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㈠ 北大的法硕学费制度和奖学金制度是怎样的
八、学费
学费为66000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22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励和法学院接受社会资助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十、住宿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
(!!!不包括法硕)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包括法硕)
1.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学费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集成电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㈡ 北大研究生学费太高,该放弃吗
能考上就别放弃啊,学费高奖学金、助学金也高啊,大才堪用,况且北大什么学校啊,没钱也要上。以下是北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相关政策: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校本部)
从2007年开始,北京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统筹了国家拨款、校级资金、科研经费和社会资源等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不包括留学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及获奖比例
北京大学学业奖学金由年度学费津贴和生活津贴组成。年度生活津贴额度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和信息与工程科学部的划分,各学部有所不同,全校平均额度约为1.2万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年度动态评定。院系可在预算总额度内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置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和覆盖面和评定方法。
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统筹至学业奖学金中,即北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中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单独发放。
二、专项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硕士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2.基本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按在校生一定比例,并向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设置标准和覆盖面。
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不包括留学生。
2.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
四、科学实践创新奖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从2012年开始,学校设立奖优性质的奖学金“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1.奖励对象:校本部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
2.奖励标准:1万元/人·年,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3.光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实施不同的配套方案。
五、助教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学校设立助教岗位。
1.聘用原则: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严格考核;
2.资助标准:800元/月·岗,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六、助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导师项目资助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水平培养,各院(系、所、中心)应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硕士生助研岗位月津贴建议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
七、其他专项资助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和闳材奖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
3.资助名额: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20人/年;闳材奖学金200人/年。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5年6月
㈢ 北大新生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写明学业奖学金多少吗
一般来说发录取通知书是在录取后的一周左右就会到达,不同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到达的时间是版不权相同的。如果你已经查到了网上你已经被录取了的话,那么通知书肯会到的。
但是如果你是要通知书寄往家里的话,有肯能邮差到时你没在家,有可能通知书就被返回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最好打电话给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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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北大寄的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写明学业奖学金多少吗
一般来说发录取通知书是在录取后的一周左右就会到达,不同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到达的回时间是不相同的。答如果你已经查到了网上你已经被录取了的话,那么通知书肯会到的。
但是如果你是要通知书寄往家里的话,有肯能邮差到时你没在家,有可能通知书就被返回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最好打电话给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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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北京大学 助研3500扣多少税
关于北大研究生的待遇,可以查看《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从2007年开始,北京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统筹了国家拨款、校级资金、科研经费和社会资源等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不包括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及获奖比例
北京大学学业奖学金由年度学费津贴和生活津贴组成。年度生活津贴额度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和信息与工程科学部的划分,各学部有所不同,全校平均额度约为1.2万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年度动态评定。院系可在预算总额度内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置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和覆盖面和评定方法。
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统筹至学业奖学金中,即北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中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单独发放。
二、专项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硕士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研究生,生除外。
2.基本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按在校生一定比例,并向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设置标准和覆盖面。
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不包括生。
2.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
四、科学实践创新奖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从2012年开始,学校设立奖优性质的奖学金“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1.奖励对象:校本部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
2.奖励标准:1万元/人·年,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3.光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实施不同的配套方案。
五、助教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学校设立助教岗位。
1.聘用原则: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严格考核;
2.资助标准:800元/月·岗,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六、助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导师项目资助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水平培养,各院(系、所、中心)应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硕士生助研岗位月津贴建议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
七、其他专项资助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和闳材奖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
3.资助名额: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20人/年;闳材奖学金200人/年。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5年6月
㈥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如何申请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资助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提升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北京大学特设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以下简称“校长奖学金”)。现依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校长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的标准与名额
校长奖学金是北京大学设立的荣誉性最高、资助额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研究生奖学金,也是学校不断完善奖助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
校长奖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5.1万元/年(含学费1.5万元、生活费3.6万元),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实行动态评审,资助年限暂定为一年,一年后进行中期审核,通过者获得下一学年校长奖学金。每位获奖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最高可以获得25.5万元的资助。
校长奖学金名额每个年级不超过100人,其中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不超过90人,人文学部、社科学部不超过10人。
二、资助的对象与资格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北京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1. 免试推荐攻读全日制直博生和不授中间学位的五年制硕博连读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参评:
(1)我校理学部和信息与工程学部的应届毕业生成绩排名一般在前20%,人文学部和社会科学部的应届毕业生成绩排名一般在前5%;其他院校的应届免试推荐生须具备与之相当的学术能力和水平。
(2)综合复试成绩优秀。
2.硕转博博士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评:
(1)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论著等。
(2)参加过国家重大课题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综合复试成绩优秀。
三、资助名额的分配与使用
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名额由自主名额和推荐名额构成。院系可决定自主名额和推荐名额在各类符合申请资格的博士生中的使用分配。
对于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名额分为自主名额和推荐名额两类;对于人文学部、社科学部,名额均为推荐名额。
院系可使用自主名额直接确定奖学金拟获奖人选,校长奖学金专家评审委员会仅对自主名额候选人进行审议,同时对推荐名额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最终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四、具体工作安排
新生的校长奖学金评审工作自免试推荐工作开始时启动,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于每年9月启动、10月评审,第二批次于次年4月启动、5月评审。第一批次针对理工类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不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第二批次针对全校硕转博博士生和公开招考博士生,以及人文社科类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的不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
校长奖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学习成绩、科研方面等信息均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论文、书籍、证书的复印件等。
各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学校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校长奖学金候选人。将《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候选人院系推荐名单》(电子版和纸版)、《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版)以及相关推荐材料(纸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学校召开校长奖学金专家评审会时,各院系主管副院长(副系主任)须向评审委员会汇报候选人情况。最终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奖励名单。
本通知长期有效,申请人请根据所在院系具体时间安排进行申请。校长奖学金相关政策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奖助工作”栏。如需咨询具体申请工作安排,请联系所在院系教务老师。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1年9月
㈦ 关于北大研究生的待遇
关于北大研究生的待遇,可以查看《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从2007年开始,北京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统筹了国家拨款、校级资金、科研经费和社会资源等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加合理有效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不包括留学生、以及专业学位和其他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
2.资助标准及获奖比例
北京大学学业奖学金由年度学费津贴和生活津贴组成。年度生活津贴额度按照人文、社会科学、理学和信息与工程科学部的划分,各学部有所不同,全校平均额度约为1.2万元/人·年。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年度动态评定。院系可在预算总额度内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置学业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和覆盖面和评定方法。
学术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统筹至学业奖学金中,即北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中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不单独发放。
二、专项学业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
1.资助对象
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攻读北京大学硕士学位的不享受工资待遇的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除外。
2.基本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年,按在校生一定比例,并向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院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在预算范围内自行设置标准和覆盖面。
三、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不包括留学生。
2.资助标准:6000元/人·年。
四、科学实践创新奖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从2012年开始,学校设立奖优性质的奖学金“研究生科学实践创新奖”。
1.奖励对象:校本部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
2.奖励标准:1万元/人·年,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3.光华管理学院和法学院实施不同的配套方案。
五、助教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的辅助作用,学校设立助教岗位。
1.聘用原则:按需设岗、按劳取酬、竞争上岗、严格考核;
2.资助标准:800元/月·岗,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
六、助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导师项目资助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水平培养,各院(系、所、中心)应设立研究生助研岗位。硕士生助研岗位月津贴建议标准为不低于300元/人·月。
七、其他专项资助
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和闳材奖学金。
1.资助对象: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标准:5000元/人·年;
3.资助名额: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20人/年;闳材奖学金200人/年。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
2015年6月
㈧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除了学业奖学金之外还有每月发放的补助和其他奖助吗
恩,有,生活补助每个月往饭卡里面打58块钱
㈨ 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与北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什么区别
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现将2014-2015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校本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留学生除外),此通知工作范围不包括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二、 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原则
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资助额度如下表所示:
研究生类别
资助额度(元/人·年)
博士生
10000
硕士生
8000
专项学业奖学金按照博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三类进行分别评定。
名额的分配原则是:在考虑院系规模的基础上,与学科建设相结合,35-40%的名额向在历次学科评估中表现优秀的学科倾斜;硕士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总名额的15%用于专业学位硕士生。
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请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专项奖学金管理中查询。
三、 评审原则及流程
1.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须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
各院(系、所)成立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专项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 各院(系、所)专项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应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老师在“专项奖学金管理”系统中录入获奖学生名单,导出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于2014年9月26日(周五)之前将获奖学生名单交至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红二楼2109室)。
5.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对院系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6.
获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将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专项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农行金穗卡中;院系须将研究生获得专项学业奖学金情况计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 注意事项
1. 获得专项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北大学业奖学金。
2. 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应与北大学业奖学金,以及其他相关奖学金的评定统筹考虑。
从2007级开始,北京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的核心内容在于改变原有的普通奖学金制度,取消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即不再区分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代之以更加合理有效的奖学金制度。
研究生在校期间能否获得学校经济上的支持,取决于自己的道德修养、学习能力、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取得的相应成果等。为鼓励研究生更专注学习和科研,实现全面发展,凡是个人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学业奖学金制度对研究生的总体支持强度比过去一直沿用的免收学费、普通奖学金等制度有较大程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解决了研究生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根据北京大学200多个专业学科的不同特点,奖学金的强度、设奖比例和覆盖面均有所不同,下面按照北京大学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和信息科学学部的划分,将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的标准分类统计如下。
一、 博士生获奖比例和金额(其中学费为15000元/年)
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信息科学学部(覆盖面为100%)
学金等级
获奖比例
奖学金标准(每年)
一等
基本计划的20%
学费金额+24000元
二等
基本计划的60%
学费金额+18000元
三等
基本计划的20%
学费金额+12000元
人文学部(覆盖面为100%)
奖学金等级
获奖比例
奖学金标准(每年)
一等
基本计划的80%
学费金额+24000元
二等
基本计划的0%
学费金额+18000元
三等
基本计划的20%
学费金额+12000元
二、硕士生比例和金额(其中两年制学费为13500元/年,三年制学费金额为10000元/年)
社会科学学部(覆盖面为80%)
奖学金等级
获奖比例
奖学金标准(每年)
一等奖
基本计划的20%
学费金额+7200元
二等奖
基本计划的30%
学费金额+3600元
三等奖
基本计划的30%
学费金额
人文学部(覆盖面为100%)
奖学金等级
获奖比例
奖学金标准(每年)
一等
基本计划的30%
学费金额+7200元
二等
基本计划的40%
学费金额+3600元
三等
基本计划的30%
学费金额
理学部、信息科学学部(覆盖面为100%)
奖学金等级
获奖比例
奖学金标准(每年)
一等
基本计划的20%
学费金额+7200元
二等
基本计划的50%
学费金额+3600元
三等
基本计划的30%
学费金额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评定,每学年评定一次。学校根据经费筹措情况,每年对奖学金的强度、设奖比例和覆盖面予以调整。院系可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参考此标准并结合本学科特点,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