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A.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如何查看你校招生章程
关于来招生章源程的详情,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了解:[http://zsb.zsc.e.cn/bkzn/zsjz/]
B. 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平行志愿
对,如果你调剂,分还是太低,没过最低分数线,就退档。
C. 我有一份电子科技大学的招生简章,除了封面不一样,里面的文字和图片和西南科技大学招生简章一模,一样...
我可以肯定的回答你,没有。
电子科技大学本部在成都。
其它所有跟电子科大沾边的都会在电子科大前面或后面加后缀。
例如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就在广东中山。
请警惕骗子。
D.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网络教肓2003年招生章程
那么久远章程还有用吗
E.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已被境外大学录取的学生无法出境开展学习。为更好发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作用,经教育部批准,电子科技大学与格拉斯哥大学协商同意在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开展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学院介绍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格拉斯哥大学于2013年联合创办,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位于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主校区,依托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A+学科以及格拉斯哥大学历史悠久、国际认可度极高的工程教育,融合中英双方的特色和优势,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强大国际竞争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世界IT业和工程界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招生对象
持有境外大学2020年本科正式录取通知书的中国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专业为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招生计划总人数为60人。培养模式为4+0,采用全英文教学,学习地点在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就读期间,学生可根据学业情况申请2+2项目,自费前往格拉斯哥大学完成大三、大四的学习。
第四条 入学和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后注册格拉斯哥大学学籍,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满足毕业授位条件的学生由格拉斯哥大学授予本科学士学位,该学位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五条 报名办法和审核录取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持有QS 2021世界大学排名前300或者US News 2021美国排名前100的高校2020年本科正式录取通知书的中国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3)英语语言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雅思要求:总分6.5,单项不低于6.0;
托福要求:总分90,写作23分,阅读20分,听力19分,口语19分。
(4)国际升学考试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A-level: BBB-AAB,包含数学和物理;
IB: 32-36分,三门高阶课程达到6,5,5并包含数学和物理;
SAT: 1280分,结合两门AP数学和物理课程4分;
ACT: 27分,结合两门AP数学和物理课程4分。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24时(北京时间)接受学生申请。
特别说明:收到学生申请后将立即启动审核流程,录满为止。建议尽早提交申请。
(2)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9月30日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3)入学报到时间:2020年10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3、报名方式:
本次自主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0年9月21日24时前递交申请材料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2020UofG+申请者姓名+自主招生申请)。
4、申请材料须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全英文填写),在线填写网址如下:https://app.geckoform.com/public/#/modern/21FO00rqqgn83h00fl8y86g3l3;
(2)已获得的境外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不超过3所);
(3)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高中毕业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语言成绩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
(6)国际升学考试证明材料(如A-Level、IB、SAT、ACT等);
(7)英文个人陈述材料一份(篇幅不限,言简意赅为佳)。
备注:所有申请材料需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2020UofG-申报人姓名(拼音)。文件夹内文档顺序及命名分别为:
1-境外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申请者姓名(若有多个通知书请扫描合并至一个文档);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者姓名(正反面须在同一页);
3-高中毕业证扫描件-申请者姓名(如有请提供);
4-语言成绩证明-申请者姓名;
5-国际升学考试证明-申请者姓名;
6-英文个人陈述-申请者姓名。
5、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发送后建议报名者及时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者的报名材料未送达指定邮箱影响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两校即刻启动审核,并尽快做出录取决定。
申请人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6、选拔及录取
本次自主招生由电子科技大学协助格拉斯哥大学开展,最终录取人选由格拉斯哥大学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后,由格拉斯哥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及办理报道手续。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收费标准
学费:人民币六万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二千四百元/生·学年
第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主楼A1区3楼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797、61831815、61831762、61831731、61831595、61831770
招生咨询QQ群:483611731
申请材料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gla.uestc.e.cn/
第八条 附则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子科技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联合解释。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点击量:3415次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已被境外大学录取的学生无法出境开展学习。为更好发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作用,经教育部批准,电子科技大学与格拉斯哥大学协商同意在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开展2020年本科生自主招生,特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学院介绍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格拉斯哥大学于2013年联合创办,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位于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主校区,依托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两个A+学科以及格拉斯哥大学历史悠久、国际认可度极高的工程教育,融合中英双方的特色和优势,致力于培养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强大国际竞争力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世界IT业和工程界的优秀人才。
第二条 招生对象
持有境外大学2020年本科正式录取通知书的中国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 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
专业为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ngineering,招生计划总人数为60人。培养模式为4+0,采用全英文教学,学习地点在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就读期间,学生可根据学业情况申请2+2项目,自费前往格拉斯哥大学完成大三、大四的学习。
第四条 入学和学位授予
新生入学后注册格拉斯哥大学学籍,并在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注册系统中注册。满足毕业授位条件的学生由格拉斯哥大学授予本科学士学位,该学位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获得认证。
第五条 报名办法和审核录取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持有QS 2021世界大学排名前300或者US News 2021美国排名前100的高校2020年本科正式录取通知书的中国籍应届高中毕业生。
(3)英语语言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雅思要求:总分6.5,单项不低于6.0;
托福要求:总分90,写作23分,阅读20分,听力19分,口语19分。
(4)国际升学考试要求(满足以下之一):
A-level: BBB-AAB,包含数学和物理;
IB: 32-36分,三门高阶课程达到6,5,5并包含数学和物理;
SAT: 1280分,结合两门AP数学和物理课程4分;
ACT: 27分,结合两门AP数学和物理课程4分。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1日24时(北京时间)接受学生申请。
特别说明:收到学生申请后将立即启动审核流程,录满为止。建议尽早提交申请。
(2)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9月29日9:00至2020年9月30日17:00(以具体通知为准)。
(3)入学报到时间:2020年10月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3、报名方式:
本次自主招生采用网上报名,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在2020年9月21日24时前递交申请材料至[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为:2020UofG+申请者姓名+自主招生申请)。
4、申请材料须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202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全英文填写),在线填写网址如下:https://app.geckoform.com/public/#/modern/21FO00rqqgn83h00fl8y86g3l3;
(2)已获得的境外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不超过3所);
(3)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高中毕业证扫描件(如有请提供);
(5)语言成绩证明材料(如雅思、托福等);
(6)国际升学考试证明材料(如A-Level、IB、SAT、ACT等);
(7)英文个人陈述材料一份(篇幅不限,言简意赅为佳)。
备注:所有申请材料需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压缩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文件名:2020UofG-申报人姓名(拼音)。文件夹内文档顺序及命名分别为:
1-境外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申请者姓名(若有多个通知书请扫描合并至一个文档);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申请者姓名(正反面须在同一页);
3-高中毕业证扫描件-申请者姓名(如有请提供);
4-语言成绩证明-申请者姓名;
5-国际升学考试证明-申请者姓名;
6-英文个人陈述-申请者姓名。
5、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发送后建议报名者及时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者的报名材料未送达指定邮箱影响录取,责任由申请者自行承担。收到学生申请材料后,两校即刻启动审核,并尽快做出录取决定。
申请人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6、选拔及录取
本次自主招生由电子科技大学协助格拉斯哥大学开展,最终录取人选由格拉斯哥大学确定。录取名单确定后,由格拉斯哥大学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报送、审批及办理报道手续。
电子科技大学格拉斯哥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收费标准
学费:人民币六万元/生·学年
住宿费:人民币二千四百元/生·学年
第七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主楼A1区3楼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797、61831815、61831762、61831731、61831595、61831770
招生咨询QQ群:483611731
申请材料投递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www.gla.uestc.e.cn/
第八条 附则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电子科技大学和格拉斯哥大学联合解释。
F. 求电子科大招生简章
http://www.yanzhao.uestc.e.cn/uploads/电子复科技大学硕制士招生简章.doc
这里是09年的,但是每年几乎一样。
电子科大招生简章每年出来的都很晚。几乎要到10月份左右才知道,到时候你还可以看看网站
http://www.yanzhao.uestc.e.cn/
上面硕士招生就有了
G. 电子科大10年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来
10年的招生简章好多学校还未出台 静候 祝您好运 !
H.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章程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5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邮政编码:5284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电子科技大学,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学习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述、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为第二批本科B类,其它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的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将按照学校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视生源情况而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我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高考总分相同的,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四条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分档时,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计算总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加分及照顾录取政策的认可程度: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八条 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单色识别不全者谨慎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专业对视力有要求,请色盲考生谨慎报考;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身高1.70米以下、女身高1.6米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理科类专业18000元/学年;文科类专业17000元/学年;美术类专业20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700元/学年。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以及社会捐助的奖学金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60600000、0760-88888611、88888612
传真:0760-883245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zsc.e.cn
招生网址:http://zsb.zsc.e.cn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申诉和信访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审计处
联系人:覃环
监督电话:0760-88332305、15819333141
传真:0760-883110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于2014年4月3日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I. 电子科大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包括非全吗
电子科大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人数是包括非全的,既有全日制,也包含非全日制招生。
J. 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电子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高端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强基计划工作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咨询建议等重要作用,具体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理科毕业生(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不分文理,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均可申请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须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均可申请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下同)上5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取整,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考成绩须达到该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名单须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gs.cyscc.org公示),竞赛包括: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备注:
第二类考生须在高中阶段获得上述奖项,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奖项的获奖证书。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
(1)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2)在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5月11日至30日考生可访问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申请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当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考核办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一类考生,按照我校强基计划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依据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各省入围考生名单。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二类考生,可直接入围。
考生入围考核结果和入围标准将于2020年7月26日在相关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备注: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为准。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打印准考证
入围考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打印准考证:2020年8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体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
(2)考核时间:
体质测试:2020年8月1日下午
综合能力考核:2020年8月2日
(3)考核地点:电子科技大学
备注: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详见准考证和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3.考核办法
(1)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综合素质档案评审,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的能力。同时,在综合面试过程中,专家将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评审,以考察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并对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综合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项目1(立定跳远)或项目2(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体质测试(测试细则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考生确认体质测试项目后,不得更改。体质测试得分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备注:我校考核办法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百分制高考成绩×85%+综合能力考核成绩×15%
备注:
(1)百分制高考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生源省高考满分×100
(2)百分制高考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在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理综成绩(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为物理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体质测试成绩排队,择优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其他说明
(一)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考核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我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江苏考生选测科目要求按照《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七)获得我校强基计划预录取资格考生的体检标准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同时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环节将进行全程录像。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公示录取标准,确保选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咨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
邮政编码:611731
招生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传真:028-618300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强基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0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体质测试细则.pdf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五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