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专区 » 大学宿舍打麻将处分

大学宿舍打麻将处分

发布时间: 2021-02-16 17:31:13

大学生下午在宿舍打牌被抓应该怎么写检讨

真情实感就好了。这种检讨应该有字数限制的吧。
如果字数凑不出来,可以按这几个方面来写。描述这件事。陈述打牌的坏处(从对健康的损害和对学习的损害两方面来讲)。描述大学生应该做的事。最后痛定思痛,再次承认错误,悔改。
在宿舍偶尔打牌的还可以,不要过度虚度时光哦。

❷ 北京城市学院大学城校区夜不规宿会有什么惩罚

我认识很多海大不回宿舍的
通宵打麻将
也没见怎么样。

❸ 大学里的严重警告处分、属于行政处分、党籍处分!纪律处分!中的那一个依据是什么

属于行政处分,依据是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优化人才成长的环境,形成良好的校风,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我校设有下列六种处分:
(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勒令退学;(六)开除学籍。
第三条 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坚持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条 触犯法律,受到刑法处罚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一) 处以拘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处以罚款和警告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六条 偷窃、诈骗国家、集体或个人财务者:
(一) 价值在200元以内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 价值在200元(含200元)以上者,视情节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 多次作案,价值不足200元者,视情节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多次作案,价值累计在2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 曾因偷窃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又重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六) 盗用或伪造他人证件冒领财务者,除追回财务外,给予记过、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七) 偷窃公章、保密文件、档案等物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八) 故意为作案者提供信息、工具或进行掩盖等活动者,加重处罚,给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 故意损坏公共财务、破坏公共设施者:
(一) 故意损坏公物价值不满100元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给予警告处分。
(二) 故意损坏公物价值100元以上(含100元)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损坏贵重物品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四) 毕业生离校前,故意损坏公物和设施者,加重处罚,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第八条 窝赃、销赃或明知是赃物而购买者:
(一) 窝赃、销赃价值不满10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
(二) 窝赃、销赃价值100元以上,不满200元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三) 窝赃、销赃价值200元以上,不满3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 窝赃、销赃价值300元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五) 购买赃物者,依其价格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 走私、贩私、非法经商和非法倒卖者:
(一) 走私、贩私者,视走私、贩私的物品及价格,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 非法经商、非法倒卖者,视性质及获利情况,给予警告直至留校查看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三) 禁止参加社会上的传销、直销等营销活动。不能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经营活动,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擅自倒卖或非法转让学校科技成果者,视情节和造成后果的程度,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 肇事、策划或参与打架、作伪证、为打架提供凶器者:
(一) 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文字挑逗,用各种方式引起事端)
1. 虽然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处分。
2. 动手打人者,给予记过处分。
3. 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
4. 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 唆使他人报复打人者,不管动手打人与否,给予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
6. 鼓动他人打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对证人报复、威胁或动手打人者,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
8. 不遵守公共秩序,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则,不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发生争执并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9. 带头起哄、破坏公共财务、干扰他人正常学习和生活造成很坏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二) 策划者
1.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财产者,给予记过或留校查看处分。
2.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公物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策划或引入非本校学生打架者,分别按上述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三) 打架者
1. 动手打人,造成一般后果者,给予记过处分。
2. 动手打人,致他人轻伤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动手打人,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 持械打人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5. 先动手打人者,加重一级处分。
6. 累计打架二次以上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参与者
1.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殴斗事态发展并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打架后,纠集他人报复或寻衅闹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 为他人打架提供器械者
1. 根据造成伤害后果程度,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六) 作伪证者
1. 故意为他人作伪证,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 犯有(一)至(五)条款之一,同时作伪证者,加重一级处分。
(七) 打架后,不通过组织解决,“私了”勒索财物者,加重一级处分。
(八) 犯本条两款以上者,分别裁处,在最高处分上加重一级处理。
(九) 凡因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一律负担伤者医疗、护理等必要费用,并赔偿受伤者经济损失。
(十) 打人致伤不按管理部门裁定(数目、时间)交纳赔偿或罚款者,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一条 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一) 在校内或实习地打麻将,除没收麻将牌外,给予记过处分。
(二) 以任何形式参与赌博者,除没收赌具、赌资外,给予记过处分。
(三) 为他人提供 赌博场所或赌具者,为赌博放风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 酗酒或酗酒闹事者
(一) 酗酒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屡犯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 酒后肇事,按照相应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第十三条 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结婚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第十四条 有流氓行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道德败坏,或其它不检点行为者:
(一) 卖淫、宿娼或介绍、收留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 窥看、滋扰等流氓行为者,初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非法同居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四) 集体宿舍留宿异性、在异性宿舍留宿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同宿舍其他人知而不报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 无正当原因夜不归宿的学生,视其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六) 在厕所乱写、乱画、乱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
(七) 有不检点行为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 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或吸毒、贩毒者
(一) 收看或收听淫秽书刊、光盘、录相、录音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 传播、复制、出租淫秽书画、录相带、录音带、光盘者,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 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或贩卖毒品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 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一次无故不按时注册者,全校通报批评;两次给予严重警告;三次给予记过处分。逾期两周无故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迟到、早退、旷课者
(一) 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者,按旷课一学时论。
(二)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学时者,给予学院通报批评。
(三)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八学时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四)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十六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五)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二十四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六)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三十二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七)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四十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八) 一学期旷课累计达五十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十八条 违反考场纪律者
(一) 违反考场纪律视情节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违反考场纪律构成作弊者,视情节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留校查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 请他人代考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四) 替他人考试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五) 在随堂测验、实验中,请或替他人代做者,视清洁轻重及学生认识态度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以及各种集体活动秩序者:
(一) 初犯或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为首者,给予记过处分。
(二) 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查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 在食堂加塞起哄者,给予通报批评,不听劝告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在考试成绩、奖励、毕业分配等方面,因个人愿望或要求得不到满足,对教师、干部或管理人员进行侮辱、威胁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五) 隐匿、销毁、私拆或冒领他人信件、包裹或汇款单等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六) 煽动或组织他人罢课、罢餐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条 破坏环境卫生,妨害校园管理秩序、影响学校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者
(一) 在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等禁烟区内吸烟者,给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二) 故意损坏草坪、花卉、树木者,除加倍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 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内举行集会、讲演、讲座、报告等公共集体活动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四) 在建筑物、课桌等公物上乱涂、乱写、乱画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五) 在学校张贴(公共广告栏除外)各种录相单、广告、通知、海报、启事者,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六) 在学校散发电影、录相单等宣传材料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 承包电影、录相者,给予记过处分。
(八)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规定者,按有关规定处罚,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穿着、蓄留与学生身份不相称的服装、发式,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在校累计出现两次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纪律处分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凡受行政处分者,同时给予下列处罚:
(一) 停发其享受的奖学金。
(二) 接受国家贷款者,停止其贷款一年,确有悔改,进步表现,可重新申请贷款。
(三) 一年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一切荣誉称号。
(四) 受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学位授予资格。
第二十四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间有较好的表现,可按期解除;有立功者,可提前解除;表现不好或重犯错误的学生,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受留校察看处分的毕业班学生,不能在毕业前给予解除者,不能毕业,按结业处理。一年后,由工作单位鉴定,学校同意后,换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在处分决定下达前,由被处分人所在学院将处分决定意见书面通知被处分人,被处分学生如不服,可在接到通知书三日内,向校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诉。学生处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复审并给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 处分决定的批准权限和报批程序:
(一)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处理时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分要恰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要进行复查。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处分决定由学生所在学院寄给学生家长。
(二) 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讨论,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签字,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公布。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须学院提出意见,经学生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由校长审批,报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备案。
(三) 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几个学院的学生时,由学生处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四) 在调查事件过程中,根据需要,学生处有权责令当事学生停课协助查清事实。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未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应给予行政处分的,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校学生处。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日起执行。

大学宿舍打牌会怎么处理

大学宿舍打牌,一般都会把棋牌给没收,然后进行批评教育,不会有孤独的处分

❺ 调查校园违纪学生案例,写一则材料,写出看法。400字。这是学校留得作业。

案例一:

1、赵某,材料学院04级留级学生,2008年1月,趁同学参加期末考试不在寝室的机会,溜进东园学生公寓栋某寝室,将受害人张某和夏某放在寝室的两台笔记本电脑盗走,在学工部及材料学院的共同努力下,在其本人的衣物中查出了被盗物品。经物价部门鉴定,赵某盗窃涉案金额达15570元。后被天心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被学校开出学籍。

2、张某,机电工程学院2006级学生,在2008年5月、6月份,该生伙同同班同学梁某在株洲校区东门外的百家春超市行窃两次,利用老板的疏于防范,由张某进入百家春超市的地下仓库作案,梁某为其把风,先后共偷了价值1520元的香烟七条,并由梁某将香烟拿到外地销赃,两人各分得760元。由于这两次的轻松得手,2008年10月3日下午,张某再次专程从长沙校区前往株洲校区,并再次在百家春超市偷了一条价值三百多元的香烟,被超市老板当场抓获,并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株洲井龙派出所的警官的核实,该生从大一下学期开始到2008年10月,还曾先后在学校共偷盗手机4部。

3、衣某,公共管理学院2008级新生,该生与同学向某住西园校区5栋某室。2008年9月12日下午3时正式开始新生军训期间,衣某后于向某走出寝室,将向某现金3500元、价值1400元左右的手机一部、价值1700元的游戏机一台,总计价值6600元钱物盗走,伪造了现场,并谎称自己“丢失”现金150元左右,手机一台,衣服一件,总价值1500元左右钱物被盗,

通过对现场的勘验和二人的询问,学工部和学院老师基本确定此为一起内盗案件,分别找来两人轮流谈话,希望偷盗者能主动承认错误,但二人一致要求报警,经过新开铺派出所干警的盘问,衣某承认了全部作案事实,并从其衣柜中搜出了向某的被盗钱物。该生现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上述几人的行为不但触犯了校纪校规,同时也触犯了国家刑罚,在法律面前,任何放纵的挑衅和轻视必将会吞下难以下咽的苦果。

案例二 :

1、2008年3月,旅游学院东园学生公寓二十五栋四楼某寝室的学生,离开寝室时未将房门锁好,房门仅虚掩着。盗窃分子推开房门,轻易将寝室内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

2、2008年3月国际学院东园学生公寓十三栋三楼某寝室的学生防范意识不足,下午上课期间,嫌麻烦未将房门反锁。盗窃分子通过窗户发现三台笔记本电脑放在桌面上且室内无人,遂用卡片插开门锁,将三台笔记本电脑盗走。4月,类似情形再次发生,研究生部东园学生公寓十三栋三楼某寝室,晚七点吃饭时间,学生离开时未将房门反锁,被盗窃分子用卡片插开房门,盗走放在桌子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

警示:上述三个新近发生的案例,均给受害同学造成了较大的财物和精神损失,学校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学生科提醒各位同学,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离开寝室时,应该关好窗户并将房门反锁,尤其是住在十三栋、十四栋的同学,房门必须反锁;二是寝室设施损坏不能反锁的一定要及时报修,不可抱以侥幸心理;三是发现可疑人员或线索,要及时拨打公寓内《长沙校区东园学生公寓相关工作公示栏》上的报警电话。

案例三:

陆某某等人于2007年下半年,违反学校规定私自变更宿舍用电线路窃电。杨某等学生则于2007年下半年,多次违反学校规定私自变更宿舍用电线路窃电。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陆某某等237人警告处分,给予杨某等15人严重警告处分。

警示:造成学生窃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学生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有些学生则是出于盲目模仿和从众的心理,究其根本,是对公共利益、诚信和安全缺乏认识,对这种行为听之任之,最后不但给学校造成了损失,也给用电和消防安全带来了隐患。

(二)学生打架斗殴案例

案例一:

2007年一月,彭某某、陈某两同学因打篮球产生摩擦并发生口角,彭某某先动手殴打了陈某,两人遂发生扭打,之后被在场同学制止。事隔不久,彭某某又邀集数人到陈来宿舍寻衅,并且抄板凳动手殴打陈某,致使陈某面部多处受伤。并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第4款;第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彭某某的行为构成打架斗殴,持械伤害他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情形,并且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决定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二:

2008年10月,杜某某经过篮球场并与其学长开玩笑,正在打球的宋某听到以为被讥讽,从而产生误会,进而发生争执、打斗,在此过程中杜某某眼睛被打肿。事后在和解聚餐过程中,又因吴某出言不慎与樊某发生争执,双方均动了手,樊某被打出鼻血。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等人得知此事之后,便找到吴某发生争吵并打架。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吴某、彭某某、蒋某某、周某某、李某记过处分,给予宋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

2007年6月,唐某某、常某某因在校外打台球发生口角,唐某某的同学于某某用手推了常某某,常某某便用球杆将于某某的头部打伤,此时,唐某某没有劝解,反而持球杆将常某某打伤,直到被在场人员制止。其后,双方又邀集人员在教学楼处发生争执,引起很多同学围观、起哄。在老师的及时协调下,才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此事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秩序,在同学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唐某某、常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打架斗殴造成他人伤害并造成恶劣影响,决定给予唐某某、常某某记过处分。

警示:在大学生的打架斗殴案件中,学生往往法治观念淡薄,义气用事,缺乏个人修养,自控能力差,因而丧失理智,引发事端,直至造成打架、斗殴等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希望同学们加强个人修养,珍惜学习机会,开阔心胸,遇事冷静,以理服人,不要义气用事,做一些违法违纪的蠢事。

(三)赌博案例

2007年5月某日晚,李某、夏某、李某某、雷某某在学生宿舍打麻将,刘某、于某某、蒋某某与校外一人在另一学生宿舍打麻将(均带有赌博性质)。于次日凌晨被巡视的老师查获。李某、夏某、李某某、雷某某、刘某、于某某、蒋某某等七人的行为构成了参与赌博,并且事件发生在学生宿舍,影响很坏、情节严重。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参与赌博的这7名学生给予记过处分。

警示:大学生集体主义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差,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下,极易染上赌博等恶习,或做出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事件。有的学生交友不慎,被社会上一些违法分子引诱,无视校纪校规,公然在宿舍里打麻将,有的还屡抓屡犯,这种做法对人对己都是百害而无一益的。

(四)留宿异性案例

案例一:

2007年5月,王某留宿在姜某某所住的男生宿舍,就寝后于次日凌晨被巡视的老师查获。经调查两人承认曾多次发生在宿舍留宿异性的行为。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7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姜某某、王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二:

2008年9月,张某在自己所住的男生宿舍留宿校外异性,就寝后于次日凌晨被巡视的老师查获。经调查张某承认曾多次在男生宿舍留宿异性。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7款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在集体宿舍留宿异性。鉴于其情节较轻,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决定给予张某记过处分。

警示:人生观、价值观还没有完全成行的大学生,容易受西方颓废文化的影响,而抛弃了西方社会中追求科学、民主的精神,更是抛弃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形成的优秀传统。就这两则案例来看,抛开对其他人的影响不说,仅以其本人的行为看来,其行为表现已经超出了作为一名大学生道德界限。学生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纪观、审美观和感情观。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抵制不良意识的能力,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五)考试违纪案例

案例一:

在2007年12月,在“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计算机科学学院200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戴某、商学院2005级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李某、国际学院200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谭某及土木建筑与力学学院2003级城市规划专业学生李某等使用移动电话作弊,被监考、巡考老师发现并查获作弊工具,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试纪律及违纪认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监考和考务人员认定:上诉同学的行为属于“考试严重舞弊”。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分别给予了上诉4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警示:英语四、六级考试是重要的国家级英语能力考试,《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对此有非常明确的违纪处分条文,同学们切不可对此有任何的侥幸心理,以至酿成无法挽救的后果。考试,考察的不仅是一个人的知识、能力,重要是考察这个人的诚信、品质和作风等综合素质。

案例二:

某商学院2005级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在2007年5月8日的《财经应用文》课程考试中,带手机进入考场,并在考试中铃声响起,影响整个考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某商学院2004级理财(专科)专业学生。在2007年1月17日下午的《管理会计》课程考试中不按规定把教材放到指定位置,且不听从监考教师劝告。给予警告处分。

警示:影响考场秩序就是违反考纪。在自己考试的同时,请不要干扰其他同学的正常答题,损害他人的正当利益。

案例三:

某经济学院2006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在2007年7月8日下午的《高等数学ii》课程重修考试中,请外校学生代替考试。认定为严重舞弊违纪,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04级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生。在2007年5月8日的《聚合物材料》课程考试中,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抄在桌上。认定为考试舞弊,给予记过处分。

警示:情义诚可贵,诚信价更高。若为一时的情义和所谓的义气,违反学校的考试纪律, 相互传递纸条、抄袭试卷,那是自欺欺人。不仅耽误了别人,更是害了自己。考试不是目的,只是促进学习、检验学习、选拔人才的手段;任何一项考试,都应是公平、公正。只有严肃考风考纪,才能真正达到考试的目的。作为一名考生,应当把“功夫”用到实事求是答卷上,用个人实力答卷。“以诚实信用为荣”,创起诚信校园,树起诚信学风,成为诚信学子,远离舞弊。

(六)火灾

2008年3月,机电学院某女学生,回寝室后,欲烧热水饮用,但又急于处理其它事情精力被分散。匆忙中,将放在饮水机旁的“热得快”插头当作饮水机插头插进电源插座。因“热得快”在无水条件下干烧引起火灾,将附近的饮水机及其它物品烧毁,火势蔓延中冒出大量浓烟,被对面楼栋同学及时发现并报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到将大火扑灭,但寝室已经烧的面目全非。

警示:学校出于对同学们安全的考虑,三令五申要求广大同学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近几年,学生公寓发生的几起火灾事件,基本与同学们违规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有关。因此希望同学们自觉停止在公寓使用违规电器,珍爱健康,珍爱生命,切不可存在放任和侥幸。

(七)人身伤害

2008年3月,研究生部某学生,凌晨一点半左右,独自一人到校园外公寓后街买夜宵,遭遇两歹徒对其实施抢劫,搏斗中被连砍七刀,造成严重伤害。幸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挽回了生命,但留给该同学心灵上的创伤是刻骨铭心的。

警示:夏季到来,有少部分同学喜欢到校外商业经营场所喝酒、吃夜宵、唱歌、玩游戏、打桌球,甚至参与赌博,彻夜不归。这些不良习惯易滋生事端,加之校园周边情况非常复杂,存在着诸多不安全因素,希望同学们认真遵守校纪校规,珍爱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晚归、校外留宿,戒除不良嗜好。

❻ 从学校宿舍打麻将被抓到了 学校要我写1500字的检查

对不起,()老师
,我这次只是找点乐子而已,却不料被您给抓住了,我以后不这么做了,老师你就饶了我把,(你就写以后怎么改就行了)时间有限。。。

❼ 大学生寝室搓麻将会被处分吗

大学生寝室搓麻将,这种行为涉嫌赌博,影响特别恶劣,必然是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如果事情严重的话,必然会受到学校的处分,甚至会被开除,有可能还会涉嫌犯罪。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