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宿舍条例
Ⅰ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篇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交往的重要场所,学 生宿舍管理是校园秩序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课堂之外对学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必须讲 文明。讲道德,保整洁。保安静。改进和加强学生宿舍的管 理是为了保障和维护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切身利益。为 此,特别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下面是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范文,欢迎参阅。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态李如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菸、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扰咐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帆启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建立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地面整洁无痰迹、积水、污迹、菸蒂、果壳、废物等。
3、墙壁:墙壁整洁无涂画,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
4、床:床上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干净平整。
5、桌子:桌面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6、空气:室内空气清新。
7、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3
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规范学生行为,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与环境,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安全秩序,培养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多校区管理重心下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的重要课堂,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宿舍文明建设的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宿舍环境,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本校住宿学生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寝室和床位。学生一律不准擅自在外住宿,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学生未经批准在外租房住宿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担。学生不得在宿舍留宿校外人员,有特殊情况留宿校外人员,应征得楼栋管理员许可,并进行住宿登记后方可留宿。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服从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教育与管理,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宿舍内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睡懒觉、酗酒、起哄、乱扔或燃烧物品,禁止在寝室内使用蜡烛。
四、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午休时间及晚上九点以后,女生不得进入或滞留男生寝室;逾熄灯时间叫门进楼者,视晚归处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五、学生要爱护公物,室内一切装置和家俱不得损坏丢失,毕业离校时应如数归还。人为损坏丢失,应照价赔偿。各寝室要节约用电用水,学生宿舍用电用水实行定额使用,超出定额应支付超量费用。寝室内严禁私拉电线及使用电炉、电热杯、大功率音响、电熨斗、电暖器、热得快等各种电器,违者除没收外,还要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对于因违章用电而造成火灾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寝室内不要放置超过100元以上的现金,学生离开寝室应及时锁门。对于学生上课期间发生被盗事件,造成财务损失的,经公安保卫部门查实属于外来人员入室盗窃,应追究值班员的经济责任。
七、寒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原则上实行“封楼”管理,如确因学习和路途遥远等因素而需留校的,学校实行集中统一安排住宿,留校住宿学生需按规定办理有关住宿手续,交纳必要的水电财产押金。
八、节假日学生外出,在向所在学院办理有关审批手续,逾期不返校者视为在外住宿处理。
九、各寝室要认真搞好室内卫生,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严格执行社群规定的垃圾清出寝室时间,确保公共场所的清洁工。按照整洁、美观、格调高雅、方便生活的原则布置寝室,严禁在墙壁、家俱上乱涂、乱贴、乱画,争创文明寝室。不准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废旧电池,不乱倒茶水和污水。严禁盒饭进入寝室,注意保持卫生间的卫生,尊重清洁工的劳动。
十、学生科根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在一学年评出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院级文明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
十一、对评比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学院***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挂“文明寝室”牌,文明寝室是考核班级工作、团支工作、党小组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校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不是文明寝室的成员,评选时一般不予考虑。文明寝室多的班级,评选优秀班集体时优先考虑。
十二、本条例由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Ⅱ 西安科技大学宿舍管理条例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
学生公寓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健全科学的公寓管理制度,规范学生的言行,使学生在学习生活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陶冶情操,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为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肃静、舒适、方便的休息、学习环境,保证公寓管理机制正常地进行,根据我校学生公寓的具体情况,特修定原《西安矿业学院公寓条例》(西矿字(1994)第78号)。
一、住宿对象
凡我校正式招收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含定向生、委培生、自费生)、预科生,只要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及押金,均具备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条件,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二、组织机构和责任权限
(一)组织机构
我校学生公寓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校总务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各院系公寓管理小组。其中各院系公寓管理小组由各院系主要负责学生教育和管理的辅导员负责,成员有各院系学生会生活部长和该院系学生所住公寓管理员。
(二)三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1、总务处
(1)制定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寓化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
(2)协调和推动全校各部门对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并对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3)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水电、日常维修、生活秩序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4)审定校级“文明宿舍”并给予表彰奖励。
2、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1)认真贯彻《西安科技大学公寓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寓实际制定有关补充规定。
(2)负责全校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院系公寓管理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
(3)有权对违反公寓管理规定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处罚,直至提出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报告院系总支和学工部处理。
(4)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服务人员全心全意的为学生服务。
3、公寓管理小组
(1)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协调下,全面负责本院系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西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
(3)管理小组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提出批评教育,并提出给予处罚或处分的建议。
(4)对管理小组成员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三、公寓管理制度
(一)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住进公寓,必须遵守公寓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2、每个宿舍应选出1个舍长,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必须按分配房间、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更不准自由组织宿舍。
4、学生入学、休学、退学毕业离校时必须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住、退宿手续,方能住宿或离校。
5、女学生分楼住宿,男女公寓未经允许均不准异性及其它人员入内。
6、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打架、斗殴、高声喧哗、打闹起哄、狂呼乱叫、踢球、拍球、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7、公寓的楼道及宿舍内不准学生存放自行车、不准乱堆、乱放 杂物以免影响公寓整洁。
8、禁止在公寓内赌博、从事经商活动、传播黄色书刊、唱黄色歌曲等。
9、节约水电、严禁宿舍内开长明灯、水龙头开长流水。爱护公寓设施,要精心使用分配给个人的公物,遗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公寓设值班室,二十四小时值班,负责防火、防盗等治安工作。
2、各公寓早晨6:00统一开大门,晚11:30准时锁大门,晚归者持学生证进行登记 ,并讲明原因后方可进入公寓。
3、全体学生要提高警惕,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同意私自进入公寓进行破坏和盗窃,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公寓楼。
4、学生不得将宿舍钥匙转交他人,不得擅自调换公寓所配钥匙,不得带他人入宿舍就宿,亲友来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楼。
5、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有现金者存入校内银行,否则丢失由个人负责。
6、严禁私自拉线接灯,严禁在楼内用电炉、汽油炉、蜂窝煤炉子、煤油、酒精炉和其它电热器具取暧、做饭、烧水,对违章使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7、公寓在学生上课期间锁大门。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得留在宿舍(病号除外);各院系辅导员每周至少协助管理员清理宿舍一次。
8、公寓楼各门洞应配有灭火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及时检修或更换,以保障关键时刻能正常使用。
9、值班人员有权随时查询出入人员的姓名、单位、证件,学生必须有礼貌接受查询。
10、全体同学要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公寓楼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汇报,发生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所住公寓的值班室及管理员。
(三)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制度
1、宿舍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宿舍内布局整齐有序,凳子、盆子、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无蚊蝇。
(2)地面无尘土、烟头、纸屑、痰迹、果皮、无垃圾堆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门窗干净、无灰尘、无垢迹、玻璃明亮、窗台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在窗台摆放鞋袜、毛巾等,日常用品挂放整齐。
(4)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水迹、无垢迹、墙壁无灰尘、书架上书籍摆放整齐有序,灯具干净。
(5)被褥叠放整齐,床单、被罩、枕巾、枕套干净卫生。
(6)墙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钉乱拉铁丝、电线、绳子、无乱挂、乱贴、乱画现象。
2、各公寓住宿的同学打扫宿舍卫生时,应将垃圾倒入垃圾道,不允许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
3、严禁在楼道、宿舍泼水、烧废纸、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4、禁止在墙上、门上涂写、乱画、乱张贴、乱钉乱挂衣物。
5、禁止随地吐痰,从窗户向外扔杂物、泼水、摔酒瓶等。
6、禁止在洗手池大小便或乱扔杂物。
7、剩饭、剩菜要倒入污水桶 ,禁止倒在洗碗池内。
8、每周五下午七、八节课为全校卫生日活动时间,各宿舍认真打扫宿舍及周围环境卫生。
9、各院系公寓管理小组每周至少对本院系学生宿舍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每月和校学生会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一至二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每次检查结果均做为评文明宿舍的重要依据。
10、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不定期组织学生在公寓内进行义务劳动,每个宿舍每学期至少参加三次义务劳动。
11、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每月按时定期为学生换洗床上用品一次。
(四)学生公寓奖、罚、赔偿制度
1、奖励
(1)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院系公寓管理小组和中心平时检查学生宿舍打分情况,按总数的10%每年评选一次校级文明宿舍,初评的文明宿舍报总务处审批后进行表彰,文明宿舍发给流动奖牌一面,并奖励100元奖品,各院系对评为文明宿舍的舍长学期综合测评德育加3分,舍员加2分,年终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每年结合各班和各院系学生公寓工作的管理情况评选一次创建文明宿舍先进集体和创建文明宿舍先进院系;先进班集体发给奖牌一面,奖金150元,先进院系发给奖牌一面,资金500元。
(3)主动维护宿舍楼住宿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敢于揭发不良行为,排除事故隐患,经常主动协助公寓管理人员搞好工作者,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上报各院系(部、处),学年综合测评德育加2分,通报表扬并奖励30-50元奖金。
2、赔偿
学生在公寓住宿要爱护公物,对损坏、丢失的公共设施要查明原因照价赔偿,对查不清原因的,由该宿舍成员集体按有关规定赔偿。
3、处罚
违反本条例的学生,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除按校规、校纪处理,综合测评中德育扣2-5分外,学年内不得参与评优。
对于严重违反公寓住宿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的宿舍和个人,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有权视其认识态度等按有关规定给予5-50元的经济处罚。
学生接到赔偿和处罚通知后,应三日内到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拖延或拒不交者加重处罚。
四、财务管理
1、每位新生入校时,应上交住宿费及住宿押金20元,门锁、钥匙押金10元,离校时一次退还。
2、在财务管理上采取帐目由校财务处统一管理,押金由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监督的办法。
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学校每年应将收取学生住宿费的24%划拨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用于支付学生公寓管理方面的费用,保证学生公寓工作的正常运转。
五、物品配备
1、公寓中心洗衣房配大型洗衣机二台,大型脱水机二台,烘干机一台,烫平机一台,人力三轮车二辆,每个门幢配备一台家用脱水机。
2、每个宿舍配双人架子床四张,八斗桌一张 ,小书架八个,壁厨两组(或行村柜二个),脸盆架一个,日光灯一至二个,开关一个,电源插座八个,卫生纸篓一个,铁簸箕一个,拖把一把,笤帚一把,门锁一把。
3、每个学生配床单、枕巾、被罩各两套,按人统一编号,售给学生固定使用。
4、每个学生配钥匙一把。
六、房产、水电维修及管理
(一)房产维修及管理
1、学生公寓楼属学校固定资产,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室内设施实行登记制度,并由各宿舍舍长签名,公寓中心存档。
2、学生破坏门窗玻璃、灯具、桌子、床等公用设施须到公寓中心输赔偿手续,由公寓中心通知维修中心进行维修,否则不予维修。
3、属自然损坏或意外因素,由公寓中心负责通知维修服务中心维修。
(二)水电管理
1、各公寓实行定时供水制度,学生应节约用水。
2、各公寓实定时供电制度,早上6:00供电,晚上11:00熄灯。
3、学校夏季(每年5至9月)为每个宿舍免费供电12度,冬季(每年10月至次年4月)免费供电15度,超用电部分按各宿舍的电表计量数量和学校规定的价格上交电费,对不及时上交电费的宿舍,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有权停止供电。
4、各公寓配电柜上为每个宿舍配有供电保险管一个,使用超负荷电器和使用电器不当,造成保险管损坏,要到公寓中心购买保险管后,由电工给予更换。
七、以上条例解释权属总务处。
Ⅲ 学校寝室管理规定范文
制定学校寝室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下面是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篇条例,欢迎参阅。
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篇1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清新、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针:时刻督查 严格考核 严格奖惩
3、管理目标:干净整洁 井然有序 做到“日常状态就是最好状态”
4、管理范围: 所有高中部学生
二、住宿生常规
1、听到起床铃后,寝室长负责催叫本寝室学生起床,并迅速整理个人内务,早7:00之前必须离寝 。
2、每天寝室公共区卫生由本寝室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长负责安排每天的值日生,值日生安排表在门内侧进行张贴。
3、各寝室长离寝时要检查本寝室同学离寝情况及值日生卫生打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报告 值班教师,离寝时关好水、电及门窗。
4、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寝室,因有特殊事由需出入寝室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和学生处签字的放行单方可。
5、午间有午睡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学生在室外活动。
6、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宿管老师查寝时,寝室长及同寝同学做好配合,准确无误后寝室长签字。熄灯铃响后不准有说话、打闹、洗澡、洗衣、串寝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7、在宿舍区,要讲文明,讲礼貌,不说脏话、痞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 言行举止 、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区。
9、男生不能进入女生楼栋,女生不能进入男生楼栋。
三、住宿生规则
1、按统一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寝。
2、遇到突发事件或病、事假及时报告值班老师。
3、 晚上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晚10:00)前返回宿舍,查寝后不得私自离开或串寝。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5、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
6、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宿舍内烧水。
7、严禁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宿舍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非本宿舍人员。
8、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打球、跳舞、酗酒、抽烟、打牌、打架斗殴、传播不健康的书籍等。
9、未经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不准外出过夜。
10、不得向窗外、楼下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寝室垃圾请及时直接入垃圾桶。
11、不能在床、门、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特别是寝室门玻璃不准用纸张或 其它 东西遮挡。
12、拖鞋统一摆放在寝室门外,鞋尖朝内,其它鞋子等杂物统一放在床下地柜内。
13、被子,竖叠三折,横叠四折,叠口朝门,被子统一放在床铺靠阳台侧,与床外边对齐,枕头,放在床的另一侧,与被子对齐。
四、宿舍纪律
1、起床铃响后,无故不起床,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2、按规定时间离开宿舍,到教室学习,无故在宿舍内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3、休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4、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并责令其搬回原处。
5、私自换床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6、宿管老师查寝时,无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7、私自移动宿舍内设施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查不到具体人,扣宿舍集体分。
8、课间无故进入宿舍楼而无班主任批条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
9、带领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2分;同时给与相应处分。
10、没有班主任和学生处批准而私自回家或在亲戚、同学家过夜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5分;并给与相应处分。
11、在宿舍内乱倒垃圾、脏水者,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
12、向窗外、楼下乱扔杂物、乱倒脏水者,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
分。
14、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每处扣宿舍集体所在班级1分,并限期进行整改。
15、内务整理要求及时、规范,乱摆乱放者扣班级积分1分,特别是被子、床单、枕头的整理。
16、没有违纪的寝室加班级积分2分。
五、宿舍卫生标准(设卫生积分5分)
1、地面(1分):干净,床底无杂物,洗漱台底下无污渍,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门窗(0.5分):门窗玻璃干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特别是门上的玻璃不能用纸张等物品遮盖,窗台干净无灰尘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0.5分):被子、枕头折叠整齐,被子统一放在床铺靠阳台侧,与床外边对齐,枕头,放在床的另一侧,与被子对齐;床单整洁、干净,无杂物。
4、鞋:(0.5分):拖鞋必须整齐摆放在门外,鞋尖朝内,其它鞋子统一放入床下地柜内,不能直接摆放在床底下。
5、物品(1分):个人相关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乱放。行李箱统一整齐摆放在衣柜上;洗脸盆放在桶子上,统一放在洗漱台下;开水瓶、洗衣液等统一放在洗漱台右侧,成一直线;牙刷、牙杯等其它个人用品统一摆放在洗漱台柜子的小格内;晾衣杆上衣服按大小晾晒整齐,也可以晾晒在洗衣房,毛巾统一挂在毛巾架上;卫生工具,扫把、撮箕放在洗漱台左侧,垃圾篓放在阳台墙角边,拖把
放在洗簌间内,洗干净靠墙角倒立。
6、衣柜(0.5分):衣物必须入柜,行李箱整齐摆放在柜顶上。
7、空气新鲜(0.5):宿舍经常开窗透气,保持空气新鲜,不能有异味。
8、墙壁(0.5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粘钩乱挂物品。
六、检查、奖惩
1、各寝室选举产生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
2、每个寝室每天必须安排值日生,在寝室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纪律情况。
3、宿舍卫生、纪律的检查、管理由宿管老师及值班老师完成,并且纳入班级考核范围。
4、宿舍卫生由宿管老师检查,学生处每周抽查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宿舍内有违纪现象,但不能明确具体学生的扣本宿舍学生所在班级积分。
6、对于混合宿舍,相关班主任要协同管理。宿舍整体扣分、卫生得分为各班共有。
7、根据积分情况,每月评选“文明宿舍”,并发放锦旗。
高中部学生处
20xx年3月1日
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篇2一、 所有就寝学生要和睦相处,文明礼让。不在寝室内吸烟、喝酒、赌博。
二、 不经别人允许,不准翻拿别人衣物,不准偷吃别人食品。
三、 起床后整理床铺,叠好被子并摆放整齐,所带衣物摆放有序,换下的衣服、鞋袜及时洗刷。
四、 不在床铺上追逐打闹,不准在床铺上洗头、洗脸、吃饭,以免弄脏别人铺板和别人衣被。
五、 寝室内不准以大欺小,以近欺远,更不准强迫他人为自己买饭、端水等。
六、 不准在寝室内乱拉、乱扯电线,不触摸电器,不用钝器击打墙壁,不在寝室内玩弄易燃品,不在寝室内点燃蜡烛,点燃蚊香应放在离床铺较远的地方。
七、 严格作息制度,有事向寝室长或班主任请假,不准留宿外人过夜、不串寝、不串铺。
八、 值日生负责打扫寝室卫生,并监督其他学生把被褥叠放整齐。
九、 熄灯铃后,不在寝室内说话,有事向值班教师请假,不准翻越围墙走出校园。
十、 寝室长对寝室学生负责,学生服从寝室长管理。 十一、 值日教师检查时,寝室长主动向值日教师报告寝室原有人数、实宿人数、请假人数等。
十二、 洗衣、洗脸应在水池附近。不准在寝室内洗衣、洗漱。在栏杆上晾晒衣服应先把水控干。
十三、 以上各条望住寝学生自觉遵守,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扣纪律、卫生分,并给予纪律处分,直至驱逐出寝室。
学校寝室管理规定篇3寝室管理制度 每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由寝室长统筹协调本寝室内安全、卫生等各项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对寝室制定如下规定,希遵守。
1、不得留宿外来人员,更不能男女混住,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同寝室责任者,知情不报负连带责任;
2、人员应按照规定,不得擅自调换或串寝、不得擅自更换门锁或乱配钥匙;
3、应保持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不许大声喧哗、打架斗殴、聚众赌博或做其他有碍于周边邻居生活的活动;
4、保持地面清洁卫生,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确立清扫轮流制度,保持门窗明净,空气鲜新,无异味;
5、保持洗手间干净、卫生;
6、就寝完毕及时叠被,个人衣服、鞋、袜不能随便乱扔;
7、增强公德意识,严禁向窗外、门外乱扔垃圾、杂物等;
8、禁止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乱钉等恶意破坏;
9、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10、应爱护寝室内的公共 措施 ,不得损坏、丢失或挪用他用;有恶意破坏,负担该项 修理 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1、贵重物品由个人妥善保管好,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控制和消灭长流水、长明灯等水电浪费现象。每月请及时缴纳电费,如逾期缴纳而造成停电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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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香港理工大学宿舍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是住宿生的重要生活场所,为了帮助同学们提高独立生活能务和自理能力,确保全体同学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一、学生宿舍纪律要求
1.学生宿舍由学校德育处辖下的生管部管理,住宿生应主动配合生管老师对宿舍的管理,尊重生管教师,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尊重食堂师傅和工友,见面主动问好,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班主任反映,或向德育处反映,不得随意顶撞生管教师以及食堂师傅和学校的其他工友。
2.学生按学校统一安排的床位就宿,未经学校德育处批准不得自行更换床位。
3.住宿生要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禁止吸烟、禁止喝酒;禁止交往过密言行;禁止传看黄色书刊、短信;禁止打架、骂粗话。
4.在宿舍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宿舍打牌、追跑、拍打球。
5.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须通过班主任(或值班教师)以及生管教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周末不能回家者,应到德育处办好留宿批准手续,方可留宿(非外地市或同安翔安地区学生,周末不可留宿);星期日下午因故不能返校者,需由家长亲自与班主任联系请假,返校后补办请假手续。
6.住宿生在宿舍不得互串楼层,男女生不准互串宿舍。走读生不得进宿舍楼或留宿,不准在宿舍存放走读生的东西。
7.注意人身安全和用电、用火的安全,禁止在宿舍私接电线和插座。
8.住宿生的个人少量钱物放在小柜内要及时锁好,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以免遗失。
9.为了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校建议学生不要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校园。若确需使用手机,须提交《手机使用申请书》,经批准后,只在宿舍区规定时间内方可使用。
10.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上课和参加晚自习并带齐学习用具,在上课期间和晚自习期间未经批准不能回宿舍;若确因身体原因,需回宿舍休息时,须办理由校医和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签名的病假条后,方可进入宿舍。
11.晚上必须在熄灯之前洗漱完毕。熄灯后,必须安静就寝,不得再进行洗漱、看书、说笑聊天、吃喝、听MP3、打电话、使用手电等活动。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二、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
1.住宿生必须每天早上6:55前,中午13:45前,按上述要求做好个人物品和宿舍卫生的整理工作,接受生管老师的检查。
2.每周的周三必须进行一次大扫除。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要求,主动完成好大扫除任务。
3.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禁止在宿舍进餐。为了食品安全,学校禁止学生叫外卖。
4.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便后要立即冲水,禁止将废弃物、果皮等倒入洗脸池及卫生间的便池中。
5.宿舍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每周进行以班级为单位的积分评分统计,评比纳入学校的班级常规评比。
三、值日生和舍长工作职责
四、学生宿舍公物保护要求
1.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窗帘、床、物品柜、抽屉、空调等公物。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或节假日离校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窗户锁好门。由于打闹、管理不善而损坏公物的相关责任人要赔偿。
2.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子挂物品等。
3.禁止向楼下泼水、扔废弃物。
4.恶意破坏公物的将受到纪律处分,加倍赔偿损失。
五、学生宿舍安全注意事项
1.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可疑情况或险情,除冷静正确处理外,应立即与生管教师联系;对不知如何正确处理的险情要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生管老师或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或其他老师。
2.学生个人的少量零用钱、餐卡、等物品,放入物品柜时一定要锁好。
3.寝室内禁止带打火机等火源,禁止玩火,禁止点蜡烛、蚊香,禁止燃烧废弃物。
4.禁止在宿舍私接电线和插座。禁止在宿舍使用手机充电器、电热棒、随手泡、煮蛋器、电炉、电蚊香器、台灯、电吹风等小电器。要吹干头发的同学可使用宿舍楼公用电吹风。
5.要管理好宿舍钥匙,寝室无人时应及时锁门、关窗,晚上熄灯时也要及时关好门。
Ⅳ 大学生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Ⅵ 大学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本科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入住学生宿舍,由招生部门通知入住学生和进修教师。
二、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各院系迎新站领取宿舍钥匙后持住宿凭单到楼长办公室登记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张)。
三、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四 、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出国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考核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七、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八、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九、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北京大学节约用水和用电暂行管理办法》,学生宿舍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一、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本科生楼23:00熄灯,硕士生楼24:00熄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楼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十三、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四、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五、学生宿舍计算机和校园网的管理使用,参照《北京大学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执行。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会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院系健全各楼“楼委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八、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北京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九、本管理规定经2004年3月29日第52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