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科大学招生简章
Ⅰ 北京的医科大学有哪些
北京的医科大学有哪些?北京理科大学有北大也大学有北京中医医科大学。
Ⅱ 北京有哪些医科大学
北京大学医学部。协和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都是不错的医科大学。前两个是国内最好的医科大学。
Ⅲ 北京医科大学
北京医科大和北大医学院是同一所
协和是另一所
招生信息如下:
协和医科大学: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两部的协议,中国协和医科大学自2003年起“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总招生计划,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凡志愿报考协和“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报清华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可同时报清华大学其他理工类专业。通过强强合作,清华大学雄厚的基础学科综合优势和优良的学术氛围,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在医学领域中强大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医学实力,将得到充分的发挥。今后两校将携手共进,为创造我国高等学校之间紧密合作办学的新模式而共同努力。
录取规则
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的总招生计划之中,由两校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该专业采用清华大学的招生代码,录取原则与清华大学的录取原则相同。
护理本、专科的录取工作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单独完成,护理本科是本科第一批。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学生档案。对符合提档要求的学生,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我校承认教育部加分,在高考实际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上同等优先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录取满,可录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加分政策
临床医学专业纳入清华大学招生,加分政策与清华大学的政策相同。
护理本、专科的录取工作由北京协和医学院完成。
学校承认教育部加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列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最近几年可录取往届生源。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肝功能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的检查,对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的检查合格化验单,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转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的同学大一、大二阶段在清华大学学习,可以参加清华大学的转专业。大三下学期回到协和校本部后,将不能再转专业。
护理学的同学不能转专业。
北京医科大:并入北京大学,与北京大学联合招生
Ⅳ 北京医科大学的录取线
北京医科大学,
已并入北京大学很多年。
现为北京大学医学部。
各省录取分数线不同。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
也可以询问学校招生办。
只要努力付出过,
就会有收获。
Ⅳ 北京的医科大学有哪些
1.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咨询电话:010-65249442
咨询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www.pumc.e.cn
招生网址 www.pumc.e.cn
学校地址 北京市东单三条9号
2.北京大学医学部
咨询电话:82802223,82802191,82801252
咨询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学校网址:www.bjmu.e.cn
招生网址:www.bjmu.e.cn/jiaoyuchu/zsxx/zhaoshexinxi.htm
学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
3.北京中医药大学
咨询电话:语音咨询电话:010-64286211
咨询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www.bucm.e.cn/
招生网址 www2.bucm.e.cn/zhaosheng/index.asp
学校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1号
4.首都医科大学
咨询电话:83911084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 www.ccmu.e.cn
招生网址 www.ccmu.e.cn
学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Ⅵ 北京医科大学招生要求科目
北京医科大学相关信息,
可上学校招生网查看。
有详细介绍。
祝你好运。
Ⅶ 首都医科大学的招生标准是什么它的分数线是多少
由于医学专业严肃,所以医科大学的招生标准也非常严格。
首都医科大学简介
首都医科大学设有11个学院,一个研究中心和一个附属卫生学校,其中包括,药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级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附属卫生学校等。
现在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其中,研究生有5000多人,本科生有6000多人,高专高职有1000多人,留学生有700多人,成教生有3000多人。
学校现在有八个国家重点学科,两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四个北京市重点一级学科,六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一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一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学群。

而且还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由于专业要求的不同,它的录取分数标准也是不同的,每个专业的取分数大概在650左右。
Ⅷ 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是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教育部共建院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专科)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校本部(主校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顺义校区(燕京医学院)--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4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对经由省级招生机构审核通过并被学校确认录取的本科、高职(专科)考生,将发放由校长签发并盖有首都医科大学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对取得学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首都医科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处理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北京郊区定向班计划”、“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约1%的计划,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或投放到生源相对较好的省份。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提档比例,调阅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105%。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2.对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录取条件,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的考生,凡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被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4.对于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5.对于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和山东省考生,我校各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5+3”一体化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原则上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
2.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3)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要求: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招收女生和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和助产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学和助产学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原则上身高不能低于1.55米。
4.北京郊区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报考,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5.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北京市户籍的考生,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录取后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新生入学手续。考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6.内地高中班的要求: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学习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7.新疆民族预科班的要求: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印发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首医大校字[2019]118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2020级新生入学后可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
1.学费:“5+3”一体化本硕连读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本科专业:医学类专业6000元/年;工学类专业5500元/年;管理学类和法学类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750-1200元。
3.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临床医学(乡村医生)定向专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以上费用标准以2020年北京市教委审核结果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经济困难生生活补贴、一次性困难补助、困难生绿色通道、困难生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北京市及社会力量冠名设立的其他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我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专业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我校2020年临床医学(乡村医生)高职自主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0年高职自主临床医学(乡村医生)招生章程》。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http://www.ccmu.e.cn
招生咨询电话:(010)83911084
申诉电话:(010)83911042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医科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