 1 1
新闻传播学 9 9
新闻与传播 9 9
艺术学理论 4 4
艺术 3 3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投资学 12 12
管理科学与工程 6 6
房地产经济与管理 5 5
工程与项目管理 6 6
保险学院 保险学 6 6
精算学 6 6
保险 25 25
社会保障 2 2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9 9
城市规划与管理 2 2
社会与心理学院 社会学 6 6
社会工作 5 5
心理学 5 5
应用心理 4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6 6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产业经济学 2 2
财经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 5 5
国防经济 4 4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国民经济学 5 5
金融学 7 7
产业经济学 4 4
国际贸易学 2 2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金融学 6 6
金融 20 20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 14 14
财政学 9 9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劳动经济学 7 7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国际贸易学 6 6
国际商务 19 7 26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3 3
翻译 6 6
学院 专业 夏令营考核 录取人数 常规考核 录取人数 录取合计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量经济学 1 1
应用统计 (专硕) 13 12 25
计算数学 1 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 1
应用数学 2 2
数理统计 1 1
应用统计 2 2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财政学 15 15
(二) 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2021 年共有 13072 人 (含非全日制考生 2571 人) 通过全国统考报考我校, 其中学术型研究生报考 3022 名,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 10050 名;总报考人数较 2020 年增加了 22.07%,学术型报考人数较 2020 年增加 1 名,专硕报考人数较 2020 年增加 30.72%。总报考人数中北京考点考生 3676 名,外地考点考生 9396 名。总报考人数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50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考生 78 名。
初试后,我校结合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 复试分数线。最终达线的考生共 2744 名。
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制定了周密的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经过严 格的复试程序,最终有 1777 名统考考生被录取。其中学术型研究生 358 名 (含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25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 名,高校思政课教师队 伍后备人才计划 26 名) ,专业硕士研究生 1419 名 (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计划 12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8 名) 。2021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报名录 取情况详见表二。
2021 年我校通过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共招收硕士研究生 2558 名 (含 675 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其中普通计划 (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计划 32 名纳入普通计划统计)2501 名(学术型研究生 628 名,专业硕士研究生 1841 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37 名 (学术型研究生 25 名,专业硕士研究生 12 名)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 名 (学术型研究生 1 名,专业硕士研究生 19 名)。 总体录取情况详见表二:
表二:2021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表
学院 专业 全国统考 报名人数 全国统考 录取人数 推荐免试 录取人数 录取总 人数 含:普通 计划录取 含:骨干 计划录取 含:士兵 计划录取
财政税务学院 财政学 209 18 17 35 35 0 0
税收学 111 10 14 24 24 0 0
税务 204 28 22 50 49 1 0
资产评估 166 34 22 56 55 1 0
金融学院 金融学 339 22 17 39 37 2 0
金融科技 4 4 4
金融工程 109 4 6 10 10 0 0
金融 1265 55 83 138 135 2 1
会计学院 审计 463 57 57 55 0 2
会计学 5 5 5
会计 (全日制) 1471 57 103 160 146 1 13
会计 (非全日制) 475 110 110 110 0 0
商学院 企业管理 350 24 25 49 47 2 0
技术经济及管理 10 2 6 8 8 0 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43 11 11 11 0 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1555 442 442 442 0 0
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64 11 11 11 0 0
经济思想史 6 2 2 2 0 0
经济史 10 2 2 2 0 0
西方经济学 93 6 3 9 9 0 0
世界经济 27 8 8 8 0 0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 济学 5 2 2 2 0 0
互联网经济学 25 2 1 3 3 0 0
国民经济学 151 3 7 10 9 1 0
区域经济学 36 4 1 5 5 0 0
产业经济学 138 15 1 16 9 7 0
劳动经济学 15 2 2 4 4 0 0
国际商务 31 31 31
信息学院 产业经济学 42 3 10 13 13 0 0
网络空间安全 2 2 2
电子信息 190 30 1 31 30 1 0
管理信息系统 2 2 2
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 4 4
刑法学 4 1 1 1
民商法学 37 6 3 9 9 0 0
诉讼法学 8 1 2 3 3 0 0
经济法学 12 2 2 4 4 0 0
国际法学 2 3 3 3
金融服务法 20 3 3 6 6 0 0
学院 专业 全国统考 报名人数 国统考 录取人数 推荐免试 录取人数 录取总 人数 含:普通 计划录取 含:骨干 计划录取 含:士兵 计划录取
财税法学 1 1 1
法律 (非法学) 916 61 32 93 91 0 2
法律 (法学) 418 34 36 70 69 1 0
文化与传媒学院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 2 2 2
中国古代文学 10 2 2 2
中国现当代文学 5 1 1 2 2 0 0
新闻传播学 9 9 9
新闻与传播 143 13 9 22 21 1 0
艺术学理论 4 4 4
艺术 69 7 3 10 10 0 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院 投资学 146 17 12 29 26 3 0
管理科学与工程 72 8 6 14 13 1 0
房地产经济与管理 31 8 5 13 12 0 1
工程与项目管理 38 8 6 14 13 1 0
保险学院 保险学 28 6 6 12 11 1 0
精算学 106 16 6 22 22 0 0
保险 115 28 25 53 53 0 0
社会保障 9 4 2 6 5 1 0
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87 14 9 23 17 6 0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 4 4 4 0 0
城市规划与管理 18 7 2 9 9 0 0
公共管理 (全日制) 98 20 20 20 0 0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289 63 63 62 0 1
社会与心理学院 社会学 38 4 6 10 10 0 0
人口学 6 4 4 4 0 0
社会工作 29 9 5 14 13 1 0
心理学 73 8 5 13 13 0 0
应用心理 586 16 4 20 19 1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104 27 6 33 33 0 0
体育经济与管理 学院 产业经济学 24 1 2 3 3 0 0
财经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 15 5 5 10 10 0 0
国防经济 30 3 4 7 7 0 0
中国经济与管理 研究院 国民经济学 18 10 5 15 15 0 0
金融学 51 5 7 12 12 0 0
产业经济学 18 2 4 6 6 0 0
国际贸易学 4 4 2 6 6 0 0
中国金融发展研 究院 金融学 22 4 6 10 10 0 0
金融 20 20 20
中国公共财政与 政策研究院 区域经济学 14 5 14 19 19 0 0
财政学 78 11 9 20 20 0 0
人力资本与劳动 经济研究中心 劳动经济学 18 8 7 15 15 0 0
学院 专业 全国统考 报名人数 国统考 录取人数 推荐免试 录取人数 录取总 人数 含:普通 计划录取 含:骨干 计划录取 含:士兵 计划录取
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院 国际贸易学 76 7 6 13 13 0 0
国际商务 218 30 26 56 55 1 0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3 3 3
翻译 33 12 6 18 17 1 0
统计与数学学院 数量经济学 7 1 1 2 2 0 0
应用统计 (专硕) 490 34 25 59 59 0 0
计算数学 1 1 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 1 1
应用数学 2 2 2
经济统计 3 0 0
数理统计 17 2 1 3 3 0 0
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13 2 2 2 0 0
应用统计 5 2 2 2
中国财政发展协 同创新中心 财政学 15 15 15
国际文化交流学 院 汉语国际教育 19 8 8 8 0 0
粤港澳大湾区 (黄埔) 研究院 金融 207 72 72 72 0 0
工商管理 (非全日制) 252 60 60 60 0 0
会计 336 128 128 128 0 0
合计 13072 1777 781 2558 2501 37 20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情况,见官网公布>>
原标题:2021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简报
文章来源:http://gs.cufe.e.cn/info/1055/8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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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中央财经研究生报名条件
中央财经大学2009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学校概况: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6所高校之一。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两大传统优势学科为主,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一级学科项下共设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共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不动产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共4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法律硕士(J.M)等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93名(最终指标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三种类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545名,国家计划外自筹及委培348名,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7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中有统招硕士研究生658名,工商管理硕士(MBA)180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法律硕士(J.M)55名(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招生情况另见《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下述说明不包括这两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专业等待定(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
三、学制和国家计划外培养费: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学制为三年,除精算学专业外,上述专业学费为9800元/年,精算学专业10000元/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考生,包括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对于以上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提出如下要求:
(1)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2)必须于复试期间携带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学生证、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应该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而以其他身份报考者以及不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者,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根据教育部规定,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2008年9月起随时登陆教育部网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询有关报考信息。
六、考试: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复试前我校公布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七、资格审查:我校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审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其中外埠学生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上。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其委托培养单位签订三方协议。
九、毕业生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说明:
(一)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专业招生中是否包含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报考类别需到2008年9月中下旬确定。
(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参考资料: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办理相关事宜,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十二、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三、欢迎访问研究生部主页(gs.cufe.e.cn)和我校主页(www.cufe.e.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2009年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前身是创建于1949年的中央税务学校,是由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直接创办的一所高等财经院校,后历经中央财政学院、中央财经学院、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等发展阶段,1996年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秉持“忠诚、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8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被誉为“中国财经管理专家的摇篮”和“中国财金黄埔”。
中央财经大学致力于打造特色化、精品化的MBA项目。MBA教育中心直属学校,依托学校雄厚的财经学科背景、宝贵的校友资源、强大的学科群优势,设置了一系列具有中财风格和财经特色的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课程,致力于培养掌握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熟悉现代管理技能,善于科学分析、决策和领导,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职业经理人和高层次管理人才。
MBA教育中心整合全校师资,拥有一支学历层次高、专业结构好、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全球化视野的MBA教师队伍,80%以上的MBA教师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和企业管理经验,并在各自的领域有深厚的科研能力和崇高的声望。此外,中心还聘请了众多学术造诣精深的国内外知名学者、世界一流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士等来校讲学,通过大量的案例教学,丰富的论坛、精彩的讲座等多种方式,促进MBA学生提高实践能力。
中财MBA积极开展各类社团活动和国内外交流,先后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实习基地,通过同学、校友之间的深入沟通以及与企业高管的零距离接触,开阔学生视野。同时,学校与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韩国以及台湾地区等知名学府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交流,为学生打造了全球化的发展平台。
选择中财MBA,步入精英行列,实现事业飞跃!
一.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历(2006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2007年9月1日以前获得学位证书);
(三)有国家承认大专学历,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历(2004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同时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二.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登录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然后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现场摄像、交费、确认报名信息。
有关报考事宜及相关政策,考生也可登录教育部网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查询有关报考信息。
报名程序如有变化,以国家文件和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科目:综合能力、英语,共计2门,均为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参考《2009年MBA联考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地点:2009年1月,地点待定。
(二)复试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页(www.cufemba.org)招生信息栏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录取
中央财经大学MBA录取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初试成绩达到中央财经大学复试要求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培养
(一)专业方向
金融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在职MBA:学制三年,业余时间在职学习,周末和晚上上课。
(三)学费
全日制MBA:7.8万;在职MBA:7.2万。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2288130、62288205
传真:010-622881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MBA教育中心网址:www.cufemba.org
2009年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具有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授予权,其法学教育依托财经类院校的学科优势,借助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特点,致力于探讨法学和经济学、管理学相结合的教育与研究模式,侧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形成了鲜明的财经法律特色。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在教学方法上除强调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外,还特别注重案例教学和“法律诊所”教育,高度重视法律实际操作技能的训练,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行“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和举办“金融法律硕士班”,做到理论与实践结合,法学与经济金融相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和发展自己的广阔空间,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于民主法治建设。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法学院聘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工商总局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一批资深法律专家为法学院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采取邀请兼职导师指导学生、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亦可报考,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大专毕业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
2、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3、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三)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实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研究方向和培养模式
以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硕士点为依托,法学院创造性地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开设了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行政法六个研究方向,实行法律硕士“全员全程双导师制” (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有针对性地设计了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既注重法学基础理论教育,又重点突出财经法律的教育,还把经济学、管理学知识适当贯穿在培养过程中。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的设置上,重点设置了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财税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律规则)、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实务、法律诊所教育等与市场经济联系极为密切、实用性极强的课程,还设置了部分经济学、管理学课程。
三、报名方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于2008年9月起随时登陆教育部网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和我校研究生部网站(gs.cufe.e.cn)或法学院网站(law.cufe.e.cn)查询有关报考信息。
四、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1、101政治 2、201英语或203日语
全国联考:3、398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 4、498综合基础课(含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
具体考试科目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五、复试与体检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综合课,含民法学、商法学、法理学)、专业课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具体规定请参考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中央财经大学2009年全日制法律硕士(J.M)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分为自筹经费生和委托培养生两类。被录取的委托培养考生须同我校和委托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自筹经费生必须调转人事档案及党团关系,户口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七、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习,学制3年。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八、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学费三年总计为45000元,前两学年各缴纳13000元;第三学年缴纳19000元(第一学期缴纳13000元,第二学期缴纳6000元)。我校法学院将对入学考试成绩突出、位居前列的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
九、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部统一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毕业生就业
委托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必须回委托培养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就业。
十一、法学院联系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088,62288672,62288087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网址:law.cufe.e.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39 号/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933室
邮政编码: 100081
❸ 关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考研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2015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专业代码:020204
研究方向
01.金融理论与政策
02.国际金融
03.微观金融理论与实务
04.金融史
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03数学三
801经济学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考试科目:
金融学一
(1)金融学
(2)国际金融学
(3)金融市场学
(4)公司理财
(5)金融工程
(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❹ 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生
你好,欢迎你咨询我校的研究生报考,以下资料是中央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也就是官方文件中对考试资格的要求了: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关于四级的说明,报考要求里边没有指出,但是,据我所知,绝大部分的高校,不通过四级是拿不到毕业证的,所以,间接限制了考试资格,当然,如果你来自不考四级也给毕业证的学校,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这种情况之前我没见过。
希望你满意我的回答
❺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学术型的会计学硕士的招生简章是什么
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46所高校之一。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两大传统优势学科为主,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政治经济学二级学科和经济信息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一级学科项下共设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经济信息管理、投资学、跨国公司管理、政府经济与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会计学共17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不动产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保险学、精算学、电子商务、体育经济与管理、媒体经济、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4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依托于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 2010年我校在已有硕士专业中设了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进行试点招生。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0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40名,共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中包括130名左右推荐免试生)、国家计划内定向(军人身份考生)、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四种类别。招生计划中有统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65名(包含以上四个招生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425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统招学术型部分专业下设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150名(招生类别全部为国家计划外自筹或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定向硕士研究生计划单列。以上所有招生类别的指标最终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和招生人数分别为:法律硕士(非法学)55名、法律硕士(法学)30名、工商管理硕士(MBA)210名、公共管理硕士30名、会计硕士100名。具体招生情况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0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还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硕士研究生,其计划招生人数单列,并遵循“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具体报考要求、报考方式和招生计划请于国家统一报名前查询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该计划除以上所列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方向)外,其他各专业均进行招生。
三、学制和培养费
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学专业、证券投资专业、精算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民商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逻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数量经济学专业、社会学专业、国防经济专业、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国民经济学专业、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产业经济学专业学制为三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学费40000元/三年。
会计硕士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制均为两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两年或三年,学费总额为78000元或72000元。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学制为两年,学费均为10000元/年。
新设七个全日制专业学位方向招生情况如下,学费为10000元/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的人员,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专业。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
(二)报考专业学位方向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2005年6月以后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时还具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复试时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 网报时间2009年10月10日—10月14日、2009年10月16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公网);http://yz.chsi.cn(教育网)。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设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请考生按本考点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在京外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须选择所辖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并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报考点仅限“中央财经大学”。
如实正确填写本人民族代码及名称。凡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生单位网报公告”和“报名点网报公告”,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cn)中的“招生公告”中将及时发布有关详细报考信息,请考生及时查阅。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考试时间为2010年1月9日—10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除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外,其他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其中以下三个专业初试考试科目特别说明如下:
(一)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民商法学”(科目代码:808),考试内容包含民法学和商法学。
(二)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二“国际法学”(科目代码:810),考试内容包含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三)文化与传媒学院逻辑学专业初试业务课一“逻辑学专业基础课”考试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高等数学两部分中任选,每部分均为150分,考生考试时任选一部分做答即可。
复试在4月中下旬进行,一般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具体说明和要求以复试前我校公布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为准。
七、资格审查
我校于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其中外埠学生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上。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录取考生于201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说明
(一)精算学专业只招收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该专业学生入学后将全部参加英国精算师学会的精算师考试,参加精算师考试的全部费用(含教材与报名费)自理,其他学习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考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国防经济学专业的军人身份考生应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类别,其他身份考生报考类别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三)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参考资料:我校研招办备有历年考试试题等,请于工作日每周一、三、五下午到研招办办理相关事宜,但不办理邮购业务。
十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招办不提供备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十三、欢迎访问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cn)和我校主页(http://www.cufe.e.cn)。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