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章程
1. 北京邮电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北京邮电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获得毕业证书且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北京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现有西土城路校区、沙河校区和宏福校区:西土城路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5公里;宏福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距西土城路校区约21公里。2020级学生一、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沙河校区,各专业四年级教学安排地点将根据学校规划安排确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书记、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对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决策。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所在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努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各地高考报名人数及生源质量等因素,综合分析,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原则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关于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关于退档。对于除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招、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外的平行志愿投档批次,在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关于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第十四条 关于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类)特点,色盲考生不能报考应用物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宜报考通信工程(大类招生)、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科技与创意设计试验班。
第十五条 关于外语语种。根据各专业(类)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类)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六条 关于往届生和男女比例。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北京邮电大学今年共有44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批次招生,颁发北京邮电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伦敦玛丽女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的教学安排地点参见本章程第三条。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与加分。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理工类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理综,文史类专业(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四个高考改革省份,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选考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类)依次比较数学、物理,不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类)(英语、日语专业除外)依次比较语文、外语,英语和日语两个语言类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
对于浙江、山东两个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时将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
第十九条 关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我校当年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由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按其相关规定投档。
对于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第二十条 关于江苏省考生。高考录取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为AB+,必测科目等级均为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分专业依次比较高考实考分数、文理科奖励分、选考科目等级、数学科目分数,等级优先次序由高到低分别为A+A+、A+A、A+B+、AA、AB+。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关于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经我校认定具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高水平艺术团或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招收工作,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份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关于录取通知书。我校在接到经省级招办核准备案并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由我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0年学费标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电子商务、公共事业管理、法学、邮政管理(互联网与智慧物流)专业50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500元/年,三年级开始按学分收费,三、四年级共需修读80学分,400元/学分;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专业7万元/年;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万元/年,其他各专业(类)5500元/年。另外,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最高标准不超过1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助、贷、勤、补、偿”资助体系,全方位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奖贷学金政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介绍等详细情况见当年报考指南等材料及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我校监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2281998。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网址为https://www.bupt.e.cn/ ,北京邮电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网址为https://zsb.bupt.e.cn/,E-mail信箱为[email protected]。咨询电话:010-62282045,62285045,62283407(传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北京邮电大学。
2. 2016北京邮电大学材料学院本科招生外培计划1+2+1什么意思
本校两年,外校两年。
3. 如何解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
进入四月份,各大高校今年的《招生章程》会陆续发布。《招生章程》是了解目标院校高考信息的最权威、最准确的途径,其中包含了丰富、关键的内容。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录取规则部分,对重要信息要做好解读,对于高考志愿填报至关重要。
那么家长和考生们如何解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呢?
一、关于附加分的规定
不同高校对待附加分的政策是不同的。归纳起来,两种情况:
第一种“投档加分,录取不加分”:有的高校按计入附加分的总分投档,但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是按实考分排序、分专业。
若高校按招生计划的120%提档,最终被退档的很可能是靠附加分进档的考生,所以按实考分报志愿才有把握。
第二种“投档加分,录取也加分”:有的高校是对附加分一加到底,把附加分计入总分,并以此为根据排序、录取专业。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对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或降分)投档。实际高考分数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或降分)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对享受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承认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关于调档比例的规定
各高校一般会按照(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由学校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最高不超过120%。
北京工业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学校在北京的调档比例为计划录取数的100%左右,在外省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120%。
对于调档比例超过100%的学校,考生在填报的时候要适当考虑,调档之后再被退档就是俗称的“滑档”,考生直接失去本批次的录取资格。
三、关于退档的规定
每年都会有考生因为被退档,而落到下一批次院校填报或者落榜的情况,解读目标院校关于退档的规定,是填报志愿之前必须要做的工作,避免因主观印象造成遗憾的结果。
比如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提档后不退档。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其他专业(填报或调剂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按第十条执行),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所以,在考生填报有上述规定的院校时,是否服从调剂的选择变得尤其重要。
4.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阳光高考”精神,有效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第四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64 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31 号)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 号)。
第五条 学院的举办方是北京邮电大学与北京学涵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政策,学院制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招生考试
第八条 招收对象: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考生。
第九条 学院外语公共课仅开设英语。
第十条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为家庭贫困的考生提供勤工助学等相关资助政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学院普通类本科专业根据省份的不同,在本科批次、第二批次或本科第三批次进行录取,在各省的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预分专业,确定进档考生的专业方法是: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二条 学院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报考学院英语专业的考生,我院不需要英语口试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面试及口试,且无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学院对江苏省考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录取进档考生。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考生所在地的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批次进行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学院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由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投档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确认录取专业、通知书邮寄地址等有关事项。学院接受自愿放弃志愿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将其高招电子档案退回当地招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 高招录取期间,招生与就业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录取事宜。北京市考生及家长根据学院通知来校办理领取通知书、缴纳学费、入学注册等手续。京外考生及家长可通过银行转账、现场缴纳学费等方式办理入学注册等手续。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政策为准。
第五章 颁发文凭和授予学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颁发经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年学分制。按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六人间:3000元/ 学年),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英语、电子商务、传播学30000 元/ 学年;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流工程32000元/ 学年;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国际注册会计师)34000 元/ 学年;通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36000 元/ 学年;软件工程(中日国际合作项目)、物联网工程39000 元/ 学年;数字媒体艺术45000 元/ 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收取学费方式:
1、通过交通银行银校通在线缴费系统缴纳学费;
2、通过向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对公汇款形式交纳学费。缴费方式详情请关注微信学院财务公众号:“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财务处”。
第二十六条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招生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283773 6122781161227578
61227318
咨询传真:010-69196211
办学地址: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
招生咨询地址:
1、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主楼117 室
2、 北京市延庆区康庄镇西官路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明德楼1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 号北京邮电大学288 信箱
邮编:100876
学院网址:www.ccbupt.cn
招生网址:zhaoban.ccbupt.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二○二〇年五月
5. 北京邮电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中A类B类的区别,通信工程专业属于哪一类
通信工程专业 属于普通专业 A类
我校的电信工程及管理内、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容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收理工类学生,属于北京邮电大学本科计划内招生,本科一批录取,学制四年,学费5.6万元/年,教学安排在我校宏福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学生完成全部四年专业学习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北京邮电大学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获得伦敦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在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
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招生,我校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招生;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这三个专业和我校普通专业一起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招生。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仅面向理工类考生,分为A、B两类。取得我校A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普通理工类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理工类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取得我校B类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享受我校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的自主选拔录取优惠政策。
6. 现在有哪些院校出了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工程管理硕士(MEM)
北京大学艺术学院艺术招生简章(音乐和美术)版
北京航空航权天大学921通信类专业综合考试大纲
北京林业大学应用心理硕士
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中科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上海海事大学
南开大学MBA招生简章
南开大学-格拉斯哥大学联合研究生院项目
天津大学表层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
河北工业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温州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审计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苏州研究院
淮海工学院
赣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江学院MBA(非全日制,双证)
福州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宝鸡文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非全日制)会计硕士
华中科技大学国学研究院
湖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太多了,这只是一部份 ,你可以自己去查一下。
7. 北京邮电大学校2017招生简章
北京邮电大学每年7月出新的招生简章。所以是2016年7月出2017年的招生简章
8. 北京邮电大学2o15招生章程
你好,北京邮电大学2015年的招生章程要等到5月份才能够查到,各个大学基本上都是在每一年的5月份公布,再等等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9. 北京邮电大学的招生简章里每个学院的招生人数包不包括推免的
招生简章里列出的是招生总数,包括保送生,比例一般都在30%以上
10. 北京邮电大学提前批次的专业有哪些
北京邮电大学没有提前批次招生的专业,均为第一批次招生。北京邮电大学招生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相关省份的招生录取政策,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

(10)北京邮电大学招生章程扩展阅读:
北京邮电大学对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由各省级招办按照规定加分投档(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安排专业时,以考生不含加分的实际高考分数为主要录取依据,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同一专业(类)录取时,若考生实际高考分数相同,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