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1.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招生计划具体内容是什么
具体内容是满足报名条件以及相关证件对农村户口和偏远山区的孩子优秀孩子做出圆梦计划。
中国人民大学简称人大,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大学”“211工程““985工程”高校。前身是陕北公学,后和华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
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曾建校以来荣誉无数,,在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中,学校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23项,还有其他很多很多奖项就不一一举例了。还有学校教授撰写的《社会偏好理论与社会合作机制研究》 《金融分析的制度范式——制度金融学导论》、《后乡土中国》 入选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总数排中国高校第一。
报名方式登录相关网站搜索,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方便考生。还有户籍证明和学籍证明,中学推荐表,个人申请计划,中学成绩单。
2. 人民大学为什么停办
据《法制晚报》报道,中国人民大学暂停自主招生,或因该校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被调查一事,以及网上曝出的人大自主招生黑幕。
今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蔡荣生持假护照"跑路"被抓,该校新闻发言人也向媒体确认,蔡荣生已被纪检部门调查。此前,有消息称,蔡荣生持假护照从深圳闯关被截获,其已交代招生等问题涉案金额达数亿元,原校长秘书胡娟也被免职协助调查。
昨日,“北约”“华约”“卓越”三大高校自主招生联盟同时发布2014年招生公告。三大联盟的笔试时间仍不约而同定在了同一天——2014年3月1日,“撞车”的笔试时间逼迫考生作出取舍。值得关注的是,从2011年起即加入“华约”的中国人民大学,未出现在“华约”公告名单中,“华约”7校联盟随之缩减为6校。中国人民大学招办证实,人大决定2014年自主招生暂缓一年。
人大退出“华约”暂停自招一年
“华约”的联合公告指出,联盟考试由6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和科目与2013年一致,仍为两门笔试。其一为《数学与逻辑》,这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二为《物理探究》或《阅读与表达》,考生可从中任选一门。考生可报考6所高校中的任意2所高校。
在“北约”的联合考试公告中,明确每位考生最多可报3所高校。所报考的高校互为平行关系,志愿不分先后。
“卓越”联盟的笔试为“学科基础测试”,分为学科基础测试一(涵盖数学和物理知识)、学科基础测试二(涵盖数学和语文知识)两类进行。
值得关注的是,“华约”重要高校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未出现在公告名单中,“华约”7校联盟随之缩减为6校。
3. 中国人民大学每年毕业生有几个
中国人民大学每年毕业生,
2018届毕业生共计6799人,总体就业内率为98.62%。
其中,本科毕业生 2415人,就业率为97.02%;容
硕士毕业生3601人,就业率为99.42%;
博士毕业生 738人,就业率为99.87%。
4. 中国人民大学英语专业不是分4个方向吗,分别招收多少人呀,哪个方向报的人相对少些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推动素质教育,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2008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计划为2700人,自主招生计划所占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坚持“控制规模、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选拔类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对景观建筑设计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5、其他: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热衷志愿服务、公益事业、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
1) 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考生资格的中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可以按投放的名额和推荐要求向我校推荐优秀考生。
2)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每个验证码仅限一名考生使用,无验证码的考生申请无效。
其他地区考生:
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号。
5、材料邮寄: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初审合格考生须在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标准为200元/人。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办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五、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中的“学习优秀生”,应在我校对其所在省份同科类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专业志愿;“理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第一专业志愿须报考提前批次的艺术设计专业(景观建筑方向)。
3、报考“学习优秀生”或“其他”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20分(对冬令营综合测试成绩排名前10%的考生,可降至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根据高考成绩并考虑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报考“文科特长生”、“理科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
5、报考“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测,且成绩合格。如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个别水平突出的考生,可适当突破重点线录取,但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线。
六、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七、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0日至12月7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10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7年12月20日
4、网上缴费时间: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5日
5、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时间:2008年1月12、13日(11日报到)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25111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5. 中国人民大学MBA在职MBA分数线就业招生报名学费排名
中国人民大学MBA当然好了。
希望进入外企或大型国企发展的,美国远程教育的课程比较新也比较实用,课程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根据最新商业动态而更新。本身又有外语基础的,可以去读一个美国远程学位,或者是美国百年名校的远程MBA,自己直接去大学官网申请就可以了。
6.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贵姓办公电话
直接给就业指导中心打电话就行,
学生事务部
010-62515725(405室)
他们每天负责处理事务的人不太一样
7. 人民大学自主招生报名
一般就是十一月的上半月,从11月1号开始,一般都是网上报名。准确的具体信息你可以上人大的网站看看。www.ruc.e.cn
以下附09年招生简章,供你参考。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物理学、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国学、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理论基础,对美术学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学生人数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投放相应推荐名额。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网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如申请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美术特长生类别,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其他地区考生: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信》: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和邮寄: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快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最优秀的部分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申请理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加试一门物理学或化学笔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报考“学习优秀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情况下),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学习优秀生可在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报考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和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理科特长生须报考物理学或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须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或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须报考美术学专业(且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测,成绩合格)。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六、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4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8年12月5日后
4、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5、自主选拔测试时间:2009年1月2日至4日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电话:010-6251134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政编码:100872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因省而异。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新信息为准。
8. 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成人教育本科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就业处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就业处是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向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本科生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
(七)受权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配合学校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十一)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本科生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九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包括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音乐表演)、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第十四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五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除特殊类型招生外,我校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高考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退;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七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我校在江苏省调档时,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强基计划为2B+,高校专项计划(圆梦计划)、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要求为2B。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专业时,我校认可江苏省规定的文理科奖励分,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已投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本年度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六条 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及资格生公示等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 除部分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特殊类型外,我校提前批普通类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专业为每学年6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三十条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约为2200元/年,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三十二条 阳光招生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督举报电话:010-82509918,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rdzs.ruc.e.cn,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