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⑴ 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普通招生简章
https://m-ebook.eol.cn/ebook/2296#p=1
⑵ 报考医科大学有什么要求么
1、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生源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确回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答愿投档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2019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市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文化课分数排序。

(2)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医科类大学对高中科目的要求
1、和物理有关的专业,如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类、测控类、科学类等;
2、与化学有关的专业,如化学类、工程类、材料类、制药类等;
3、和生物有关的专业,如环境类、生态类、水产类等;
4、和历史有关的专业,如历史类、民族学、考古学等;
5、和政治有关的专业,如政治类、哲学类、工管类等;
6、和地理有关的专业,如地理学类、气象类、勘探类、水利类等。
⑶ 重庆医科大学2020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https://m-sheep.eol.cn/ebook/2248?from=singlemessage#p=1
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简章````
本人来是交大临床医学的。
医学院分源设护理、法医学(不推荐女生)、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几个专业。各专业招生情况依据各省不同。
如果本省交大和交大医学院分开划线,那么医学院的平均录取分一般低于交大。临床五年每年分数线不是很高,临床七年(本硕)属于中高档,如果考生分数够高报考临床七年有可能被选入八年制宗濂班(淘汰制)。
其余几个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是医学院的毕业生就业还不错。
欢迎报考~
⑸ 白求恩医科大学2016招生简章
1、目前已经没有白求恩医科大学了,白求恩医科大学已经合并到吉林大学了,现在叫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院。
2、欲查询白求恩医科大学2016招生简章,只能查询吉林大学招生简章了。
⑹ 重庆医科大学的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医科大学(ChongqingMedicalUniversity)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1956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为现名重庆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院校代码:10631
学校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61号);新生入学报到地点详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在四川招收的专科,就读地点在四川省西昌市凉山卫生学校)。
邮政编码:400016学校网址:http://www.cqmu.e.cn
招办电话(传真):023-68485358,65714673,65714674
纪检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cqmu.e.cn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相关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政策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2654亩,建筑面积约72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98亿元,藏书176余万册,现有在校生31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2192人(其中专任教师97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85人(专任教师648人)、博士生导师236人。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
3.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专业时,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四川加分最高认可20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市、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本科考生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若专业计划已满,考生又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4.根据教育部的安排,进行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省、上海市,按其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7年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学校的一个专业作为一个志愿单位,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学校的具体专业,投档比例为1:1,学校审查学生的体检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如考生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学校录取;如不符合报考专业的身体条件或综合素质评价有明显缺陷,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下一阶段的志愿填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上海市实行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对符合我校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到我校同一专业组的考生,按预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同,则参看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如果考生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调剂到考生投档的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学校退档,缺额计划参加征集志愿。
5.重庆市本科提前批“免费医学定向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无论是否服从调剂,皆不进行专业调剂(即不进行定向区县的调剂)。
6.投向各省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招生计划为意向性计划,学校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7.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8.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机构,相关性别要求请参考公招条件)。
9.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左利手”(俗称“左撇子”)。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生源范围
今年我校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东、广西、福建、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山东、吉林、河南、河北、新疆、安徽、山西、陕西、宁夏、海南、辽宁、甘肃、北京、上海、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青海、西藏等31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录取批次在各省(市、区)有不同,具体情况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医科大学计划情况及说明。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我校从2017级普通本科专业起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不同专业和层次收费,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根据国家规定按4625-6250元/年的不同标准预收。学费分为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固定不变,学分学费按学生每学年实际修读课程学分收取,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
专科学费6000元/每年;
临床医学“5+3”一体化学生第1学年收费分别按联合办学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第2—5学年收费按我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标准执行;第6—8学年研究生阶段收费按照当年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研究生相关奖助政策。
2.住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人。
3.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4.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5.收费公示信息可见学校网站财务处网页“信息公开”。
五、学生资助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学校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及重庆市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奖、贷、助”等各项学生资助措施,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3)校内一等奖学金8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4)校内二等奖学金500元/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3.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国家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同保险公司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助学贷款办公室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社会捐资助学:学校积极开拓社会捐资助学渠道,欢迎校外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团体到我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项目(详见“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站”)。
5.另外,学校还成立了“重庆医科大学特困学生助学基金”及“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设立了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奖助学金覆盖范围100%。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
六、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重庆医科大学毕业、授位相关管理规定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以下证书:
1.“5+3”一体化毕业学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和重庆市卫计委相关考试,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3.专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医科大学专科毕业证
七、学校将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培养需求,在专业课程学习阶段,分派在校本部和教学基地完成。
八、临床医学(“5+3”一体化)硕士阶段的培养分别在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永川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等直管附属医院完成,根据当年各个医院的研究生培养情况,确定各个医院的接收计划,学生根据前五年本科阶段学业成绩排名,进行自主选择;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硕士阶段的培养在附属儿童医院完成。
九、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⑺ 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限制条件
根据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中的第六章录取规则及要求可知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 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高考政策优惠文件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学校将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学校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含大类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学校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校区间的调整)。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学校将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第二十四条 浙江考生报考我校必须满足浙江省公布的《2019年在浙招生普通高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中招生专业对应的相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五条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
(1)生物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根据专业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建议肢体残疾,将影响所填报专业学习、就业的考生慎报(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
(3)法医学专业:要求裸眼矫正度数小于400度,年龄小于20岁。建议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鉴于该专业就业特殊性,建议女生慎报)。
(4)护理学、助产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要求)。
(5)口腔医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含155cm)(根据口腔治疗器械操作要求)。
(6)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cm以上(含168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根据专业要求)。
(7)麻醉学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0cm以上(含160cm),女生身高150cm以上(含150cm)(根据大多数用人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在满分的60%以上(含60%)。
第二十七条 我校各专业(除外语类专业)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英语,建议高考语种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我校。

(7)医科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遵义医学院历史沿革:
1947年初,为支援东北解放战争的需要,辽东军区卫生部部长王布君遵照上级指示筹备成立了大连医学院,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正规医学院校。4月,学校更名为关东医学院。
1949年4月,大连大学创建,关东医学院被并入大连大学,改名为大连大学医学院。
1950年7月,大连大学撤销,成立大连医学院。
1953年,学校成为卫生部直属高校。
195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
1965年,为支持“三线建设”,改变黔北缺医少药的现状,经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研究决定,将大连医学院整体南迁至遵义,并于1966年初着手筹建。
1969年5月9日,第一列南迁专列火车抵达遵义,从此,大连医学院更名为遵义医学院。
1980年9月,为支持大连医学院复办,教育部、卫生部决定部分遵义医学院职工陆续北调大连和沈阳。
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1999年,学校开始与重庆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001年,经贵州省批准,学校与珠海市正式签约建设遵义医学院珠海校区,于2002年夏季落成并投入使用。
2003年9月,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医院正式挂牌为遵义医学院附属第五(珠海)医院。
2005年1月,学校创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
2006年,学校成为上海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基地。
2008年4月,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2010年8月,被认定为新增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高校。
2011年,学校开始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培养麻醉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2012年11月,学校入选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3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
2015年12月,学校启动校区搬迁工作,迁至新浦校区。
2016年6月,学校与中国高科集团签署合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的协议。10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遵义医学院。同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7年,药学获得贵州省国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临床医学获得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学科立项建设。
2018年12月,教育部同意遵义医学院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由该校参与举办的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也随之更名为遵义医科大学医学与科技学院。
⑻ 重庆医科大学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生考试网[https://bzkzs.cqmu.e.cn/]普通高考栏目查询,也可在教育部“阳专光高考”平属台查阅。
⑼ 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简章这句话什么意思,专升本要吗
福建医科大学接受专升本考生,但是限制福建本省生源报考。
福建医科大学现有临版床医学权、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学、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口腔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等十一个专科和专升本专业,学习形式为业余,目前在校生8500多人。
专升本属于继续教育,福建医科大学专升本的热门专业报考的人数也是非常多的。
福建医科大学专升本高职学生入学报到的时间是在每年的8月31日。报考的考生在去学校报道的时候,携带录取通知书、原院校的毕业证书,如果在报道之前,因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报到,考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和之后可能报到的时间。
福建医科大学专升本高职学生在收取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都会收到学校给新生办理的一张银行卡,需在开学之前把学费打到卡里,学校会在开学前的固定时间将学费从卡里划掉,学费每人每学年624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自愿选择),安装空调的宿舍加收100元(自愿选择)。

⑽ 2019年甘肃省甘肃医学院的招生简章
2019年甘肃省甘肃医学院的招生简章如下:
1、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2、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学校校名:甘肃医学院。英文名称:Gansu Medical College。
5、学校代码:1180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
6、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7、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8、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东路38号。
9、学校简介: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
10、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11、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12、甘肃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13、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14、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15、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16、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17、考生必须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18、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的情况下,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志愿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19、我校个别专业对考生成绩有要求,成绩达到我校控制线的出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考生总分相同,理科考生按照理科综合成绩排名,文科考生按照文科综合成绩排名,如考生成绩仍相同者,则按外语成绩比较。中职生如果总分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中职在校期间的表现择优录取。
20、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不建议非英语考生报考。
21、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22、中职对口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藏区专项本、专科计划、其他少数民族专项本科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24、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5、甘肃医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特点,我校各专业对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不予录取,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26、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27、学校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
28、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9、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学校设立固定和临时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30、新生报到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予以注册学籍。在新生资格审查或在校期间的资格复审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与录取时提供的电子档案不符(包括体检信息,以及不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1、通讯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中段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邮编:744000。电话:0933-8613953 。传真:0933-8612905。
3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则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33、本章程适用于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