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云南大学招生计划
『壹』 云南大学是几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云南大学是一本,历年的招生分数线如下:
2018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614分,理科589分。
2017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95分,理科544分。
2016年云南大学在云南省的本科一批招生分数线为文科583分,理科556分。

(1)17年云南大学招生计划扩展阅读
云南大学位于云南昆明,是一所文脉深远、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国著名大学。云南大学属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云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云南大学有本科专业76个,国家特色专业12个,6个专业“菁英班”,10个专业“卓越班”,拥有民族学、生态学、专门史、微生物学4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2个省级重点学科;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学校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中心,2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3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贰』 云南大学教育学研究生2020年计划招收多少人
云南大学没有教育学这个专业
研招网上面都能查到
不懂,还是懒得查
『叁』 为什么云南大学在广东没有招生计划啊云南大学在广东没有招生的啊
这个是有的 我表姐去年就考到那里了 她最近放假都去附近帮忙做导游 60元一天
『肆』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每年招多少博士
2020年预计招收博士300余人,包含普通计划、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各导师的招生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
云南大学(Yunnan University)位于云南昆明,简称云大(YNU),是一所文脉深远、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中国著名大学,始建于1922年,时为私立东陆大学,1934年更名为省立云南大学,1938年改为国立云南大学,1946年被《不列颠网络全书》列为中国15所在世界最具影响的大学之一,1950年定名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属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云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一省一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
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成员。
南亚东南亚大学联盟牵头单位,具有自主招生资格,设有研究生院。是以民族学、生物学、特色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以及边疆问题和东南亚、南亚国际问题研究为优势特色,学科较为齐全的综合性大学。
截至2019年4月,云大有呈贡、东陆两校区,占地面积4363.64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70余万册;有教职员工2971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497人;有院士10人(含双聘、特聘);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6976人,硕士研究生7595人,博士研究生1108人。

『伍』 云南大学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
目前云南大学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内力资源管理、旅游容管理专业按“经济管理类”招生;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制药工程专业按“生命化学类”招生。
『陆』 云南大学基本招生情况
这个你最好致电云南大学的招生办,这样人家会解答你的~
『柒』 云南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云南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云南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首批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
第三条 云南大学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部标码为10673,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
第四条 云南大学设有两个校区,东陆校区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2号;呈贡校区位于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东外环南路。
第五条 云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云南大学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云南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和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云南大学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近年来学校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云南大学预留计划数为10个,主要用于解决末尾同分考生的录取以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批次投档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已投档至云南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将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云南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 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优先”原则录取。即对已投档到云南大学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同批次同科类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江苏省按“先高考投档成绩后等级”的原则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较高者。考生两门选测科目均不能低于B级。选测科目排序时按以下规则将等级换算为积分,两门选测科目积分之和较高者优先录取。换算规则为:B级=1分,B+级=2分,A级=3分,A+级=4分。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及等级积分之和均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等级积分之和以及上述三门单科成绩均相同,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须参加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且成绩达到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实施“经济管理类”、“生命化学类”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等大类培养。录取到相关类别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的大类培养,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学生在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分流到具体学院和专业,从第三学期开始进行专业培养。
(一)“经济管理类”按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招生,录取到“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经济管理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生命化学类”按照“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招生,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以上专业不包括基地班、菁英班。
(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按照“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的学生,入学后统一按照“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进行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在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我校艺术类招生学院有两个,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昌新国际艺术学院。两个学院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院归属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所含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0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0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方式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区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条 云南大学在本科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校级助学金、社会类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入校后可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经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入学及毕业
第三十一条 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六条 对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云南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职能部门为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 云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若有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云南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规定,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捌』 2017年云南大学自主招生有哪些专业
1、抄2017年云南大学自主招生专业查询一下今年的云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就知道了。
2、今年云南大学面向云南省自主招生80人, 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类别
专业
招生科类
类别一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国家历史学基地班)、民族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法学、社会工作、越南语、缅甸语
文史类
类别二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数理基础科学(国家数理基地班)、生态学、统计学、材料物理、制药工程、信息安全、天文学、城乡规划
理工类
类别三
经济学、财政学、保险学、国际商务、金融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文理兼招。
『玖』 2020年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公告什么时候出
1、2020年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公告要到9月中旬出。
2、自己去学校研究生院官网的招生栏版目看看就知道,权因为每年发布的时间都差不多。
3、一般来说招生简章的内容变化不大,所以建议先看看2019年的招生简章,基本上是一样的。
『拾』 2014云南大学自主招生相关信息!
云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面向云南省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招生计划为80名。
二、报名条件
具有2014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某一学科领域有特长者;
2.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学生,并符合如下条件者:(1)一级一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30%的学生;(2)一级二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20%的学生;(3)一级三等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10%的学生;(4)非一级完中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十名的学生。
三、申请流程
报名采取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通过云南大学招生网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http://zsb.ynu.e.cn)完成报名申请手续。报名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7日止。
2.材料准备: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的《云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粘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由所在中学加盖照片骑缝章),须由所在中学校长实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b. 由所在中学出具的高中三年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的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一份(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两名中学教师推荐信各一份(含推荐人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单独密封后交由学生本人随同其它材料邮寄我校)。
d. 个人特长及能力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报到时将查验获奖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于2014年2月14日前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邮寄至我校,本人直接送达也可(2月14日8:30-18:00,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最后一天接收材料)。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邮寄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邮编:650091。(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学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自主选拔考核及录取工作。
2.材料审查:对报考学生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获得测试资格学生名单将于2014年2月1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3.测试时间:2014年2月20日报到,21日上午笔试、23日面试。考生往返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学校将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
4.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文科、理科进行。文科、理科笔试内容均为语文和数学。笔试合格考生再参加面试。
5.比例划定:学校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考生参加面试。依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6.测试地点:云南大学校本部(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
7.结果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将依据其特长及测试成绩确定考生拟录取专业范围。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同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中学同步公示两周。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凡我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下简称合格考生),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当年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线,按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2.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2014年云南省一本录取控制线,且高考志愿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了我校的,将按测试时确定的拟录取专业范围安排录取专业。属于云南特有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