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贫困县大学招生
① 2015年哪些大学面向贫困县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最高优惠为提档线下60分录取
西安交通大学今年录取的自主招生“自强计划”人数不少于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报名采用“本人申请、中学推荐”方式,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统一参加测试,测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自强计划”资格的考生,将按照等级享受(前50%为A等,其余50%为B等)不同的优惠政策,最高优惠为提档线下60分即可录取。
对报名考生不收取报名测试费,并给予参加测试考生一定补助,用于补贴面试期间的部分住宿和交通费用。
西北工业大学:达到模拟投档线下40分,不低于一本线
西北工业大学针对农村学子的专项计划也命名为“筑梦计划”,招生计划为该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招生专业为2015年投放计划的理工类和文史类专业,建筑学专业、信息安全(保密方向)专业及国际班除外。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将参加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数学和英语。
录取将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考核笔试成绩初审成绩),达到西北工业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20分,选考科目要求达到BB)且不得低于当地一本线。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有26个理科专业,须达到一本线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为2015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招生专业涉及10个学院的26个理科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合格考生最终确定录取专业并公示,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
② 贫困县农村单独招生最多可申请几个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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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农村单独招生最多可申请6个大学,记得都要填报申请资料才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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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谁知道哪些大学对贫困地区有加分政策
各省对此的政策都不一样的,一般省是没有这类政策的,就是有此政策也要在报名时将所有手续办理完整
不是加分政策, 这是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是教育部独立的高考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属于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范围内就可以享受这种政策。
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农村、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民族等地区县及县以下优秀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5万名。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教育部今年还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
希望能帮到你
④ 贫困县高考优惠政策
贫困县并没有高考加分政策,而是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
主要内容是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1、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当地省份所属困难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2、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3、各省份结合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各有不同,上述条件或有出入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询当地教育部门。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高考加分政策、网络-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⑤ 国家关于贫困县高考招生2015专项计划以及阳光高考等信息
祝你好运!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特别是中央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格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善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执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加招生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特别是农村学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学生比例明显提高。中央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殊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订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中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录取工作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主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三、继续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指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格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符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2.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开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学校、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深入农村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优秀学生踊跃报考。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省(区、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高中教育阶段学校。
教育部
2015年4月1日
⑥ 高校对贫困县学生的录取有什么特殊政策
抱歉不知道茶陵县是不是贫困县,但据我所知,录取时对贫困县的分数不会照顾,高考加分只有运动员、少数民族等特殊情况。但一旦被录取,可以享受国家在经济上的很多帮助。祝你被顺利录取
⑦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和普通招生有什么不同
⑧ 关于大学在贫困县的招生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政策解读
1.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及其报考、录取要求。自2012年起,国家实施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的本、专科招生,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不分招生计划作为面向国家级特殊困难地区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高校毕业后回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面向贫困地区的本、专科专项计划定向招生,凡具有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大、市户籍和三年以上高中学籍的考生,均可到当地(所在县、市)招生办公室填报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网上填报高考志愿的基础上,单独填涂招生办公室发给的《志愿卡》,其他考生无资格填报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本、专科志愿。
2.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投档和录取要求。对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的录取,是在重点本科批次后,普通本科批次前单独设置的录取批次,实行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考生没被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录取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录取批次的继续投档和录取。
对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的录取的投档办法是,根据符合填报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的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统一排序,本科执行普通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专科执行普通专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专项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未完成的计划将在网上面向上述符合专项计划定向招生报考规定的县(市)的考生继续征集志愿,直至完成计划。
⑨ 大学招生应该照顾贫困地区吗
志愿为一本批次中单独填报,共投放招生计划5万名,最高可降至一本分数线、区地方所属重点高校承担的单独招收农村学生的招生计划。2。上述三项农村单独招生计划、市,录取人数不少于招生院校当年本科计划的2%;(2)考生在当地高中连续就读且连续学籍3年。3。农村专项计划包括三大项,即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1,仍然会有,录取人数不低于招生院校当年本科计划比例的3%、预计2019年高考农村贫困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不会改变,即面向农村主要是边远地区、高校专业计划,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项高考政策。二;(3)满足条件的考生须经地方人民招生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并公示,招生对象和条件为一、区所属重点高校承担:(1)国家专项计划。凡符合上述条件并获得农村单独专项招生计划资格的考生、农村专项计划是国家重视和支持农村教育事业;(2)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的农村优秀学生招生的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详情请考生关注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具体规定、贫困地区,即各省,照顾和农村学生特别是贫困地区学生、市:(1)考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当地连续户籍3年以上,享有10—60分的降分录取的政策照顾。目前享有这一政策覆盖的地区共计823个国家贫困县。招生院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211重点高校;(3)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⑩ 请问高考招生对贫困县有什么优惠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央有关精神,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从2012年开始,“十二五”期间,每年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年度计划总增量中安排1万名左右本科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生源范围为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
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国家总体规划和部署,集中组织以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承担专项计划实施任务的高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地矿、机械、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安排分省计划数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各地将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加强社会监督,严防资格造假。
按专项计划录取学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留在原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五部门要求,有关省(区、市)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学生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促进贫困地区发展。
五部门还要求,各省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保证专项计划顺利实施,确保这项面向贫困地区学生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希望能帮到你
