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
『壹』 2008您北京大学招生情况
北京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申请和报考北京大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
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0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8年我校继续在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2008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联考或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grs.pku.e.cn/zs/zs_ss.html)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五、初试
初试时间为2008年1月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
5.除专业目录规定或特别说明外,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6.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7.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就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如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发生原单位由于撤消、合并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学生自谋职业。其他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申请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一、校本部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参考标准为:
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71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35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3500元/年)。
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一等奖学金金额为172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3600元/年,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年。其中含生活费部分和冲抵学费部分(10000元/年)。
2.各学院(系、所、中心)参考上述标准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并实行动态评审。
3.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
4.除工商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仍按其招生简章缴纳学费以外,各年度未获得奖学金的同学,须按上述标准缴纳学费。
5.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有关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简介》。
十二、学生住宿
1.2008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2.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费用自理,学校不提供住宿。
3.属于“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新疆研究生培养基地计划”、“北京大学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学校可以协助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五、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网页(grs.pku.e.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医学部电子邮件为[email protected]。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六、北京大学医学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请详见其招生简章。
十七、如在2008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参考http://learning.sohu.com/20070716/n251087643.shtml
『贰』 北京大学2017年全国招生总人数是多少
据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介绍,2017年北京大学(校本部)共录取内地本科新生2819人,港澳台学生71人,来自39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320名。
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诞生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最早以“大学”之名创办的学校,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行使教育部职能,统管全国教育。北大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学制,开创了中国最早的文科、理科、社科、农科、医科等大学学科,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

(2)2010年北京大学招生计划扩展阅读
2017年北京大学招生章程
1、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2、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4、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实考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
5、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6、北京大学在江苏省录取时,对两门选测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为A+、A;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博雅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入选资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7、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8、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叁』 北京大学简章上招生人数包含推免生吗
含免推生!
『肆』 北京大学2009年在内蒙古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北京大学今年在内蒙古计划招生39人 2009年,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计划招生39人。其中,文科校本部计划招生10人:文科试验班类1人,考古类1人,社会学类1人,国际政治1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人,法学2人,经济学类1人,工商管理类1人,公共管理类1人;理科校本部计划招生15人,相关专业分别为物理学类1人,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与计算机科学技术)3人,化学类2人,生物科学2人,地质学基地班1人,环境科学类3人,理科试验班1人,经济学类1人,工商管理类1人。另外,该校医学部在内蒙古计划招生14人,其中临床医学(本博连读)4人,基础医学(本博连读)2人,药学(本硕连读)2人,预防医学(本硕连读)2人,护理学2人,英语(生物医学专业方向)2人。
记得采纳啊
『伍』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
今年北大的专业目录已经发布,不过具体的招生人数没有完全确定,有些院系是只接受保送生,在北大网站上具体查询一下,心中有数!
同时跨考开设了北大几大热门专业的辅导班,如果有需要,可以在跨考网上具体查看!
『陆』 进北京大学要满足什么条件只要高考分高了就行了吗
2010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北京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北京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任由主管校长担任。
第五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六条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委员会聘任。
第七条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录取
第八条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九条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条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二条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设定专业志愿差,专业志愿差原则上在5以内,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北京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其分数应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第十四条对下列有加分投档情形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三好学生;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者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者;
4、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
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未有加分政策,北京大学不主动给予加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降分投档考生,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但降低分数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
4、烈士子女。
如果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考生未有降分政策,北京大学不主动给予降分。
第十六条若在北京大学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专业招生计划,则可在线下20分以内投档,择优录取;若仍无法满足计划要求,则调剂到其它地区招收定向生,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大学对部分专业实行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政策,若录取线上志愿不足,则可在录取线下20分以内顺序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满为止。不报不录专业以当年招生政策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招生政策进行自主招生,各省市自主招生降分标准为北京大学当年在当地录取线下30分以内给予正常录取,具体政策如下:
自主招生考生的加分和各省市的政策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0分。
自主招生加20分或30分者,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当地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录取时可享受降10分的优惠政策。自主招生加5分者,按照加分进行投档,以实际考分进行专业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自主招生单独投档的省份,按照其政策规定,自主招生不占用已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在自主招生非单独投档省份,当自主招生候选人需要自主招生加分才达到当地录取线时,按教育部规定的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单独投档,不占用当年在各省市公布的高考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北京大学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北京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语种、特长生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北京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二条北京大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则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于2002年4月23日由北京大学第45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逐年修订,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北京大学是中国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国家最高学府,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柒』 北京大学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复旦大学 每年招收的学生 就在3000上下,仍有减少的趋势,这样的大学要搞精英教育,本科生招收的人不多,研究生招收的比较多。
他们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人也比一般的大学多,所以裸考上这些名校越来越难了。
2011年“北约”院校自主招生报名人数录取人数情况
2011年,北京大学(含医学部)、香港大学、复旦大学、北航、北师大、南开大学、华中科大、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这13所高校在自主招生中展开合作,很多人称之为“北约”,每名考生可填报盟内的三所高校。这13所高校中,只有北航、华科以工科为主流,其余的学校都是综合性的大学。在2011年,全国共有10万多名学生报名,3万多名学生获得笔试资格,联考设7门学科,理科生考语数外物化五科(每科一小时,满分100分),文科生考语数外历政(每科一小时,满分100分)。复旦大学要求所有学生均参加七科考试(全科)。考试时,语数外三科试卷同时下发,3小时后同时交卷。
招录情况统计
北京大学 2011年有一万余人报名,其中三分之一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1700余人获取面试资格,最终有1700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北京283人,江苏114人,浙江109人,河北96人,上海87人,黑龙江81人。
香港大学 2011年有800余人进入面试。
复旦大学 2011年江浙沪单考有9000余人参加,其中上海5700人,浙江1800余人,江苏1516人。有1500人获得面试资格,其中上海1100人(含300名直推生),浙江、江苏各200人。最终江浙沪“自主选拔录 取改革试验计划”共录取693人,其中上海397人,江苏145人,浙江151人。另外全国通过联考获得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有290余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1年有50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有478人获得自主选拔考试资格,其中北京124人。
北京师范大学 2011年有35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北京98人。
南开大学 2011年,有11000余人报名,4500人获得笔试资格,300人获得面试资格,另有101名成绩特别优秀者免面试直接获得自主选拔资格,最终有36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天津85人。
武汉大学 2011年共有2.4万余人(单招省份1.9万余人,联考省份 5100余人)报名,较去年增长75%。95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其中单招省份6500余人,联考省份2900余人,较去年增长30%,联考省份有 270余人(文科100余人,理科170余人)进入面试,最终有54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单考省份340余人,联考省份200余人。
华中科技大学 2011年单考四省有近10000名考生报名,34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最终有53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联考省份有4000余人报名,10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最终有7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
中山大学 2011年,联考有5800人报名,1700人获得笔试资格,60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250余人获得A类资格,广东省单考有5500人获得笔试资格,70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400余人获得A类资格,B类选拔仅6人入围面试,最终只有一人获得B类资格。
厦门大学 2011年有近8000名报名,26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最终有57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人数较多的省份福建75人,浙江52人,安徽49人,湖北49人,辽宁44人。
山东大学 2011年有16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360余人获得面试资格,山东单考有25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近600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有47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
四川大学 2011年,有9996人报名,1521人获得面试资格,“双特生”有187人报名,13人获得面试资格,最终有540余人获得自主选拔资格,其中四川270余人。
兰州大学 2011年有2600余人报名,较去年增长100%,1100余人获得笔试资格,较去年增长70%,最终有460人获得优惠资格,较去年增长40%,其中山东83人,河南74人,河北7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