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
A. 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专升本人数计划
经查,2015年重庆师范大学专升本招生人数为244人。具体招生专业和人数、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15年招收专升本人数计划详见3773考试网(http://www.3773.com.cn/zsb/cq/1596577.shtml)
另附《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希有助力于你报考。
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结合今年实际,经研究,我委制定了《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普通“专升本”工作属于学籍异动范畴,旨在满足优秀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诉求,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同时,根据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能的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经研究,从今年起,此项工作仍由我委统筹负责,并具体负责制定方案、指标下发及调控、划定全市统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预录、审核备案等工作,而报名、命题、考务组织、阅卷、考生成绩公布等工作及环节,在我委统筹和指导下,交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务必要站在办人民满意教育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认真组织,严格管理
普通“专升本”工作政策性很强。各高校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本通知及《方案》精神,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并公布选拔实施方案和工作时间表。
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应包括校领导以及教务、学生、宣传、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拔质量和公开、公正。要在学校官网和主要公示栏内,公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成绩、分数线、选拔指标及专业、预录学生名单、咨询举报方式等信息,其中预录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和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三、明确政策,加强引导
要严格按照我委《关于切实加强普通“专升本”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参与“专升本”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再次重申:严禁教师在校园内举办“专升本”培训班、严禁教师直接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也不允许社会培训机构到校园及校园网上打广告、拉生源或组织培训等违规行为。对校园周边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学校要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
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对外宣传或广告承诺的所谓“包过班”、“VIP班”等,都是其自编自唱的商业行为。各高校要教育学生和引导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信息,要积极劝导学生及家长不要相信社会培训机构以赢利为目的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对劝导劝阻无效,仍坚持自愿参加社会培训的学生,学校要向其本人及家长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提醒学生及家长应自己承担可能无用无效培训的风险;若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其调查处理。
各高校要将上述政策和要求书面告知每一位参加今年普通“专升本”的学生,确保每一名今年参加普通“专升本”学生都知晓相关政策和信息。
四、规范操作,把握节奏
(一)请各高校于3月17、18日两天,携带《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报名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2)、《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职高专学生“专升本”选拔考试报名统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和统一要求的考生报名数据到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报名。报名处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67860827。
(二)请各选拔学校于3月17、18日将《2015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分校分专业选拔指标及本专科专业对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含电子档)报送我委学生处,联系人:许杨,电话60393051。
(三)“应考人数”指本校2015年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人数和推荐学校普通专科学历退役士兵报考人数,“实考人数”指本校实际参加全市统一选拔考试的学生人数。
(四)拟选拔本科的“年级”一律填写学生专升本的升入年级,即为2013级或2014级。在相关文字材料中用完整形式表示,如2013或2013级。相关表格中一律填后两位,如2013级,则只填13。
(五)“考试科类”指文科或理科。“选拔本科专业性质或类别”指普通本科或应用本科。“专业类别”或“类别”一律指计算机、外语、艺术和体育(简称艺体)、文科、理科五类(见附件3),统计表或一览表中的“类别”均指这五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6日
B. 重庆师范大学2011年招生计划
专业类型 平均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录取批次
社会工作 515 526 -- 第二批
应用心理学 517 530 -- 第二批
电子商务 476 511 -- 第三批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77 499 -- 第三批
地理科学 512 523 -- 第二批
服装设计与工程 508 522 -- 第二批
工商管理 515 525 -- 第二批
日语 522 532 -- 第二批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13 528 -- 第二批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12 526 -- 第二批
电子商务 509 518 -- 第二批
经济学 515 524 -- 第二批
教育学 534 545 -- 第二批
城市规划 521 540 -- 第二批
旅游管理 504 526 -- 第二批
小学教育 484 505 -- 第三批
人力资源管理 512 544 -- 第二批
小学教育 515 532 -- 第二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2 527 -- 第二批
英语 524 539 -- 第二批
市场营销 514 525 -- 第二批
化学 523 561 -- 第二批
生物技术 515 528 -- 第二批
特殊教育 516 538 -- 第二批
生物科学 517 556 -- 第二批
信息与计算科学 501 530 -- 第二批
地理信息系统 510 512 -- 第二批
公共事业管理 511 526 -- 第二批
教育技术学 513 519 -- 第二批
摄影 516 524 -- 第二批
物理学 518 614 -- 第二批
科学教育 514 520 -- 第二批
学前教育 506 532 -- 第二批
数学与应用数学 527 544 -- 第二批
C. 重庆师范大学的招生代码是多少
重庆师范大学院校代码:10637。
重庆师范大学(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重庆师大”,位于中国直辖市重庆,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入选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首批合作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3)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师道尊严,彬彬济济。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4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位。
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海外杰青”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专门人才29人次。
D. 重庆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
很遗憾地告诉你“是的”
不过天涯何处无大学~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嘛
重庆师回范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答简章
1、院校性质
我校是第二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各专业在各省市招收的均为普通本科学生。
2、招生科类及条件
1)在按文理分科类考试的省市,只招收文科考生;在不按文理分科考试的省市,不限选考科目。
2)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市艺术类考生高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另外,根据培养目标,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较好,有一定的歌曲演唱能力和钢琴基础。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应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
E.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http://zsbxt.cqnu.e.cn:9085/index_zsjh.php]
F. 重庆师范大学舞蹈系招生简章
舞蹈跳得好可以特招 基本不怎么看文化课分数
G. 重庆师范大学大专招生
这个问题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你初中同学肯定是读的重师的成人教育大内专。并且参加了,或准容备参加成人高考。因为成人高考不难,初中毕业基本上都能考过。嗯,我也在重师上学,班上就是有这样的学生,是初中毕业就来上学的,这样节约了时间也节约了金钱,直接跳过中专、职高,就上大专,,,我都后悔当年没有这样初中毕业就去上大专,浪费了三年时间才去考大专,唉,现在想想,确实是,,,人家家长有先见之明呀。以上是我在重师上学中亲自遇到的事情,确实是有初中毕业就上大专的。
H. 重庆师范大学是重点院校还是一般本科
一般本科。
一般情况下都会在各个省份招生的,但是招生情况每年是不一样的,每年的投档线也不同的,所具体的情况还是要看志愿填报说明和该校的招生简章。
重庆师范大学位于中国重庆,入选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重庆师范大学还是“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首批合作院校,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拥有很好的口碑,每一年为国家教育事业,尤其是西南地区的教育事业,输送大量的教育人才。

(8)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简章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1954年1月,西南文教部、重庆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重庆师范专科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最早的师范专科学校之一。
2、1960年9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郭沫若同志为重庆师范学院题写了校牌,同年获得了本科专业设置资格。
3、1962年9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精简压缩的要求,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师范专科学校”,同时将成都师范专科学校并入我校。
4、1978年1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学校再次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
5、1981年,学校获得了学士学位授予权力。
6、1986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力。
7、1997年,学校随重庆市直辖而划归重庆市人民政府管辖。
8、2001年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1914年创建于重庆市渝中区的重庆幼儿师范学校和1970年由国家轻工部举办的重庆纺织职工大学并入我校。
9、2003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同年9月,起源于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的重庆市第一师范学校并入我校。
10、2004年7月,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奠基。
I. 2014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要求身高限制吗
只有空乘专业有要求,师范类和非师范都没有身高要求。开学报名要体检,有色盲的色弱的不能去物理的一些专业,其他没有什么要求了。这是学校招生准则上的。
.报考师范专业、秘书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2.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体育教育专业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3.音乐学(教师教育)、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4.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J.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37。
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包括大学城、沙坪坝和北碚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在校本科生2.68万余人,学校专兼任教师17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以上,博士生导师25人。 校舍建筑面积约134.7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近27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3亿元。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类别
第四条 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聋人单招等。
第五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各省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及录取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
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类各专业、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3.音乐学类各专业、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4.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如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3)若分数相同时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艺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空中乘务类面试成绩*0.6。
5.除书法学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
(6)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6.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其中重庆体育教育专业文化成绩前10名且英语不低于80分的首次进档考生优先录取。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7.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校企合作班珠宝首饰设计方向70人;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
8.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类)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其中,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的,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且修完至少12个海外学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
9.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垫江县、云阳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0.江苏省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三门。
11.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12.在严格遵守上述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浙江、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奖、助、贷和勤工助学
第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校级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100元/生•学年,并发放荣誉证书。另外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第十三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学校设大学生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
第六章收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学年学费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121项目实验班第一至第四学年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赴国(境)外学习期间除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外,还应按照国(境)外的标准向国(境)外大学缴纳学费,并承担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在国(境)外大学学习所需的费用。
第十七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特殊教育聋人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学校网址:www.cqnu.e.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政编码:401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