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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5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1-11-23 09:04:53

1.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九年江苏大学硕士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8/08/01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500名(含计划内非定向和定向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录取时,各学科、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数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人员须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1.推荐免试生一般应是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推荐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如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通过我校组织的推荐免试生复试,均录取为公费。

4.欢迎来自国内重点大学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于2008年8月起访问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b.ujs.e.cn),查阅相关说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MBA全国联考: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具有两名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专家推荐表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3.单独考试招生指标原则上主要用于我校强势学科招生。

四、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推荐免试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推荐免试生在2008年10月25-10月31日凭所在学校发放的网报校验码进行网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报名手续。

2.参加单独考试、MBA全国联考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公网http://yz.chsi.com.cn),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江苏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及专家推荐表。

(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果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自负。

五、初试科目及初试时间

(一)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政治理论、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医学、教育学一门专业综合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西医综合、药学综合、中药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各为300分)。

其中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二、三)、西医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

2.MBA全国联考:MBA联考综合能力、MBA联考英语,为全国MBA联考科目;政治由本校命题,在复试时进行考核。

3.单独考试:①111单独考试政治理论;②211单独考试英语;③611单独考试数学或306西医综合;④专业课,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初试地点:全国统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考场;单独考试考生、MBA联考考生以及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江苏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和体检

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考生届时自行在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是否获得复试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提交复试科目等信息,并自行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具体如下:

1.复试成绩权重为50%。

2.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实验技能测试等方式或综合形式进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2009年硕士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4.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其中,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复试报到时交学院存档,原件备查。

5.复试前,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加试科目为指定科目(无指定科目的专业,在复试科目及初试科目④中选考2门,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

6.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职工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有关政策

(一)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若考生所报专业上线人数超过拟录取人数的1.1倍,同时按分数排在拟录取人数之外, 我校将积极帮助考生调剂到校内相关专业或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复试。

(二) 被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全国统考合格考生全部享受公费指标,免交学费,在校期间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外,我校还另行发给助教津贴和助理科研工作津贴,以及优秀奖学金,奖励面达35%。普通全日制硕士生还可以通过申请“三助”岗位获得资助。

(三) 我校对优秀硕士生实行提前攻博制度,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八、其他

(一) 除单独考试考生外,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 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等自命题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参考书及往年的专业课试卷。购买参考书有关事宜可与张先生联系(电话:0511-88796220)。

(三) 我校有权开展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高校教师、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以及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专业学位网页。

(四) 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为办公平台,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初试、复试、录取等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2. 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不要学位证,入学怎么又要学位证了呢

在高校入学时核对学位证和毕业证是必须的环节,有的高校可能在招生简章中没有没有明确标出,但相当于一个约定俗成的流程步骤,望楼主采纳。

3. 江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苏大学,国标:10299 办学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江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 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cn)查询。 第八条 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 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入校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培养按照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报考普通类专业(含与高职联合办学的专业)、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B,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4)英语与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报考英语专业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5)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及普通类工业设计专业。第十三条 学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策确定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5%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4)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6)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7)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经我校考核合格。进档后,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8)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9)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本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颁发江苏大学本科文凭。 (10)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1)江苏大学2020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 奖助学措施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生入校后需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cn 邮 编:212013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 江苏大学历年考研分数线

江苏大学通信方向考研分数线:

下图是201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及录取分数线等情况汇总表,在其表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各个专业的报考人数,总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线。

(4)江苏大学2015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2019研究生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按要求完成确认手续。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江苏省各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江苏省外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请查询报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5. 江苏大学学费

大学的学费,江苏大学安全工程专业
的学费是学校自己制定的,
具体是多少可以在学校官网上
招生简章上面写的有介绍

6. 江苏大学是一本吗

江苏大学是一本。江苏大学,坐落在镇江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6)江苏大学2015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等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大学、南京工学院等校续其弦歌,1960年由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分设独立为镇江农业机械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2年及1994年先后更名为江苏工学院和江苏理工大学,2001年8月与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江苏大学。

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培养了全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

截至2020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120万余平方米,设有研究生院和25个学院,93个本科专业;有1所直属三级甲等医院;在校生37600余人;专任教师2600余人;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

7. 江苏的大学都有哪些

截止2017年,江苏共有普通高校142所。

江苏本科院校,按所在城市分如下所示:

南京: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审计大学、南京体育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晓庄学院、三江学院、金陵科技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无锡:江南大学、无锡太湖学院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徐州工程学院

常州: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大学、常州工学院、江苏理工学院

苏州:苏州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

南通:南通大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南通理工学院

连云港:淮海工学院、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淮安: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南京林业大学淮安校区

盐城: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

扬州:扬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镇江: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

泰州:泰州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宿迁:宿迁学院

(7)江苏大学2015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江苏的985大学有:

1、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简称“南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百年名校。位列首批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

2、东南大学:

(1)东南大学,简称“东大”,位于江苏省会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建筑老八校及原四大工学院之一,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2)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江苏的211工程类大学有:

1、南京大学;2、苏州大学;3、中国矿业大学;4、河海大学;5、江南大学;6、南京航空航天大学;7、东南大学;8、南京师范大学;9、中国药科大学;10、南京理工大学;11、南京农业大学

参考资料来源:

1、南京大学-网络

2、东南大学-网络

3、江苏211工程类大学名单-中国教育在线

4、211工程大学-网络

5、江苏-网络

8. 江苏大学是几本

江苏大学是一本院校。

江苏大学是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优秀高校、首批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全国来华留学生质量认证高校。

学校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原江苏理工大学的前身镇江农业机械学院,是为贯彻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重要指示,1960年由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分设独立建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刘坤一、张之洞等在南京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

学校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农机专业、最早系统开展农机教育的高校,坚持立足江苏、服务行业,始终以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为使命,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农机本科、硕士和第一位农机博士、博士后。

为我国农业装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为推动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形成了“工中有农,以工支农”的鲜明办学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情怀。

(8)江苏大学2015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一、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4月,学校拥有教职工5763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2475人(教授4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54%,具有海外经历的比例达24%),集聚了一批以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为代表的高层次人才群体。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日本理化学研究院院长野依良治教授受聘为学校名誉教授。

二、国际交流

截至2016年4月,学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等国家的117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和汉德语言文化中心。

与德国马格德堡大学合作举办了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与美国阿卡迪亚大学合作开办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9. 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学费是多少

2015年江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简章(双证)
九、有关政策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般均有复试资格。

(二)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标准总额为8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为48000元;会计硕士(MPAcc)的工作授课班为
45000元,非工作日授课班为60000元;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为30000元;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总额为
24000元。学费分学年计收。

(三)经全国统考,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6000元,当年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
非定向研究生可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6万元,三等奖0.6万元,覆盖率100%且不设比例),在学期间,我校设立研究
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生均0.9万/学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可达20%、50%、30%),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
计划评定,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三助”岗位奖学金等其他奖助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四)我校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及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制度(占当年录取博士研究生的40%以上),品学兼优者可选拔赴德国、日本等国的友好合作学校进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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